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一. 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在酿造、包装、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相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卫生及品质等管理均符合百威英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以防范在加工环节中可能引起污染或品质劣化的不卫生条件下作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品质的稳定的产品。

二. 范围

适用于哈尔滨工厂厂区环境、厂房及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人员、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标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考核等方面的良好作业规范。

三. 责任

3.1 工厂总经理负责确保工厂已实施并符合百威英博良好生产规范。

3.2 部门经理负责在各部门实施该计划。

3.3 品质部负责每年对哈尔滨工厂GMP 符合性进行审计。

四. 参考文件

4.1 良好作业规范

4.2 HACCP

4.3 产品完整性章节

五. 规程

5.1 清洁计划

5.1.1 根据各区域建筑物功能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制定清洁计划,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清洁计划。并将建筑物的清洁计划纳入到工厂清洗计划中。TS 部门对清洁计划的实施结果进行确认。厂区要有合理卫生标准和清洁的程序。

5.1.2 所使用清洁材料必须遵守公司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厂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反应程序。

5.1.3 所有员工清楚内务清洗计划和标准,并按照卫生标准实施。管理人员根据标准进行各层级的检查,确保清洗计划和标准得以执行。各部门每月根据《内务管理检查清单》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品质部每月汇总,得到全厂内务指数得分,通报各部门。

5.1.4 所有的软管,接口,弯管等应都浸泡在清洗槽里,并两端浸没,或所有管道连接后用CIP 系统清洗,CIP 完成后应对残留液进行检测,如PH, 电导率,外观检查。

5.1.5 各工作区域所用的化学品和添加剂需要有安全信息标示牌、MSDS,要有危险化学品溢出的应急预案。

5.1.6 厂区卫生标准和清洁程序合理

5.2 生产场所的设计和结构

5.2.1 厂区环境

5.2.1.1 工厂不得设于易遭受污染的地区,厂区周围不应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否则应有严格的食品污染防治措施。

5.2.1.2 厂区四周环境应易于随时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严重积水、瓦砾、污秽等。厂区内的空地应铺设混凝土、沥青,不能有裸露的土地。

5.2.1.3 厂区邻近及厂内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它硬质材料铺设,防止扬尘及积水。

5.2.1.4 厂区内不得有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毒)气体、煤烟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5.2.1.5 厂区有顺畅的排水系统,不应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破损或孳生有害动物而造成污染的可能。

5.2.1.6 员工吸烟室、餐厅等生活区,应与生产作业场所、贮存食品或食品原材料的场所隔离。

5.2.2 厂房设置与布局

5.2.2.1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设置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添加剂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原料处理、麦汁制造、发酵、贮酒、包装、杀菌等场所及更衣室、检验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场所,并予以标示。

5.2.2.2 厂房设置按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和卫生要求,有序、整齐、科学布局, 工序衔接合理,避免原材料与半成品、成品之间交叉污染。

5.2.2.3 生产车间和贮存场所的配置及使用面积与产品质量要求、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 1.50m2,高度不应低于3m。

5.2.2.4 生产车间内设备与设备间、设备与墙壁之间,应有适当的通道或工作空间(其宽度一般应在60cm 以上),保证使员工操作(包括清洗、消毒、机械维护保养),不致因衣服或身体的接触而污染产品或内包装材料。

5.2.2.5 车间和仓库的室内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无异味、表面光洁、易清洗、耐腐蚀、耐温的浅色材料。屋顶要有适当的坡度或弧度,减少和防止冷凝水滴落。

5.2.2.6 生产车间的所有门窗采用防锈、防潮、易清洗的密封框架,不应使用木质门窗。生产车间的窗户不宜设内窗台。

5.2.2.7 生产车间外墙和门窗必须有特殊设计和日常维护,避免虫害侵入。

5.2.2.8 管制作业区(纯生房、无菌室等)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墙壁与墙壁之间、墙壁与天花板之间、墙壁与地面之间的连接处有适当弧度(曲率半径应在3cm 以上),以便于清洗和消毒。对外出入口应有隔离缓冲室,并装置缓冲设施(如空气帘、塑料门帘、能自动关闭的纱门等),及(或)清洗消毒鞋底的设备(需保持干燥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换鞋设施),门应以平滑、易清洗、不透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并经常保持关闭。

5.2.3 车间隔离

5.2.3.1 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

5.2.3.2 车间内如有楼梯或横越生产线的跨道,应避免污染附近的产品及食品接触面,并有安全设施。

5.2.4 地面与排水

5.2.4.1 地面使用无毒、不渗水、不吸水、防滑、无裂缝、耐腐蚀、易于清洗消毒的建筑材料铺砌(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地面有适当坡度。

5.2.4.2 地面设足够的排水口。排水口不得直接设在生产设备的下方。所有排水口均应设置存水弯头,并配有相应大小的滤网,防止异味产生及固体废弃物堵塞排水管道。

5.2.4.3 排水沟的侧面与底面交接处应有适当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 以上),排水沟应有约3%的倾斜度,其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并有防止逆流的设计。

5.2.4.4 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

5.2.4.5 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5.2.5 安全设施

5.2.5.1 厂房内电源必须有接地线和漏电保护系统,不同电压的插座必须明确标示。

5.2.5.2 防火、防爆及消防设施的设置满足消防法规要求。必要时,在适当且明显的场所设置急救器材。

5.2.5.3 在有可能产生氨气和二氧化碳等危险性气体及有可能造成缺氧的工作场所,设置警报系统,设置连锁安全装置。

5.3 供水

5.3.1 生产用水必须达到符合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水质、水压、流量等指标满足正常生产所需,必要时,生产作业场所应有储水设备及提供适当温度的热水。供水系统要有防止虹吸和回流现象的措施,并有完备的供水网络图。

5.3.2 储水设备(池、塔、槽)、与水直接接触的供水管道、器具等应使用无毒、无异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设置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及其他有害物质进入。水箱等储水设施要有维护计划至少每年维护一次。

5.3.3 饮用水和非饮用水管道系统应以不同颜色以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道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对所有水处理添加物都有记录(包括锅炉给水),并且添加物都要为食品级。水处理装置定期进行维护和杀菌。

5.3.4 生产中的蒸汽不论何种用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蒸汽使用的添加剂必须是食品级的。

