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功能分区与基本流线
大学建筑系馆流线分析。。。

总结
首先,在空间组合方面,建筑系馆需要独特的空间 组合形式以适应功能的需要。不可因为片面追求空间形态 而舍弃其功能要求不顾。通过恰当空间组合形式,使身在 建筑内外的师生获得足够的、舒适的进行交流的场所。在 空间组合方面,如果恰当的设计空间形式,巧妙利用基地 则可以突出主入口的位置,区分开不同区域的主次层次, 形成良好的室内外环境关系,满足交通流线的需要……
两个电教室分别二楼 和三楼的不对应的区域,并不 占据良好的采光面,但三楼的 电教室不容易找到。专业教室、 讲课教室则划分给班级,分布 在主要单元。绘图室、美术教 室因使用人数有限设在较高楼 层。这些教学用的教室都属于 比较传统的空间形式,无论是 布局还是空间限定都比较规矩, 但通过中庭、连廊等综合于此 教学楼中,却不显得呆板。报 告厅位于行政管理楼四楼,是 相对独立的空间,因此不会对 教学区和办公区产生大的影响。 但另一方面,也较难到达,使 用上造成不便,也不易被找到, 通常第一次去的人很难轻易的 找到系馆的报告厅。
天津大学建筑系馆
该系馆平面构思围绕“庭”展开, 一个自然绿化的大庭院和一个开 敞明亮的展览中庭。这样就把空 间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用交通空 间将各个单元联系在一起,形成 单元组合。单元内部功能相近或 联系紧密,单元之间关系关系则 相对松散。这正是方案的亮点所 在,巧妙地里用交通空间将不同 功能的区域进行有序的分区,使 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相 互隔离。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突 出立意,设计者将大庭院设计为 一个以一个大树为核心的具有追 寻为学之风、自然的交流活动场 所。
法院建筑功能形式和空间构成的思考——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

法院建筑功能形式和空间构成的思考——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设计发表时间:2018-04-26T11:43:08.86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3期作者:严广乐[导读] 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过去城市中的人民法院建筑由于建筑规模有限。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武汉 420071摘要: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过去城市中的人民法院建筑由于建筑规模有限,功能单一,难以适应现代法院执法办公的需要。
本文通过以新建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为例谈谈现代人民法院审判建筑在建筑形式和空间构成的相互关系。
关键词:中级法院功能形式空间构成前言: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过去城市中的人民法院建筑由于建筑规模有限,功能单一,难以适应现代法院执法办公的需要。
现在的社会对法院建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满足现在法院的功能需要还有满足流线避免交叉和法院整体形象。
本文通过以新建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后简称“吉安中级法院”)为例谈谈现代人民法院审判建筑在建筑形式和空间构成的相互关系。
1.项目概况及规划布局本项目选址为江西省吉安市城南新区,规划范围是吉州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出西北角。
征地面积:24779平方米,项目总用地22766平方米,地块成方形,东西长约200米,南北长约100米。
基地南面紧邻迎宾大道,东面紧邻吉州大道。
法院建筑其特殊性宜建设地段应位置适中,交通便利。
法院建筑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场所,因此整体特征应明显、突出,且具有庄严肃穆的风貌特征,以显示其影响。
吉安中级法院总体规划设计采用了整体性的策略,既充分考虑到新城的总体城市规划的特点,同时又考虑到法院建筑规划的特征性,使之相互依托,交相辉映。
通过各个层面及层次的整合设计,使得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在建筑的整体性及功能的独立性方面取得完美统一。
吉安中级法院审判区需要座西朝东,紧邻吉州大道一侧;办公区座北朝南,紧邻迎宾大道,生活区需与两者相联系。
建筑环境设计规范要求下的空间布局与流线设计

建筑环境设计规范要求下的空间布局与流线设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提高,建筑环境设计规范成为了建筑行业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建筑环境设计中,空间布局与流线设计是关键要素之一。
本文将探讨在建筑环境设计规范要求下的空间布局与流线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一、空间布局设计原则在建筑环境设计中,合理的空间布局能够使得室内空间更加舒适、实用,并提高建筑的使用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间布局设计原则:1. 功能分区:根据建筑的功能不同,将室内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例如,将办公室、会议室和休息区域合理划分,使得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相互独立,但又能够有机地衔接。
