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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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公司投资与融资公司投资与融资在公司法中的法律要求

公司法中的公司投资与融资公司投资与融资在公司法中的法律要求

公司法中的公司投资与融资公司投资与融资在公司法中的法律要求【正文】公司法中的公司投资与融资是指公司运作过程中对资金的筹集与利用的活动。

这些活动需要遵循公司法中的一系列法律要求,以确保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文将详细探讨公司法中对公司投资与融资的法律要求。

一、公司投资的法律要求1. 投资范围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明确投资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的投资应当以提升公司核心业务为主,同时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中的规定。

公司投资范围的限制有助于防止公司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投资项目上,从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2. 投资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投资决策流程,明确投资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此外,投资决策还需要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以确保决策的合规性。

3. 投资风险的防范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需要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投资活动的风险可控。

同时,公司还应当制定投资风险分散原则,避免过度依赖某个投资项目,降低公司的整体风险。

二、公司融资的法律要求1. 融资方式的选择公司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可以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比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

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方式,并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公司的融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过董事会的决策。

2. 披露信息的要求公司在进行融资活动时,需要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披露频率和披露内容,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

同时,公司还需要遵循公平披露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3. 资金用途的限制公司融资后所筹集的资金应当用于合法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用途。

公司不得将融资资金用于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用途,以免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股权投融资法律法规全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股权投融资的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权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本法规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股权投融资活动。

第三条股权投融资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风险分担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股权投融资市场的监管,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股权投融资主体第五条股东是指持有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享有股权投票权、股权转让权等权利,承担相应的股权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投资者是指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八条投资者应当遵循“非合伙制合同制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按约定分配投资收益。

第三章股权交易行为第九条股权交易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禁止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股权交易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影响市场稳定。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权,禁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股东行使股权权益应当遵循股东会决议原则,并制定相应的行使股权规则。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三条股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

第十四条股权转让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竞价等方式,注重买受人的信誉和资质。

第十五条股东可以进行协商转让,但不得对外转让,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股权。

第十六条股权转让应当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交易凭证应当登记在相关部门。

第五章股东出资第十七条股东出资应当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进行,不得非法占有、挪用出资款项。

第十八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我国税收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开展出资实质性验证工作,确保股东出资款项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六章股权纠纷处理第二十条股权纠纷处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股东委员会等组织形式,协调和处理股权纠纷。

公司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公司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资质、资产、负债、盈利状况、正在履行的 重大合同、商业模式、法人治理状况、税收 政策、劳动关系管理等
2、交易股权
股权登记状况、股权实际出资状况、股权受 限情况、公司章程对交易股权的特殊规定、 交易股权的价值情况
3、交易方案
交易标的(数额或比例)、交易对价、履行 的先决条件、履行安排(登记、付款、交割 、目标公司决策程序、公司章程修改等)
第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 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 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 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 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 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 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因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实现 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融资程序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直接+间接融资 直接+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
融资性质 股权融资 债权融资 债权/股权融资 债权+股权融资 股权—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股权/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 债权/股权融资 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
与谁共舞
(1)企业自身条件(规模、行业、资产负债水平、 盈利能力、股东或投资人实力等)
(2)成本 (3)企业自身需要和意愿(发展战略、商业模式、
股东或投资人投资偏好等) (4)国家金融证券政策变化 (5)投资者投资意愿(投资战略、投资偏好、风

年律师实务-企业股权相关法律实务讲义资料

年律师实务-企业股权相关法律实务讲义资料

企业股权相关法律实务讲义第一部分股权继承法律操作规范随着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个人股东的不断增多,股权继承将成为不可回避的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明确的关于“股权继承”的法律法规。

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法律条文散见在《公司法》以及《继承法》若干部分。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一、股权继承的性质股权继承属于股权变动的一种形态,但与股权转让不同,股权继承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股权变动。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法定继承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死亡就使得继承人取得继承股权的权利,被继承人的死亡属于与继承人的意志无关的事件,所以此时属于基于事件引起的股权变动。

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则必须有立遗嘱的单方民事行为和立遗嘱人死亡的事件这两个法律事实才能够发生,所以此时属于基于单方民事行为和事件这一事实构成引发的股权变动。

