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洪府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已经2010年6月8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南昌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办法为充分调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一)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在全市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国有经济单位中进行。
选拔的主要对象是,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重点推荐选拔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科研院所、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思想条件是:热爱祖国,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工作。
(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专业技术领域或技能岗位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推广、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较高,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和较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领先水平;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对学科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是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4、在教育、卫生、体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且在本领域中业绩为同行公认、享有盛誉;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成绩显著,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或市级一等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科技奖等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7、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国家、省、部或市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8、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项目)的主要工作,业绩突出者。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2.19•【字号】洪教监字[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严肃教育收费纪律的通知(洪教监字[2008]5号)各县区教体局(办)、直属学校、企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我局陆续收到群众反映学校收费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擅立收费项目。
有的收取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费、杂费、服装费、水费、体育俱乐部会员费、有的高中学生缴纳了择校费后再收取学费等;二是超标准收费。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借读生的借读费和高中的学费、代办费及寒假毕业班学生补课费、民办学校收费等收费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有的学校明知故犯,擅自提高标准收费。
三是收费行为乱。
有的学校对属于其招生地段范围的生源仍要求收取借读费;有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退回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的教科书的书费;有的高中学校没有结清上学期书费;有的学校没有及时发放困难家庭学生的政府补助;有的学校收费不开票据,或者不开正式票据,或者多收少开。
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学生家长的利益,损害了政府教育的形象。
必须引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高度重视。
下面,为进一步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重要意义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收费工作责任制。
明确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为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改进服务态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洪教义教字〔2022〕3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要求(一)义务教育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各学科使用《2022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中的教材。
小学科学一至六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
其他学科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2.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材循环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循环使用学科的教材继续循环使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精神,2022年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循环教科书更新配给比例,即:将三年一循环变为两年一循环(每年更新50%的循环教科书)。
各地要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用书需求。
3.《环境保护》《健康教育》《我爱南昌》以及有关垃圾分类的地方教材仍按以往渠道发放,市直属学校由市财政统一采购,县区学校由各县区财政负担。
(二)普通高中1.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2 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与我市高中现有版本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其他版本;高三年级各学科使用《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电视电话会议是用通信线路把两地或多个地点的会议室连接起来,以电视方式召开会议的一种图像通信方式。
两地间的电视电话会议,称为点对点电视电话会议;多个地点间的电视电话会议,称为多点电视电话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一: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4月8日下午3:00,教育部将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省的会务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分会场地点、参会人员(一)地点:南昌市孺子路36号中国电信南昌分公司科技楼4楼多功能厅。
(二)参会人员:省教育厅厅长、分管副厅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南昌市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南昌市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南昌地区大中专院校负责同志。
二、地(市)、县(市、区)分会场参会人员各地(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组织工作(一)请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地区大中专院校于4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名单(南昌市教育局名单含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会场组织工作。
同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落实本级分会场组织工作(南昌市除外)。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4月7日上午12时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本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
(三)南昌地区以外大中专院校由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通知组织参会。
(四)经教育部商公安部同意,请各级教育部门邀请本级公安机关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部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验工作的通知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进行集中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在南昌市教育局(盛景路125号)南昌市教育服务中心大厅和多功能会议室对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2023-2024学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进行联合会审,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
县(区)所属学校的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审计工作由各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负责审验后上报。
2.各学校在送审前必须做好直报系统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
送审时请将软件系统中做好的统计报表打印一式两份,在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经单位法人代表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报审。
