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比较美国和英国政治体制的异同点
美国:国会是立法机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国家元首的实权,有权组织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但对总统负责;联邦法院拥有司法权。
英国:议会是立法机构;国家元首由国王担任,并无实权;政府由议会产生,政府大臣包括首相,都必须是议会成员,政府对议会负责;法官由大法官和首相推荐,行政任命,行使司法权。
相同点:分权、制衡。
相异点:
(1)美国总统是拥有实权的国家元首,英国国王是没有实权的国家元首。
(2)美国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英国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
1994年葆拉·科尔宾·琼斯起诉克林顿对其进行“性骚扰”,并指控白宫前实习员:莫妮卡·莱温斯基曾与克林顿有染,克林顿均予以否认,琼斯败诉。
但1998年8月17日,克林顿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承认他和莱温斯基有“不适当”的关系,并承认他和莱温斯基的关系是错误的。
不过他强调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要求任何人撒谎、隐藏和销毁证据或做任何其他违法的事情”。
1、面对这个问题,联邦法院能做什么?
宣布总统违宪,予以调查,向国会递交调查报告
2、国会面对联邦法院提交的报告会怎么做?
弹劾
你所知道的美国总统还有哪些,你最欣赏其中的哪一位?为什么?请查阅资料,为他写一个小传。
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美国国父——华盛顿
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者之一——杰弗逊
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
美国历史上惟一四届连任的总统——罗斯福。
英美政治比较

英美政治比较英美两国在政治方面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
下面是一些读者需了解的知识。
(1)政体英国的政体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国王(女王)是国家元首但无实权,真正的实权在内阁。
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美国的政体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
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
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
议会分参众两院,掌握立法权,不过拥有弹劾总统的权力。
联邦法院负责司法权。
(2)国王与总统英国国王(King/Queen)为世袭国家元首,美国总统则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
英国国王由法律所赋予的形式上的职权有:任免内阁首相、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终止议会的会议和解散议会;加封贵族和颁授荣誉;批准和公布法律;统帅军队;对外宣战和媾和等等。
但由于王权受宪法限制,这一切实际上多数属礼仪性质的权力,实权已让给内阁和议会。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总统向国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国会,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
因此美国的总统有职有权。
(3)大选英美大选(general election)有所不同。
美国大选常称“总统选举”(presidential election),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选举;英国大选即选举下院议员的议会选举。
美国实行的是总统制,总统选举与国会议员的选举虽有联系,但基本上是两回事。
如民主党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席位均占多数,是多数党,但总统很可能是共和党人,因为选民不愿意将总统职位和国会控制权都交给一个党,而使总统和国会失去制衡。
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其大选事实上是英国议会选举,哪个党在下院获得多数议席,就成为执政党,英王便任命执政党领袖(the Leader)为首相。
也就是说,英国行政领导人的选定与立法选举是一回事,议会中的多数党一定是执政党。
英美政治体系比较

英美政治体系比较(附有英文版)美国政治体系的利益: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美国政治体系弊端:权利和权力来自军工石油复合体简单就是钱驱动政治平衡英国政治体系利益:君主立宪司法独立英国政治体系弊端:效率和虚伪的等级封建残余(比如王室的象征性授予爵位人为驱动社会分级)并维护保守力量美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国家,民主的价值观和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三权分立、代议制、政党政治、利益集团政治、新闻自由和公民权利等。
美国政府机构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直接的政策制定者。
另外美国又是一个权力多元化的社会,各种社会力量如政党、利益集团、媒体同样参与政策制定。
表面上看来决策的效率不可能很高,但进一步分析和研究后发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一)民主政治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西方政治思想史描绘的是一套价值——正义、自由、平等和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发展和阐发。
因此,人们一直关心在多大程度上制度促进这些被认为是政体之核心的价值。
”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参与或个人的经济活动,认为个体的性质决定集体的性质,这种秩序规定了个人与国家、自由与强制的关系,规定了公共权威强制力的适用范围,也包含了规范个人与权威关系必不可少的法律结构。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批评美国民主政治决策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它损害了公共利益。
在一些事关国家利益或全民族整体利益的重大问题上,需要政府及时而果断地作出决定时,决策效率低下的弊端显而易见。
然而,对决策效率的肯定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即高效率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三)改革的渐进性效率主要针对的是某种政治制度满足政府基本功能的程度,一种社会制度的生存能力不仅取决于“民主”这样的价值判断因素,而且也取决于效率,价值判断与取向解决的是某种政治统治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国政治中民主和效率在有些时候和一定程度上是一对矛盾,但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不能靠取消民主制度来实现的,“消除民主弊端的办法是更多的民主。
比较英美法政府体制差异

