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心路
法官助理制度研究——基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1 . 法官 职业 化 的需求 。法 院审 判职
务性 工作 中解脱 出来 ,不 仅使 法官身 心
能的 有效发 挥 ,没 有法 官的职 业化 是难 俱疲 ,且案 件堆 积,结 案时 间长 ,冲 击 以实 现的 。长期 以来 ,我 国忽 视了 法官 社会 的稳定 。而 由法官助 理组织 庭前 准 的职 业特 色,忽视 了法 官是 以审判 为职 备 ,法官负 责庭 审裁判 的模 式,使审 判
2 0 1 6 。 1 1 上I 公民与法治
论 工作 结构 ,具有
一
2 . 法 官助理 的 定位 。制 度 的设 计要 法 官助理 具有 法学 ( 法律 )教育背 景 或
定 的科学性 与合 理性 。但是 ,这 些模 包 合适 用范 围,该法 的适用 主体 应确定 法律 实务经验 。
太多 事务性 工作 有关 ,如 组织 庭前交 换 状 证据 、 接待 当事 人等 , 事务性 工作被排满 ,
无暇静心分析案情 , 难以精心审理案件 。 科学 分配 法官 的审判 工作与 法官助 理的
化法院 改革 的意 见 ( 2 0 1 4 — 2 0 1 8 ) 》, 对“ 推 动 法院 人员 分类管 理制 度改 革 ”提 出了
借此 确保法 官 中立,保障 了司法 程序 正 义的实现 。 ( - )人员分 类管理 的必然选择 。
2 . 法官专业化 、 精英化实现} 保障 。 审判 是一项 专业 性极强 的工 作 ,缜密 的 法律 思维 是从事 该工作 的基 本功 。审判 工作 必须 依赖一 支专业 化 、精 英化 的队
脱 离 了现 实,制度 就 成为无 本之 木 、无 才能使我 国法治之路更稳健 。 源 之 水 。法 官助理 制度 也有 其产生 及生
法院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一、引言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人员作为执行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为了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院实行了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这一制度进行探讨。
二、法院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概述1. 分类依据法院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以执行人员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能力为依据,将执行人员分为以下几类:(1)执行员:负责执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实施等工作。
(2)执行法官:负责审查执行案件,决定执行措施,监督执行工作。
(3)执行助理:协助执行法官处理执行案件,负责执行案件的文秘、档案等工作。
(4)执行技术人员: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如调查取证、财产查封等。
2. 分类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类执行人员享有平等的待遇,避免因分类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
(2)能力优先原则:根据执行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因素,合理配置工作。
(3)岗位责任制原则: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执行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三、法院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1. 选拔与培训(1)选拔:严格执行员额制,选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的执行人员。
(2)培训:定期组织各类执行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 职业发展(1)晋升:根据执行人员的业绩、能力等因素,提供晋升通道。
(2)专业发展:鼓励执行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提高其专业素养。
3. 薪酬待遇(1)绩效工资:根据执行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和绩效,制定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
(2)福利保障:为执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
4. 考核与评价(1)定期考核:对执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2)奖惩分明:对表现优秀的执行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执行人员予以惩处。
四、结语法院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促进执行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我国司法事业的繁荣做出贡献。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为了实现法院工作的高效有序,对法院人员进行合理分类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以期提供一种科学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二、背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指的是根据人员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不同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这一管理方法旨在优化人员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并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
三、分类标准1. 职能分类:法院工作人员可根据其职能不同而分为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调解人员、行政人员等几类。
每类人员在工作内容和职责上有所差异,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2. 职级分类:依据工作经验和能力水平,法院人员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等职级。
不同职级的人员在案件处理和管理上具备不同的权限和责任。
3. 专业分类:考虑到法院工作的多元性,可将人员按照其专业背景和专长分为法官、书记员、律师等专业组别。
这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每个人的特长,提升司法质量。
四、管理措施1. 岗位职责明确:不同类别的法院人员应具备清晰明确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
为此,需要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手册,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评估。
2. 培训与发展:法院应根据人员的分类,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对于新入职的法官,应进行系统的法律培训和实践指导;对于执行人员,应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和技巧的培训。