二、我国股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1.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第(六)款规定,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的股权;《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于本规定第二条(五)、(六)项的规定导致企业投资者变更的,如果企业其他投资者不同意继续经营,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终止原企业合同、章程。

原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后,股权获得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并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如果股权获得人不同意继续经营,经企业其他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依照本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企业其他投资者或第三人。

三、我国股权继承制度的几个注意问题(一)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

融资法律法规

融资法律法规

融资法律法规.本文详细介绍融资法律法规,并提供了全面的模板范本。

以下是正文:一、引言融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于融资活动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关键的一环,因此法律法规对融资活动的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融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融资法律法规在公司融资过程中,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需要遵守。

主要包括:2.1 公司登记注册公司融资前,需要先进行公司登记注册。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该按照规定提交注册文件和资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2.2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形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股权融资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涉及股东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市场交易等方面。

2.3 债券融资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借款。

债券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法》等,涉及债券发行、债券交易、债券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2.4 并购重组并购重组是企业融资中常见的一种方式,也是涉及法律法规比较复杂的环节之一。

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涉及股权转让、资产评估、竞争审查等方面的规定。

三、个人融资法律法规除了公司融资外,个人融资也是融资法律法规的重要部分。

主要包括:3.1 个人借款个人借款是指个人向他人或机构借款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合同法》、《民间借贷管理办法》等,涉及借款合同的订立、借贷利率的规定等方面。

3.2 个人投资个人投资是指个人将资金投入到某个项目或企业中获得回报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证券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等,涉及证券投资、投资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规定。

3.3 个人理财个人理财是指个人将闲置资金投入某种理财产品中获取收益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理财产品的销售、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规定。

四、附件清单1. 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范本2. 股权融资协议模板3. 债券融资合同样本4. 并购重组协议模板5.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6. 个人投资合同样本7. 个人理财产品销售协议模板附件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范本附件2:股权融资协议模板附件3:债券融资合同样本附件4:并购重组协议模板附件5:个人借款合同范本附件6:个人投资合同样本附件7:个人理财产品销售协议模板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我国公司立法的基本法律,对公司组织形式、股东权益、经营管理等进行了规定。

股权投资法律要点

股权投资法律要点

股权投资法律要点1. 引言股权投资是现代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方式之一,其涉及的法律规定和要点对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股权投资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论述。

2. 股权投资的定义和性质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购买企业的股权,在企业中获得相应的所有权和决策权,并通过持有股权分享企业利润和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股权投资的性质是一种权益投资,与债权投资等有明显的区别。

3. 股权投资的法律主体股权投资涉及的法律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被投资企业及相关监管机构。

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机构或基金,被投资企业则是指接受投资者资金并发行股权的企业。

监管机构的角色是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

4. 股权投资的合同股权投资需要通过合同来明确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投资金额、股权比例、投资期限、分红方式、信息披露要求等重要内容。

双方应谨慎阐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以减少潜在纠纷。

5. 股权投资的法律保护股权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会、股东诉讼等方式行使自己的权益,并在法律框架下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还要求被投资企业公平对待各方股东,确保其合法权益。

6. 股权转让和退出股权投资的风险与回报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实现,投资者可能会选择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对外出售。

股权转让应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7. 股权投资的合规要求股权投资活动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投资者应进行合规尽调,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被投资企业需要做好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保持良好的运营和财务状况。

8. 股权投资的纠纷解决在股权投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纠纷和争议。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违反法律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9. 结论股权投资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其法律要点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

