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细则一、总则为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护士条例>的通知》和《护士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原则1. 客观公正:考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反映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 科学合理:考核内容和方法应科学合理,符合护理工作特点和规律。
3. 注重实绩:考核应注重护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鼓励创新和提高。
4. 持续改进:通过考核,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三、考核对象和周期1. 考核对象:全院在编在岗的护理人员。
2.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
四、考核内容1.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法律法规等方面。
2.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应急处理、教学科研等方面。
3.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团队协作、纪律遵守等方面。
4. 工作实绩:包括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病区管理、继续教育等方面。
五、考核方法1. 个人自评:护理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2. 同事互评:护理人员之间相互评价,客观反映同事的工作表现。
3. 领导评价:科室负责人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4. 患者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
5. 考核小组评价: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方法,对护理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核结果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 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考虑晋升、晋级、培训等机会。
3. 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和提高。
4. 考核基本合格者,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一年内不得晋升、晋级。
5. 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严重者予以解聘。
2023年护理绩效考核细则

2023年护理绩效考核细则(详细)2023年护理绩效考核细则一、仪容仪表考核1、违反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扣0.2分;2、工作服不干净,浓妆艳抹上班的,扣0.2分;3、不佩戴胸卡的,扣0.2分;4、在办公区内进食、看闲书,扣0.2分;5、工作区(办公室、走廊、病房)内有烟头、护士长扣0.1分6、态度冷淡、心不在焉、打电话谈天者,扣0.2分;7、上班时间谈天、高声喧哗、玩电脑或看电视,扣0.5分;8、在患者面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玩耍打闹,扣3分;9、污辱、打骂患者的,扣5分;二、工作纪律考核1、上班迟到、早退,扣0.2分;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旷勤1天以上,按日扣3分;3、上班时间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扣5分;4、上班时间不坚守岗位,串岗、消极怠工,扣2分;5、不听从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者,扣5分;6、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标准的,扣2分;三、行为标准考核1、效劳态度及工作质量差,病人不满足并向医院领导投诉,扣2分;2、入院前、院中承受病人吃请或收受病人红包、礼物,扣5分;3、效劳态度差,常常吵架,引起医疗纠纷或顶撞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扣5分;四、护理文件考核:医嘱、护理记录单:1、未用医学术语,扣0.2分,凭主观推断,扣1分。
2、工程必需填全,漏项、格式不正确、未签名,扣0.2分。
3、记录不准时、或与医嘱不符、医嘱未查对、交接记录与实际不符、未执行医嘱、执行错误、转抄医嘱错误,扣0.3分。
五、护理部考核细则1、病房治理、危重病人护理、根底护理、专科护理、技术操作等,按护理考核标准扣分,并通报。
2、急救物品、常规器械消毒、药品治理、一次性卫材的治理、一次性卫材的重复使用,一经发觉不符每项扣0.5分,并通报。
无菌柜、急救车、药品柜、护理柜卫生不达标扣0.2分。
3、病区无统一标识,未实施安康教育,一处扣0.2分。
4、无故不参与考试、考核扣1分,补考不合格扣1分或调离岗位。
5、护士长连续一个月不进展业务查房扣1分。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1.目的:实行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原则,体现绩效向高风险、高工作量岗位倾斜,激发及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范围:全院护理单元。
33..:定义:护理绩效考评就是考核和评价护理人员工作效果、效率、效益。
4.权责4.1护理部:制定护理质量绩效考核总原则。
每季度护理督导组对护理单元质量督查作为护理单元绩效考核依据。
4.2护士长:根据护理部绩效考核总原则制定本护理单元绩效考核细则,每月对护理人员综合评价及考核。
4.3护士:按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与层级护土资质与能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5.制度内容5.1绩效考核原则5.1.1护理部制定《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5.1.2护理单元根据护理部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护理单元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细则。
5.1.3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评优、晋升、薪酬等挂钩。
5.1.4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体现护理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实行分层次绩效考核。
5.1.5绩效考核结合技术职称、工作时间、工作风险、技术难度、工作量及质量等综合评价。