通过培训和发展,提高法院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 绩效考核与激励:为了激发法院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针对不同类别的人员,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晋升。
4. 跨类别交流:为了增进法院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合作,可以鼓励不同类别的人员进行跨部门、跨岗位的交流。
例如,审判人员可以暂时担任行政岗位,行政人员可以参与审判工作,以促进沟通和协作。
五、效果评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和效果检查。
甘肃省地方司法体制改革中关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问题及建议

要不到钱就不离开。对 于法官的 日常工作制造 了一定障碍 。 1 . 2 . 2案 多 人 少 的原 因 。
实行法 院人员分类管理 ,不仅是 司法运行规律 的内在要求 , 也 ( 1 ) 案件分流机制不够健全 , 程序设置不够合理 , 不论案件简单 是现代社会分工协作 、 追求效率 和节 约成 本理念在司法领域 的具体 复杂 , 都是采用 同样 的诉讼 程序 , 大量的司法资源浪费 在繁琐 的程 体现 。通过 内涵式发展道路解决人少案多这一矛盾 , 需要通过进一 序之 中 , 影响法官办案效率 。 步 明确法官 、 司法辅助人员 、 司法行政人员 的类别和职责 , 科学设 置 ( 2 )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也是造成 案件增多的原因之一。 各类人员的员额 比例 , 确定职务序列和职数来实现。 根据调研情况 , 国务 院颁布实施新的《 诉讼费用收费办法》 , 对法院诉讼收费作 了大 实行人 员分类管理 中 , 法官 、 司法辅 助人员及 司法行 政人员 的比例 幅调整 , 基层 法院诉讼 收费平均下降 7 0 %。一些可以通过其它途径 达到 3 : 5 : 2 , 则相对较为稳定 、 合理 。人员分类管理过程 中的主要 问 解决 的纠纷 , 因诉讼费下降 , 诉讼 门槛 降低 , 人 民群众更多地选择通 题在于如何 进一步 明确不 同 岗位职责 ,科 学合理配备各 类人员数 过“ 打官司” 来解决纠纷 , 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 ( 3 ) 修改实施后 的《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 , 对基层法 院 1 . 2法 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中存在的问题 受理 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标 的作大幅调高 , 同时物权法 、 劳动合 同法 、 以兰卅l 市两级 法院为例 ,兰州市 两级法 院共有 中央 政法编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 大批法律相继 出台或修订 , 这些法律 的规定加 1 1 9 4个 , 法官 6 9 8名 , 占中央政法 编制 5 8 . 5 %; 司法辅 助人 员 2 9 6 大了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的保护力度 , 越来越 多的社会矛盾 纠纷都 名, 占中央政法 编制 2 4 . 8 %; 司法行 政人员 2 3 6名 , 占中央政法编制 通过诉 讼渠 道解决 , 使 法院的案件有增无减。
关于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与法官制度改革

关于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与法官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历史发展表明,公正司法不但须有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体制构建及其制度安排作保障,而且也须臾离不开一支高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的精心锤炼和打造。
二者的共同作用、合力并行,才可营造出风景这边独好的氛围和景象,任何一方的缺失或乏力都终将酿造跛脚难行的苦酒,绽放花拳绣腿式的花蕾。
值得欣喜的是,纵观《决定》,无论是在司法管理宏观体制改革架构中,关于健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法官统招、逐级遴选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等内容的匠心设计,还是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重大司法制度改革体系建构下,关于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等具体审判管理制度的细致表述,都深刻体现并反映了司法改革项目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关系,突出强化了审判活动以法官为中心、法院以法官为主体的典型司法工作的规律性特征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的核心,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和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回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实践即可看到,早在本世纪初,人民法院就根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发展需要和国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自上而下开展了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践,并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积极试点、探索一系列深化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尤其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规定和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1年,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出台《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2013年,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上述举措对于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职业保障,激发队伍内在活力,实现人民法院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收到了积极成效。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

二、 法 院人 员分 类管 理 改革工 作 需要 注意 的问题
执结投入办案工作 。【 , 怛 是在基层法 院实行人员分类
管 理 改革 不能 照 搬上 海 的员 额 比例 , 应 充分 根据 当地
经济 的发 展 水平 、 案 件 的数 量 、 案件 的复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 是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 人 口的数量 、
( 二) 正视 个人在 改 革 中的进 退流 转
、
法 院人 员必 须正 视人 员分 类管 理改 革
司法体 制 改革 包 含 四个 方 面 的 内容 , 人 员 分类 管
理 是 其 中之一 , 习 近平 总 书记 指 出 “ 健 全 符 合 职 业 特
法 院 人 员分 类 管 理 改 革 中最 吸 睛 的 当 属法 官 员 额制 , 实行法 官 员 额制 , 是优 中选 优 , 目的是把 最 好 的
司法 体 制 改 革 的终 极 目标 是 建设 公 正 高效 权 威 的社 会 主义 司法 制 度 , 维 护 人 民权 益 , 让 人 民群 众 在