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有关的民事纠纷若 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号)第14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自愿达成债权转股权协议,且不违反法律和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 件中,应当确认债权转股权协议有效。
2、公司制企业债转股的形式
——不改变公司的注册资本,只发生股东的变更。
导言:投融资的核心问题
一、核心问题
1、资金如何进去 2、资金如何出来?
二、投资的过程
投资=发现价值+拥有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
募集资金——投资:发现价值+拥有价值 •投资后管理=价值创造 •退出:放大价值+实现价值 •分配:实现收益 •溢价转让、产业整合、公开上市、市值管理、并购重组、衍生金融工具 的使用 •IPO, Trade Sale,M&A, MOB
• Modigliani and Miller,“The Cost of Capital,Corporation Finance ,and
the Theory of Investment”,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58.
(二)债权融资
1、股东可以凭借有限责任的 法律庇护,选择高风险的投 资项目,将投资失败的责任 转嫁给债权人。
• 2006年12月31日,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重天健 验[2006]46 号的《验资报告》,该报告中载明: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博 腾精细有限已将博腾科技的债权人民币6,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
• 2007 年3 月16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寿分局作出了《准予变更登记 通知书》(渝长工商企准字(2007)第00136 号),并向发行人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对本次增资进行变更登记。

【合同资料】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精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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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股权投资融资法律服务概述1.什么是股权投融资股权投融资是以股权为工具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行为。

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公司并购一般有股权投融资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2.股权投融资一般有哪些形式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股权转让是融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增资扩股是投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

3.律师在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发挥什么作用,包括哪些主要工作融资方的公司怎么样是重点(1)收集、分析、了解信息,协助客户做出决策;(2)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降低风险;(3)进行相关操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4.律师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应作哪些知识和经验知识方面:公司法和合同法;经验方面:公司收购中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中特殊的问题。

第二章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一、一般流程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书。

2.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律师在这个阶段配合会计师、评估师共同完成调查。

3.投资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投资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投资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投资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投资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投资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投资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涉及到协议有效性)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投资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国内or涉外)8.投资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二、前期准备投资预备阶段为投资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投资前的准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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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股权投资融资法律服务概述1.什么是股权投融资股权投融资是以股权为工具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行为。

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公司并购一般有股权投融资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2.股权投融资一般有哪些形式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股权转让是融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增资扩股是投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

3.律师在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发挥什么作用,包括哪些主要工作融资方的公司怎么样是重点(1)收集、分析、了解信息,协助客户做出决策;(2)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降低风险;(3)进行相关操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4.律师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应作哪些知识和经验知识方面:公司法和合同法;经验方面:公司收购中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中特殊的问题。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第二章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一、一般流程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书。

2.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律师在这个阶段配合会计师、评估师共同完成调查。

3.投资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投资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投资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投资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投资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投资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投资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涉及到协议有效性)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投资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国内or涉外)8.投资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二、前期准备投资预备阶段为投资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投资前的准备期间。

律师在投资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1.协助投资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投资活动的进行。

(要有跨界的经验,提出更有高度的建议)2.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投资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3.就投资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例如投资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投资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投资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投资有无倾向性态度。

(整体法律环境)三、商业决策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提出方案建议。

(从法律角度选择投资方案)四、投资意向律师在投资双方达成投资意向阶段,应在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示投资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为委托人起草或审查投资意向书。

(介于正式与非正式法律文件之间,某些条件下其确定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特别宽泛和不确定的内容只作为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保障条款(1)排他协商条款。

(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售或者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者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尚未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信息;目标公司同时注意保密问题)(3)不公开条款。

(4)锁定条款。

(在意向书的有效期间内,收购方可以根据约定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或者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5)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双方都可以约定费用的分担问题)2.附加条款在投资过程中,为避免目标公司借投资之名套取投资方的商业秘密,作为投资方律师,应在意向书中设定防范此类风险的附加条款:(1)终止条款。

(如果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保密条款、违约条款等依旧有效)(2)保密条款。

(签订前、签订时约定)①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

(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收购关联方、第三方,处于道德要求不得购买)②保密事项。

③投资活动中双方相互披露的各种资料的保密,通常约定所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仅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对价,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④资料的返还或销毁。

3.稳定性承诺(约束目标公司雇员、公司运作,目标公司管理层进行承诺)4.进度计划五、尽职调查律师应就投资方拟投资的目标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投资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

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1)经营范围;(2)设立或变更的有关文件;(3)公司章程;(4)股东名册及持股情况;(5)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7)规章制度;(8)与他人签订的合同;(9)收购标的是否有担保、诉讼保全等限制转让情况。

2.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1)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目标公司及子公司土地及房屋产权或租赁文件;(3)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权合同、激励计划)(4)有关代理和许可证合同。