5.1.6根据住院病人满意度、出院病人随访表扬或批评、医生评价,护士长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5.1.7获医院、科室“服务之星”者,按照《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给予加分。
5.1.8发表论文,参加全国、省、市级、医院各类比赛获奖者,按照《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给予加分。
5.1.9护理部每年“三基”考核成绩根据医院《岗位聘用制人员与医院聘用制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作为转岗条件之。
5.10参加护理部的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理论80分以下、技能90分以下),给予扣分。
5.1.1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经核实为有效投诉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给予扣分。
5.1.12护士长根据《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科室和护士实际情况,有权对护士绩效分配方案做出调整。
护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医院护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高护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护理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内容、程序和主体责任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医院管理规定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护理工作绩效考核:对护理人员在岗位上的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和考核的过程。
2.护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衡量护理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标准和指标。
3.绩效考核结果: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评价护理人员工作表现的等级或得分。
4.绩效考核奖惩: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护理人员予以嘉奖或惩罚。
第二章绩效考核原则第四条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必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任何个人、偏见或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第五条公开透亮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必需公开透亮,护理人员对绩效考核标准、流程和结果有权了解,并有权提出申诉或看法。
第六条全面综合原则绩效考核必需全面综合评价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第七条量化评估原则绩效考核要求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成绩进行量化评估,以便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和比较。
第八条激励和管束原则绩效考核既要通过激励和嘉奖来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性,也要通过管束和惩罚来规范护理工作行为。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指标第九条考核内容护理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包含以下内容:1.技术水平:包含临床操作技能、护理知识和护理技术的运用本领。
2.工作态度:包含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工作乐观性和自我提升等。
3.团队合作:包含团队协作、同事间的合作关系和团队责任心等。
4.服务质量:包含患者满意度、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条考核指标依据考核内容,订立相应的考核指标,具体如下:1.技术水平考核指标:临床操作技能掌握程度、护理知识运用本领和护理技术应用水平等。
2.工作态度考核指标: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工作乐观性和自我提升情况等。
医院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暂行)1、将原档案工资的80%作为固定工资按月发放,另外20%融入绩效工资中分配。
2、医院与科室(医疗、护理)进行核算,各科室应成立考核分配小组,必须根据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优质服务以及职务、职称等情况进行二级分配。
3、新进员工在轮转、试用期间拿协议工资;外出进修人员拿档案工资,以上工资不纳入科室核算,并不享受绩效工资。
4、各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绩效工资的30%集中由护理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二级分配。
5、各护理单元绩效工资的30%纳入护理奖励基金,医院按总额的40%配发优质护理奖励基金,由护理部统一考核发放。
6、开展重症监护病房的科室收取的重症监护费或特护费按30%比例补贴护理组,取消相关科室护理人员定补绩效.7、护士长(含负责人)绩效工资超出科室人均绩效部分给予系数补贴。
其中:护士长补贴系数为0.75,主持工作的副护士长为0.65。
8、儿科门诊、手术室门禁、B超室分诊等岗位护理人员按职能科室平均劳务费0.85加扣发20%工资部分由科室统一发放。
五官科门诊院感护士及门诊咨询台护理人员按职能科室平均劳务费0.85由医院发放。
9、主管护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并参与科室夜班的,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按职能科室平均劳务费0.5系数由医院补贴,科室按1.1~1.2系数进行二次分配。
10、护理二次分配根据能级管理进行:(1)依据护士能级评分表对护士进行评分护士能级评分表(2)评分说明:①综合得分最高值为650分。
总得分由综合得分、加分、减分三部分构成。
②加分:在合理分配工作量的基础上,根据科室的特点制定加分项目,如:抢救危重患者、院内及科内授课,迎接各类检查、参加院内外各种活动、竞赛并获奖等,每一项加10分。
有科研、新技术新项目者加50分。
③减分根据护理管理的要求,发生差错、事故、医疗纠纷、被投诉的、院每季度、每月的护理质控结果被扣分的各责任区负责人和当事人等列入减分项目。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甲版)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甲版)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甲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医院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激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理人员,包括全日制和兼职人员。
