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药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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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发药查对制度

医院发药查对制度

医院发药查对制度
一、门急诊配药窗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品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二、药学人员调剂处方前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查对审核:对制度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

三、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

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制度,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是否与处方相符。

发药时应查对所发药品的用法、数量是否与处方相符;查对病人姓名、查对瓶签、药袋用法书写有无错误,经以上核对无误时方可将药品发出。

四、药学人员对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应查对处方颜色是否正确,处方内容是否齐全,处方剂量是否超限,处方与病历是否相符,处方医师是否具备麻醉处方权。

药房发药查对制度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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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药房发药查对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药品的发药准确无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在进行药品发药过程中的查对工作。

第二章:查对流程第三条发药前查对1. 药剂人员应按照处方逐一向患者或医护人员解释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或医护人员了解并正确使用。

2. 药剂人员应查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发放给正确的患者。

3. 药剂人员应查对药品的外观、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无破损、过期、变质等情况。

第四条发药后查对1. 药剂人员应记录发药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等。

2. 药剂人员应在发药后对药品进行清点,确保药品数量与处方相符。

3. 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

第三章:查对要求第五条药剂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药品知识,熟悉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药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发药查对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药剂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发药查对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发药查对,导致患者用药错误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房所有。

通过以上查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降低发药错误的风险,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同时,药剂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希望本制度在药房的发药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药房四查十对制度

药房四查十对制度

药房四查十对制度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负责存放、配药和发放药物。

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房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这篇文章将介绍药房常用的四查十对制度。

四查是指:库存查、期限查、品种查和数量查。

库存查是指药房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期限查是指检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确保没有过期药品。

品种查是指核对库存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和规格,确保库存的品种正确。

数量查是指检查库存药品的数量是否与记录一致,防止出现库存错误。

十对是指:批次对、类别对、证件对、数量对、品种对、有效期对、运输对、基药对、增补对和总库对。

批次对是指对同一批次的药品进行核对,确保药物来源和质量一致。

类别对是指对同一类别的药品进行核对,防止不同类别药品混淆。

证件对是指核对药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数量对是指核对药品的数量是否与记录一致,防止数量错误。

品种对是指核对药品的通用名、剂型和规格,确保品种正确。

有效期对是指核对药品的有效期,防止使用过期药品。

运输对是指核对药品的运输情况,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

基药对是指核对药房存放的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增补对是指核对药物的补充情况,确保药品的及时增补。

总库对是指药房定期对库存进行全面核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查十对制度是药房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严格的检查和核对,可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一制度进行操作,避免因为疏忽和错误导致患者用药出现问题。

除了四查十对制度外,药房还应加强药物的储存管理。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存放,避免温度和湿度变化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同时,药品的配药和发放也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正确。

总之,四查十对制度是药房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一制度进行操作,加强药物的储存管理和正确配药发放,以提供安全可靠的药品服务。

发药查对管理制度

发药查对管理制度

发药查对管理制度1. 前言发药环节是医院药房工作中的紧要环节,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发药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发药查对管理制度。

2. 作用和目的本制度的作用是规范医院发药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取得正确的药物,并减少错误发药的风险。

其重要目的如下:•确保发药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因发药错误导致的患者用药上的风险;•提高医院发药工作效率;•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涉及发药环节的药房、药库、门诊和住院部门,以及全部参加发药和查对的医务人员。

4. 发药查对的程序和要求4.1 发药流程1.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或医嘱到指定窗口取药。

2.接待人员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处方单上的药物数量、剂量、用法等是否全都。

3.发药人员依据处方单或医嘱准备药物,并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正确。

4.发药人员将发药清单交给核对人员。

4.2 查对流程1.核对人员依据发药清单逐一核对药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患者信息,与发药人员准备的药物进行逐一对照。

2.查对人员应对核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发药清单上。

3.若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刻通知发药人员进行更正,并记录错误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4.完成查对后,核对人员将发药清单交回发药人员。

4.3 特殊情况处理1.若患者对处方单或药物有疑问,核对人员应耐性解答,并供应相应的检查或检验报告。

2.发药人员在遇到无法确定药物规格、剂量或疑似错误的情况下,应立刻向负责人或主管报告,并暂时停止发药工作直至问题解决。

3.对于未领取的药物,应及时将其退回存储,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5. 员工培训和考核1.医院应定期进行发药查对操作流程培训,包含新员工培训和连续教育。

2.培训内容应包含发药流程、查对要求、特殊情况处理以及药物的常见名称、规格、剂量等。

3.医院应设立药品发药查对管理考核制度,对参加发药查对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

发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发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发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发药查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配方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 发药时,应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 药师配方时,应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

