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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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卫生院查对制度汇编(最新版)

1.医院卫生院查对制度汇编(最新版)

1.医院卫生院查对制度汇编(最新版)目录一、目的 (2)二、定义 (2)三、工作原则 (2)四、基本要求与程序 (3)1.开医嘱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

(3)3.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4)6.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5.根据体位安置原则,巡回护士协助手术医师安置体位。

(8)5.收费核对:确保收费无误。

(9)7.诊断医师书写报告前信息核对,确保申请单、图像与受 (9)2.生命支持类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悬挂故障提示牌。

(13)2.开餐前在患者床头查对饮食种类与患者的医嘱及病情是否相符。

(14)4.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 (14)四、监督管理 (14)一、目的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防止与查对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医疗安全。

二、定义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医疗质员安全核心制度。

三、工作原则(一)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患者身份确认必须同时至少使用二种身份标识:住院号和姓名,并让患者陈述自已的姓名和核对手腕带(或踝带)。

床号不能作为患者身份确认。

(二)有疑问时应及时澄清。

(三)对需要转科交接的无名氏、儿童、手术、急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及镇静期间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已姓名的患者,请陪同人员共同核对患者身份信息,严格执行患者身份确认。

(四)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查对制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实施具体查对工作的医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所执行的查对工作负责解释与落实的义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医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汇编旨在为医院提供一套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室应当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连续、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诊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多学科综合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确保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术前讨论制度,确保手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规范,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二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二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一、医疗服务规章制度1、门诊管理制度医院门诊应保持整洁、安静、有序,为患者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

门诊医生应按时出诊,不得擅自离岗。

对待患者应热情、耐心,仔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准确诊断,合理治疗。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负责到底。

对于疑难病症,应及时组织会诊或转诊。

2、住院管理制度患者住院需办理完善的住院手续,包括填写住院表格、缴纳押金等。

病房护士应热情接待新入院患者,介绍病房环境、住院规则等。

医生应及时制定诊疗计划,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认真书写病历。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医患沟通制度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诊疗过程中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病情、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风险。

认真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患者的投诉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二、护理工作规章制度1、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级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护士长、责任护士、护士等。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护理职责。

2、护理操作规范制定各项护理操作的规范流程,如注射、采血、导尿等。

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护理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3、护理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对存在的护理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整改,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护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对高危患者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医院感染防控规章制度1、医院感染防控组织与职责成立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中的职责。

2、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加强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管理。

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为确保医疗质量,规范病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部门,旨在加强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等环节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保存原则: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2. 病历保存方式:采用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并行保存。

纸质病历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书写、整理、归档;电子病历应通过国家认可的电子病历系统进行保存。

3. 病历保存期限: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保存期限为30年,门诊病历保存期限为10年。

4. 保存场所:病历应保存在专门设立的病历档案室内,确保环境整洁、干燥、通风、避光、防火、防盗。

5. 病历保存要求:(1)病历应按照患者就诊日期、病历号进行排序,便于查找。

(2)病历柜应设有锁具,钥匙由专人保管,确保病历安全。

(3)病历不得随意携带出病历档案室,确需携带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4)病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病历进行清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6. 病历销毁:达到保存期限的病历,经院领导批准后,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中,应确保病历信息安全,防止病历内容泄露。

三、病历书写1. 书写规范:(1)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撕毁。

(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简称、缩写。

(3)病历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遗漏或虚构。

2. 书写要求:(1)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录等。

(2)病历书写应及时,入院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病程记录应反映患者病情变化和治疗情况。

(3)病历书写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完成,实习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需由带教老师审阅、签名。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医疗管理制度汇编范文医疗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活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政策,遵循医疗伦理,保障病人权益,推行终身责任制。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分类与设置第六条医疗机构分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诊所等。

第七条综合医院是指提供各类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全科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专科门诊。

第八条专科医院是指提供某一特定类别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如心脏病专科医院、儿童医院、眼科医院等。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人口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十条诊所是指提供普通门诊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诊所、专科诊所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取得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医疗活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除了按照设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医疗活动外,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医疗科室和诊所,招聘相应的医疗人员。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对医疗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医疗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意外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医疗管理与质量控制培训,提高医师、护士等医疗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医疗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供足够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电子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电子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健康和利益,制定本《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第二条医院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第三条医院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涵盖医疗服务、医疗质量、患者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做到全面、系统和具体。

第四条医院管理制度应贯穿全院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实现全员参与、全员责任、全员监督,形成协同合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医院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应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医院管理人员应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保持清廉、公正、廉洁,维护医院形象和声誉。