比较英美法“三权分立”政府体制的差异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的特征,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分为:内阁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其实现模式在各大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所不同,英国的政府体制为内阁制,美国为总统制,而法国则为半总统制。
一、英国内阁制英国的政府体制为内阁制。
英国的内阁出资议会,内阁由议会中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遵循内阁与议会事项相容原则;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政府向议会报告工作,参与立法,倒阁;国家元首虚设,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英国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君主临朝而不理政。
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英国基本上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立法权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
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
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
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
与其说英国有三权分立,不如说英国只有司法独立。
二、美国总统制美国的政府体制是总统制。
美国政府独立于国会之外,政府由总统组织,与议会的多数少数无关,有不相容原则;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分别对选民负责;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合二为一。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按三权分立原则组成政府机构,分别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国家机关的权力。
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美国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分立的。
在总统制下,总统是行政首长,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总统不向国会负责,也无权解散国会。
国会也不能迫使总统及其内阁辞职;只有当总统及其政府高官违反宪法或渎职、失职时,国会才能对其进行弹劾。
三、法国半总统制法国的政府体制是半总统制。
英美政体的不同

美国政体与英国政体不同之处
1.美国政体与英国政体的不同点
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角度去阐述,再加上英国的律师二元制体系。
相同:都有议会,且议会拥有立法权
不同:英国是君主立宪制,美国是民主共和制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国王,没有实权;美国是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及军权
2.美国政体与英国政体的不同原因
原因:1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同封建统治阶级的矛盾,而美国是资产阶级同殖民统治者的矛盾。
2 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稳定的外部环境,英国利用了君主而美国由于前身是殖民地所,建国初期战乱不断所以需要一个相对集中的统治形式,因此,英国采用君主立宪而美国用总统共和制。
3 客观上,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较早,资产阶级的力量有限,实行君主立宪其实是资产阶级对封建势力的妥协;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资本主义又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力量壮大,假如美国有国王也归被推翻的。
英国是君主立宪,美国是共和制,因为美国在独立以前没有自己君主,以英国君主为自己的君主,独立后就没有君主了。
美国是总统制,总统是内阁首脑,英国是议会制,首相是内阁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
因为在美国独立前,各殖民地由英国派驻的总督,也有代表总督和当地人民的议员组成的议会,殖民地政府主要由总督管理,当时大部分欧洲国家国王仍是内阁首脑,所以独立后美国自然延续这种组织形式,由总统替代了总督。
英国则因为很多次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夺权,国王的权利被限制,议会的实力得到加强。
英美两国行政首脑之比较

