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一、引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是一种集设计、采购和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承包模式,由于其高效性和整合性,近年来在建设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和认可。
本文旨在探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以促进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实施细则1. 工程项目前期准备(1)需求分析:明确项目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2)招标及筛选: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总承包商,并进行初步筛选;(3)合同签订:与总承包商签订明确的EPC总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和合作方式。
2. 设计阶段(1)设计方案:总承包商负责制定综合设计方案,与业主进行深入沟通和讨论,确保方案符合需求;(2)设计评审: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确保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3)设计优化:针对评审结果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工程效益和质量。
3. 采购阶段(1)物资采购:总承包商负责采购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采购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供应商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3)采购协调:协调各个供应商之间的配合,确保物资供应的顺利进行。
4. 施工阶段(1)工期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的时间进度和工作分解;(2)质量控制: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3)安全管理: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计划,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保障工人安全。
5. 竣工阶段(1)验收工作:总承包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2)移交工作:完成施工后的设备和文件移交工作,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3)维修和保养:提供工程维修和保养的服务,保障工程的长期可持续运营。
三、实施方案1. 团队组建(1)总承包商:负责项目总体管理和实施,拥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团队;(2)设计团队:负责工程设计和方案修改优化;(3)采购团队:负责采购物资和管理供应商;(4)施工团队:负责工程施工和现场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建筑工程总承包。
简而言之,总承包是指由一个企业对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负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这种模式要求总承包商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协调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在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范本中,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1. 工程项目概述: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规模、投资额、建设目的等基本信息。
2. 参与方责任与义务:详细列出总承包商、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合同条款:包括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变更管理、违约责任等,这些都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4. 工程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表,包括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和完成标准,以便监控整个工程的进展情况。
5. 质量控制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材料采购到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
6. 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 环境保护: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8. 信息管理与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反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和冲突。
9. 争议解决机制:设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范本是一个全面而细致的管理文件,它不仅规范了各方的行为,也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当然,任何制度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总承包制度也不例外。
在实践中,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市场的变化,不断优化制度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建筑市场需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方案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方案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细则一、概述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一种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模式,即总承包商负责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
二、项目招标和投标1.项目招标时应明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技术规范、招标资格、合同条件等内容。
2.总承包商应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项目管理计划、施工方案、设计方案、采购计划、安全管理措施等。
3.招标标段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划分,确保各标段能够独立投标和实施。
三、设计阶段管理1.总承包商应组建专业设计团队,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
2.设计团队应按照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对各专业进行综合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设计文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给业主进行确认。
四、采购管理1.总承包商应成立专门的采购团队,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作。
2.采购团队应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清单、供应商选择和评估、采购合同签订等。
3.采购过程中应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供货时间。
五、施工管理1.总承包商应成立施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施工工作。
2.施工管理团队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明确施工工序、作业要求、质量要求等。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4.总承包商应与业主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
六、验收和交付1.总承包商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验收工作。
2.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验收合格后,总承包商应及时完成工程交付手续,并向业主提供相关文档和资料。
七、后期维护1.总承包商应提供一定的保修期,负责工程的后期维护和维修工作。
2.总承包商应建立健全的维修体系,包括维修人员培训、备件储备等。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
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一)渊源“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
(二)特点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单位存在设计合同关系,与甲供货物的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在EPC 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
住建部--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住建部--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住建部:2022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实施GB/T50358-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