5.4 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5.4.1 所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都必须为百威英博合格供应商提供。

5.4.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应遵守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关于食品添加剂

和加工助剂的规定。

5.4.3 哈尔滨工厂要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清单,并且该清单每年维护一次,确保只有经过认可的材料才能够使用到哈尔滨工厂的加工过程。

5.5 食品致敏原管理

5.5.1 制定详细的书面致敏原控制程序,落实到生产现场。明确一些产品中使用但没有在所有产品中使用的致敏原,存在潜在交叉污染的风险。工厂的HACCP 计划回顾需要识别出致敏原成分,制定相应交叉污染控制程序。致敏原在产品上的标识需要满足当地相应法规要求。

5.6 空气质量和通风

5.6.1 加工、包装及贮存等场所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室内温度过高、蒸汽凝结或产生异味。必要时,应装置通风设备。

5.6.2 生产使用的空气须经净化处理。生产区域应保持相对稳定的温度和湿度。

5.6.3 通风排气装置(如空气过滤器)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通风口应装有耐腐蚀网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米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排气口要防止有害动物侵入。对于通风装置要有维护计划。

5.6.4 在有臭味、气体(蒸汽及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产生而有可能污染产品的场所,应有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

5.7 员工设施

5.7.1 洗手设施和消毒池

5.5.1.1 洗手设施应以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造,且易于清洗消毒。

5.7.1.2 洗手设施应设置在适当的地点,水龙头数量能满足工人所需。

5.7.1.3 在洗手设施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剂、干手器及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说明。

5.7.1.4 洗手设施的排水应直接接入下水管道,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5.7.2 更衣室

5.7.2.1 更衣室应设于生产车间进口处,并靠近洗手设施。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其大小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更衣室内照明、通风良好。

5.7.2.2 更衣室内应有足够的储衣柜、鞋架,柜内有不靠墙的工作服衣架。

5.7.3 卫生间

5.7.3.1 卫生间设置应有利于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设置。

5.7.3.2 生产车间的卫生间应设置在车间外侧,与更衣室相连。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及车间出入口,卫生间门不得朝外打开且有自动关闭装置。卫生间内有洗手设施,有良好的排风及照明设施。

5.7.3.3 卫生间的地面、墙壁、天花板、隔板和门要用易清洗、不透气的材料。

5.7.3.4 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

5.8 存储设施

5.8.1 应设置与生产能力和产品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库,大小应满足作业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洁。原辅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应分开设置。同一仓库内贮存性质不同物品时,应适当区隔。

5.8.2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并有防止贮存物品受到污染的措施。5.8.3 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如库门口应设防鼠板或防鼠沟等)。

5.8.4 物品与墙壁保持0.5m 距离,与地面隔离,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

5.8.5 酒花库等仓库应根据贮存物的不同贮存要求设置温度计和湿度计。

5.8.6 应设置危险品专门贮存区,贮存杀虫剂、酸碱等有毒有害物品。贮存危险品的区域应远离生产车间和原辅料、产品仓库。

5.8.7 瓶装产品和听装产品应隔开存放。

5.8.8 原辅材料接收区域要状态良好、干净,卸货时要有遮掩。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储存状况(破损,变质,污染)良好,立仓中的储存期限7 天。

5.9 卫生和人身安全

5.9.1 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

5.9.2 进入厂区工作要统一着装,上岗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长发要盘起,必要时需戴口罩。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车间。

5.9.3 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上岗前应洗手消毒,操作期间要勤洗手。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公司应有监督措施:开始工作以前、上厕所以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和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9.4 与产品直接接触的人员,不使用指甲油、口红、粉饼等化妆品,不得配戴手表及戒指、项链、耳环等饰物。

5.9.5 上班前不准酗酒,生产场所不得吸烟,工作中不得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9.6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产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如果是现场受伤,应及时对设备、食品和材料进行消毒。

5.9.7 个人衣物与工作服应分开存放。个人衣物(鞋、包、帽等)应贮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更衣柜内,其它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5.9.8 工作服的设计和面料材质必须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工作服应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5.9.9 凡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更换工作服,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5.9.10 来访者进出必须进行登记并告知卫生/GMP 政策,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

产区域。如要进入管制作业区,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5.10 玻璃和硬塑料政策

5.10.1 在这一政策中,术语“玻璃”是指“玻璃和易碎的硬塑料”,所有员工和承包商必须严格控制玻璃的使用。所使用的玻璃尽可能移除。

5.10.2 原材料尽可能不使用玻璃容器运输。

5.10.3 生产过程用:在生产场所的玻璃器皿在可能的情况下必须清除,如:玻

璃温度计等。如果没有合适的替代品,应登记注册并定期检查破损。在瓶装区之外发生瓶子爆裂的区域,事发点碎玻璃必须立即清除。所有废弃玻璃容器必须放

在离生产线3 米以外的位置或盖起来防止碎玻璃片溅入到空瓶中。瓶盖下料槽/储存箱必须用盖子盖好以防止玻璃碎片污染瓶盖。所有瓶盖输送带必须完全盖好。包装车间的瓶渣车应加盖防护。

5.10.4 采样与测试: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求合适的替代品替代实验室/质量控制设备,温度计,比重计,用于生产和包装领域的取样瓶。如果没有替代办法,在包装区域但应远离敞开的(未封盖)产品和瓶子或听子。

5.10.5 非生产过程用:为了减少搬运破玻璃时对衣物鞋损坏的风险,所有非必要的玻璃应从包装车间搬离,如:镜子,保温瓶,玻璃瓶,并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5.10.6 环境有关的:在敞口生产原材料,成品储存,员工娱乐场所,工程等范围内的所有的灯和杀虫装置必须加防护罩。在包装区,灯的清洗和更换只能在非生产时间。玻璃门和窗户应在可能的情况下用防碎玻璃替代。

5.10.7 产品有关的:凡产品被装入玻璃容器中,该灌装机应该有设施的清洗和清除碎片装置。这些程序必须确保所有的碎片立即清除,根据超标程序,对可能受到污染的产品隔离。碎玻璃必须控制并收集在指定的容器中。碎玻璃不应被运送或储存在其他包装生产线或者仓库的附近。

