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考勤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考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确保考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教职工考勤第四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职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事假:连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需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需报校长批准。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连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需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需报校长批准。
(三)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以下标准处罚:(一)迟到、早退1次,扣除当天绩效工资的10%;(二)旷工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三)连续旷工3天以上,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教职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学生考勤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第十条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一条学生请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事假:连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需班主任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需报学校批准。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连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需班主任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的,需报学校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按以下标准处罚:(一)迟到、早退1次,扣除当天德育分;(二)旷课1天,扣除当月德育分;(三)连续旷课3天以上,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考勤纪律管理制度

大学考勤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学生的考勤行为,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术成就,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考勤范围本考勤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考勤方式学生的考勤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学生自行签到,二是教师进行考勤记录。
1. 学生自行签到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签到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可以是刷卡、扫码等电子方式,也可以是传统的签到表方式。
学生应确保签到准确、及时。
2. 教师进行考勤记录教师在每节课或每次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应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记录在教学考勤表上,并反馈给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考勤标准1. 准时到岗学生应按时到达考勤地点,不能迟到早退。
准时到岗,是培养学生的守时意识和责任感的重要手段。
2. 出勤率学生每学期的出勤率不得低于学院或教师规定的标准,否则将被视为旷课或旷工。
3. 请假制度学生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须提前向任课老师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请假后要及时补假,未经请假的缺勤将被视为旷课。
五、考勤管理1. 学院教务办公室应定期审核学生的考勤情况,并统计学生的出勤率等相关数据。
2. 对于长期不按时出勤的学生,学院应及时进行约谈,并制定个别考勤管理措施。
3. 对于旷课等严重违纪现象,学院应按照校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理措施。
六、奖惩制度1. 出勤优秀学生将受到表扬和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2. 违反考勤纪律的学生将受到惩罚,包括扣分、通报批评、警告、留校察看等。
3. 恶劣情况下,学院有权向学校纪委汇报,并启动学校的相关纪律处理程序。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3. 学生应严格遵守本考勤纪律管理制度,发扬自律精神,培养守时意识和责任感。
本考勤纪律管理制度由学校制定,学生必须服从并执行。
高校考勤制度_高校考勤制度规定

高校考勤制度_高校考勤制度规定高校考勤制度_高校考勤制度规定为做好高校的考勤工作,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应制定规范的高校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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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考勤制度篇1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45~下午4:30,有关岗位按照岗位职责规定的时间执行(如:班主任7:20到班管理,有早自修的教师必须7:30到岗)。
二、各年级组长负责做好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要做到每天如实考勤,人事室负责按月统计汇总和检查。
三、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
凡出满勤的每月享受全勤奖,如有迟到和早退,要扣除其当月的全勤奖。
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要与学校年度考核和奖惩相结合。
四、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如哺乳假),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上午或下午的上下班时间照顾一小时,但不享受全勤奖。
五、学校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周五的教工大会,全校教职工必须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批准,但不享受其当月的全勤奖(经批准的公假除外)。
教研组、备课组和区进修活动教师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教导主任请假批准。
六、经领导批准的教职工的进修和培训,基本上以业余时间为主,如有特殊情况涉及到上班时间的,须凭“通知”事先经校长批准后到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七、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含调休),事先必须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通知教导处调课和德育处安排班主任工作。
如因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也须事先到人事室填写“请假单”。
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一至二小时的(但必须是无任课情况),可事先向年级组长请假批准。
八、教师虽然请了病假,但本人仍坚持上课,上好课后可以回家休息,作为出勤。
九、对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或因特殊情况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事后又未补办有关手续,或预期不归而未办续假手续的,均作旷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或停发工资和奖金。