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一、引言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是一种在建设工程领域广泛应用的管理模式,其通过由一个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全过程,降低了业主方的风险,并提高了项目交付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旨在介绍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细则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细则1. 定义和范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即Design-Build-Operate (DBO)模式,是指承包商从项目的设计阶段开始,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测试、调试与运营等全过程。
该模式适用于具有明确规模和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2. 合同约定在实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时,合同约定是最重要的一环。
合同约定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范围、进度、质量要求、费用结构以及风险分担等。
合同约定还应附带特殊条款,如变更管理、索赔处理、保修责任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3. 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承包商应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并与业主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确认。
设计阶段的目标是充分了解业主方的需求,并将其转化为可实施的设计方案。
设计阶段的时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启动。
4. 采购与施工阶段在采购与施工阶段,承包商应根据承诺在设计阶段制定的方案,按照合同要求采购和安装工程设备,同时组织施工队伍进行现场施工。
施工阶段的重点是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达到合同要求。
5. 测试与调试阶段测试与调试阶段是确保项目交付的关键阶段。
承包商应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调试,以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复。
6. 运营阶段在交付阶段后,承包商应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运营阶段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承包商还应负责培训业主方的工作人员,使其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设备。
三、实施方案1. 需求分析在实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之前,需要对项目的需求进行细致的分析。
总承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总承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讨论稿)一、总论项目承包治理是单位将一项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全部发包给符合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部门),通过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
项目承包单位(部门)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畴内,将工程各部位或专业分解后再发包给一家或多家其他经营条件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项目承包单位(部门)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项目承包模式的特点(1)优点项目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优点:>工程合同价格一样采纳固定总包价格,有利于操纵总体工程造价。
>由于承包者承担了项目实施时期的治理工作,减轻了业主方在项目治理方面的负担和投入。
>承包者提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同时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过程,有利于工期的缩短。
>承包者责任的单一性,能鼓舞其更加重视质量。
(2)缺点项目承包模式具有以下缺点:>由于承包模式还没有形成固定的运作方式,在实践中有各类变型,导致业主方与承包者就某些职责划分方面显现异议。
>我国还没有标准的总承包合同范本,需参考国际范本,制定项目专用合同,加大前期工作的投入。
>承包模式对业主、承包者的治理水平要求更高。
三、治理模式:1、项目治理承包模式:治理承包模式是指由企业组建项目治理部对工程实施承包治理,担负对业主承诺的合同义务,将设计、施工、物资等专业进行分包,不承担工程成本盈亏指标,仅收取企业支付的治理费用的模式(治理费用整体打包)。
在此模式下,收支均由本公司工程部配合财务部实施,由工程部负责工程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收入和支付金额的确定。
在与分包单位结算时应扣除工程治理费以及相应税金。
总承包合同组成应分别含法人托付代理书、总商务合同、分包商务合同、分包安全合同。
2、项目承包模式:是指除设计和调试外,设备制作、设备安装、施工治理均由工程部自己实施的总承包模式。
工程部总承包治理模式履行总承包治理职能的是项目经理组,项目经理组受公司托付,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以全面实现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和治理目标为目的,对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和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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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
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
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一)渊源“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
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
(二)特点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特点: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单位存在设计合同关系,与甲供货物的供应商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而在EPC总承包模式中,业主的合同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由总承包商一方全部承揽。
因此,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法律关系简单,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具体,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交付的建设工程承担百分之百的法律责任。
2、工程的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各个环节统筹优化。
传统的承发包模式,缺乏对设计和施工内在联系和规律的研究和认识,完全忽视设计与施工的有机联系并将其截然割裂开来,将设计、施工进行平行发包,客观上造成设计者站在单纯设计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整个项目的立场上全面考虑问题,往往因设计不考虑工期和造价,且设计与采购、施工完全脱节,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采购和施工的返工,导致延误工期、提高造价,从而使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无法实现。
而在EPC模式下,由总承包商承揽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在确保工程整体目标实现的同时,把优化设计、合理采购及文明施工有机地结合起来。
EPC模式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实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交叉和内部协调,从而实现整个工程的系统统筹和整合优化,而且由于总承包商能够将采购纳入设计程序,并从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过程及整体上考虑和处理问题,设计能更充分地考虑设备、材料采购及现场施工安装的要求,更能主动地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3、业主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
EPC总承包模式,给总承包商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更严峻的挑战,承担更广泛的风险责任。
在工程建设中,一般将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中,业主的风险大致包括:政治风险(如战争、军事政变等)、社会风险(如罢工,内乱等)、经济风险(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及外界(包括自然)风险等,其余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若发生不可抗力风险时,业主一般负担承包商的直接损失。