5.10.8 其他区域:在瓶装区之外发生瓶子爆裂的区域,事发点碎玻璃必须立即清除,根据超标程序,任何处于风险的产品也必须隔离。

5.11 原料和成品的运输

5.11.1 对拉运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成品酒的运输卡车厢体要做检查卫生(干净,维修良好,没有气味),运输卡车的装卸要防止原料或产品的污染和损坏。

5.11.2 储运物品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剧烈的温度和湿度变动及撞击等而影响质量。

5.11.3 成品应按品种、包装形式、生产日期分别贮存,以先进先出为原则定期盘点。

5.11.4 仓库应经常整理,贮存物品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成品库不得贮存有毒、有害、易腐、易燃品以及可能引起串味的物品。

5.11.5 仓库中的物品应定期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仓库应有温度记录(必要时有湿度记录)。包装破损或经长时间贮存质量可能有较大下降的,应重新检验。需冷藏的瓶装产品应保存于7℃以下。

5.11.6 各种运输原材料和产品的工具、车辆应随时清洗、定期消毒,保证清洁卫生。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

5.11.7 非厢式运输工具、车辆应配有防尘、防日晒雨淋的帆布、塑胶布等遮盖物。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应用专用车辆运输,如保温车、冷藏车等。

5.12 质量管理系统

5.12.1 工厂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定期进行GMP、HACCP、产品完整性审计,确保食品安全政策的实施。

5.12.2 定期对产品质量规范、生产人员操作、实验室检测方法进行审计,确保所有质量政策、程序得到遵守。

5.12.3 定期对产品进行指标分析和感官评价,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的稳定。

5.12.4 所有审计结果需建立适当的行动方案,跟踪和确认最终结果。

5.13 物理和化学污染

5.13.1 所使用原材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要避免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放。

5.13.2 设备清洁剂必须符合标准并经过批准方可使用。设备定期清洁后需彻底冲洗以避免清洁剂残留。

5.13.3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以及加工助剂。

5.13.4 严格监控产品中可能出现的有害异物如玻璃、金属等。在自动化检测系统不可控时需有备选措施加以控制。

5.13.5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5.14 设备的设计和维护

5.14.1 设备的设计定位,要便于清洗。生产用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应定期清洗消毒。

5.14.2 所有食品接触面,包括设备和工器具等与原料、产品接触的表面,应防止锈蚀并经常予以消毒,消毒后要清洗彻底(热消毒除外),以免消毒剂残留造成污染。

5.14.3 完工后,对使用过的设备工器具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必要时在开工前再清洗1 次(仅与干燥食品接触的除外)。

5.14.4 车间使用杀虫剂后,所有设备和工器具应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消除污染。

5.14.5 已清洗、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工器具,应放置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5.14.6 压滤机、精滤机等,使用之后应拆除清洗。

5.14.7 灌装机应彻底清洗酒液残液,清洗后灌装口、酒杆等装置应用杀菌剂消毒。

5.14.8 压盖机在生产结束后应彻底清洗轧头、卷轮、托罐盘等容易受到污染的零件和死角。

5.14.9 容器的清洗设备,如洗瓶机、洗罐机等机械均应定期清洗并维护保养。

5.14.10 无菌灌装系统在使用前应进行消毒杀菌。输送管道在生产结束后应使用就地清洗法(CIP)进行清洗消毒,并定期拆解检查清洗效果。

5.14.11 每天生产结束后,过滤机、泵、橡皮管、塑料管及各种量具、容器均应拆卸(用CIP 清洗除外)清洗干净。

5.14.12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用具,应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的场所,并保持适用状态。

5.14.13 用于清洗与原材料、产品接触的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 的规定。

5.14.14 定期对压缩空气的过滤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免产生污染,保证压缩空气的卫生与质量。

5.15 虫害控制系统

5.15.1 哈尔滨工厂有明确的虫害控制的相关规定

5.15.2 所使用的药剂和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和安全规定,并且药剂低毒可以用于食品企业。

5.15.3 围墙内周边50 米范围内及建筑物的外围每隔20 米置放诱饵箱, 生产和仓库等重点区域(包装车间、食堂、仓库等区域)对外的门两边各放一个并所

有的室内和过道每隔9 米置放诱饵箱,箱体标有编号并有适当的健康警示(有毒的,危险的等),每个诱饵箱都要锚定。

5.15.4 每个盒上放置1 份有中文和提示的检查表并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检查并

如实记录。每个独立区域放置有框的鼠盒分布挂图一份。

5.15.5 在所有生产区域使用电子杀虫器,定期检查并按需要做出更换或调整。在员工食堂后院、包装车间、排糟口、废酵母排放处、废品场等建筑物外围和沿围墙绿化带放置诱蝇笼(每20 米一个)。并在蚊蝇高发期采取其它的诱灭蚊蝇措施。

5.15.6 不定期检查下水道、厨房、木托盘等处蟑螂情况,如出现有活跃蟑螂,将及时杀灭。食堂和厂内回收瓶场地是蟑螂的重点控制区每周至少一次进行检查和药物处理。

5.15.7 有积水的地方包括地沟窨井要定期投放生物药物杜绝孑孓的存在。

5.15.8 所有的门窗应该保持关闭,敞开的窗户装上纱窗以阻止昆虫和鸟类进入。

5.16 可追溯性和产品回收

5.1

6.1 可追溯性

5.1

6.1.1 必须确保能用逆向/顺向法来追溯产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一直到供应商。所有包装上的编码必须容易读取并且不会轻易的被消费者去除以确保完整的可追溯性。

5.1

6.1.2 必须确保能用逆向法追溯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原料,添加剂和产品的初级包装物,也就是追溯到供应商。

5.1

6.1.3 必须确保能用顺向法追溯添加剂和产品初级包装物,也就是追溯到最终产品。

5.1

6.1.4 必须确保能用逆向法追溯所有副产物(酵母,酒糟,回收品),也就是追溯到供应商。

5.1

6.1.5 必须确保能用顺向法追溯所有副产物(酵母,酒糟,回收品),也就是追溯到成品。

5.1

6.1.6 整个供应链到生产/包装,必须确保所有批次的原料和初级包装材料的年份和均一性。为了确保上述要求,工厂每 6 个月至少进行 1 次内部审核。1 批定义为供应商一天的生产量。