2. 空间连接:通过合理的空间连接,使得不同区域之间形成有机的联系。
例如,利用走廊、门厅等连接办公区和会议区,使得人们在不同区域之间自由流动。
3. 视觉效果: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创造良好的视觉效果。
例如,在大厅中设置景观、装饰画等,使得人们在进入建筑时能够感受到美感和舒适感。
二、流线设计原则流线设计是指在建筑内部,通过合理的路径规划,使得人员和物品能够方便快捷地流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流线设计原则:1. 主次分明:根据建筑的功能和使用人群,确定主要流线和次要流线。
主要流线一般是人员最频繁使用的路径,而次要流线则是次要通道和服务通道。
2. 空间分隔:通过有序的空间分隔,使得不同流线之间相互独立。
例如,在办公楼中,可以通过设置门、过道等来分隔主要流线和其他次要流线,避免发生混乱。
3. 功能布局:根据流线设计原则,合理布局建筑内各个功能区域的位置。
例如,在餐厅中,将取餐区域、就餐区域和清洁区域合理布局,方便人员流动,提高效率。
三、建筑环境设计规范的应用建筑环境设计规范是对建筑空间布局和流线设计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如国家标准、设计规范等。
建筑师在进行空间布局和流线设计时需要遵循这些规范,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1. 空间布局要求:根据建筑环境设计规范,确定建筑内各个功能区域的布局要求。
浅谈法院建筑设计

规划设计 Planning and design110浅谈法院建筑设计刘原盛开(辽宁科技大学辽宁鞍山 114051)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6344(2017)05-0110-01摘要:法院建筑的特殊性致使简单的建筑形式必然满足不了其的使用功能。
特别是各种各样的人员,导致流线的复杂性。
但是,法院建筑的宗旨依然是要以各类法庭为设计重点,各种功能都必须围绕法庭进行展开布置。
虽然是象征着威严,但是大可不必做得千篇一律。
在外形上可以探求更多的趣味性。
关键词:法院;建筑设计;特色1.法院建筑概况提及法院建筑,我们所能联想到的往往只是庄严与严肃。
应该对其作出一些改变,根据法院特殊的形象特点,参考建筑中古典造型的元素,并巧妙的运用现代的新型的建材,不仅展现法院的建筑个性与气势,并且创造出亲民的古典和雅致的气氛。
法院大楼是一种相当特殊类型的建筑,显然区别于其他的类型的公共建筑。
不仅须要在种种功能和技术方面满足要求,更是要在自身的基础上为环境做出最小的影响。
法院的各类功能流程线路纷繁复杂,可变,而且同时它也是特殊类型建筑——一种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建筑。
随着我国法制化步伐的加快,它的功用和形制上都显示了很多改变。
从中国的几十年实践结果上来看,固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累积了不少经历,但在规划设计和施工速率以及法律层面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2.法院建筑设计流线组织法院建筑的特殊性致使简单的建筑形式必然满足不了其的使用功能。
特别是各种各样的人员,导致流线的复杂性。
但是,法院建筑的宗旨依然是要以各类法庭为设计重点,各种功能都必须围绕法庭进行展开布置。
虽然是象征着威严,但是大可不必做得千篇一律。
在外形上可以探求更多的趣味性。
2.1.总体布局法院代表着国家的法制, 是对普通民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场合。
在法院的总体布局中不妨通过树的形式,生成公共空间阴影广场、小广场、并且伴随着进行人行道的扩大,自然地形成绿色花园,自然不做作。
法院功能分区与基本流线

一、法院的规模与基本功能用房
• 法院按规模分类:
可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本次方案 按用地规模为基层人民法院。
• 基层人民法院的基本功能用房:
• 立案用房 • 审判用房
• 审判信息管理用
房 • 诉讼档案用房
• 执行用房
• 司法警察警务用房
• 信访接待用房
2020/4/2
法院建筑是很复的一 种建筑形式,尤其各种人 员流线复杂,要求高。但 是无论如何,法院建筑的 功能始终是以各类法庭为 设计重点,各种功能围绕 法庭进行组织。
规模较大,使用较少 的大法庭为整个法院的中 心,大法庭周围是一些配 套空间。其次就是规模较 小,使用较多的中小庭, 要将其置于利于使用,和 方便人群的位置。
2020/4/2
五、实例分析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例1:
2020/4/2
如图为某基层 人民法院的首层平 面图,总建筑面积
为1万平方米左右, 由平面图可以看出 该建筑主要对外设 置四个出入口:当 事人出入口、旁听 出入口、提审犯人 出入口和办公出入 口。四股人流相互 分开,互不干扰。 并且内部工作流程 符合前面分析的法
• 基本功能分区:
2020/4/2
法院的结构主要结合 三个主要的功能来设计: 立案、审判和执行。其中 设计以法庭为中心,包括 大法庭和中小法庭。大法 庭只有一个,使用频率较 低,中小法庭有多个使用 频率较高。
在图中可以看出首先 是进入法庭、办理相关的 手续,后面有原告和被告 的相关空间,之后就是法 庭了,最后就是执行机构, 羁押所之类的。
院的基本工作流程。
由于地形的原 因,建筑一部分在 地下室,地下室为 车库。建筑的侧边 为提审犯人的出入 口,里面为羁押室, 设置与其他空间相 对独立,减少干扰。
功能分区,流线组织