( 一) 正视 人 员分类 改革 的 重要性 及 必要性
法 院人 员 分 类 管理 是 实 现 法 官 职业 化 建设 的必 由之 路 , 是 一 个 必 然趋 势 ,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一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 是建设高素 质司法队伍的制度保障。 人员分类管理的目的是革除
法 院现行 人 员管 理制 度 的弊 端 , 符 合 审 判权 运行 的基 本规 律 , 实行 司法人 员分 类 管理 有 助于 提高 法 院 队伍 素质 , 有 助于 提升公 正 司法 能力 。
知, 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 , 尤其要端正心态 , 正视司法 改革 , 尤其是法 院人 员的分类管理改革 。
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探析

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探析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审判质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针对此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分类管理力度。
针对不同职能、不同岗位的法院人员,应采取不同的分类管理手段。
其中,对于审判人员和行政人员,应采取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和晋升途径。
同时,还应加强对各类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履职尽责、公正廉洁。
二、建立分类管理评价机制。
针对各类法院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应建立不同的分类评价机制,从而激励不同类别人员在岗位上充分发挥其作用。
具体来讲,应针对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办案效率、法律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对于执行人员,除了加强执行工作的考核与监督外,还应注重个体执行能力的评价。
而对于行政人员,则应考察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态度。
三、实施多元化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
在改革分类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实施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与选拔制度,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从而提升司法系统的整体素质。
具体来讲,可以采取发挥制度优势、吸纳社会优秀人才、拓宽干部人才选拔渠道等方式,全面提高干部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加强制度创新与完善。
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在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基础上。
因此,应加大对分类管理制度的探索研究力度,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确保其符合司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趋势。
同时,要不断总结、梳理和推广成功的分类管理实践经验,形成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制度和管理模式,推动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果。
总之,对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注重细节和制度的完善。
只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提升司法机构的整体素质,构建更加公正、公平、高效的司法制度体系。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法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管理法院内的人员,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并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重要性以及其中的具体内容。
一、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背景与重要性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院的职能和任务也越来越重。
法院人员充当着司法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质量。
为了完善法院内人员的管理,确保司法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分类管理的核心是根据人员的特点和能力,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促进其发展和进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还可以更好地安排工作,确保司法工作的全面覆盖和高效运行。
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1. 分类依据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学历、职务、能力、工作经验等因素。
通过综合考量,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比如办案人员、行政人员、辅助人员等,以便更好地管理其工作和职责。
2. 分类标准分类标准主要包括岗位需求、工作职责和能力要求等方面。
根据法院工作的需要,将人员划分到不同的岗位,并对每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分类管理方式分类管理方式包括评选、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通过评选,可以推动员工竞争意识的提高,鼓励其发挥潜力;通过培训,可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通过考核,可以对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进一步激励和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
4. 分类管理的实施分类管理的实施需要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流程。
法院应该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分类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的效果与展望合理的分类管理办法可以充分激发法院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1 页共 2 页
法制日报/2014 年/4 月/16 日/第 011 版
法学院法学书斋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心路
陈陟云
佛山中院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最早在二零零九年四月珠三角地区中院院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研讨班座谈会上提出,力争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