而在EPC模式下,业主的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外界风险和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都转嫁给了总承包商,尤其在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时,往往都是在初步设计不完善的条件下签订总价包死的总承包合同,无疑对总承包商的抗风险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峻考验。
4、对业主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与传统承发包模式不同,EPC模式对业主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并不高。
在签订EPC交钥匙总承包合同后,对业主来说,重点在竣工检验。
因此,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介入工程管理的工作会很少,一般由自己或委托业主代表进行有限的整体性、原则性、目标性的管理和控制而不是干预,只要总承包商最终能够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即可。
就EPC模式下的总承包商而言,由于工程总承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总承包商不仅对设计、采购和施工全权负责,还须对所承揽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因此,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总承包商必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和信息等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与管理,这无疑对其管理水平提出了巨大挑战。
5、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业主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
对于业主来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合同的相对方只有总承包商一方。
因此,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主体不但是明确具体的,而且是唯一的。
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需要承担责任的话,业主只需向总承包商追究工程质量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即可。
二、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推广的法律及政策、规章依据(一)法律依据为加强与国际惯例接轨,克服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分离承包模式,进一步推进项目总承包制,我国现行《建筑法》在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的这一规定,在法律层面为EPC项目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的推行,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
(二)政策、规章依据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了[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在该规章中,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
三、EPC总承包模式招标管理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在缩短建设周期、加强统筹管理和降低项目风险等方面具有优势。
但由于EPC招标模式使用初设方案进行估算限价招标,准确度不高,要求业主需对初设的方案进行详尽的论证、确认,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方要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技术力量和EPC运作经验,并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否则,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施工图中体现时,可能会出现偏差及索赔现象。
其工作步骤和工作难点如下:(一)、工作步骤:1、取得关于EPC招标的批准;2、业主提供项目功能需求、标准及投资额;3、招标代理单位制定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并与业主充分讨论定稿(对EPC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的确定:在招投标阶段,以立项批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的总费用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4、按招标程序确定EPC总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5、在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方案报业主和规划部门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图;6、业主通过比选方式(或主管部门同意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总承包单位投标时的优惠水平进行下浮后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格,并以此作为总承包单位办理最终结算价的依据。
(一)、工作难点1、需要对工程标准提出明确要求;2、根据业主提出的工程投资额度,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要求提供设计概算;3、需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确保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准确性;4、需要总承包单位认可合同价:设计施工图完成后,以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通过审核的工程量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并以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优惠的比例为依据,计算出合同价。
该合同价需要总承包单位的认可。
四、EPC总承包模式造价管理与控制(一)项目前期策划阶段项目前期策划决定着项目立项与否,其关键在于投资的投入与产出的分析对比。
在这个阶段,首先是要在对项目的情况和问题做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项目的目标,对项目的目标进行系统设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策划的重点是投资估算数额的控制,估算投资数额的大小直接决定着项目的取舍。
因此,在本阶段,应对其目标和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对项目建设环境进行充分研究、调查和对目标进行充分优化,正确选择整体最优目标。
同时,要对达到项目目标所需要的项目要素构成、获取渠道以及这些要素的优化组合进行分析,按照资源计划、资源单价、项目数据库做出最初项目估算,同时也要把项目经济评价作为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的核心。
(二)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设计阶段是关键。
初步设计概算是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基础。
因此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把好项目投资关,这对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控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合理选择设计单位,实行工程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
设计单位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提出满足项目使用功能,提出经济实用、技术先进、又有创意的优秀设计方案。
只有通过招标或方案竞选方式,才可以避免设计市场垄断,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变更,缩短设计周期,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
2、采用限额设计。
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EP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
在保证工程功能前提下,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3、配备限额设计奖惩制度。
采用这种奖惩制度,能够激励设计人员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加强专业之间的配合,认真研究优化设计,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新材料等方法节约工程投资,建设单位则根据节约投资额度的大小对设计单位实行奖励;相反,因为设计单位引起投资超支,要扣减设计费。
4、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
要求设计单位在每个设计阶段、每个专业均能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设计,从功能和成本两个角度综合考虑和评价,使二者协调起来,这样才能提高设计质量和控制工程造价。
(三)项目施工阶段1、合同方面:以EPC合同为依据,根据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等指标,要求EPC总承包单位详细地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邀请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述、优化,并以此作为制订计划成本的基础。
对合同中的暂定项目和存在变更的分项工程,及时控制与管理尽量减少合同外的造价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