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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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职工考勤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教职工考勤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教职工考勤制度样本1、考勤规定(1)所有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如因病或私事无法工作,需提前书面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向教导处登记以调整课程。

未经许可的先斩后奏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如遇急病,需尽快电话通知(最晚不得超过当日)。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对擅自请“霸王假”的员工,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若事假每月累计超过特定节数,将按特定标准扣款。

全学期累计超过特定节数,扣款标准将提高。

每天按7课时计算。

(3)学校将安排其他教师代替请假教师的职责,每节课将支付相应金额。

代课教师需尽职尽责,不得采取放羊式教学,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4)必须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禁止代签、提前签或迟到早签。

对于反复违规者,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5)本规定参照《钦南区教职工请假规定》执行。

2、考勤细则(1)连续请假超过特定天数,包括周末、节假日和活动后的休息日,均不另扣。

(2)学期末请假,学期初未上班,两头累计超过特定天数,将合并计算缺勤天数。

(3)外单位借调的员工,将停发学校所有奖金,不再享受任何福利。

(4)教职员工申请调动,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坚守岗位,如擅自离岗,将按旷工处理。

3、考核办法(1)缺勤考核1)病假一天扣减当月出勤奖的特定比例;事假一天扣减当月出勤奖的特定比例。

2)对于特定年龄以上的教师,每月可因病休假特定天数,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1)上课迟到、中途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2)因病、私事需临时外出,必须向教导处请假并调课,否则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3)因特殊原因迟到,需向主管领导说明,未说明的每次扣除特定金额。

4)出差的领导需在出差登记表上详细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3)奖罚条例学校遵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全勤且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在满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候选人。

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内容一、目的为确保教务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务处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方面的要求,规范考勤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教务处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教务处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3. 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务处处长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务处工作人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教务处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

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重要依据,每位员工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应提前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说明情况。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务处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岗位后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外出事由,由负责人核实后进行考勤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若教务处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处长或指定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申请。

经核实无误后,由负责人进行考勤补签,但每学期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教务处处长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签到、请假等制度的执行。

(3)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023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_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_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_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二、考核办法学校实行领导制度。

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

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

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

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

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4篇)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4篇)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是指对一中教职工的考勤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确保教职工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对未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考勤处理。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 考勤时间:规定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包括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以及午休时间等。

2. 考勤制度:明确教职工的考勤制度,如签到制度、刷卡制度、指纹识别制度等,并规定考勤记录方式和要求。

3. 考勤记录:要求每位教职工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签退或其他考勤操作,并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4. 迟到早退处理:规定教职工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时间限制,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扣除工资、进行警告等。

5. 请假制度:规定教职工请假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请假申请、请假审批和请假记录等。

6. 加班管理:规定教职工加班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加班申请、加班审批和加班记录等。

7. 考勤奖惩:规定考勤良好的教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而考勤不良的教职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8. 考勤统计与分析:规定考勤数据的统计处理方式,以及对考勤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的方法。

以上是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一中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2)为了规范学校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州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请(销)假管理____》(温教办政〔____〕____号)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坐班考勤1、教师和招聘职员的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秋冬季:下午提前至13:30,其余不变。

2、参加早自修、晚自修值日工作的教师,参考相应的上下课作息铃声。

图书馆教师、生活指导师、食堂员工、保洁、水电工、保安等职工考勤时间另行规定。

3、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

教职工考勤制度教职工考勤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教职工的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辅导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二、考勤时间1. 教职工每周工作时间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为40小时。

2. 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一般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一般为14:00-18:00。

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当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考勤方式1. 教职工考勤采用电子打卡方式,每人配备一只考勤卡。

教职工应当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分别进行打卡。

2. 考勤卡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管理,教职工应当妥善保管考勤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教职工在出差、请假、外出学习等原因无法打卡时,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填写相应的请假、出差等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考勤结果1. 教职工考勤结果分为正常、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几种类型。

2. 正常:按时打卡,无迟到、早退现象。

3. 请假: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要离校,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 迟到:每天上班迟到超过15分钟,按迟到处理。

5. 早退:每天下班提前离开学校超过15分钟,按早退处理。

6. 旷工:未请假、未打卡且无正当理由缺勤,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奖惩1. 教职工每月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3. 每月累计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

4. 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5. 教职工考勤情况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