层次问题,让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受体制、机制、环境、氛围等多重因素限制,
改革实施却几经波折,直到二零一三年最高院发文试点、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历经四年,才不得不
以“妥协”换发展。
但亦因此在思路和体系上得以不断砺新完备
相信很多人了解或知晓佛山中院正在进行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是从 2013 年 4 月《南方周末》
的一篇报道开始,虽然这项改革已经默默进行了四年。
我做人做事一向率真坦荡,接受采访也是如
此。
后来报纸上摊,我发现文章的标题本身,就对中国司法改革现状的一次颇具“挑衅”意味的视
觉冲击——《佛山试行独立审判改革最大胆的法院改革有待下文》:“独立审判”,本旨回归司法
本质,重申法治常识,让裁判者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最大胆”,意指在还没有任何政策支持的
情况下,自下而上,独辟蹊径,直指中国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痼疾;“有待下文”,是说进一步改革亟
需中央、最高院、地方党委政府在政策、人事、财政等各方面予以支撑,这也是佛山中院改革目前
遇到的最大障碍。
阻力之下砺新完备改革思路
佛山中院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最早在 2009 年 4 月珠三角地区中院院
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研讨班座谈会上提出,力争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
问题,让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培育真正意义上的法官队伍。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受体制、机制、环境、氛围等多重因素限制,改革实施却几经波折,直到 2013 年最高院发文试点、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历经四年,才不得不以“妥协”换发展。
但
亦因此在思路和体系上得以不断砺新完备。
当前审判长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内部机制自 2012 年 12 月正式实施以来,运行良好,佛山中院审、
判分离的现象得以终结,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但依靠外部力量的保障、选任和监督机制均未
能如愿,在措施上打了不少“折扣”,一些具有先进性、前瞻性、科学性的思路未能“破茧”,审判
长职业身份保障、机构设置优化、执行权分离等内容尚待观念樊篱、体制障碍的破除。
尽管困难重重,但然欣慰的是,我们的目标和方向并未因挫折而动摇,坚守住了改革的核心,中央司改“晓看”在望。
中央、最高院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动向和趋势,包括最高院最近下发的《关于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均表明佛山中院的改
革思路是符合司法工作发展方向的。
面对理想、现实与未来,我们把遗憾和欣慰寄予此书,将佛山中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思路的全貌“原汁原味”地呈现给世人,资以改革同行者、法律有识有志之士研究参考。
改革关键在于“还权”与“修道”
在我国,法院案件审理普遍沿用行政机关的层级管理模式,造成审判工作长期处于“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割裂状态,既有违审判居中裁判的特有机制内涵,不符合审判工作规律要求,更不利于
司法公正的实现。
同时,庞大的法院队伍,人才高度集中与素质良莠不齐并存,全都挤到行政晋升这
一条“道”上。
好比高速路上车多拥堵,稍有空隙便争相填塞,最终“高速”变“低速”,各类人员
前进空间狭窄,人才流失严重。
如何解决?我认为首先要做“两件事”。
一是“还权”于法官,让审判权运行回归司法本质。
正第 2 页共 2 页
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强调的,法院要以审判为中心,队伍应以法官为主体,确保法院依法独立
公正行使审判权力;二是“修道分流”。
通过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铺平法官职业化道路,让不同类别
的人才“各行其道”,为整个队伍的发展增速扩容。
围绕这“两件事”,佛山中院逐渐形成了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思路:一是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选任精英法官担任审判长,废除案件层级审批制,审判
长亲自阅卷或提审、亲自庭审、亲自签发法律文书,实现审判权与行政权相对分离,同时建立符合
司法规律的审判长职业保障体系。
二是机构设置改革。
精简审判组织构架,全面梳理部门职能,整
合业务相关、职能相近的机构,凸显审判部门的中心地位,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
精干、权责明确清晰的法院组织架构。
三是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法院内设机构划分为审判部门、
审判综合部门和行政综合部门三大类别,将法院在编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
员三大序列,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序列人员适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同时,围绕审判权与法官的中心
地位,还对将执行权行使、司法警察管理从法院职能分离等内容进行了大胆的改革设想。
这三部分
环环相扣,共同的指向只有一个:让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全面阐释
本书从起草到出版,历经四稿,几经修善,凝聚了佛山中院法官的思想和智慧。
确切的说,这是佛
山中院四年改革探索的实践载体和理论升华:2009年至2011年间,改革小组查阅研究了大量文献资
料,走访了江苏常州、北京房山、青岛、深圳等地法院,并在全院进行了多次问卷调查,为本书积累
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证资料。
2012 年初,审判长负责制在佛山中院刑一庭、民四庭和行
政庭试点,同年 12 月在全院铺开推行,近两年的机制运行和四年多的改革经验又为本书观点提供了
可靠的实践基础。
经反复推敲,最终我们决定将本书内容分为四篇。
第一篇阐述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理论, 通过理论研究方法,为司法改革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撑;第二篇介绍对域外法院人员管理模式的
考察与借鉴,通过文献研究和对比分析的方法,为我国相关改革提供多元视角和实践经验;第三篇
是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沿革和探索现状,将历史考察与现状调查相结合,揭示当前的国内在此
领域改革的现实困境;第四篇是作者对我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的设想和展望,以佛山中院相关改革
思路和实践为实证分析蓝本,对内部机构框架、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管理模式的改革路径进行设
计。
本书参编人员中,既有熟悉调研、起草和运行每一改革步骤的改革调研小组成员,也有在一线切身体验改革情况的审判长,他们的相关经验都是本书观点的宝贵来源。
本人在此对参编人员的辛
勤付出表示诚挚的谢意,也对所有关心和支持佛山法院改革的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法学界人士表
示衷心的感谢。
希望本书能为推动中国司法改革进程起到一些“引玉”的作用。
(本文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