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广州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采购需求一、招标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二)项目编号:(三)项目类别:新建类(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349.90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1.用途:政务业务2.数量:1项;3.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进行广州市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项目工期要求:分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应用支撑管理、政策兑现管理和智能推送服务的开发、测试、部署和上线试用;第二阶段在10个月内完成剩余的全部功能的开发、测试、实施及具备初验条件;初验合格后按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办法及验收规范完成终验。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2010年,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扶持。
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服务平台建设。
”2012年,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52号)提出“建立健全以移动互联网为依托的政企互动平台”,“加强综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
2016年,广东省制订并颁布了《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要求“运用大数据密切跟踪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设小微企业运行情况,为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并初步形成大数据分析决策机制。
”2017年,广州市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7〕1号),提出构建“一带双核多区”组团式空间结构的大数据产业布局,将我区列入广州市“东部大数据产业带”,指示根据现有优势发展“一区一特色”大数据产业。
实施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大数据应用:“以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资金为引导,支持政府部门开展大数据应用,提升政府决策、风险防控水平以及治理社会的能力。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人需求1.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日完工,租赁期为5年。
3.供应商必须承诺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按用户的保密规定执行,中标后需与采购人签定保密协议书。
4.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有关工程竣工资料文件。
5.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不得以商务谈判等理由为借口,提出变更设备或拖延工程施工进度。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陆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8.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必须提供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日程表等进度计划方案,并在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和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应方可开始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方案执行。
9.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凡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请供应商尽可能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11.凡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请供应商尽可能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1.1项目需求描述1.1.1项目概述1.1.1.1系统现状首先,通过近年来全区的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但依然有部分区域未能覆盖,存在一定的监控死角。
其次,全区现时公交站亭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公交站亭信息化管理比较弱,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以上所有公交站亭进行监控,管理部门无法掌握公交站亭客流、车流等动态情况,利用传统人手方式难以对各公交站亭实现有效管理,只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技术改变落后的监管方式,才能提高管理水平。
单位采购需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确保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采购需求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材料、服务等。
第三条采购需求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以满足单位工作需要为出发点,确保采购需求与实际工作相匹配。
2. 预算控制:严格执行预算计划,确保采购资金合理使用。
3. 公开透明:采购需求应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4.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采购需求提出第四条各部门在提出采购需求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确保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等符合单位需求。
第五条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应填写《采购需求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1. 需求名称;2. 需求规格、型号、数量;3. 需求预算;4. 需求部门;5. 需求提出日期。
第六条《采购需求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采购管理部门。
第三章采购需求审核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收到《采购需求申请表》后,应进行以下审核:1. 审核需求合理性:是否符合单位工作需要,是否属于采购范围;2. 审核需求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单位相关规定;3. 审核需求预算:是否符合预算计划,是否存在超预算情况。
第八条审核通过的需求,由采购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形成《采购需求汇总表》。
第四章采购需求审批第九条《采购需求汇总表》经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章采购需求跟踪与反馈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在采购过程中,应定期跟踪采购进度,确保采购需求按时完成。
第十二条采购完成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采购结果反馈给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需求部门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部门提出。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一餐厅三楼装修改造项目2、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包含一餐厅三楼进行装修改造,主要包含:装修装饰,后勤设备,电梯设备以及就餐桌椅等。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工程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90日历天。
6、建设地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一餐厅三楼。
(-)总体要求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无条件修复;质保期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2日内修复。
材料使用: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成交人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先向采购人和监理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采购人和监理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采购和进场;如成交人未取得采购人和监理的书面认可就将材料进场,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本工程由成交人负责施工并进行现场施工的管理、监督、协调,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的不定期检查,向采购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成交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除规定的调价因素外不做调整。
完工后,所有垃圾全部清运出施工区。
服务承诺: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修复;质保期后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5日内修复保险:①承包人须为本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上述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②其他保险承包人应按照规定为本合同工程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为其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上述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上述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新版采购需求培训课件.doc

第二章采购需求二、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期: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保修期应从设备全部验收完毕并且用户出具了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出厂规定保修日期。