5.1

6.1.7 可追溯性记录必须至少保存时间为产品货架期+18 个月,或者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一段时间。

5.1

6.1.8 对产品的可追溯性(从供应商到消费者)每年至少检测1 次。小包装编码上的日期应该足够用来追踪产品。

5.1

6.1.9 隔离/持有程序必须坚持。这可以通过持有或隔离产品的例子进行检查并且核实仍旧在工厂仓库中。

5.1

6.2 产品回收

5.1

6.2.1 为了确保迅速去除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批放商或市场上有潜在健康危害的产品,需要有一个英博产品回收程序。

5.1

6.2.2 对从市场回收的产品做个明确定义:产品召回:去除市场上的产品(由于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对消费者客观的或潜在的风险,并经过媒体报道或管理机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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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产品撤回:去除渠道或商场的产品,没有媒体报道,消费者或管理机构参与(比如质量问题)

5.1

6.3.1 产品回收程序:1 个保护性政策包括产品召回和撤回政策。

5.1

6.3.2 每个工厂必须有1 个危机管理小组和一个危机管理计划。计划应该遵循企业指导方针,并且服从国家危机管理计划。

5.1

6.3.3 应该有一份最新的工作时间之外的联系电话清单。

5.1

6.3.4 工厂应该保留1 份最新的产品召回和撤回清单。

5.1

6.3.5 每个工厂/国家或地区必须执行消费者投诉程序。

5.17 废品和排水处理

5.17.1 糖化工序产生的酒糟应配备相应的储存罐,储存罐应定期进行清洗。5.17.2 发酵工序产生的CO2、废酵母配备专用的回收和处理设施。

5.17.3 过滤工序产生的废硅藻土配备相应的水泥砖贮存池。

5.17.4 在指定区域设置玻渣、废纸箱处理围堰。

5.17.5 其他盛装垃圾、废弃物的设施要及时清理、清洁、杀菌。

5.17.6 副产品必须符合当地国家立法和客户要求。

5.17.7 排水处理应经过安全部门的风险评估。

5.18 来料要求

5.18.1 原料采购应选择原料生产和加工区内不存在环境污染,以及对所涉及的农残、有毒、有害物的污染符合我国或有关进口国家的卫生规定。

5.18.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和进口国的规定。应采用有注册商标的、在食用有效期内的食品级添加剂,严禁使用国家或进口国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

5.18.3 总部采购部进行原料供方的调查选择工作,工厂物流计划部负责按合同严格执行。

5.18.4 品质部应保存供方调查资料,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并把合格供应商以清单的形式下发给各部门。

5.18.5 保证从合格供方采购原料,采购作业由采购部负责,接收和保管由物流部负责。

5.18.6 原料在进货检验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按合同进行退货处理,物流计划部及品质部应及时推动供应商提交根本原因分析报告,并将质量问题定期报总部原材料质量改进经理,必要时报告总部审批取消该合格供方资格。

5.18.7 采购的进货和客户提供的产品必须按规定提供供方检测报告和定期提供国家法定机构的检验报告,按规定须由品质部进行入厂检验的原材料必须由品质部验证合格开出合格但后才能接收或投产加工。

5.19 培训计划

5.19.1 全员进行GMP、HACCP、产品完整性的培训。部门经理需了解GMP、HACCP、产品完整性的细节知识,操作人员需对食品安全有基础的认识。

5.19.2 公司制订培训计划,所有部门需有文档化的培训记录。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管理和清洁操作的培训。

5.19.3 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厂职工进行GMP 的回顾。

5.20 文档和记录

5.20.1 质量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整个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及结果。

5.20.2 生产部门应填报生产记录及生产管理记录并详细记录异常处理结果。5.20.3 各项记录均应由执行人员签名,必要时由相关管理人员复核签名。记录必须真实,与现场检验或监控同步,不得事先预记和事后追记。记录必须规范、清晰。记录内容如有修改,修改后由修改人在修改文字附近签名或盖章。

5.20.4 公司本规范所规定的有关记录,至少保存产品货架期+18 个月。

后厨员工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及食品卫生标准

后厨员工管理制度行为规及食品卫生标准 一、后厨员工管理制度及行为规。 着装标准: 1、员工当班时必须穿着工作服,戴发帽,卫生透明口罩,并保持工作衣帽合身、整齐、洁净。 2、工作服应勤洗涤、勤更换,要经常保持工作服的洁白、平整、干净。夏天每天一换。 3、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在操作时掉落在食品中。 4、必须按规定系紧围裙,整齐、整洁、无破损,不得拖曳。帽子必须戴正。 5、袖口、裤角系紧,无开线。 6、工作服衣扣扣好,不得用其他饰物代替纽扣。 员工应自带擦汗毛巾,切忌工作中用工作服袖口、衣襟、围裙或用手直接擦汗。 7、不得穿着破旧不堪、油迹斑斑、不洁不白、缺扣少补的工作服。 8、不得赤脚、穿拖鞋、水鞋、凉鞋或容易打湿的鞋。 9、不得在工作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严禁热天穿短裤、超短裙、背心或光膀子上班。 12、严禁员工穿着工作服外出。 10、严禁无故穿工作服到餐厅的服务场所逗留、穿行。 二、食品卫生标准。 干藏食品要求: 1、食品应放在干净的货架上,地面保持干净,防止污染。 2、无外包装物品应密封,容器应有标签。 3、定期清扫贮藏区; 4、货单应注明日期,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常用品放在低层货架上,靠近通道; 6、大量较沉的物品放在较低的货架上; 7、罐装食品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日期存放,过期必须处理掉。 冷藏食品要求:

