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名称、主要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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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1号《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许勤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活动及相应房地产市场管理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和估价,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业务活动和结果。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在业务活动中获悉的交易当事人的资料,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法利用其所获取的信息。

第四条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发展改革、工商、价格、建设、税务、劳动、国有资产管理、银行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监管。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要求,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作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操作平台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的发布平台,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控。

除依法公开的信息外,使用房地产信息系统应当进行数字认证,以获取相应的操作权限。

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成立和完善相关房地产行业组织。

房地产行业组织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组织章程,实行房地产行业自律管理。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5.25•【字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4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4号)《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地、房屋、工商、计划、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3篇)

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资质等级制度和动态监管。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第六条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二)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3年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2年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三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2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连续1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九条四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二)具有1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三)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四)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3年房地产经纪协理之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房地产经纪协理之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3年房地产经纪协理之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50题)1、存量房买方将交易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是在()。

A.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后B.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C.签订资金监管(划转)协议后D.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答案】 C2、下列属于房屋物业管理状况查看内容的是()。

A.物业权属B.地段等级C.装修情况D.物业服务项目【答案】 D3、()是保障买卖合同顺利签订的基础。

A.做好买卖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B.签约材料准备C.买卖合同的拟定D.买卖合同风险防范【答案】 A4、根据《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年。

A.10B.15C.20D.30【答案】 C5、与客户预约时间,应约定具体的时间点。

而与业主预约时间,宜约定时间段,但时间段不宜过长,最好不超过半小时。

A.带领客户实地看房,可能要先走一段路;在路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该就客户问题而答,尽量少说话B.提醒客户在看房进行的差不多时可以与业主直接谈价格,有利于进行协商C.看房时若要乘电梯,则不论进出,都让客户先行,避免客户被电梯夹住D.进入带看房屋向客户介绍房地产时,对于优点,需要重点说明;对于缺点,要尽量避忌【答案】 C6、关于房地产经纪业务档案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B.房地产经纪业务信息的归档,需按照一个委托一个档案的原则归档C.房地产经纪业务记录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予以保密D.房地产经纪业务记录无条件对社会公众开放【答案】 D7、某业主委托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将自己暂不居住的房屋转让,则房源应当是指()。

A.业主B.业主自己居住的房屋C.业主委托转让的房屋D.出售意向【答案】 C8、房地产交易资金结算阶段,()是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做的工作。

A.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B.提醒买卖双方收付款账户可以不是本地账户C.收取交易资金监管手续费用D.核对买卖双方收付款的姓名及账号,确保无误【答案】 D9、房屋租赁押金担保的内容不包括()。

江西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江西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江西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江西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江西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_兴城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兴城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5)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6)三、对外投资信息 (6)四、企业年报 (6)五、重点关注 (8)5.1 被执行人 (8)5.2 失信信息 (8)5.3 裁判文书 (8)5.4 法院公告 (8)5.5 行政处罚 (8)5.6 严重违法 (9)5.7 股权出质 (9)5.8 动产抵押 (9)5.9 开庭公告 (9)5.11 股权冻结 (9)5.12 清算信息 (9)5.13 公示催告 (10)六、知识产权 (10)6.1 商标信息 (10)6.2 专利信息 (10)6.3 软件著作权 (10)6.4 作品著作权 (10)6.5 网站备案 (10)七、企业发展 (10)7.1 融资信息 (11)7.2 核心成员 (11)7.3 竞品信息 (11)7.4 企业品牌项目 (11)八、经营状况 (11)8.1 招投标 (11)8.2 税务评级 (11)8.3 资质证书 (12)8.4 抽查检查 (12)8.5 进出口信用 (12)8.6 行政许可 (12)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兴城市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211481004082329统一信用代码:91211481MA0XKEK443法定代表人:殷海涛组织机构代码:MA0XKEK4-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820万(元)注册时间:2018-02-23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钓鱼台街道临河大街40-20号Z营业期限:2018-02-23 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日期:2018-02-23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4月12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房地产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房地产公司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房地产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一、组织架构二、组织关系一、机构设置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汇(集团)董事会为铭星地产的最高权利机构,主要负责的经营决策、制度的审批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等方面重大决策。

部门设置:总经办、营销管理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拓展中心营销管理中心下设:市场部、销售部、开发部。

产品研发中心下设:研发部、设计部工程管理中心下设:工程部、维修部、采购部、审算部拓展中心下设:拆迁部、拓展部注:物管部对外作为独立的物管,实行独立核算,下设物管部、商管部、工程部、财务部,其中物管部目前下分设云阳、富阳、小河三个项目处。

二、部门职责(一)总经办1.组织经营项目的现状及前景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供总经理决策参照。

2.组织审议、审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后负责部署实施。

3.组织审议、审订年、季、月度经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部署实施。

4.监督、协调各职能部门对经营计划的执行。

5.对各部门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6.汇集营销、拆迁、工程、招商、财务、人事等内部信息,并组织进行综合解析,提取重要信息供各级管理人员参照。

7.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及目前状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以适应发展需要。

(二)营销管理中心1.内部立项后,统一安排立项和整体方案设计工作2.协调管理市场及开发部办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计划的报批和报审及工程项目开工的各种手续。

3.协调管理市场部及销售部选择外部营销,制定产品方案与营销计划。

4.协调管理工程技术部完成设计规划5.负责内部立项后,项目部成立前向经理办公会汇报项目进展和结果。

6.负责配合外部销售、市场开发部营销工作中对工程的要求7.负责协调管理工程现场的销售工作8.负责工程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工作的实施。

*市场部1.负责市场研究工作。

2.及时收集有关房地产市场信息,解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

并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3.组织项目市场调研,编写调研报告、可行性解析报告、开发建议、定位报告、营销策划报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7•【字号】京建交[2009]533号•【施行日期】200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09〕533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加强售楼场所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管理,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本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贯彻<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通知》以及《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行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所售房屋及楼栋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购房人,引导购房人正确选购。

(一)各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如下证件及资料:1、预售商品房的,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现售商品房的,公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2、公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3、公示所售楼栋的销控信息表。

4、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标的住宅项目预售的,公示经建设房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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