2.保修期内,由于正常工作损耗导致出现设备或其组件的更换,由供应商承担。
3.设备出现故障电话不能解决时,必须在2个工作小时应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
4.保修期满后,供应商对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支持、维修、零件供应服务,配件只收取成本费。
定期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设备到位后,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全部资料,包括使用说明,安装手册、维修手册等。
6.验收: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如采购方发现供应商所提供设备性能指标达不到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范围的,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更换或修复,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合同格式采购人:供应商:(注:表格可自行添加)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一、违约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十四、本合同须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签章):供应商(签章):采购人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户名:开户银行及户名:帐号:帐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一:封面芜湖县政府性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019年月日格式二:目录(1)报价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3)纳税证明复印件(4)分项报价表(5)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7)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采购具体要求提供产品彩色图片或实物一套(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7、特有单元输出连接线角度及方向可调功能,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会议桌安装;
8、配备一条21.5m8p连接线,同T型分线盒(DS-J2)连接。
只
1
9
手拉手客席话筒
1、抗电磁及RF射频干扰,从此远离手机信号对会议中的干扰声;
2、全数控化设计,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工作电压为DC18V;
5)支持自动框人像,语音追踪功能。
6)摄像头支持USB2.0输出接口和RJ45接口
7)摄像头支持红外透传功能,实现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控制机房内会议终端,方便调试。
9)摄像头支持本地软件升级和通过高清终端远程升级
台
1
3
音箱
1、★不小于8X3〃驱动单元;(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2、★额定功率(AES)不小于260W(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3、主席单元具有强制切断客席发言优先功能;
4、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提示音,可选择开启或者关闭(需在主机上进行设置);
5、单元具备讲话者不发言自动关机功能(需在主机上进行设置);
6、具备纸质桌牌功能(不低于144*61mm),标示发言者姓名;
8、★功放保护功能:直流、短路、超温、过载、电源软启动(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台
1
5
调音台
产品特性
1、★机架式调音台(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2、不低于12路独立平衡线路输入,不低于2路主输出加2编组输出,一路辅助输出;
3、★带USB接口可直接播放MP3格式音乐;(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4、★频率响应:20Hz-20KHz;(提供厂家产品彩页证明)
3、实现三级联动类模块与智慧政协系统的PC端和app端进行集成、实施部署、系统调试、初始化、分级权限、完成数据迁移等服务。
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1.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投标报价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所需信息化扫描档案1.2 标段划分及其交付(实施)期交付(实施)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达到主管部门验收标准的服务总报价,包括档案扫描费、加工费(人工费、交通费、材料费等)、相关税款、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等完成该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所必须的、相关的一切费用。
1.3.2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对投标报价的任何承诺、修改,除法定修正或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情形外,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
1.3.3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5)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标段做废标处理。
1.3.4 遵循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5项规定。
2.标段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标段总体范围:满足采购人信息化扫描档案工作需要。
2.2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2.2.1 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为投标截止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产品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并将投标产品所列示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面附于投标文件中。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2.2.2 同等条件下,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2.3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2.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2.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2.6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2.7 促进残疾人就业: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
天河警务通需求书2016.doc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1.投标人要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
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
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要列出具体数值。
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
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要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若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与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应由生产厂商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5.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交货时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产品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关于提交样机要求: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配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二代验证通终端样机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演示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配置、软件检测等,样品品牌、型号及配置要与投标列报的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8.★投标人非原厂家的,需提供设备二代验证通终端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二、项目需求内容1、技术规范项目遵循《公安信息移动接入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及《公安信息移动接入及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导书管理暂行规定》(公信通[2006]541号),《移动警务B/S应用安全接入规范》,《手持式二代验证通终端通用技术要求》等公安部和省厅有关文件及规范,选用的终端设备应符合下列原则:(一)标准性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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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采购人需求采购内容服务期★最高限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职工上下班班车租赁50座或以上一年人民币1350元/辆/天45座人民币1300元/辆/天37座人民币1150元/辆/天22座人民币950元/辆/天一、项目概况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目前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及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及代管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进驻。
单位设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