1、检查所有食品及其他物品,去掉原包装,保证清洁、卫生、密闭、无损害; 2、不要将包装食品和水接触或靠近未化的冰水; 3、定期检查温度计; 4、食品:7℃或更低; 5、奶制品和肉类:0~4℃海鲜:-1~3℃ 6、贮藏大块肉制品和食品时,保证冷空气在其表面自由流通; 7、食品不能直接贮藏地下或紧靠墙面; 8、定期清扫设备和冷藏区; 9、收货单上应标明日期,发放物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每日检查水果和蔬菜; 10、奶制品和有气味的食品分开贮藏。海鲜类应与其他食品分开贮藏。 提货、备料卫生标准: 1、在食品准备过程中,必须遵守卫生规定。食品准备用的工具和设备必须清洁。严格检查原材料,包装及罐装品。如果表面或底面出现膨胀或有拆痕,应立即停止使用。 2、服务前必须清洁水果和蔬菜,对高蛋白食品的准备(如鱼、鸡、肉、蛋)要进行清洗,开罐头食品时要清洗顶部; 3、新鲜食品准备与服务时间尽可能接近; 4、对有潜在危险的食品要彻底烹制,已加工成料的食品应马上烹制; 5、冷冻食品烹制前要按规定方法溶化; a自然化解; b放自来水冲泡; c可用微波炉。 6、加工的食品要荤、素分开,刀、墩、案、盆、容器、洗涤池各自专用。 服务卫生要求: 食品做好后,装盘、上菜、服务过程也应保证安全、卫生,并防止餐具,茶具、酒具二次污染。 1、服务时,盖好食品、防止蚊蝇、灰尘、喷嚏等污染; 2、服务前,取出冷藏食品; 3、不能用保温池加热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BatchDoc Word文档批量处理工具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一、目的 规范员工的语言和行为,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不仅优化公司的整体形象更利于整体的发展。 二、总则 公司所有员工要热爱公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应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形下对公司绝对忠诚,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有损于公司声誉的行为。每个新成员进入公司时都要阅读此规范,并让它成为真正指导工作的座右铭。 三、行为规范 全体员工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假公济私,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员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或者以独立承包商、咨询顾问的身份以及其他方式与公司竞争对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应属于公司的业务机密窃为己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和经营惯例。 四、礼仪规范 公司员工在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职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每星期至少洗头一次,养成梳头的习惯,发型大方、整齐,不凌乱;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要尽量用淡色,禁止指甲内有污垢;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注意鼻毛的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勤洗澡、勤换衣,每星期至少洗澡一次,禁止身上有异味出现。 (二)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常洗袜子与鞋垫;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三)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

美国FDA21CFR110部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现行良好操作规范

美国FDA 21 CFR 第110部分关于食品生产企业现行良好操作规范 (GMP)法规汇总 美国GMP(21 CFR part 110)法规适用于所有食品,作为食品的生产、包装、贮藏卫生品质管理体制的技术基础,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以下内容即为21 CFR part 110 法规汇总。 A分部—总则 §110.3 现行的良好操作规范的定义(Definitions) §110.5 现行的良好操作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110.10 现行良好操作规范的操作人员(Personnel) §110.19 现行良好操作规范的例外情况(Exclusions) B分部-建筑物与设施 §110.2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厂房与地面(Plant and grounds) §110.35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操作(Sanitary operations) §110.37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设施及控制(Sanitary facilities and controls) C 分部—设备 §110.4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设备及器具(Equipment and utensils) D分部—预留作将来补充 E分部-生产加工控制 §110.80 食品生产加工及控制(Processes and controls) §110.93 食品成品的仓储与销售(Warehousing and distribution) F分部-预留作将来补充 G部分-缺陷水平 §110.110 供人食用的食品中对健康无危害的、天然的、不可避免的缺陷(Natural or unavoidable defects in food for human use that present no health hazard)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范本

公司员工行为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遵守公德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三章爱岗敬业 第三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五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六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四章团结协作 第七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八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十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一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五章遵守纪律 第十二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三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嬉闹、大声喧哗。 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五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

DB510100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 DB 510100/T 174—2015 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

2015-10-01实施2015-09-01 发布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i范围 (i)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5选址及厂区环境 (1) 6厂房和车间 (2) 7设备 (4) 8卫生管理 (5) 9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5) 10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5) 11 检验 (7) 12贮存和运输 (7) 13不符合控制 (7) 14产品追溯和召回管理 (7) 15 培训 (8) 16管理机构、管理制度、重要信息明示和人员 (8) 17记录和文件管理 (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常用记录表 (11)

刖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都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娟,蒋丽琼,王永红,韩吉玲,钟昭,吕品,万渝平,刘成林,罗焰,倪军,任维伟。

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通用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备、卫生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检验、贮存和运输、不符合控制、产品追溯和召回管理、培训、管理机构、管理制度、重要信息明示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 标准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4881—2013第2章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总则 4.1企业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2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产业规划的相关规定。 4.3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4.4企业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5在食品生产中,不应: a)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b)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c)添加药品; d)添加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 单》中的物品; e)生产和使用未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新食品原料。 f)添加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 5选址及厂区环境 5.1应符合GB 14881—2013第3章的规定。 5.2不应占用农业用地;不应在居民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人口密集的生活区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5.3生产场所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商业布局和食品安全规划;企业应具有与其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5.4生产厂房应距垃圾场、排污沟渠、坑式厕所、废品收购站、虫害大量孽生场所等污染源 100m 以上。