教师考勤管理规定一、考勤概述教师考勤是指对学校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规范教师的工作纪律和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方式1.教师考勤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管理,每位教师需配备一张考勤卡。

2.教师在每天上班时,需刷考勤卡进行签到。

3.教师在下班时,需刷考勤卡进行签退。

4.教师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三、考勤记录1.考勤记录将被保存在电子考勤系统中,并定期备份。

2.教师可通过电子考勤系统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如有错误或疑问,需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馈。

3.教师每月需向所在部门提交一份考勤报表,报表包括签到、签退时间等信息。

四、迟到和早退处罚1.迟到和早退超过5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

2.迟到和早退超过10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

3.迟到和早退超过15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5%。

4.迟到和早退超过20次的教师,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

五、请假管理1.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不得超过3天,若超过3天需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由上级主管批准。

3.请假期间需安排替代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加班管理1.教师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周10小时,若需要超过10小时,需向上级主管提交加班申请,由上级主管批准。

3.加班期间需保证教学质量,若因加班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将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七、考勤奖励1.考勤表现良好的教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奖励方式由学校人事部门具体规定。

2.考勤记录良好的教师,将被列为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的荣誉和福利待遇。

八、违纪处分1.严重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教师,将被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2.多次请假未经批准的教师,将受到警告、记过等处分。

3.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将受到停职、降职或解雇等严厉处分。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7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7篇)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7篇)教师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篇1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

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三、请假: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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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师权益。

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以下考勤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的考勤制度,严肃上下班纪律,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定期将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考勤资料要保存两年以上。

(二)教职工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无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人员,须向学校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职工考核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未请假又未上班的视为旷工),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最高确定为基本合格;连续旷工超过8天、累计旷工超过12天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四)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甲方在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五)严格执行考勤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将教职工考勤情况整理清楚,每个月月底上报教科局人事股备案。

二、请假
(一)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校教职工请假一律逐级批准(村校教职工请假,3天及以下由村校校长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的由村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5天及以上30天以内由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后上报县教科局和人社局负责人审批。

村校校长请假一律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病假时间在五天以上,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医院不含外县(区)医院)疾病证明。

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2.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校长(园长)请假报局长批准,假条原件留学校复印件交教科局人事股保存。

(二)病假
病假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发票,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病假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旷工。

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奖励性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下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

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的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全额计发。

(三)事假
若因特殊事急需请假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奖励
性绩效工资。

2.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日起按工作日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婚假,婚假期视为出勤。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

结婚职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五)丧假,丧假期视为出勤。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5天丧假。

死亡的直系亲属居住在外地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六)产假
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产假期视为出勤。

1.产假为18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除提前生育外,一般不放在产后休息;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晚育且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5.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
6.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6个月流产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
给予产假90天。

(七)计划生育手术假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视为出勤。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2.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

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5.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6.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天。

(八)培训假
1.组织安排外出培训者,把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交学校办公室。

2.积极鼓励、支持教职工参加在职进修,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参加教育硕士考试学习。

教职工应按规定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培训,学历不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学历教育。

本人要脱产外出培训的,必须经教科局同意后,才能外出参加培训。

(九)工(公)伤假
工(公)伤假期视为出勤。

因工(公)受伤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十)年休假、探亲假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已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十一)旷工
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工资。

三、续假
请假者需续假,必须有充分理由。

(一)事后请假、间接请假、请霸王假,理由不充分者按旷工论处。

(二)不论何种假,凡包含着双休日或节假日的,连续计算请假时间。

(三)请假不实者,一经核实,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一年内病假或事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当年不得计算工作年限。

四、销假
凡请假期满后,要按照请假程序向相关领导报到销假,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安排工作。

五、纪律和责任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擅自批准工作人员以长期病假、停薪留职、带薪留职、委派招商引资等形式长期离岗的。

2.对本学校人员管理不严,工作失职,甚至为在编不在岗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隐瞒不报的。

3.对旷工达到辞退天数、已调出、脱产进修、受刑及处罚或其他受处分等人员未按规定停发工资的。

4.以变相审批的形式同意工作人员长期休病假、事假的。

(二)各学校校长是教职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符合上述责任追究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成检查、免职等处理。

对违规以学校组织研究、集体会议同意工作人员离岗的,追究会议主持人的责任。

六、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严格考勤,并在考勤的基础上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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