第三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合作、职业素养等方面,具体绩效指标将根据岗位类型和职责进行具体划分。
第四条绩效考核有助于评价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作为晋升、奖励、激励等决策依据。
第五条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护理人员全年工作绩效的依据,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的依据。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一条年度考核应当由有关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评定,并进行绩效档次划分。
第二条年度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团队协作等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占60%,综合素质占30%,团队协作占10%。
第三条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工作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通过对工作记录、工作评价等进行评判。
工作业绩指标细化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制定。
第四条综合素质主要包括知识水平、技术能力、沟通能力、责任心等方面,通过对个人培训记录、技能考核、病例讨论等进行评判。
综合素质指标细化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制定。
第五条团队协作主要包括护理人员在团队工作中的配合度、协作能力等方面,通过护理团队评价、团队建设等进行评判。
团队协作指标细化将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制定。
第六条绩效档次划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不合格五个档次。
其中,优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40%、待提高占20%、不合格占10%。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向护理人员本人进行通报,并作为绩效管理、薪酬分配、晋升评审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季度考核第一条季度考核由有关部门根据季度考核指标进行评定,并进行绩效档次划分。
第二条季度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其中工作业绩占50%,业务能力占30%,团队合作占20%。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为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护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医院特制定护理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护理岗位奖罚,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方法护士绩效考核总分数为100分,其中包括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整体意识及加分/减分项目等.1、医德医风2、护士长考核各科护士长根据考核标准,每月对科室护士进行考核,把每个护士所存在的问题客观实际地以打分形式体现在考核表上,每月汇总出个人成绩上报医院,并将个人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到个人,促使护理工作能及时改进、提高。
3、护理部每月组织专项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临床基础护理服务质量等,由护士长将检查情况分别计入个人考核表.4、住院患者满意调查(满分100分,占绩效总分40%):护理部每月对住院患者发放满意调查表.5、加分项目(1)获得患者口头或者书面表扬者当月加10分(2)发表论文者予当月加10分(3)理论考试或者技术操作考试合格者当月加5分(4)参加业务学习一次加0。
5分6、扣分项目(1)发生差错或被患者投诉,当月扣10分(2)理论考试或技术操作考试不合格当月扣5分。
护士个人绩效总分=护士长考核分×30%+护理部考核分×30%+科室患者满意分×40%+个人加分/减分。
三、考核测评要求护士长要做到注重实绩、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给每一位护理人员进行公正的评价.四、考核测评内容:(一)医德医风(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遵纪守法,廉洁行医(二)护士长对护士考核内容包括:①工作完成情况(10分)②业务能力(10分)③工作效率(10分)④工作质量(10分)⑤劳动纪律(10分)⑥工作态度(10分)⑦出勤率(10分)⑧团结协作(10分)⑨发生差错事故(10分)⑩服务态度(10分)以上满分为100分,其中91分——100分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60分——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3篇

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3篇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1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向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讨论重新修定如下量化绩效考核方案的'奖励机制,各科室可根据此方案,结合科室特点制定出本科室切实可行的方案。
1.各层级护理人员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组报护理部审批。
护士长、科室考核小组考核要做到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每一位护理人员进行公正的评价。
2.护士个人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占20-30%)+每月各级护理人员护理工作质量考核(占20-30%)+护理工作量(占50-60%)+加分/减分项目等。
一、考核办法1.岗位绩效奖金考核指标(1)学历:中专0.5;大专0.8;本科1.0。
(2)工作年限:每10年加0.5;11-20年加1.5;21-30年2.0;(说明:每十年分值0.5;不足十年按十年计;11-20年1.5;21-30年2.0)(3)护理人员个人层级:专科型护士1.0;高级责任护士0.8;初级责任护士0.6;辅助护士0.5。
