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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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榕教思〔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市属高校申报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的通知榕教思〔2024〕14号各市属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根据《福州市创建省“大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方案》(榕委教育工委〔2023〕2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市属高校参加2024年度福州市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课题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类别1.重点课题。

要立足福州市推进省级“大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探索实践,着力研究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福州思政教育一体化的创新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拟设立9个重点课题,选题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

2.专项课题。

分为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一体化专项、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专项和家校社网协同育人一体化三个专项,拟设立21个专项课题,选题可参考课题指南(附件2),也可自行选题。

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本次项目申报对象为市属高校教师,各市属高校的申报数不超过8项,课题由学校初审后,汇总统一报送至课题评审组。

(二)课题负责人资格申请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福州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主持并完成过1项市厅级以上课题,或者是已结题的省部级课题的核心成员。

以上需附立项和结题证明材料;3.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4.每项只能有一名负责人,且同一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课题。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闽教基[2007]42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07]4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级达标高中: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拓展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我厅根据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和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组织课题组在反复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研究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学习,明确创建和评估达标高中的意义。

新修订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和评估达标高中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基本原则,对申报资格、创建过程、具体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达标高中的责任和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重新规定,体现了国家和省对高中办学的全面、规范的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评估达标高中的意义,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达标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统筹规划,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争取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扶持农村优质高中发展,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5.24•【字号】榕教初〔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的通知榕教初〔2023〕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省市属小学、市属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5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福州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小学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严格实施“零起点”教学,学校要组织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省颁课程设置方案和“零起点”教学要求,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前后有机衔接、循序渐进。

学校的课程表要向家长和社会公示。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加强日常管理。

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应安排在学期结束三天内进行,不得擅自提前。

二、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校历规范作息时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时间安排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时间安排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时间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9.08•【字号】榕教综〔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时间安排的通知榕教综〔2023〕5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省市属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学校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校际教研、区域教研、校本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新学年继续举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市级教学开放周活动具有交流研讨、示范辐射等功能,对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的教学开放周活动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教学观摩周活动,主要目的是发挥省一级达标中学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二是教学开放周(日)活动,主要目的是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研究和展示平台,扩大教学研究的交流范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研究的成果。

二、活动类型(一)中学教学观摩周活动教学观摩周,定位为观摩、示范、辐射,主要由省一级达标校承办。

举办教学观摩周活动的目的是发挥省一级达标学校丰富教育资源的优势,展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试点学校和样本校的研究成果,引领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目前,我市中学共有省一级达标学校28所,具体为:福州第一中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州第二中学、福州第三中学、福州第四中学、福州格致中学、福州第八中学、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州第十八中学、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华侨中学、福州第七中学、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长乐第一中学、长乐华侨中学、福清第一中学、福清华侨中学、福清第二中学、福清第三中学、连江第一中学、连江尚德中学、连江黄如论中学、闽侯第一中学、闽清第一中学、罗源第一中学、永泰第一中学。

福州市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民间故事

福州市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民间故事

福州市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民间故事近日,由福州市教育局主办,仓山区教育局协办的主题为“探索互联网+教育深度融合,携手城乡学校共享教育均衡”的信息工作会在仓山小学召开,会议现场,以仓山云教育为代表的一系列高科技互联网+智慧教育亮相,此举将有助于促进教育均衡。

会议现场,一场由仓山小学与仓山第六中心小学的足球校队友谊赛通过主会场LED大屏幕实况直播。

同时,目前已经在仓山区落地推广的云课堂教育也进行了现场直播。

该课题通过互联网可实现同一个课堂的三个教学场景。

大屏幕上,福州十二中的中式面点国家骨干教师陈明儿带着仓六小、仓山进附一小、黄山小学三所学校的学生进行远程互动教学生做烘焙,实现了异地同课。

与此同时,仓山实验小学的区优秀教师吴照老师也进行着一校带多校的现场教学。

大屏幕上,仓六小,仓山进附一小,黄山小学的孩子们在远程互动教学,直接实现了不同学校上同一场课的效果。

同样利用了这个平台,仓山小学市优秀吴春燕带着首山,红霞,施程三个小学学生也实现了互动联教。

据介绍,仓山云课堂教育模式是在福州仓山区委区政府的智慧仓山而率先推出来互联网+智慧教育的真正体现。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局长陈树仁针对“探索互联网+教育深度融合,携手城乡学校共享教育均衡”展开主题演讲,详细介绍引进云课堂教育系统实际落地应用情况以及高科技教育设备的使用情况。

他说,2013年我国明确把教育信息化作为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把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与时俱进,福州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福建省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现场会精神,推进福州市教育信息化,共享教育信息化的成果。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严星说,福州市把推进教育信息化作为破解教育难点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2016年度全市投入经费19817.53万元,共建设改造互动多媒体“班班通”教室8606间。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_纪检监察工作个人总结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_纪检监察工作个人总结

2020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_纪检监察工作个人总结纪检监察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修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室工作责任重大,今天店铺给大家找来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0纪检监察室工作总结篇一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围绕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助推从严治党区纪委主动协助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是明晰责任清单。

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配合区委对“两个责任”内容进行梳理,制定《鼓楼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晰区委领导班子、区委主要负责人、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纪委承担的责任,并督促全区10个街镇、20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两个责任”清单。

二是强化责任考核。

协助区委开展20PC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由区委带队,组成10个考核组,对10个街镇和10个区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

开展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工作,组织区纪委委员评议述廉述责情况。

分析责任制考核工作程序、考核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制定20PC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力求考核办法科学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省对市、市对区责任制考核“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逐项整改落实。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平常督查发现的51个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反馈整改情况。

同时强化问责,今年1—9月,对6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二、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运用批评教育、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7.27•【字号】榕教综〔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福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教综〔2023〕4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教育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游昕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副组长:徐章海市教育局专职副总督学成员: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秘书处、办公室、组统处、机关党委、思政处、团委、法综处(审批处)、人事处、规建处、财务处、高外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职成教处、体卫艺语处、民管办、学安处、退离处、教育工会、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督导室、电教馆、条装中心、教资中心、核算中心、实践中心、研究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工作计划等,督促各地、各单位、各学校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政策法规,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水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福州市现代教育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由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福州市现代教育信息管理办公室)、福州市教育局思想政治工作处负责人共同担任。

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7月27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3.01.12
•【字号】榕教综〔2023〕3号
•【施行日期】2023.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的通知
榕教综〔2023〕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属院校(园):
为适应我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对《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抓好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园)应参照本预案重新修订本地、本校(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本地、本校(园)主要领导审批后,于3月31日
前通过“福州市平安校园综合应用平台-智能填报”报市教育局备案。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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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安全[2012]9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9.11
【实施日期】2012.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教安全[2012]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闽安委〔201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4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
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2〕17号)要求,结合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
“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确保我市“十二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福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工原则
为实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推动和加大学校安全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分工的主要原则是:
1、突出《实施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

2、把握《实施方案》实施的工作重点。

在统筹安排好事关学校安全长远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时,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安全管理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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