周一至周五每天需用交通车约30辆接送职工上下班(因人数变动会增减车辆或调整车型,周末视情况决定用车数量),另有本项目花都基地(国家皮革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车2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河滨西路1号。
根据职工上下班情况实行车辆分线行走。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用户方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和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费用由用户方按比例分摊支付。
如在履约期间发生事业单位改革或者公司合并、分立等情况,原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二、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在广东省内依法取得汽车运输许可证的企业,能开具合法的发票;同时需具有汽车租赁/运输/实际承运经验和能力(不接纳社会挂靠车)。
2.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及安全管理制度,有一支较高职业质素和驾驶技能的司机队伍,能做到遵章守法,执行管理制度,自觉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3.投标人具有5年或以上承接大型单位或企业班车(承接该单位或企业车辆数量为15辆或以上)运营经验。
(二)安全方面要求1.企业安全行车记录,根据企业5年以内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记录,需提供安全行车记录相关资料、证件(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交委证明或证书)。
2.驾驶员须为投标人的签约员工,具备丰富驾驶经验,5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10年以上驾龄(其中有5年大客车驾龄)、年龄为35-60岁、熟悉广州市交通道路的司机,担任交通车的驾驶工作。
需提供司机安全行车记录相关资料、证件(交通管理部门或单位证明文件)、驾驶证、社保证明复印件。
3.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料(有效期内的)。
(三)车况方面要求1.车型:空调(能正常提供冷暖气)豪华大巴、中巴。
(需列明所提供车辆品牌、参数、外观及内部图片等)。
2.车龄:4年内(车龄年限以服务期限截止之日为止)。
3.全车的座位配置安全带,带GPS卫星定位系统。
4.车况良好并符合公安部门及交委要求。
5.车辆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交通工具的装修标准。
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6.中标单位的车辆必须安装粤通卡及自动缴费设备。
7.每部交通车需配备应急逃生救护说明。
(四)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上下班途中的突发事件(如道路封闭、恶劣天气等)的处理预案(措施);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预案(措施)等。
(五)保险方面每辆车的保险额必须达到:第三者保险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整车乘客险每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不定座位险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承运要求(一)能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线路将职工安全、准时、舒适的送到目的地。
接送上班的交通车在开车前10分钟到达约定的上车地点。
接送下班的交通车必须在开车时间半小时前到达采购人约定的上车地点。
(二)中标供应商需成立专职的联络管理小组与采购人沟通、联系,随时满足采购人的合理派车要求,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行车制度。
(三)采购人按乘车的实际人数有权指定安排线路车辆,如需增加或减少线路的车辆,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每条线路行程范围约70公里左右广州范围内,设定在黄埔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南沙区。
(四)采购人安排的每条行车线路(线路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标供应商应做到专人、专车、专线。
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五)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转换接送,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需超过10分钟,应马上采用其它交通工具送客人到达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乘客候车时间如超过10分钟,采购人职工有权搭乘其它交通工具上下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扣除该车双倍(两天)的租车费用。
(六)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且已购年票,需负责支付交通车的一切营运费用。
如:路桥费、公路基金、道路规划费、保管停车费、保险费、车船税、管理费用、交通运管费、公共事业附加费、修理工料费、油耗、司机工资、轮胎、车辆清洁消毒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等。
(七)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在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确保乘客的安全。
非甲方或甲方乘车人员造成的过失,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等安全方面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四、其他要求(一)为进一步了解中标供应商的情况,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安排前往中标供应商或附属的广州范围的汽修厂进行考察。
如发现实地考察情况与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描述不相符,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甲方可中止合同签订。
(二)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要与采购人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征询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及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四家单位的职工意见,合理调整线路及停靠点,如乘坐职工反应线路或停靠点不合理的,要及时调整。
采购人有权指定线路,包括指定因路线需要的缴费公路。
(三)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应为本合同配备车辆调度员1名,专职车队长1名,安全员1名,维修人员4名以上。
(四)增值服务:鉴于甲方(番禺园区、花都基地)距离地铁站较远,为方便员工外出办事,供应商应提供工作时间内相应的地铁接驳服务。
五、付款方式(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十个工作日内,向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各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向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合同期满15天内,在没有发现违约的情况下,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如果有违约扣罚的情况,按照相应规定扣除后再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二)每月按实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由采购人核实结算确认后,中标供应商分别向四家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和每次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使用车辆的通知单复印件给用户方,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四方按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比例依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确定),用户方收到发票后30天内办理付款手续。
中标供应商须与四家用户(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由用户方办理付款手续:1.合同;(首次支付需出具)2.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次支付需出具)3.出车次数及金额明细表;(每次支付需出具)4.中标通知书。
(首次支付需出具)(三)因部分用户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用户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用户已经按期支付。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一)交易中心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二)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三)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易中心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
所有投标人可在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专家组成。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三)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四)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三、评标方法(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分值35分35分25分5分(二)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及优先修正顺序如下:1.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开标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明细表或其它相关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价修正总价;4.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明显笔误而需修正任何内容时,均以评委会审定通过方为有效;10.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11.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