高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工和学生考勤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确保考勤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教职工考勤管理第四条教职工考勤分为日常考勤和假期考勤。
第五条日常考勤: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2.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按学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 教职工因公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4. 教职工迟到、早退、缺勤按学校规定扣发工资或津贴。
第六条假期考勤:1. 教职工在法定假期、产假、婚假、丧假、病假等假期内,按国家规定执行。
2. 教职工休年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三章学生考勤管理第七条学生考勤分为日常考勤和假期考勤。
第八条日常考勤:1.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课、自习、参加课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 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请假,并按学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 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应向所在班级辅导员说明情况。
4. 学生迟到、早退、缺课按学校规定扣发学分。
第九条假期考勤:1. 学生在法定假期、寒假、暑假等假期内,按学校规定执行。
2. 学生休学、退学、休退学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处理第十条考勤记录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考勤登记表、请假条、出差申请单等。
第十一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3篇)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3篇)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精选3篇)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
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大学学生考勤规章制度篇2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高校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1. 学生的正常工作时间分为两个时段:(1)上午:08:30-12:00(2)下午:14:00-17:302. 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学生需参加的课程、实验、实习等活动,均需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考勤。
3. 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4. 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学生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通过学校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2)签到时,学生需准确填写签到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校园卡、手机APP签到等,具体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学生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和下午的工作时间开始时。
(2)签到时间为:上午08:20-08:30,下午14:00-14:10。
(3)未能按时签到视为迟到,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如:10分钟)视为旷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学生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2)外出期间,学生应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车票等。
(3)返回后,学生需在24小时内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外出情况,并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学生因忘记签到,需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部)报告,并说明原因。
(2)所在学院(部)可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签。
(3)若学生忘记签到次数过多,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纪律处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大学生考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出勤率,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考勤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时间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分为日常考勤和请假考勤。
第五条日常考勤:1.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学生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课。
4. 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勤,应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请假考勤:1. 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 学生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3. 学生请假期间,如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应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4. 学生请假超过规定时间,或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视为旷课。
第七条考勤记录:1. 班级辅导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及时汇总上报。
2. 学院教务部门负责汇总各班级考勤情况,定期公布。
3. 学生本人应定期查阅考勤记录,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考勤结果处理第八条学生考勤结果分为正常、迟到、早退、旷课、请假五种。
第九条对考勤结果的处理:1. 正常:学生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考勤记录良好。
2. 迟到:学生上课迟到,但未影响课程进行。
3. 早退:学生提前下课离场,但未影响课程进行。
4. 旷课: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5. 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经批准离校。
第十条学生考勤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学生考勤情况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考勤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学院设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高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专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时间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考勤方式1. 教职工须按时上下班,实行打卡签到制度。