食品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体制,理顺生产计划的执行程序,提高计划执行率,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及为生产服务的相关单位。 三、职责 (一)、营销公司、外贸部负责市场需求计划的提报。 (二)、计划部负责公司生产任务的编制、下达(在接到市场需求计划后,必须在10小时内汇总编制各车间生产计划通知单),检查、监督、落实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各生产任务执行单位的考核及作息汇总落实。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生产任务计划的组织、协调、调度、调整、控制工作。负责各生产类资源的平衡,计划可执行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调整。 (四)、各车间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负责制定各日时区生产任务及其他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外贸部: 1、负责客供面料、辅料进厂计划的跟踪落实、确定、反馈。 2、在接到客户确认信息后,必须在8小时以内编制提报自备料等备料通知单,并跟踪落实备料情况。(外贸部提供样卡必须准确,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备料通知单要有工艺图示、样卡、板号(样品)以及面、辅料幅宽,若无板号、无图示,应说明同哪个款。 3、客户中途更改工艺或更改辅料,外贸部必须及时将更改资料提报给计划部、供应部、技术部、辅料库。 4、根据客户提供的产量配比,编制提报生产任务通知单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生产任务通知单必须标明面、辅料库存情况和到厂时间(约数也行)以及客供面料单耗。 (六)、车间生产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制定日时区生产任务,分解各工序日时区生产任务,并组织落实、执行。 2、负责每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报计划部。并对本车间生产任务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3、负责对上道工序满足其本车间生产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落实、考核。 4、负责各生产任务完成后的分析及面、辅料的出(退)库手续(清完计划后必须在两天内写出计划分析报核算部)。 5、缝制车间必须按日时区生产计划,将产品均匀转下道工序。 6、负责各种用料情况的反馈,若因更改工艺或一些特殊情况造成用料单耗的变更,应及时填写用料单耗调整单,由技术部通知外贸部,供应部签字后交计划部,防止阻碍生产进行的现象发生。 (七)、供应部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面料计划通知单和营销公司下达的团定、零活面料采购计划,结合各面、辅料库存情况,必须在10小时内提报面、辅料采购计划,按期保质保量的组织采购到位。 2、并对面、辅料采购计划完成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八)、库管员计划管理职责 1、根据计划部下达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和各车间制定的日时区生产任务计划,组织清点落实各面、辅料,并对库存不足的面辅料,编制采购计划报供应部组织采购。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内容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一、质量管理职责 1.1组织领导 1.企业领导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对食品企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有两条要求,第1条要求企业领导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也就是要求企业的领导层中如厂长、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中,应当有一个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文件规定明确规定由某领导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二是企业要有质量工作会议等有关记录。文件确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要切实主持质量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的一些质量问题,不得虚挂。另外,所确定质量管理负责人与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 组织领导要求的第2条,是对企业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规定。本条的容并不是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建立一个质量部、质量处或者质量科来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对于企业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企业,可只安排一个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来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文件明确确定所设置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二是要求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工作鉴证或工作记录。 1.2质量目标 要求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并贯彻实施。 本条所说的质量目标是企业管理体系运作的目标,是管理体系的方向和目的。要求企业所确定的质量目标要明确、切实可行,同时要求必须是可测量的,所设定的质量目标,企业应能够通过测量来验证质量目标达到的程度。质量目标的设定不能讲空话,走形式,要以量化的形式切实体现企业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运作状态。 1.3管理职责 1.企业应制定规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的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的第一条要求企业应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的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以及相互关系,从而有效保证企业部的各项质量活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有序地进行,实现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产品质量检验、成品包装、贮存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 现阶段我区各食品生产企业,制度相对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总体上还存在差距;一是一些企业所制定的制度缺乏科学性、适用性以及与企业自身的相关性,存在盲目照搬的应付行为,有一些东西参考一下是可以的,但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生产状况和产品特点;二是一企业虽然具备各项制度,但有关制度的执行力较差,相关人员不了解自身的职责,甚至一些企业领导也不是很清楚,管理上的随机性很大,大量的制度形同虚设;三是一些企业只是在取证初期全面运作了有关的制度,之后,由于制度的可执行性较差或其他原因,就不再运作,甚至制度有严重缺失。食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材料也是食品企业必备条件的一部份,所以各企业一定要注意留存,并且还要结合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正,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企业应当制定不合格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1、坚信公司的事业,爱惜公司声誉,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认同公司的价值观,自觉把公司的企业文化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坚决服从领导,尽职尽责,讲究工作效率,不以任何借口贻误工作,不得懈怠工作、不思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4、有强烈的大局意识,注重团结协作,提倡互助友爱,保持敬业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5、自觉接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和监督,积极对公司管理或有关具体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将会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予相应的答复。 6、不背后议论公司和他人,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禁搬弄是非、编造谎言欺骗公司领导和同事,严禁恶意中伤公司、领导和同事。 7、上班时衣着端庄整洁,注重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职业装。 8、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2)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3)工作时间保持安静,不准长时间闲谈、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4)因工作与同事出现意见分歧时,应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友好、求同存

异的原则真诚沟通,不得大声争执甚至吵闹,如出现此类情形严重干扰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的,扣除当月工资; (5)离职、交接工作期间,情绪不稳定,不配合工作交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或交接不清楚,按自动离职处置,将不予发放剩余工资,并通告公示; (6)工作期间不得打瞌睡、听音乐,不准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打游戏或上网聊天; (7)上午8点半之前结束早餐,中午13点之前结束午餐,清理干净餐桌和茶水间的卫生,将桌椅回归原位并回到工作岗位;冰箱内的食品存放不能超过三天,超期后请自行清理。 (8)不准在办公区内吸烟,吸烟请在指定的吸烟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不准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9)不准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区,私人会客的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10)外出办事应向直接上级请示,经同意后在前台的“外出登记表”上主动登记。 9、见到领导、客人或同事时,应主动打招呼或点头致意;遇到公司领导或客人问话,应起立回答问题,表现出良好的修养和精神面貌。 10、坐、立、行姿态要庄重,举止大方,上班时间不准有东倒西歪、趴伏桌面等不雅形态 (如遇身体不舒服的,请跟主管汇报后,由行政部安排地方休息)。 11、上班时,准备好必要的办公用具,在办公桌上摆放整齐、美观;工作期间应做到随手关水、随手关灯,拒绝浪费,情节轻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通告批评并照价赔偿;下班时,将工作区垃圾清理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关闭所有办公设备电源;如需加班,离开公司前要确保关闭所有办公设备、照明的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 管理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帮助企业建立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部分企业共同编制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参与本《规范》编制工作的食品企业有: 1 总则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资质、厂区卫生、物质采购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仓储管理、产品检验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通用规范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1.2 制定本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有关标准。 1.3 目的 规范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规范要求。 1.4 使用要求 本规范并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唯一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本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的要求。 企业可根据组织结构,结合企业规模、产品类别,对相关职能合理分工,确定本规范中清洁消毒、采购物资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应急处置以及台账记录的登记、保存等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质量控制要求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记录表单,但应体现本规范记录表单中所要求的内容、要素。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规范要求记录的事项。 2 资质要求 2.1 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食品类企业良好生产规范标准