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所签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资料负责,确保数据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3.各校在送审时,请同时带好本单位上年已经审签的2022-2023学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纸质材料、本学年学生学籍花名册、教师编制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固定资产台账、图书台账、学校组织教师培训的相关文件等佐证材料以备查验,具体要求详见附表3。
各校教育事业统计纸质调查表由市教育局相关业务处室审验合格签字后才可上报电子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各校上交2023-2024学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时,请务必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分析表、报告和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同时报送。
全市新学年教学工作会召开

部分 事业 办 、
民办中学分 管校长 、
教务主任 , 高
中教 学 工 作 指 导小 组 成 员 , 市教科 所 中层 以上
干 部等 , 共 1 5 0 多人 。 市教育局领导熊晓武 、 黄
小 华 出席 会议 。
会议的主要 内容是 , 总结 2 0 0 8 - 2 0 0 9 学年
度教学工 作 , 部署 2 0 0 9 - 2 0 1 0 学年度教学工作 。 就此 , 市教科所所 长周卓涛作 了中心发言 。 市教科所副所长杨杰 、 沈
断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督查 ; 强化 一 究 , 切 实开 发校 本课 程 。
8 月 2 3 日 至 2 4 日 , 我市召开 新学年教学工 作会 。 参加会议的有各县 ( 区 ) 教体局 、 各开发 区 (新 区 ) 社发局 (教体办) 分管局长 (主任 )
及教 研 室 主任 , 市属 学校 分 管校 长 、 教务 主任 ,
学年教学工 作 ; 健全一 个机构 , 进
一
步充实和健全 各县
(区) 、
开发
区 (新区 ) 教研机构 ; 完善一 个机
制 , 积极改进和 完善教学质量 评
价和 监测机 制 ; 加强 一 项督查 , 不
项 工 作 , 深 入 开 展 教 学调 研 ; 注重 一 项 研
这次会议 的圆满成功 , 对 全市新 学年教 学工 作起到积 极 的促进 作用 。
又 讯 :8 月
2 4 日 下午 , 召开 了新学年普通 高中教学工 作 指导小组第一 次会议 。
徐强 摄影报道
军红 、
韦青分 别 就 九年义务教育 、
普 通 高中教育 、
职业教育的新学年
教学工 作 以及教育科研工 作作 了具体布置 。 会上 , 市教育局熊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市中小学新课标新教材研修班暨新学年教学工作会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市中小学新课标新教材研修班暨新学年教学工作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2.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市中小学新课标新教材研修班暨新学年教学工作会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课标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交流研讨上一学年度教学教研工作,分析当前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部署2022—2023学年度全市教学教研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南昌市中小学新课标新教材研修班暨新学年教学工作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8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时间一天半。
二、地点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湾里管理局梅岭镇紫阳宫路1号)。
三、参加对象1.各县区(开发区)教体局(教办、中心)局长(主任);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2.局属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3.省属事业单位办中学校长;4.县(区)属省级重点中学校长;5.市管民办学历教育中学(中职)校长;6.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7.市级教研部门班子成员及教研员。
四、主要议程(见附表)五、其他事项1.请各单位填写好参会回执,于8月12日下午15:00前将参会名单统一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小辉135****6511)2.参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确保7天内没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咳嗽发热或其他不适症状者不得参会,请按程序提前请假并安排好相关人员参会。
参会时落实“场所码”扫码测温查验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纪委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洪教纪字[2016]6号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纪委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洪教纪字[201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7d20f5d6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fe.png)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纪委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共南昌市教育局纪委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洪教纪字〔2016〕6号局直属各学校: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校园内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让廉政文化以鲜活的形式渗透到校园各个角落,打造“清廉校风、阳光校园”,培养和树立一批具有特色廉政文化示范校的新要求、新目标和新任务,现就具体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廉政文化进校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廉洁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师生素质、陶冶师生情操、净化师生心灵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升学校文化内涵,促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
二、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要求一是正面引导的要求。
要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整合教材、整合活动、整合教育资源,使廉政教育与学科教学、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法制教育等有机融合,坚持正面引导,榜样示范,增强人文性。
二是可接受性的要求。
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恰当选择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坚持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防止成人化和教条化,增强针对性。
三是有机结合的要求。
要坚持把廉政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学科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增强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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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洪教办发[2017]2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2.20
【实施日期】2017.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召开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洪教办发〔2017〕2号)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内容,总结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谋划部署2017年全市教育发展改革工作,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经研究,决定召开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红谷滩会议中心东厅(红谷滩新区雄州路29号)
三、参会人员
1.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
2.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
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主要负责同志;
4.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5.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校长、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校长;
6.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
7.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1.通报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五看五比”活动结果;
2.传达201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书面);
3.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谢为民总结部署工作;
4.市政府副市长龙国英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