2. 采取指纹打卡、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确保考勤准确无误。
第六条考勤记录1. 各部门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2. 考勤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迟到、早退、缺勤处理1. 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5%;迟到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10%。
2. 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扣除当月工资的5%;早退30分钟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10%。
3. 缺勤: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因病、事假等特殊情况,按《请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请假制度1.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须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2. 请假审批权限:事假、病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三章考勤奖惩第九条考勤奖励1. 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缺勤等违纪行为的,给予一定奖励。
2. 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条考勤处罚1. 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2. 严重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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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立,严肃工作纪律,标准教育教学秩序,进步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教人字[20xx]063号有关文件要求,经行政例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签到1、教职工考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面部识别或指纹签到方算有效,假设停电那么在签到本上笔签,严禁代签、补签。
考试、全校性学习与活动实行现场笔迹签到。
2、考勤管理人员要提早到岗,现场监视签到,没有按时签到的要立即加盖缺签印章。
签到时间完毕后立即关闭考勤机,收好考勤签到表。
每周考勤核查统计后,于次周一公示。
3、每周满勤为签到八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每学期根据签到的次数计算绩效工资。
对于缺勤、旷工到达一定次数的,按照教育局教人字[20xx]063号文件扣除部分工资或停发工资。
二、请假程序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填写,根据请假天数实行逐级请假〔请假条统一交办公室存档〕:⑴一天以内的假期,教师由教务处主任审批;教辅、工勤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
⑵两天的假期,由分管校长审批;⑶三天至七天的假期,由校长审批;⑷七天以上的长假,由学校签署意见后,上报教育局批准方为有效。
⑸婚假、产假,本人写出申请,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审批。
假毕时,立即销假返岗,否那么视为旷工。
⑹长期病假,由本人提交以下三种材料,交由教育局审批。
第一,盖有医院行政印章的县级或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必须明确说明本人必须离岗治疗;第二,本人的住院证明、病历;第三,及时提供治疗的用药清单。
⑺七天以内的假期,不得连续申请,假设因特殊情况须连续请假的,视为七天以上的长假,交由教育局审批。
2、因公外出、承办公务请假,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格式的出差单填写: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须提早办理请假手续。
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最快时间内告知学校相关部门,返校后及时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按旷工处理。
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教职工出勤情况实行校内公示制度、向上级机关月报告制度。
5、本制度假设和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机关的文件要求为准。
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2一、总那么〔一〕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坐班,或需照顾较轻工作的.,应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提出意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教职工的考勤由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负责。
每月28号前将本月的考勤表、假条汇总统计后,任课教师出勤报教务处,行政和处室职员出勤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月汇总公布。
教职工病事假连续一周以上的,其中的节假日、星期六、日应计算在内。
二、请假审批〔一〕但凡请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等的教职工均须先填写《石家庄一中东校区教职工请假条》〔简称《请假条》,下同〕,《请假条》由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教务处或教导处、主管校长、校长审批签字,由本人到教务处或教导处登记后交办公室保存。
请假手续经批准前方可休假,否那么视为旷工。
〔二〕请假程序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级部主任获处室主任批准;4天至7天以内的,由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教务处或教导处主任、主管校长批准;8天以上的,由级部主任或处室主任、教务处或教导处主任、主管校长、校长批准,报高新区社发局教育处领导审批。
三、请假规定及待遇〔一〕事假除按国家和高新区社发局教师出勤规定执行,请假一个月以内根本工资不变,由教务处、办公室按天数扣除构造工资每天15元。
请假二个月以内教师根本工资照发,构造工资出勤部分全部扣除。
〔二〕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者,按国家和高新区社发局教师出勤规定执行,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三〕病假除按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外(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____的`,根底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____以上的,根底工资按90%计发),由教务处、办公室按天数扣除构造工资每天10元。
〔四〕经学校领导批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特殊事假,不扣发构造工资。
1.教职工凭子女学校通知开家长会。
2.教职工住宅设施维修或拆迁,确需由教职工本人在家照顾,并由房管部门开据证明。
3.产前检查,女教职工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此项不适用于非方案生育者〕。
〔五〕婚假教职工本人或子女结婚,应占用寒、暑假时间。
特殊情况占用工作时间结婚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一般婚假时间为三天,晚婚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加假十五天。
〔六〕丧假教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