烘焙食品类企业良好生产规范(HACCP) 1、目的 本规范为烘焙食品类企业在制造、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之设置以及卫生、制程及品质等管理均符合良好条件之专业指引,并藉适当运用危害分析重点管制(HACCP)系统之原则,以防范在不卫生条件、可能引起污染或品质劣化之环境下作业,并减少作业错误发生及建立健全的品保体系,以确保烘焙食品之安全卫生及稳定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产制供人类消费,并经适当包装的面包、蛋糕、中点、西点、饼干、干式点心、焙制坚果子仁等之烘焙食品类制造企业。 3、专门用词定义 3.1食品:指供人饮食或咀嚼之物品及其原料,如:面包、蛋糕、中点、西点、饼干、干式点心、焙制坚果子仁及其它。

3.1.1面包:指原料经过混合、搅拌、发酵、配合或包裹特殊之配料做成希望之形状、径行再度发酵、膨胀、烘焙、 冷却、包装等而得之制品(包括主食面包、餐包、甜面包、三明治及其它类似品)。 3.1.2蛋糕:指各种原料混合搅拌后经烤焙、成型、冷却、装饰、包装等而得之制品(包括油脂类蛋糕、乳沫类蛋糕、 戚风类蛋糕及其它类似品)。 3.1.3中点:指各种蒸、煮、烤、炸、煎之传统中国式面食品(如馒头、包子、烧饼、油条及其它类似品)。 3.1.4西点:指西式非主食类之面制点心类食品,一般较少经过发酵过程,泛指派、泡芙、比萨饼、甜甜圈、西饼及 其它类似品。 3.1.5饼干:指将主料酌配其它材料(如油脂类、糖类、乳制品、蛋及其它添加物)等,充分捏合作成一定形式,经 烘烤、干燥、冷却、包装而得之食品(包括硬式、夹心、软式、酥软、苏打、煎饼等饼干及类似品)。 3.1.6干式点心:指食品原料经混合、成型、调味、烤炸过程,含水分少之点心食品(包括海苔、爆玉米花及其它类 似品)。 3.1.7焙制坚果子仁:含各式食用种子或种仁经烤焙、油炸、调味等加工制成各种形式及口味者(包括膨松焙制食米、 焙制坚果、子仁及类似品)。 3.2原材料:指原料及包装材料。 3.2.1指成品可食部分之构成材料,包括主原料、配料及食品添加物。 3.2.1.1主原料:指构成成品之主要材料。

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卫生行为规范

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卫生行为规范 一、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意义: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食品安全卫生、人体健康的重要保证,对于食品生产厂员工来讲,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无论在生产操作还是生活细节均需时刻注意。 通过卫生培训使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懂得讲卫生的重要性,能自觉遵守各项卫生制度,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全体员工持身体健康合格证上岗: 公司参与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体检不合格要暂时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防止对食品的污染。在工作中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去医疗部门检查。一旦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呼吸道、肠道、手外伤、皮肤病及各种传染性疾病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调离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因病离岗的工作人员,在身体疾病痊愈恢复健康后,需持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每个员工的上岗证上需将体检合格情况详细注明,并与个人健康档案一致。 三、人员招聘和使用的管理: 1.在人员招聘以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保证招聘的工人身体健康; 2.人员到厂以后培训合格后才可以上岗; 3.新聘人员必须经过实习,熟练以后才能进行生产操作; 4.培养人员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上岗前个人卫生: 1.每天上岗前应在更衣室穿戴好清洁、完好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 2.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剃须、勤修剪指甲、勤换洗内外衣服。 3.上岗时不准佩戴饰物及手表。进入生产车间人员的私人物品不得携入车间,应存放指定地点。 4. 进入一般生产区先换鞋,在更衣室脱去外衣,穿上工作服。 5.进入洁净区(无菌灌装间)先换鞋。在第一更衣室脱去外衣、用洗手液洗手,用75%酒精进行手消毒、进入第二更衣室,换上洁净工作服。 6. 不得将任何食品、杂物带入生产车间,禁止在车间内就餐,吃食物。 7. 品控人员每周不定期检测车间员工手上、衣服上的微生物数量。并制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1)手的清洁 ①手是一种重要的传播媒介:细菌、化学试剂、其他不洁物可以通过手带入食物,再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 ②手具有符合细菌生存繁殖的一切条件:适用的温度、水分、手的纹理。 ③要求手部应保持清洁,工作前应用洗手液洗净。从事食品生产人员不得留有长指甲、涂指甲油或配戴饰物。工作前(包括调换工作时)、如厕后,或手部污染时,

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一、人员管理 1、人员配备 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具备资质的检验员、有通过健康体检的生产人员、有覆盖全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2、人员卫生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三不:不配戴饰物、手表;不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二、设备管理 1、设备日常管理 坚持使用前消毒;坚持使用后清理;坚持日常保养;坚持定期维修;坚持规范记录; 2、设备定期校准 三、物料管理 1、物料采购:坚持采购索证、索票、索检验合格证;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坚持专人、专账、专库分类管理;坚持物料先进先出;坚持定期检查、清理库房;坚持监控库房存储条件。 2、物料使用: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清洗剂、消毒剂;禁止原辅材料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混储、混运;禁止使用无标签标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产品标签、说明书禁止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四、管理制度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出厂检验制度;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台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建立防止食品污染制度;建立文件记录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式。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厂区卫生要求 1、厂区周边不得有污染源;厂区不得饲养家禽。 2、防止积水和扬尘;防止虫害侵入,孳生;防止废料、废水、废气的污染。 3、环境卫生清洁管理要定人、定岗、定标准、定时间 (2)生产车间卫生要求 三要:要更衣洗手、要换鞋帽、工作服要与个人物品分开放置。 三定:定期检查防虫,防鼠设施;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定期清除废弃物品。

中国保健食品GMP(2010年修订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分析

中国保健品GMP (2010修订版)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职责应当明确。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第六条企业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是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应当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本规范的实施负责。 第八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并且不

得互相兼任。应当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适应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具有至少三年从事保健食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确保保健食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 (二)批准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岗位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三)确保生产记录在提交质量管理部门之前经指定人员审核,生产偏差已经报告、调查、评价并得到处理; (四)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 (六)协助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和监督物料的供应商; (七)确保生产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审核并放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 (二)确保在成品放行前完成对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审核; (三)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 (四)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 (五)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 (六)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 (七)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 (八)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情况,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九)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验证方案和报告; (十)确保完成生产和质量内部评审; (十一)审核和监督物料供应商;

