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现场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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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001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

我国部分地区已经采用电子唯一性识别标识
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 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张贴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 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唯一性识别 标识由检测行业协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 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
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 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滋生了由于 试样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 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 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 量检测进行全方位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 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 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监( 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 意见》及建建(2000)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要 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 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 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材料。
云南省监理员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P4页 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考试范 1 围混凝包土括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2 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 3 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 4 水泥的取样 5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样 6 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 7 墙体材料的取样 8 防水材料的取样
本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的人员。在实行见证取样工作中,见证员需要对见证 取样送检制政策规定以及送检见证程序的了解,而取 样员应熟悉并掌握取样的范围及方法,两者侧重面是 不一样的。考虑到见证员和取样员工作的相关性,因 此,培训工作同期进行,岗位证书分别办理。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一、检查内容1、劳动纪律、工艺、设备、安全、环保、卫生和交接班情况等2、部门、岗位工作任务、质量完成情况。

3、上岗员工佩戴上岗证,特种作业有效资质证的情况。

4、员工个人劳保用品和特种作业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情况。

5、各种报表、台账的记录和管理情况。

6、公用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7、检查车间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监护工作情况。

8、各种有效版本的作业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情况。

9、公司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

10、车间、班组召开工作会议和组织业务培训、安全活动,事故处理、隐患检查等方面的记录。

11、环境、室内卫生和绿化管理情况。

12、设备完好情况和润滑管理。

13、防静电、防汛等情况。

14、消防器材和报警设施的完好情况。

15、手机、烟、火管理情况。

16、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情况。

17、能源消耗和管理情况。

18、取样点和排污点的管理情况。

19、三废排放和管理情况。

20、车间、班组成本管理情况。

21、车间、班组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

22、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情况。

二、检查方式1、每周日以专业检查为主,由分管副总或部、室负责人带队进行不定期检查。

2、公司各专业负责人需不定期进行专业检查(3次/周),并做好检查记录交公司综合办汇总统计。

3、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每周五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牵头,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动部、工程技术部、消防保卫部门等参加检查。

4、每月底或遇节假日、重大活动前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综合大检查,各部门领导参加。

三、检查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负责制订。

四、考核及兑现每次现场检查的结果交综合办存档备查,检查小组要依据公司现行的有关考核办法,对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并在当月工资和奖金发放时兑现,并作为年终奖考核依据之一。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

现场检查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各职能部室对公司的职能管理,提升公司执行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车间。

3 定义3.1现场管理:是指用科学的管理制度、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要素(人、机、料、法、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3.2 检查单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3.3 被检查单位:公司各车间及各部室。

4 职责4.1企业管理部:制订和监控公司现场管理体系,对公司的现场管理体系运作进行评价和及时预警,组织公司各检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对各检查单位有监控权和考核权。

4.2检查单位:根据公司部门职责和相应管理办法,负责对本部门主管职能职责进行监控和管理,对公司各车间和相关部门有检查权,依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施考核权。

4.3 被检查单位:依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对考核结果有申诉权。

5 管理内容5.1 检查频次:各检查单位对被检查单位至少每周检查2次,企业管理部对检查单位至少检查1次,可根据工作性质增加检查频次。

5.2 检查范围:公司厂区和办公大楼。

5.3 检查形式:统一行动、联合检查、集中汇报/通报。

5.4 检查内容:5.4.1 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5.4.2 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5.4.3 已整改问题是否重新出现;5.4.4 检查内容如有变动,由企业管理部以通知形式进行调整;5.4.5 检查内容公布在公司CPC上。

5.5 检查方法5.5.1 检查单位要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对于发现的不符合项,检查人员应及时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上,并在第一时间内填写《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提交被检查单位确认和整改。

5.5.2 根据检查频次,检查单位在检查完毕一个工作日之内发布检查通报;如明确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检查单位可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报企业管理部。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001]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001]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市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市政设施分级管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2]96号)文件及相关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政务文化新区。

第三条市政设施包括:庐阳区、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政务文化新区管养的城市道路、桥涵和照明设施。

其中道路设施包括规划红线以内道路:车行道、人行道、侧石以及路名牌、边坡、挡墙、隔离栏(墩)、无障碍设施等;桥涵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涵洞、隧道、桥涵附属设施等;照明设施包括道路、街巷、桥梁、河道、隧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功能照明设施与景观照明设施等。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是本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市市政设施绩效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促进各区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水平。