建筑功能建筑的使用要求,如居住、饮食、娱乐、会议等各种活动对建筑的基本要求,是决定建筑形式的基本因素,建筑各房间的大小,相互间联系方式等等,都应该满足建筑的功能要求。
在古代社会,由于人类居住等活动分化不细,建筑功能的发展也不是十分成熟,如中国古代木构架大屋顶式建筑形式几乎可以适用于当时所有功能的建筑,包括居住、办公。
目录1建筑主要内容、▪民用建筑的空间构成及功能、▪民用建筑的功能分区、▪工业厂房的功能、▪建筑的安全要求、▪建筑有紧急状况下对人流的疏散功能2园林建筑建筑可以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部分。
民用建筑功能是指建筑物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一般为50年),内外部空间应满足的功能,包括:1、观赏性;2、私密性;3、开放性;4、协调性;建筑楼群,公共建筑5、可变通性等。
建筑功能即指建筑所具实际使用的功能。
建筑功能,具体到每一栋建筑物或者一个建筑群体的时候,是指建筑物被赋予的某项功能。
如住宅楼,国际公寓楼,商业用房,等等,是指地产开发商吸引顾客的招牌。
所谓工业建筑通常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制造、加工的多层或单层建筑物。
1建筑主要内容建筑的功能问题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
民用建筑的空间构成及功能各种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
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分割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1、走道(水平交通空间)布置要点:应直截了当,防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有密切联系,宜有较好的采光和照明。
2、楼梯(垂直交通空间)布置要点: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方案设计说明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方案设计说明摘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依法治国的法制象征,也是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法院建筑对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即将建成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成为烟台市审判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场所,亦将成为烟台市的标志性建筑。
关键词: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规划;设计1 设计总说明1.1项目背景山东省烟台市,地处华东地区,山东半岛东北部,东连威海,西连潍坊、青岛,南邻黄海,北邻渤海,与辽东半岛对峙,与大连市隔海相望,是环渤海城市圈内重要的节点城市。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西侧、塔山南路隧道口北侧;山海路是莱山组团与芝罘组团的快速联系通道和烟台南站的快速集散通道,是烟台城市空间向南发展的重要支撑;塔山南路将有效解决莱山区东西方向交通因山势地形阻隔的衔接问题;项目用地位于该城市交通节点处,交通十分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依法治国的法制象征,也是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场所;法院建筑对一个城市形象的塑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即将建成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成为烟台市审判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场所,亦将成为烟台市的标志性建筑。
1.2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4400 m2,可建设用地面积57200 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约为5582 m2,绿化面积约为20134 m2,道路、硬化及地上停车位面积约为314846 m2。
项目建设地上5层,地下1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3001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08m2,地下建筑面积11293 m2。
建筑高度为28.49m。
2 总平面规划设计2.1总平面布局本方案总平面布局寻求规划地形潜在的轴线关系,明确划分功能分区,用地配置恰当,结构清晰,整齐有序,设计各流线互不干扰,使审判协调有序进行。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建设标准执行。
人民法院法庭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可用设施,做到合理规划、设计和建造。
按本标准测算的总建筑面积应包含可利用的原有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
第四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资金纳入当地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政府预算。
