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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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隐私》课件

《保护患者隐私》课件
时通讯工具。
医院应定期对使用的安全通信技 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技术的
安全性和有效性。
限制对医疗记录的访问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 ,限制对医疗记录的访问权限。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医 疗记录,并应严格控制访问范围
和时间。
医院应采取技术手段,如使用加 密的电子病历系统和多因素认证
等,提高医疗记录的安全性。
案例二
某医疗机构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患者治疗过程和效果,未征得患者同意,导致患 者隐私泄露和受到骚扰。
05
结论
总结保护患者隐私的重要性
保护患者隐私是医疗行业的法律和道德要求
医疗行业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患者隐私,这是对患者基本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保护患者隐私有助于建立信任关系
保护患者隐私能够增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保护患者隐私》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患者隐私的常见问题 • 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 • 案例研究 • 结论
01
引言
患者隐私的定义
患者隐私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 程中,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病 情状况等私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泄 露、传播和利用的权利。
患者隐私是个人尊严和人格自由的体 现,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基础。
02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护患者 隐私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02
患者隐私的常见问题
医疗记录的泄露
医疗记录泄露的原因
预防措施
包括内部人员疏忽、黑客攻击、设备 丢失等。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采用加密技术等。
医疗记录泄露的影响可能导致来自者的个人信息被滥用,如 身份盗窃、诈骗等。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四篇)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四篇)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1、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入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患者隐私保护培训课件

患者隐私保护培训课件
患者隐私保护培训课 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1
目录
CONTENTS
• 患者隐私保护概述 • 患者隐私保护原则与措施 • 患者个人信息保护 • 患者医疗信息保护 • 患者隐私保护培训与意识提升 • 患者隐私保护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
01 患者隐私保护概述
患者隐私定义与重要性
隐私定义
患者隐私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享有 的私人信息和私人空间,包括但不限 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病历 信息、影像资料等。
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访问控制
对访问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进 行身份验证和授权管理,确保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数据加密
采用加密技术对存储和传输的 患者个人信息进行加密,防止 信息泄露。
定期审计
定期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情 况进行审计,确保各项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培训与意识提升
加强医务人员对患者个人信息 保护的意识培训,提高保护患
患者隐私保护意识提升途径
1 2
定期培训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患者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医 务人员对患者隐私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向患者普及患者隐私保护的知识 和技巧,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
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医务人员和患 者遵守隐私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 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性。
信息销毁
在患者信息不再需要时,应进 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的彻底
消除。
03 患者个人信息保护
患者个人信息收集与存储
收集信息的目的和范围
明确收集患者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 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并确保收集的 信息与医疗活动相关。

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利保护制度一、目的为依法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患者隐私指患者诊疗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的个人私密信息。

患者的隐私受法律保护,非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授权,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三、基本要求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具体细则1.患者对在诊疗过程中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隐私信息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应避免向患者本人以外的人泄露患者隐私,得到患者本人授权或其他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医疗场所应采取必要的保护隔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患者接受医疗检查时有权对检查环境提出合理的声音和形象方面的遮蔽要求。

3.因医疗需要必须暴露患者隐私部位检查时,应在征得患者同意后检查,尤其女性患者应有女性医务人员或家属在场或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在场。

4.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应当避免谈论患者病情,防止造成患者隐私泄露;在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患者有权要求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员回避。

5.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

参加观摩性手术应取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同时注意患者身份保密等。

6.拍摄医学影像资料应当事先征得患者同意。

未征得患者允许不得随意拍摄使用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影像资料。

7.涉及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遗传疾病等特别信息或患者本人特别声明要求保护的信息,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8.患者本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暂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其监护人因履行监护责任有权知晓患者的隐私信息。

9.患者授权委托的人所能获知的患者信息以其授权委托事项为限。

10.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规范将患者的信息记录在病历资料等医疗文书中,不得记录在与医院规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文件中。

在进行科研、教学时除已取得权利人知情同意的情形外不得披露患者的真实姓名等涉及隐私的信息。

患者隐私整改措施

患者隐私整改措施

患者隐私整改措施患者隐私是指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自己的身体、疾病、家庭、性生活等私生活秘密,是患者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的重要内容。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患者隐私在医疗实践中经常受到侵犯,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和困扰,影响了医患关系和医疗服务质量。

为了有效地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现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议: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患者隐私的法律依据、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敬畏感,防止因违法侵犯患者隐私而引发医疗纠纷和法律风险。