某集团员工行为规范

集团员工行为规范手册 前言 为了加强集团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建立一流的管理机制,增强集团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集团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员工行为规范》。 本规范是集团每一位在职员工,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的内容有:企业形象、个人形象、上班形象、沟通礼仪、商务礼仪、接待礼仪、销售礼仪等。 我们要用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精神,规范集团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要求全体员工以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出发点,使每个集团员工,都有体现集团“量身制作、贴身服务”服务理念的行为和表现,同时造就一支适应现代科技服务需要的,具有良好服务意识、团结协作、优良服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集团公司职工队伍,特制订本员工行为规范。 本规范所称“员工”包括集团公司正式员工、聘用制员工,及各种临时性工作人员。 第一章:企业形象 企业须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场所,良好的销售环境不仅体现企业精神风貌和服务能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向消费者起到促进消费功能,因此,销售厅外观须做到清净明亮、整洁美观、方便合理。 销售环境 销售厅外观:

①销售场所应设置在人口流量较大、环境优雅的地段,尽量靠近本集团业务消费的消费群体。 ② 销售前厅门楣必须装设集团,企业识别标志与企业名称标牌。 (夜间须在明显位置设夜间灯光显示)保持清洁并做到形象鲜明。 ③ 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立营业时间牌,(夜间须设夜间服务时间 灯光显示)并保持夜间灯光显示。 ④ 销售厅门口左右5米距离之内严禁摆摊设点,禁止闲杂人员 长期逗留、休息。 ⑤ 规划出便于消费者停放交通工具的区域,并以明显标志标识。 ⑥ 在销售厅门口设立公告牌并摆放规整,用于集团公司内部信 息传播。 ⑦ 严禁在门厅附近胡乱涂写、张贴。 ⑧ 保持销售厅周围环境卫生清洁。 销售厅内部环境设施: ① 销售厅内部须按照方便、舒适顾客的原则,营造布局合理、 舒适大方、宜人的销售环境。 ② 保持厅内环境24小时清洁;保持厅内空气流通、光线充足; 保持温度适宜。 ③ 提供影音设备,为顾客提供悠扬的背景音乐和产品广告视频。 ④ 提供绿色盆栽,并使其生长旺盛,营造良好的绿色销售氛围。 ⑤ 提供顾客休息椅、报架,放置书籍、报纸、便于顾客和陪同 人员休息、阅读。 ⑥ 设置老、残和孕妇专座,并在相应位置标识清楚。

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管理

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确保工厂在酿造、包装、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相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卫生及品质等管理均符合百威英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以防范在加工环节中可能引起污染或品质劣化的不卫生条件下作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品质的稳定的产品。 二.范围 适用于哈尔滨工厂厂区环境、厂房及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人员、卫生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标签、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考核等方面的良好作业规范。 三?责任 3.1工厂总经理负责确保工厂已实施并符合百威英博良好生产规范。 3.2部门经理负责在各部门实施该计划。 3.3品质部负责每年对哈尔滨工厂GMP符合性进行审计。 四.参考文件 4.1良好作业规范4.2 HACCP 4.3产品完整性章节 五.规程 5.1清洁计划 5.1.1根据各区域建筑物功能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制定清洁计划,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清洁计划。并将建筑物的清洁计划纳入到工厂清洗计划中。TS 部门对清洁计划的实施结果进行确认。厂区要有合理卫生标准和清洁的程序。 5.1.2所使用清洁材料必须遵守公司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厂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相应的反应程序。 5.1.3所有员工清楚内务清洗计划和标准,并按照卫生标准实施。管理人员根据标准进行各层级的检查,确保清洗计划和标准得以执行。各部门每月根据《内务管理检查清单》对本部门进行检查,品质部每月汇总,得到全厂内务指数得分,通报各部门。 5.1.4所有的软管,接口,弯管等应都浸泡在清洗槽里,并两端浸没,或所有管道连接后用CIP系统清洗,CIP完成后应对残留液进行检测,如PH,电导率,外观检查。 5.1.5各工作区域所用的化学品和添加剂需要有安全信息标示牌、MSDS,要有危险化学品溢出的应急预案。 5.1.6厂区卫生标准和清洁程序合理 5.2生产场所的设计和结构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

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

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卫生及个人行为规范

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卫生及个人行为规范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食品生产车间卫生及个人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一、目的: 提高员工卫生意识,规范公司直接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员工的个人卫生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 二、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三、内容: (一)人员卫生 1.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 甲、勤换衣服(指甲长度≤1mm)。 3.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生产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6.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7.员工出车间卫生区时严禁穿水鞋及工作服。 8.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产品。 9.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12.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水鞋,工作帽进入作业车间,并且应保持干净。 13.进入卫生区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 (二)环境及设备卫生 1.车间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2.保持现场排水沟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4.现场门窗、通道、桌凳、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5.定期对现场各蒸汽、水、空压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6.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7.设备应做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机器底部物应定期清理。

食品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程序

食品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的生产活动.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3.2 各生产车间按计划进行生产。 3.3 操作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作好生产记录。 3.4 品质部对生产过程质量实施控制。 4. 内容 4.1 生产部按订单和库存情况及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车间生产,并对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负责编制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 4.2 生产部根据生产日报表掌握生产进度,每月汇总统计生产情况,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当生产过程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3 化验室要按规定抽检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检验结果及时通知车间;发现不合格时,马上报告车间负责人并立即停止生产;如发现重大质量事故时,质检部组织召开

质量事故会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4 工序控制:根据过程产品质量特性对生产质量的影响程度,工序控制可分为一般工序控制和重要工序控制。 4.4.1 投入工序加工的材料、辅料或半成品,都必须检验合格。 4.4.2 每道工序加工完成后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加工.。 4.4.3 一般工序的过程检验要求及项目: a. 严格按照工艺规定上要求的方法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b. 检验后应在相应产品标识或做好相关过程检验记录。 4.4.4 重要工序的过程检验要求及项目: a. 重要工序投入使用前应对过程产品进行分析,以确认过程能力,并保存好确认记录。 b. 重要工序应编制相关指导文件,作为加工和检验的依据。 c. 严格按照质量控制的相关指导文件进行加工,加工完后按相关指导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d. 重要工序所用到的各类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精度要求,具体按 “基础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检验、测量设备管理程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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