第二章考核方式和计分第六条考核方式: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1、日常考核:是指按照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中“投诉受理”项目,对市民投诉或媒体曝光问题的处置情况和办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所在季度考核分值。

2、专项考核:是指按照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中“指令任务”项目,对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完成指令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所在季度考核分值。

3、季度考核:是指每季度对市政设施完好状况和养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年终考核:是指年终对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年度加分项目进行考核,被考核对象年终得分等于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加年终考核加分项目得分之和。

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由市城乡建委牵头,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由考核中心组织实施。

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

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

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检查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障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旨在规范检查程序、加强检查力度、提高检查效果。

第三条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现场检查的对象、范围、程序、要求,以及检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第四条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改进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五条公司现场检查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二章现场检查的对象和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现场检查对象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仓库、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等。

第七条现场检查的范围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设备运行、生产现场秩序等各方面。

第八条现场检查主要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生产事故隐患、环境污染隐患、生产质量问题等进行检查。

第三章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第九条现场检查应按照计划进行,可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也可以随时监督检查。

第十条检查前应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等,确保检查的全面和有效。

第十一条现场检查应有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对于严重问题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四章检查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现场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也可以各部门配合进行。

第十四条现场检查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检查经验,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地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现场检查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工作,不得受到任何干扰。

第十六条现场检查人员有责任做到全面检查、严格要求、及时查处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现场检查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或处罚。

现场检查考核细则

现场检查考核细则

现场检查考核细则现场检查考核细则现场检查考核是对一定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的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声誉。

因此,现场检查考核细则必须严格,全面,科学,并且起到约束和激励作用。

1.检查范围对于特定的检查,需要对检查的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能够准确地掌握检查重点。

同时,需要在评估之前对评估标准和流程进行明确,以确定检查的目的。

2.检查对象检查对象需要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能力,具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的资格,可以包括公司的相关管理层,工作人员,质检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3.检查流程检查流程就是根据检查的总目标,将整个检查过程划分成细分的环节,对每个环节进行明确的规定。

比如,检查的准备工作,检查现场人员的要求,检查工具的要求等。

4.检查项检查项是对检查过程中需要关注和掌握的主要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

比如,对于一家食品公司,检查项可以包括生产车间的清洁,工作人员的着装和卫生习惯等。

5.检查标准检查标准是判断检查结果的依据,需要依据行业规范或者国家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

同时,检查标准应该具备可操作性,评估结果容易量化。

6.检查工具检查工具是检查人员进行评估时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可以包括测量仪器,检测仪器,相机等。

对于不同的检查目标,需要选择不同的检查工具。

7.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应该以客观,准确为原则。

如果评估结果存在争议,需要进行现场调查和重复评估。

评估结果应该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需要给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

以上是现场检查考核细则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依此制定评估计划,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整改。

现场检查考核是对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评估,对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XX安字[20XX]第001号兼职安全员管理考核办法

XX安字[20XX]第001号兼职安全员管理考核办法

XX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字[20XX]第001号兼职安全员管理考核办法1、目的为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调动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全部兼职安全员。

3、管理职责3.1 安全工程师负责兼职安全员的日常管理、考核;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兼职安全员的推荐;3.3 人事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津贴发放。

4、任职资格4.1兼职安全员4.1.1 来公司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高中以上学历;4.1.2 安全管理培训合格;4.1.3 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4.1.4 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了解并掌握责任区域内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5、安全员聘任程序5.1 部门兼职安全员由部门领导推荐,安全工程师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及聘任。

6、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6.1兼职安全员职责6.1.1协助本生产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安全职责,在单位安全工程师指导下负责本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6.1.2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计划的制定;6.1.3负责对本区域的机械、电器(气)、动力、仪表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6.1.4组织对其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时处理、上报,对发生的事故积极参加处理;6.1.5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工作,安全例会,总结本生产区域安全工作,做好安全报告工作;6.1.6积极配合公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时监督完成隐患整改工作;6.1.7负责各类资料的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6.1.8落实特种作业管理,作业现场监督到位。

7、考核7.1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安全工程师门分别负责;7.2 考评工作依据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7.3 考评结果只与安全员的岗位津贴挂钩,不影响其月度绩效考核;7.4 考核得分85分以上为优,84-75为良,74-60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点检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

点检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

点检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点检工作,加强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设备设施点检的人员。

第三条:点检是指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工作,旨在发现和排除设备设施的故障隐患,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负责人为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点检工作。