对于有药名不清、用量不妥或有禁忌的处方,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如有特殊用法、用量,需医师双签字后方可调配。

4.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此外,不同的医疗机构可能还具有特殊的发药查对制度,详情可以咨询所在医疗机构。

给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给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给药查对制度的内容
1. 哎呀呀,给药前一定要仔细查对呀!就像出门前要反复检查有没有带钥匙一样。

比如护士小红给病人发药,她得仔细核对病人的姓名、床位,这可不是能马虎的事儿哦!
2. 喂喂喂,查对药品的名称可重要啦!这就好比你要去一个地方,得搞清楚具体地点呀。

就像上次医生小张,因为仔细查对了药品名称,才避免了拿错药的风险,多关键呀!
3. 嘿哟,剂量查对也不能掉以轻心呀!这就跟做饭放盐一样,多了少了都不行。

比如说小王护士给病人打针,仔细查对剂量后才进行操作,这才是负责呀!
4. 天呐,给药时间也得严格查对呀!你想想,约会迟到都不太好呢,更何况是给药呢。

像那次小李护士严格按照时间给病人服药,这才保障了治疗效果呢!
5. 哇哦,查对病人的过敏史那可是重中之重呀!这就像知道什么食物过敏不能吃一样重要。

上次有个病人对某种药过敏,幸好护士小赵查对到了,不然多可怕呀!
6. 哎呀呀,不是自己负责的病人给药也要认真查对呀!这和帮别人一个小忙也要用心是一样的道理呀。

记得有一次护士小钱帮同事给病人发药,也一样认真查对呢!
7. 啧啧啧,给药后也要记得查对呀!就像完成一件事之后再回头检查检查。

比如护士小孙给病人用药后,再次查对确保无误,这才是完美的操作嘛!
我觉得给药查对制度真的太重要啦,一丝一毫都不能马虎,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病人的安全和治疗效果呀!。

给药查对制度(8篇)

给药查对制度(8篇)

给药查对制度(8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给药查对制度的资料8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篇一药房查对制度⑴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⑵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⑶发药时,实行“四查十对、一交代”。

①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②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药品的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完好。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③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④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⑤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⑷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

⑸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篮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⑹各种制剂在配置时,必须有人复核,制核双方必须签字。

中药配方及煎药,配方后和煎前必须有专人复核。

篇二注射、输液、服药查对制度1、注射、输液、服药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的质量,如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和超过有效期,片剂、水剂有无变色变质。

若标签不清或不合要求,不得使用。

3、4、药品备好后必须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应用。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过敏实验为阴性者,第一次用药时需再次观察局部。

使用毒、麻、剧、限量药物时要反复核对。

5、为保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久。

一次用多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注射、输液或口服药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

篇三门诊发药查对制度一、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四查十对一注意”。

四查:查药品名称、剂量、标签、有效期;十对: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开具日期、规格、用法、用量、地址、用法、医师签名;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注意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查对制度

药品查对制度

药品查对制度药品查对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在进行药品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实施的一种制度,以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和合理性。

药品查对制度的目的是防止药品错误发放和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药品发放环节,药师和护士必须进行药品查对,确保患者获得正确的药品和剂量;二是在药品使用环节,患者和护士亦需要进行药品查对,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服用药物。

药品查对制度的实施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药品发放环节,药师和护士在取药之前必须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进行核对,确保取得的药品与医嘱一致;其次,在药品使用环节,护士在给患者用药之前需要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药品查对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药品错误发生,减少患者用药风险。

它有以下几个优势:首先,药品查对制度可以提高药品发放和使用的准确性。

通过核对药品信息和患者身份,可以防止因为疏忽或者疲劳导致的错误发放和使用药品的情况发生。

其次,药品查对制度可以减少药品错误对患者造成的损害。

药品错误可能导致患者的疾病恶化或者其他不良后果,通过实施药品查对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减少患者的损害。

再次,药品查对制度可以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和声誉。

医疗机构如果能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患者会对医疗机构更加信任,提高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竞争力。

最后,药品查对制度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沟通和合作。

药师、护士和患者需要相互合作,进行药品查对,这可以促进沟通和团队合作,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运作效率。

总之,药品查对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制度之一。

它通过核对药品信息和患者身份,减少药品错误发放和使用的风险,减少患者的损害,提高医疗机构的信誉和声誉,促进内部的沟通和合作。

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并切实执行药品查对制度,确保患者获得安全、有效和合理的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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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药查对制度
1 药师应当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调剂药品,非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剂。

2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调配、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 药师应当按照《药品调配操作规程》调配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戒毒人员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戒毒人员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4 药师调配处方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 药师调配处方时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6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
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7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8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9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0 特殊药品管理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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