第五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根据本建设标准的规定统一规划、统筹建设; 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第六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满足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
第七条人民法院法庭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筹建设。
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建设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八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第九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建筑设备三部分组成。
空间组合形式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耐火等级
[应用]空间组合形式、公共建筑旳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耐火等级一空间组合形式并联式组合 : 并联式组合空间是指具有相似功能性质和构造特性旳空间单元以反复旳方式并联在一起所形成旳空间组合方式。
这种组合方式简便、快捷,合用于功能相对单一旳建筑空间。
如教室、宿舍、医院病房、旅馆客房、住宅单元、幼稚园等等,此类空间旳形态基本上是近似旳,互相之间没有明确旳主从关系,根据不一样旳使用规定可以互相联通也可以不联通。
串联式空间组合 : 各组合空间单元由于功能或形式等方面旳规定,先后次序明确,互相串联形成一种空间序列,呈线性排列,故此和组合方式也称为“序列组合”或“线性组合”。
这些空间可以逐一直接连接,也可以由一条联络纽带将各个分支连接起来。
前者合用于那些人们必须依次通过各部分空间旳建筑,其组合形式必然形成序列。
如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后者合用于分支较多,分支内部又较复杂旳建筑空间,如综合医院、大型火车站、航空港等。
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群为了发明威严旳气氛,设计了构造完整、高潮迭起旳空间序列,也属于此种组合方式,如北京故宫建筑群。
在串联式组合旳空间序列中,在功能上或象征方面有重要意义旳空间,可以通过变化尺寸、形状等手法加以突出,也可以通过其所处旳位置加以强调,如位于序列旳首末、偏离线性组合或位于变化旳转折处等。
此外高层建筑旳空间组合方式也可归于串联式组合,由垂直交通关键将各层空间在竖直方向上串联在一起。
(并联式和串联式空间组合具有很强旳适应性,可以配合多种场地状况,线型可直可曲,还可以转折,合用于功能规定不是很复杂旳建筑。
) 集中式组合方式 : 集中式组合一般是一种稳定旳向心式构图,它由一定数量旳次要空间围绕一种大旳占主导地位旳中心空间构成。
处在中心主导空间一般为相对规则旳形状,应有足够大旳空间体量以便使次要空间可以集结在其周围;次要空间旳功能、体量可以完全相似,也可以不一样,以适应功能和环境旳需要。
一般说来,集中式组合自身没有明确旳方向性,其入口及引导部分多设于某个次要空间。
探讨法院建筑的设计思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 程伟
探讨法院建筑的设计思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程伟摘要:随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法院的业务量剧增,过去的法院建筑规模相对较小,功能流线也不够合理,本文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项目为例,谈一谈法院建筑的设计思想。
关键词: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建筑功能一、区位分析及工程概况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附属用房地块位于102国道以北,芳草街以东,丙十八路以北,丙三十四路以西地块。
新建大楼是集审判、阅卷、档案图书、法警训练、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大型智能化建筑群,项目总用地面积41471㎡(约62.1亩)。
工程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约为43006.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918.2㎡,地下建筑面积7088.4㎡,主楼建筑高度为44.9m,裙楼建筑高度为23.9m。
二、设计原则1、在符合城市规划总体要求的基础上, 建成一个绿色建筑,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合理使用环保建材,注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建成一个智能化建筑,实现信息共享与优化利用、机电设备的优化控制,达到高效、节能、安全、方便、实用的要求。
2、要体现法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体现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尊严,体现司法文明和法治精神,体现法文化和长春的地域文化,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展现长春市审判机关的形象。