第五条:点检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接受过必要的培训。

第六条:点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点检职责,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点检职责第七条:点检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点检计划和要求进行定期点检,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二)发现设备设施的故障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按照规定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四)及时处理设备设施的故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五)积极参与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第八条:点检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点检,每次点检应做到全面、细致、认真。

第九条:点检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点检记录,确保点检工作的记录合规、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条:点检人员在点检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操作不当、违章作业和不按程序行事。

第三章点检流程第十一条:点检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点检计划: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运行情况,制定点检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二)分配点检任务: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根据点检计划,将点检任务分配给相应的点检人员。

(三)点检准备:点检人员在点检前,应确认点检工作所需的工具和材料是否齐全,并做好相关准备。

(四)点检执行:点检人员按照点检计划和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五)记录和归档:点检人员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点检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准确和完整。

(六)点检汇报:点检人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点检工作情况,并报告设备设施的故障隐患。

第四章点检考核第十二条:点检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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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石化公司
现场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ZD/JZSH 16.03-2005
1范围
1.1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对生产装置现场管理工作检查,包括:现场卫生、厂容、设备维护、记录、器具及工作环境等现场管理综合效果检查。

为使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检查)工作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锦州石化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基管理手册》;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分公司部门管理职责》的通知(锦石化分人字[2004]141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调整及增设部门管理职责》的通知(锦石化分人字[2005]31号)。

3职责
3.1机动设备处负责设备设施(包括:转动设备、静设备、仪表、计量、电气等)合理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的现场检查,负责设备现场操作环境检查。

负责转动设备防冻管理,在用静设备及闲置设备本体防冻管理。

泄漏点管理。

3.2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安全、健康、环保制度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汛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阀、呼吸阀、压力表、消防气防设备等)现场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现场检查;环保现场排放情况检查;工作环境及厂区环境检查。

3.3生产运行处负责对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纪律现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现场“三常”(常跑汽、常流水、常明灯)进行检查;对工艺管线防冻情况进行检查;对节能设施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4技术发展处负责组织制、修订装置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及管理;负责组织或参与装置开停工方案的编审批;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管理。

3.5企管法规处负责现场检查的组织、检查结果汇总及考核,负责明确责任单位,将检查结果反馈责任单位及受检单位;负责班组成本核算系统现场检查。

3.6各生产单位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综合检查,并负责按期落实整改本单位现场存在问题。

保证设备、设施、环境等处于完好状态。

4检查方法及要求
4.1根据现场管理标准,制订现场检查表,并根据现场检查表的要求,由企管法规处牵头组织检查。

4.2月检查。

公司每月进行两次检查,由企管法规处组织,现场检查小组成员参加。

4.3季度检查。

每季度公司将组织一次较大范围检查,该检查将与该月份的第二次检查合并进行。

同月检查比较,检查时间与检查样本数将增加1倍。

4.4半年检查。

每半年公司将组织一次大范围检查,该检查将与该月份的第二次检查、季度检查、“三基”综合检查结合进行,按三基综合检查表全面检查。

4.5如果节假日专项检查与月检查、季度检查或半年检查时间重叠,节假日专项检查与现场检查合并进行。

4.6常规检查。

对生产设备设施、职业卫生设施、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操作及生产环境维护检查、五项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等。

4.7专项检查。

检查中,根据不同季节补充、增减检查项目。

如:春季防火、防雷、防静电、防风、防解冻跑漏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爆等检查;秋冬季防火、防爆、防冻、防凝、保温、防滑安全检查。

4.8检查要求
4.7.1根据检查表,各专业分工负责,对现场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企管法规处将检查结果反馈责任单位及受检单位。

检查结束要形成检查总结或评价报告。

各专业处室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4.7.2检查具体内容,以现场检查表为基础,按表中条款认真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

4.8现场检查方法
4.8.1月、季及半年检查由企管法规处统一组织,相关处室指定专人参加检查。

4.8.2季及半年检查,根据检查样本数的需要,将适当增加检查人数和扩大检查范围。

4.8.3检查前不另行通知,检查中不需陪同,不需汇报(有特殊要求除外),检查后,由检查小组出具检查结果反馈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被检单位。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检查结果纳入月经济责任制。

5.2责任单位应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在下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

对月检查中总排名前一、二、三名单位,月奖金人均嘉奖五元、三元、二元。

5.3每月的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统计汇总,该汇总结果作为三基管理中基础管理现场部
分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6形成文件和记录
现场检查表B\JZSH 16.01-2005
现场管理问题整改通知单B\JZSH 16.02-2005 7附则
本办法由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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