丧假一般不超过3天,家在外地者酌情给路程假。
〔七〕产假1.女教职工产假时间按上级有关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的,产假九十八天〔含分娩前休假十五天〕;已婚妇女在二十四周岁及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四十五天;剖宫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前产后休假一并计入产假时间。
预产期前休息的,有医院假条者按病假对待,无医院假条者按事假对待,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算提早休产假。
2.产假期间如遇寒暑假,产假不再顺延。
3.产假期间享受所有工资待遇。
〔八〕方案生育假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方案生育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休假,一般不超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引产的,休假一般不超过42天,休假期间如遇公休,法定假日连续计算,休假期间享受全部工资待遇。
〔九〕迟到、早退、不在岗凡经办公室抽查有迟到、早退、不在岗现象的,每次从构造工资中扣发50元。
〔十〕会议、升旗仪式1.临时生病或有事不能参加例会或升旗者必须跟办公室或主管领导请假。
2.每周一升旗,无故不参加升旗者一次扣30元。
3.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参加一次扣50元。
〔十一〕旷工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1〕无正当理由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2〕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手续或未准续假不上班者;〔3〕经查明请假理由确属欺骗性质,编造假情况或____明者;〔4〕因违纪〔法〕行为被公安部门拘留审查者。
2.教学人员旷课一节扣50元,每月所扣最多不超过当月全部构造工资。
3.经常旷工屡教不改者,由学校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3天或每学期累计7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超过10天者,解除聘任合同,予以除名。
〔十二〕学习、培训1.经学校批准脱产学历进修期间,从脱产之日起,只发放根本工资,不享受一切福利待遇。
2.经学校批准半脱产学历进修者,在不误课的情况下不做请假论。
3.学校外派开会、学习的教职工不做请假论。
4.未经学校批准的校外进修,脱岗学习期间应向学校请假并按事假扣发工资。
〔十三〕因私出国1.教职工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一般给假三个月,三个月内发放职务等级工资的70%,停发构造工资。
2.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因其他原因出国的按事假对待。
本施行细那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校考勤的管理制度3一、考勤1、学校实行坐班制,全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按照各自工种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因无课不按时上班,不准私自调课不上班或中途脱岗。
2、各类工种考勤由部门领导负责:炊事、清洁、绿化由后勤处负责;保安、司机、跟车教师由平安主任负责;教师由教导主任负责;行政人员由校长负责考勤;兴趣班教师,由教导主任负责考勤。
3、上班考勤时间:司机跟车教师按照《司机、跟车教师管理制度》进展;行政人员6:40到岗,校长考勤;班主任7:00到岗。
4、为了鼓励教职工平安消费,出满勤、干满点,学校为教职工每月设“全勤奖”100元〔固定工资的人员含100元〕。
为了保证全勤的公正性,考勤人员应大公无私,秉公办事,三处要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要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抽查详细记录。
5、考勤以月为单位,各部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考勤记录教校办汇总。
校长室每月对全校教师考勤情况如实公布。
6、每月上班迟到1次扣10元〔含会议与集会〕;迟到3次无全勤平安奖;迟到3次以上每一次扣20元;早退〔含不请假离校〕每月第一次扣款50元,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150元。
17、未经请假〔包括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请假未经批准;私自调课离岗;借故不上课或不上班〕而擅自分开工作岗位,以旷工论处,旷课〔含会议与集会〕一节扣50元;旷工半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内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8、旷工两天以上者视当事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学校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凡有旷工行为,一律没有全勤奖。
二、请假1、教职工请假须书面提出申请,申请批准才生效〔病假应在请假单后附上医院诊断书〕,假设因突发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应用请假,并于返校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不得无故超时,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必须提早向校长请假,返校后一天内补办续假手续。
借故无效。
2、学校为教职工每月提供一次“方便假”,即教职工因病、因事需分开学校,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自己工作需自己解决,出问题由请假人负责〕,离校不到半天〔1-3节课〕,可口头请假。
行政请假须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由董事长批准。
教职工1-3节课由主管规定考勤负责人批准。
批准领导要做好“方便假”记录。
3、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考勤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执行董事批准。
请假不得越级,越级批假造成的后果由请假人和批假人负责。
一个学期内累计请事假不超过3次,总天数不超过7天,病假不超过4次,累计不得超过10天,但凡请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10天以上,执行董事未准续假,不来上班者,视为当事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学校不给任何经济补偿。
请假次数每多一次,比正常请假多扣一倍。
4、因公请假,须持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按请假审批权限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再报各部门,方可出校办事,返校后要向审批者销假,向校长汇报公务情况。
5、请假办理程序是:请假人到部门负责人处领取请假单,填写后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和领导审批权限,呈相关领导审批,然后到各部门签字登记,以便核实交接工作。
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准假,假满上班应向有关审批人销假,未经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6、一月内请病假一天,扣除20元全勤奖,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含〕无全勤奖。
7、病假一天扣50元,1节课10元,事假1节课20元,事假一天扣100元,旷工1节课扣款50元,1天扣款200元。
上下各算半天,晚上办公时间算2节课。
会议和集会,一个学期请假最多3次,超过3次,每再请一次扣款50元。
集会请假1次扣款20元,不参加又未经批假扣款50元/次。
8、女教师有生育方案须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告知学校,以便学校有个准备允许女教师按照法定规定请假,一个月内,事假不得超过7天,病假不得超过10天,否那么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9、婚假、丧假各7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3个月〔含公休和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