二、完善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数据使用行为。

医疗机构应制定和实施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制度,包括患者隐私保护规定、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患者个人信息管理制度、患者病历管理制度、患者隐私投诉处理制度等,明确保护患者隐私的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数据使用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保密能力。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的保护患者隐私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医务人员尊重和关爱患者,维护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传播、利用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在诊疗过程中进行不必要的询问、触摸、观察、拍摄、录音、录像等侵犯患者隐私的行为,不得在公共场合或社交媒体上议论、展示、转发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用于非法或非正当目的,如科研、教学、出版等,应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采取必要的脱敏、加密等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并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责任、措施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隐私权保护原则1.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不得无故收集、使用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3.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信息被窃取、窜改或损毁。

第四条责任分工原则1.医院设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落实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相关制度。

2.每个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工作。

3.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保密义务原则1.医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培训。

2.医务人员离岗或调岗时,应按规定交接患者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收集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明确告知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医疗用途。

2.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授权才略进行。

3.任何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应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用途必需明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3.信息共享应遵从最小授权原则,只供应必需的信息。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权保护制度患者具有隐私权,隐私权必须得到保护。

保护患者隐私是临床伦理学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和不伤害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义务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一、术语概述(一)隐私:指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隐私包括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住所、所患疾病、症状、诊疗过程等。

(二)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

三、患者权益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的自由和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四、具体措施(一)医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应穿戴工作服与佩戴工作证。

(二)门诊部应做好导诊、分诊工作,门诊患者进入诊室后应阻止其他患者进入诊室,确保每个诊室患者单独就诊。

(三)医务人员在询问患者隐私时,应当态度严肃,不得嘻笑、嘲弄。

患者的隐私应当在病历中详细记载,医务人员只能在诊疗护理需要时进行交流。

(四)不得在公共场合或向无关人员谈论患者的病情、身世、生活状况、生理缺陷等信息以及与疾病相关的特殊生活经历。

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将其疾病及相关隐私信息传播给他人。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主动询问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患者信息。

(五)进行医疗、护理检查时若需暴露患者身体部位,首先应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同意,其次应尊重患者意愿决定是否请其家属离开,同时应采取遮拦措施避免患者隐私部位的暴露。

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检查或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六)未经患者允许,不准任何无关人员参与其病案的讨论或会诊。

医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其病历资料,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更不能丢失;未经患者许可、授权,不得允许他人复印患者的病历资料;涉及公检法工作时例外。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1.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医治患者要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重其人格权和隐私权。

医务人员要做到语言文明。

2.医院的服务理念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仪表文明,举止文明,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3.医生由于自己职业的特点而获悉患者的病历和其他隐私负有不得泄露和公开的义务;涉及患者隐私的特殊检查报告单,不得向他人泄漏。

医师询问病史中获得患者的隐私,不得向他人泄漏;特别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未征得患者本人同意也不得向其配偶泄漏。

4.检查或查体暴露患者身体时,应有哀伤观念,应有防护设备,避免其他非医务人员围观,必要时患者亲属在场。

医生给妇女身体做检查时,除了检查医生外,其他人员回避(男医生检查妇女时,应有亲属或其他女性在场)。

5.医院做人流手术,妇科检查治疗等,医生在未事先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见习医生不得介入,否则视为严重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行为。

6.单位集体体检涉及个人隐私相关材料一人一袋封存,直接交给本人,体检总表交给体检单位领导。

7.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关系,制定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院。

3.制定依据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4.释义患者隐私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尊重和维护患者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5.内容5.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5.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信息、病史、病程及诊疗资料。

5.3病历的借阅与复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申请人为患者本人,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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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隐私权,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的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扬,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五一长假除了旅游还能做什么?辅导补习美容养颜家庭家务加班须知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义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5.强化保密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

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保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职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职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有个保密,守口如瓶,不的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6.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

同时,患者应懂得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如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有权拒绝回答与诊治疾病无关的询问;当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可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并且要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

患者必须有知情同意权,医院应该履行义务告知权。

对医务人员干涉、侵害自己隐私权的行为患者有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要求处理;对严重侵犯自己隐私,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

7.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

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护士在场。

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对好被检验者后方发给其检验结果单。

为了不暴露病人病情隐私,将床头卡片内容之填写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等。

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

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具体措施 1.设立专人窗口和人员发放,患者须凭自己的病历和有关单据才能取到报告,如患者病情不允许可先签署授权委托书后由授权委托人代领。

影像科、检验科不能把患者做的检测报告单随意挂在科室门前的指定场所,让患者和家属自己去查找和领取。

2.为患者做诊疗查体、行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处置,以及超声、心电等辅助检查时可以通过诸如进行屏风遮挡,床单位间进行活动帘隔离、严格就诊区与候诊区划分、医护人员与病人交谈时的语言轻柔等措施来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3.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物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务人员不得非法泄露,如情节严重者
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需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拍摄、报道。

5.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病人史公开。

6.当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

比如,被查出传染病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权利按照规定上报,并告知与病人亲密接触的人。

7.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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