2.月度各级护理人员护理工作质量考核(100分占个人奖金20-30%,其中自评占30%,组评占70%)护士长组织科室护理考核小组每月对本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一次。
考核依据为“各层级护理人员护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3.护理工作量统计(1)各科室根据各班次工作压力、工作难度、工作强度、分管病人数和工作时间的不同,全面衡量每一个工作班次及主要护理工作项目应得分值数,确定不同的量化分值,以分为单位。
(2)各科室可将部份工作项目作为工作量化指标之一。
如,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基础护理操作、危重病人护理人次等等。
4.加分/减分项目(1)加分项目:(各病区根据科室特点参考以下执行):1)患者表扬:科内点名表扬加0.1分/次(最高1分),科内书面表扬加1分/次,表扬至院办加2分/次(最高5分);2)患者投诉:投诉至科室扣2分/次,投拆至院办扣5分/次;3)院外(市、县级)检查:表现良好者加5分/次,存在问题者扣2分/次;4)建议被科室采纳:另加1分/条;5)奖励:市级加5分/次,县级加3分/次,院级加2分/次;6)讲课:科内讲课另加3分/次,院内讲课另加5分/次;7)发表__(作者):核心期刊10分/篇,省级5分/篇,院内交流3分/篇;8)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完成质控检查,二级质控检查达标给予适当奖励n元/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护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1.目的:实行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原则,体现绩效向高风险、高工作量岗位倾斜,激发及提高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范围:全院护理单元。
3.定义:护理绩效考评就是考核和评价护理人员工作效果、效率、效益。
4.权责
4.1护理部:制定护理质量绩效考核总原则。
每季度护理督导组对护理单元质量督查作为护理单元绩效考核依据。
4.2护士长:根据护理部绩效考核总原则制定本护理单元绩效考核细则,每月对护理人员综合评价及考核。
4.3护士:按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与层级护土资质与能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5.制度内容
5.1绩效考核原则
5.1.1护理部制定《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5.1.2护理单元根据护理部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护理单元绩效考核具体实施细则。
5.1.3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评优、晋升、薪酬等挂钩。
5.1.4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体现护理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实行分层
次绩效考核。
5.1.5绩效考核结合技术职称、工作时间、工作风险、技术难度、工作量及质量等综合评价。
5.1.6根据住院病人满意度、出院病人随访表扬或批评、医生评价,护士长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5.1.7获医院、科室“服务之星”者,按照《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给予加分。
5.1.8发表论文,参加全国、省、市级、医院各类比赛获奖者,按照《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给予加分。
5.1.9护理部每年“三基”考核成绩根据医院《岗位聘用制人员与医院聘用制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作为转岗条件之。
5.10参加护理部的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理论80分以下、技能90分以下),给予扣分。
5.1.1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经核实为有效投诉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给予扣分。
5.1.12护士长根据《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护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科室和护士实际情况,有权对护士绩效分配方案做出调整。
5.2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5.2.1按照全院护士现有的职称、工作年限、业务能力等进行绩效考核。
具体分配要求如下:
5.2.1.1护士长根据护士相应岗位职责给予护理质量评价考核。
5.2.1.2护士长根据其工作能力对护理人员给予评价考核。
5.2.1.3护士长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风险、技术难度等情况给予综合评价考核。
5.2.1.4科室评为“星级护士”、受到患者或家属书面表扬或受到行政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和电话回访表扬的护士,以及发表论文,参加省、市级、医院各类比赛获奖者,护士长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5.2.1.5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理论80分以下、技能90分以下),护士长根据情况给予扣分。
5.2.1.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受到投诉、出现不良事件等情况,给予适当扣分。
5.2.2护士长根据院部技术劳务费发放办法及科室实际情况,有权对个人工作绩效分配方案做出调整。
5.2.3各科室根据护理部制定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和每人每月总的工作量等,制定本科室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
5.2.4科室绩效考核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与评优、晋升、薪酬等挂钩。
5.3护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规定:见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有关规定。
5.4护理人员薪酬的具体执行方案:见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有关规定。
6.注意事项
6.1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等原则。
6.2护理单元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护士长、两名护士组成),负责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