英美两国行政首脑之比较摘要:英国的议会内阁制与美国的总统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两种典型表现形式,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效仿。
两国的政治制度设计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受分权学说的深刻影响:在英国,真正掌握行政权的是首相,在美国则是总统。
本文即对首相及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比较,以期对两国的政治制度有更深刻的理解。
关键词:首相总统职权办事机构正文部分:一、宏观之比较:首相和总统的设立与地位英国于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以后,逐渐形成了议会内阁制政体。
在这种政体形式下,英国的行政权逐步从国王和枢密院转移到内阁和首相手里。
英国的内阁产生于18世纪初,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
起初国王出席内阁会议,后来至乔治一世和二世时国王就不再出席内阁会议。
一般认为,自1721年英王乔治一世不再出席并主持内阁会议,而由第一财政大臣沃尔波主持内阁会议之后,即产生了一位主持内阁会议的第一部长即首相。
首相名称第一次见之于官方文件是1878年。
1902年以后形成了首相一职只能由议会下院议员担任的宪法惯例,1905年英王正式给首相以委任状。
1937年《国王的大臣法》规定了首相的工资和津贴,这就从法律上确认了首相职位的存在,但对首相的权能则始终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而仅依据宪法惯例来行使。
早在1783年皮特曾说过:“枢密院中应当有一位属于首领地位的大臣,权力最大又独得国王信任。
他的权力别人既不可分享,也不能竞争,这就是通常称作首相的人。
”①到了现代,皮特的这一政治设想变成了现实:首相成了内阁的中心。
②甚至有人认为,现代的英国首相是“英国体制的拱顶石”,是“无冕之王”,“首相政府”代替了“内阁政府”。
这样的判断主要基于以下①《世界政府辞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第620页。
②【英】约翰·格林伍德等:《英国行政管理》,第77页。
事实:首相是一身而三任的人物——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和党魁。
在这样的三重身份下,首相拥有了大部分法律所没有正式规定的巨大的职能和权力。
英美国家政治体制比较

相同点:These two capitalist countries were both regarded as the western democracy, whose powers were controlled by the bourgeoisies. They were two-party system and both have the cabinet. Both of them have the Parliament (Congress), which is the legislative organ of the country. They were both the three-tier countries.相同点:这两个资本主义国家都视为西方的民主,它的权力是由资产阶级控制。
他们是两个政党制度都有内阁。
它们都有议会(国会),这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他们都是三级国家。
不同点:英国:British system of government is known as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cludes the Monarch, parliament, and the cabinet. The monarch who is the nation’s symbol reigns but not rules. He/She only does what parliament and cabinet want him/her to do. He/She whose appointment is hereditary reigns until he/she die. The prime minister who is the leader of the party in power is appointed by the monarch. He presides over the cabinet. Cabinet is the nation’s supreme executive organ and comes from the parliament. It is responsible to the parliament. Parliament is the nation’s supreme legislative organ. T he government is responsible to parliament and is checked by the parliament.英国:英国政府体系被称为君主立宪制。
英国、美国、法国政治制度比较(中英文对照版)

一、英国政治体制的模式及特点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这种政治制度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
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
二、美国政治体制的模式及特点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其早期的权力构架中,并没有政党的因素,只是在后来政治角逐中,政党不断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特点是: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推荐产生,总统在全国由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当选总统并不一定是得到绝对选票多者,而是为获得选举人票更多者。
总统还是行政首脑,直接控制着行政机构,并且还是三军总司令。
2、美国的政党体制相当松散,政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作为各类选举的工具,选举之后,政党作为一种组织体系作用相当微弱,所以它是一种典型的“选举党”。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它不同于西欧国家的两党制,它不是以意识形态划分的,而是按照区域和利益集团来划分,两党从本质上讲都是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
3、美国的国会即众议院、参议院议员一般由政党推荐参选,由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拥有立法权。
4、美国的总统尽管名义上是所在党的领袖,但当选后更多的是以“全民总统”的面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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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阁)由议会选举中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负责。
1、政府由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对总统负责。
2、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
3、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国家元首地位和职权
国王,虚位,没有实权
总统,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军队
总统和内阁
军事
议会授权,首相执行
总统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确立标志
1689年《权利法案》
《1787年宪法》
确立方式
立法
代议制的核心
议会
最主要的作用
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以限制君主或总统对行政权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立法
下议பைடு நூலகம்(议会)
国会
司法
上议院(议会)
最高法院和各级联邦法院
行政
首相和内阁
(3)政府(责任内阁)掌握行政大权,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1、特征:分权与制衡
2、表现: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参议院、众议院)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
政府产生办法
由议会产生,关键在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
当选总统组织政府,关键在总统选举中获胜
世界近代史上英美两国政体的比较
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议员通过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
对比
英国
美国1787
代议制的特点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总统制共和制
政体的主要特征
1、特征:君主虚位,议会至上。
2、表现:
(1)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数是礼仪性的。
(2)议会(上院、下院)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