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给药制度查对制度
医院护理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医院护理口服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2)用药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批号,做到三不用:不用标签不清或无标签药物;不用变色、混浊、沉淀药物;不用可疑药物(剂量、药名不清)。
(3)药物由药物配置中心摆放后,必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发给患者。
(4)责任护士发药时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及用法。
(5)正确指导患者服药,如饭前药、饭后药、餐中药、服药顺序及注意事项。
特殊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利尿药、激素、抗生素等,必须看患者服用。
(6)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效果及不良反应。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1.配药查对
•根据静脉输液单、注射单、辅助治疗单备药
•配药前检查药品质量(变色、沉淀、异物、浑浊等)、有效期,静脉输液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身有无裂缝等,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核对无误后执行者签名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配药后再次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药时间,检查液体外观性状,反应,做好无误后签名
1.给药时查对
•确认患者身份(使用电子设备识别患者身份时,仍须口语化核对)
•患者或家属提出疑问的须重新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使用毒、麻、限制药品时必须双人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
•易致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须做药物过敏试验变色误的,确认皮试结果阴性后方可遵医嘱用药,第一次用药,即使过敏试验阴性也需密切观察
•口服药看服到口,患者及家属不在时不得将药放在病人床头
1.注意观察药物疗效及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做好用药知识宣教。
医院发药查对制度

医院发药查对制度
一、门急诊配药窗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量。
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品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二、药学人员调剂处方前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查对审核:对制度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
三、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
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制度,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是否与处方相符。
发药时应查对所发药品的用法、数量是否与处方相符;查对病人姓名、查对瓶签、药袋用法书写有无错误,经以上核对无误时方可将药品发出。
四、药学人员对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应查对处方颜色是否正确,处方内容是否齐全,处方剂量是否超限,处方与病历是否相符,处方医师是否具备麻醉处方权。
药房发药查对制度模板范文

标题:药房发药查对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药品的发药准确无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在进行药品发药过程中的查对工作。
第二章:查对流程第三条发药前查对1. 药剂人员应按照处方逐一向患者或医护人员解释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或医护人员了解并正确使用。
2. 药剂人员应查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发放给正确的患者。
3. 药剂人员应查对药品的外观、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无破损、过期、变质等情况。
第四条发药后查对1. 药剂人员应记录发药情况,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等。
2. 药剂人员应在发药后对药品进行清点,确保药品数量与处方相符。
3. 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
第三章:查对要求第五条药剂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药品知识,熟悉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药剂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发药查对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药剂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发药查对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发药查对,导致患者用药错误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房所有。
通过以上查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降低发药错误的风险,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同时,药剂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希望本制度在药房的发药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1、三查:备药前检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2、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五、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发药查对管理制度

发药查对管理制度1. 前言发药环节是医院药房工作中的紧要环节,关系到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发药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发药查对管理制度。
2. 作用和目的本制度的作用是规范医院发药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取得正确的药物,并减少错误发药的风险。
其重要目的如下:•确保发药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因发药错误导致的患者用药上的风险;•提高医院发药工作效率;•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涉及发药环节的药房、药库、门诊和住院部门,以及全部参加发药和查对的医务人员。
4. 发药查对的程序和要求4.1 发药流程1.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单或医嘱到指定窗口取药。
2.接待人员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处方单上的药物数量、剂量、用法等是否全都。
3.发药人员依据处方单或医嘱准备药物,并核对药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正确。
4.发药人员将发药清单交给核对人员。
4.2 查对流程1.核对人员依据发药清单逐一核对药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患者信息,与发药人员准备的药物进行逐一对照。
2.查对人员应对核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记录在发药清单上。
3.若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刻通知发药人员进行更正,并记录错误发生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4.完成查对后,核对人员将发药清单交回发药人员。
4.3 特殊情况处理1.若患者对处方单或药物有疑问,核对人员应耐性解答,并供应相应的检查或检验报告。
2.发药人员在遇到无法确定药物规格、剂量或疑似错误的情况下,应立刻向负责人或主管报告,并暂时停止发药工作直至问题解决。
3.对于未领取的药物,应及时将其退回存储,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5. 员工培训和考核1.医院应定期进行发药查对操作流程培训,包含新员工培训和连续教育。
2.培训内容应包含发药流程、查对要求、特殊情况处理以及药物的常见名称、规格、剂量等。
3.医院应设立药品发药查对管理考核制度,对参加发药查对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
注射、输液、服药查对制度

注射、输液、服药查对制度
1、注射、输液、服药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
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
2、备药前应检查药品的质量,如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和超过有效期,片
剂、水剂有无变色变质。
若标签不清或不合要求,不得使用。
3、药品备好后必须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应用。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过敏实验为阴性者,第一
次用药时需再次观察局部。
使用毒、麻、剧、限量药物时要反复核对。
5、为保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久.一次用多种药物时,
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注射、输液或口服药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向病人解
释后方可执行。
注射及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注射及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给药原则:三查八对。
三查:服药、注射和各项操作前、中、后各查对1次。
八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有效期。
(2)各项治疗前,护士必须携带治疗单。
执行医嘱、进行治疗时,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的原则。
(3)给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是否有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看标(瓶)签、剂量、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使用各种治疗耗材、物品前要检查外包装完好性、消毒日期、有效期。
(5)粉剂药品应现用现配。
(6)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查对有无配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