第七条医院管理人员应注重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医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医院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和与本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确保医疗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依法行医,做到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健全意见反馈机制和投诉处理程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和监控。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职工培训和技术提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四章患者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安全的保护和监控。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共同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1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三、院总值班制度··2四、消毒隔离制度··2五、处方制度··3六、查对制度··4第二节医疗行政管理制度一、行政会议制度··7二、医务科工作制度··9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9四、医疗经费管理··10五、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10第三节医疗信息工作制度一、医疗登记、统计制度··10二、病案管理制度··11三、医学图书管理制度··11第四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2二、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13三、医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3四、抗生素使用制度··14第五节科室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5二、挂号室工作制度··15三、住院处工作制度··16四、观察室工作制度··16第六节临床工作制一、检诊制度··17二、病历书写制度··17三、医嘱制度··19四、查房制度··19五、会诊制度··20六、病例讨论制度··21七、中医工作制度··22八、麻醉工作制度··22九、手术室工作制度··23第七节护理工作制度一、护理部工作制度··24二、护理值班制度··24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25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25五、分级护理制度··26六、责任护理制度··26七、病房管理制度··26八、病人转院转科制度··27九、病人出入院制度··27十、治疗室工作制度··28十一、换药室工作制度··29第八节医技科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工作制度··29二、放射科工作制度··30三、超声检查工作制度··31四、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31第九节药品器材供应管理工作制度一、药剂科工作··32二、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35三、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6四、供应室工作制度··38第二章医院其他方面工作制度第一节行政管理制度一、院办公室工作制度··40二、信访接待制度··40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措施··40四、医德医风考核办法··41五、社会监督制度··42六、职工考勤管理制度··42七、传达门卫制度··43第二节医院人事工作制度第三节后勤工作制度一、总务科工作制度··44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44三、各种耗材审批请领制度··45四、职工食堂管理制度··45五、汽车司机管理制度··46六、安全保卫制度··46第四节医院财务工作制度一、财务科工作制度··47二、财务管理规定··47三、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49四、门诊病人退费规定··49第三章医院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第一节院级委员会职责一、院务委员会职责··50二、学术指导委员会职责··50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51四、药品管理委员会职责··51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责··51六、安全和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52第二节行政管理人员职责一、院长职责··52二、业务副院长职责··53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53四、医务科科长职责··54五、护理部主任职责··54六、人事科长职责··55七、财务科长职责··55八、总务科科长职责··56第三节门诊部人员职责一、门诊部主任职责··56二、门诊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57三、门诊部主治医师职责··57四、门诊部医师职责··57五、门诊部护士长职责··58六、门诊部护师(士)职责·58七、导诊人员工作职责·59八、门诊挂号工作人员职责··59第四节临床科人员职责一、临床科主任职责··60二、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60三、临床科主治医师职责··60四、临床科住院医师职责··61五、临床科护士长职责··61六、临床科护师(士)职责·62七、麻醉科医师职责··62八、手术室护士长职责··63九、手术室护师(士)职责·63第五节医技科人员职责一、检验科主任职责··64二、检验科技师(士)工作职责··64三、放射科医师的职责··65四、功能科技师(医师)职责·65五、药剂科主任职责··65六、药剂师(中西药)职责·66七、消毒供应室护士长职责··66八、消毒供应室护士职责·67第六节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一、会计工作职责··67二、出纳员职责··68三、门诊收费员职责··68四、住院处会计职责··69第七节后勤人员职责一、保管员职责··69二、电工职责··70三、职工食堂炊事员职责··70四、汽车司机职责··70五、门卫保安人员职责··71。

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查对制度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

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

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例如:磺胺类药物等。

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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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

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

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

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

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

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

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

例如:磺胺类药物等。

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

2、输血查对
(1)输血前,检查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并核对患者床号、、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核对供血者编号、血液成分、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等。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门诊治疗前查对
1、拔牙前,要仔细查对牙位,区分左右,鉴别乳牙和恒牙,避免拔错牙。

2、其他科室在治疗前应仔细核对牙位,避免治错牙。

(五)、手术查对
1、接手术患者时,手术室人员与病区责任护士要查对科别、病区、床号、、性别、住院号、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其标志、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2、手术前遵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医师、麻醉师、手术室护士的三方查对。

3、查对无菌包外信息、包内灭菌指示卡的灭菌情况及手术器械是否符合要求。

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
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

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清点记录单》上。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术前与缝合前必须由器械和巡回护士双人清点纱布块、纱布垫、纱(棉)球、器械、缝针、线轴数目等;术前清点结束,巡回护士必须复述一遍,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性。

术中临时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以同样方法清点、记录。

术毕,再清点复核一次,并签字。

清点物品数目不符时,不得关闭体腔或交接班。

5、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清点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术者在病理标本登记表上签字后专人送检。

(六)、供应室查对
1、回收后的器械物品:双人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及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时间、浸泡消毒时间。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干燥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载方法是否正确;灭菌方法的选择是否准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

植入物
及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检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无菌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

(七)、药房查对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即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八)、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性别、条码、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有无审核人员审核。

(九)、影像科查对
1、检查时,查对科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

(十)、如因未执行本制度所致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发生医患纠纷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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