3.目标公司财产状况的调查;4.目标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情况的调查;(涉及到目标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将来盈利情况、技术能力情况;注意特殊岗位的福利待遇情况、保险情况,如高危工种的保险情况)5.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的调查;(科技型或授权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相关知识产权文件、正在研发的知识产权报告、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清单---核查归属,确认将来运营能力、无形资产情况)7.目标公司法律纠纷情况的调查。

律师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应当披露可能的风险,向客户说明尽职调查是在现有条件下进行的,不能穷尽所有风险,只能降低相关风险。

六、投资协议可能涉及的问题1.溢价问题(股权价值超出现在的评估价值所支付的额外对价)2.对赌条款3.退出机制4.关联交易问题5.同业竞争问题6.机器设备问题7.房地产问题8.财务独立性问题9.知识产权问题10.外汇管理问题11.信息披露问题12.环保问题13.关键雇员问题(关键雇员的雇佣协议)14.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问题(管理团队的稳定)15.非目标资产问题16.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17.反垄断问题七、投资合同较为完整的投资合同包括主合同和附件两部分:1.投资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1.1说明投资项目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1.2投资的先决条件条款,一般是指:1)投资行为已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当投资项目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医药、新闻、电讯、通讯等特殊行业时,投资项目需要报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投资各方当事人已取得投资项目所需的第三方必要的同意。

3)至投资标的交接日止,投资各方因投资项目所做的声明及保证均应实际履行。

4)在所有先决条件具备后,才能履行股权转让和付款义务。

1.3投资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条款。

包括:1)目标公司向投资方保证没有隐瞒影响投资事项的重大问题。

2)投资方向目标公司保证具有实施投资行为的资格和财务能力。

3)目标公司如实履行投资义务的承诺以及其董事责任函。

1.4投资标的资产评估。

1.5确定出资转让总价款。

1.6确定转让条件。

1.7确定出资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1.8确定拟转让出资的当前价值。

1.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必要时可以考虑在金融机构设立双方共管或第三方监管账户,并设定共管或监管程序和条件,以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以保障投资合同的顺利履行。

1.10确定出资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1限制竞争条款。

1.12确定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条款。

1.13设定或有损害赔偿条款。

即投资方如因目标公司在投资完成之前的经营行为导致的税务、环保等纠纷受到损害,被投资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4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15设定有关合同终止、投资标的交付、投资行为完成条件、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2投资合同的附件。

一般包括:2.1目标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2.2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2.3目标公司土地转让协议;2.4政府批准转让的文件;2.5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2.6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2.7目标公司的流动资产清单;2.8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清单;2.9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清单;2.10联合会议纪要;2.11谈判记录。

2.12上述附件的内容,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选择增减。

投资合同的生效条款。

律师应当提请委托人注意,如投资项目涉及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建议委托人约定投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其他情况下,可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八、资产重组(分立、合并、相关资产剥离)九、履约阶段(一)在履约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包括:1.为投资各方拟定“履约备忘录”,载明履约所需各项文件,并于文件齐备时进行验证以确定是否可以开始履行合同。

2.协助委托人举行验证会议。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协助办理投资涉及的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手续。

(二)律师协助投资方或目标公司起草或调取的,需要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1.股东变更申请书;2.投资前各方的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3.投资各方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4.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转让的决议;5.出资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6.投资各方签订的并经其他股东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出资转让协议;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三)投资履约阶段的事务1.投资款到账验收,出具报告书。

2.投资标的的交付及股东名册的变更。

3.股东权利义务的移转。

4.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应当签订新的合营(合作)协议,修订原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更换新董事。

第三章国有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一、国有产权转让四个阶段:(一)研究、批准阶段1.制定《转让方案》;(国有产权应列明基本情况、转让行为的基本论证情况、有关职工安置方案情况、债权债务方案情况、转让收益处置方案情况、转让收益公告的主要内容;涉及到转让方或国有控股方不再控股的情况,应附带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转让方应对转让行为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提出咨询和论证意见)2.内部审议《转让方案》;3.相关内容的审核、审批;(涉及公共管理有关事项还须报请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审批;导致国有控股方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要经本级政府部门批准)4.转让行为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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