3、充分考虑人民法院尤其是审判法庭作为诉讼活动公共场所满足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诉讼活动,以及公民接收法制教育的需要。
4、以提高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体现“两便”原则,即方便法官审判、方便当事人诉讼。
最大限度地满足审判和执行及其它方面工作的需要。
5、按照法院的工作程序,对人员流向进行合理设计,法官、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均有各自的出入口及独立的通道,法官通道与当事人通道完全分开,办公区和公众区分区明确,互不交叉,互不影响。
三、总体布局总体布局寻求与规划所在地形与城市潜在的轴线关系,充分考虑到基地所处城市中的区位及与周边的环境,从城市文脉的角度考虑本基地的建筑设计,努力达到功能组织合理,用地配置恰当,结构清晰,与周边的自然及建筑环境相融合,整体布局遵循城市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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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地形的原 因,建筑一部分在 地下室,地下室为 车库。建筑的侧边 为提审犯人的出入 口,里面为羁押室, 设置与其他空间相 对独立,减少干扰。
其他主要为办 公空间和一些基本 的辅助使用空间, 用于维持法院建筑 的基本功能和正常
工作。
2019/10/23
2019/10/23
二层的多边形大空 间为大法庭,由于其使 用的频率不高,因此将 其设于二层。二层其他 空间基本与一层的布置 类似,可以看出法院的 内部空间主要是围绕法 庭来设计。
四、法院的流线组织
• 法院的交通流线组织:
根据法院建筑自身特殊功能的需要,为了实现审判的公正性,法院工作人员、 证人、犯罪嫌疑人和旁听人员等各种流线互不干扰,严格分开。
法庭的入口分为公众入口、办公 主入口、犯罪嫌疑人羁押出入口,因 此要分别设置,做到公众、审判员、 内部员工及犯罪嫌疑人4种人流出入 口严格区分,各自独立。办公区和审 判区分开,内部执法人员、庭审人员 与外来人员互不影响。审判区把法庭、 证人室、合议室、羁押室、办公室及 卫生间等辅助房间连成一体。考虑到 要杜绝犯罪嫌疑人逃跑、串供、自杀 和被害的可能,羁押室设置单独隔离 的出入口,警车能直达,并且尽量缩 短了与审判区的距离,设置了完全隔 离的安全通道,不与其它人流路线交 叉重叠。
其他空间主要为办 公空间和一些基本的辅 助使用空间,其他还有 三层、四层和五层,其 中主要是几个小法庭和 一些办公空间。
• 实例2:
2019/10/23
如图为一中 级人民法院与办 公楼结合的建筑, 法院部分为一层 和二层,图中为 二层平面,由于 是中级人民法院, 个功能分区明确。
图中表示了 立案和审判流程, 流线简洁明了。
2019/10/23
法院建筑是很复的一 种建筑形式,尤其各种人 员流线复杂,要求高。但 是无论如何,法院建筑的 功能始终是以各类法庭为 设计重点,各种功能围绕 法庭进行组织。
规模较大,使用较少 的大法庭为整个法院的中 心,大法庭周围是一些配 套空间。其次就是规模较 小,使用较多的中小庭, 要将其置于利于使用,和 方便人群的位置。
2019/10/23
如图为 一中层平面, 通过该层可 以看出各种 交通流线关 系,与建筑 内部的功能 分区,该层
是一个L形 的平面,通 过合理的空 间划分吧各 种功能的空 间有机的组
合起来。
谢谢观赏!
• 包括执行材料接转室、执行听证/和解室、对外 委托工作室、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物保管室等 。
二、法院的工作流程
• 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流程: 立案
• 立案流程:
审判
执行
2019/10/23
• 审判流程:
2019/10/23
• 执行工作管理流程:
2019/10/23
三、法院的功能分区
• 人民法院的基本功能结构图:
法院功能分区 与流线组织分析
一、法院的规模与基本功能用房
• 法院按规模分类:
可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本次方案 按用地规模为基层人民法院。
• 基层人民法院的基本功能用房:
• 立案用房 • 审判用房
• 审判信息管理用
房 • 诉讼档案用房
• 执行用房
• 司法警察警务用房
• 信访接待用房
2019/10/23
五、实例分析
• 实例1:
2019/10/23
如图为某基层 人民法院的首层平 面图,总建筑面积
为1万平方米左右, 由平面图可以看出 该建筑主要对外设 置四个出入口:当 事人出入口、旁听 出入口、提审犯人 出入口和办公出入 口。四股人流相互 分开,互不干扰。 并且内部工作流程 符合前面分析的法
• 基本功能分区:
2019/10/23
法院的结构主要结合 三个主要的功能来设计: 立案、审判和执行。其中 设计以法庭为中心,包括 大法庭和中小法庭。大法 庭只有一个,使用频率较 低,中小法庭有多个使用 频率较高。
在图中可以看出首先 是进入法庭、办理相关的 手续,后面有原告和被告 的相关空间,之后就是法 庭了,最后就是执行机构, 羁押所之类的。
• 辅助用房
• 审判配套用房
2019/10/23
• 主要功能用房简介:
2019/10/23
• 包括立案登记室、当事人等候大厅、立案听证
室、证据交换室、立案调解室、诉讼收费室、当事 人诉讼服务室、法警值班室等。
• 包括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独任法庭、庭
审合议室、法官更衣室、审委会评案室、诉讼调解 室、听证室、远程庭审观摩/案件讨论室、远程提讯/ 质证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