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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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

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背景介绍保护患者隐私权是医院工作的重要一环。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信息化的推广,医院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为患者的隐私权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尊重。

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1.自愿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在患者的自愿和知情的基础上进行,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

2.需要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医疗服务的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或过度收集。

3.合法原则:医院收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患者的合法授权。

4.安全原则:医院应制定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公开原则:医院收集患者个人信息应告知患者收集目的、收集范围、使用方式等,并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保护患者隐私的具体措施1.信息收集: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收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传输和存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2.信息使用:医院应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使用制度,仅限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科研等合法目的,严禁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推销等非法用途。

3.信息传输:医院在个人信息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安全的技术手段,如加密传输、安全协议等,防止信息泄露和被非法窃取。

4.信息存储:医院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个人信息的存储方式和安全策略,确保信息存储系统的安全性,严防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5.信息披露:医院应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披露范围,仅限于医疗需求、法律要求等合法事宜,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披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6.信息销毁:医院应制定个人信息销毁的规范,对于不再需要的个人信息,应及时进行安全销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7.员工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隐私保护培训,加强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知识,确保员工遵守隐私保护制度。

五、保护患者隐私的监督和处罚1.监督机构:医院应设立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一、背景保护患者隐私旨在保障患者的基本权利,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二、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1. 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患者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经过严格保密。

管理制度要包括患者信息收集、使用、保存、修改、删除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 患者信息收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收集制度,这个制度要包括患者信息的采集范围、采集方式、采集时间、采集人员、使用范围、使用目的、使用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并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查合法性。

3. 患者信息使用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使用制度,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患者信息,以及使用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

4. 患者信息保存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保存制度,规定信息保存的期限、保存的方式、保存的安全、保存的备份等方面的规定。

5. 患者信息修改、删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修改、删除制度,要求患者本人在提出修改或删除要求时,证明身份,并注明修改或删除的项目。

6. 患者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控制信息的使用范围,加强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内部员工的危机意识,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

三、保护患者隐私的措施1. 实行“责任与义务”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知悉保密的必要性,建立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以便优化保密管理。

2. 加强专业化培训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水平,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患者信息保密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技能的培训,提高保密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3. 采用技术手段医疗机构应采用安全防护的技术手段,确保患者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降低患者信息泄露的风险。

4. 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不同的信息等级,建立相应的保密等级,制定不同的保密措施,实现保密文件的追溯查询功能,防止信息泄露。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Ⅰ 目的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真正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医。

Ⅱ范围适用于全体医务人员。

Ⅰ 制度一、私弊空间保护(一)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提出具有隐蔽性的合理要求,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的要求,为患者提供私弊的诊疗空间。

(二)在就诊、检查、住院过程中,除诊疗需要,任何人不得拍照、录音、录像与本人诊疗需要无关的影像或声频。

(三)医护人员应维护好就诊秩序,有序进行诊疗,男女患者分开,保障接诊时除患者及其家属外,无其他无关人员在场。

(四)在接诊或巡诊过程中,医务人员应语调适中,不得高声向患者宣读或解释病情、诊断结果,如涉及隐私问题的提问或回答,医务人员应尽量单独与患者进行沟通或低声交流。

(五)异性医务人员在进行某些特殊部位的检查治疗时,患者可要求有亲属陪伴或同性医务工作者在场。

(六)在对住院患者进行会诊、检查、治疗、实习教育时,医务人员应遵循患者的意愿,在有隐私保护的措施下再进行。

(七)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应提前与患者进行沟通,导师应严格控制观察时间,在观察前将患者情况介绍清楚,不得当面进行介绍;实习生应记录问题,待观察结束后或小声提问,不得大声的在患者面前讨论病情。

二、私人信息保护(一)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向医务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病情、病史、治疗过程、诊断结果、病历等有关患者隐私的全部资料,本院都将予以妥善保管,不得把患者的任何个人信息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二)隐私要求保密个人以及与治疗有关的所有内容及记录等信息,与治疗无关的人员在使用病历前需得到医务部同意。

三、免责(一)由于患者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资料,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本院均得免责。

(二)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医院披露个人资料时,本医院将根据执法单位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患者资料。

在此情况下任何被披露的信息,本医院均得免责。

Ⅳ参考依据1.《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2.《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及措施
1、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医务人员应尊重和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的隐私。

(2)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2、保护患者隐私措施
(1)医务人员在向患者家属履行告知义务时,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公开的而不愿他人知道的个人隐私。

(2)在公共场所不得讨论患者的疾病信息,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3)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向他人泄漏可能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生理缺陷及有损个人名誉的信息,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将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姓名、地址等信息公布或传播。

(5)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6)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7)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8)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9)住院病室要做到男、女患者分开,多人病室各病床之间有保护患者隐私设施。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部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12)心理咨询和治疗应在相对封闭环境中进行,保障患者隐私不被泄露。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执业护士应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对所有门诊、住院患者,应本着人道主义、爱护生命、尊重人格的原则,不分种族、社会地位、年龄,为来诊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

三、在执行过程中,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

如因治疗需要了解到的患者隐私,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露。

四、如因治疗需要,需向他人介绍隐私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取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介绍。

五、医护人员在为患者隐私部位操作时,应采取遮挡措施,保持一人空间。

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围观或同时有等候的其他人员,为患者保留私密空间。

六、医护人员为异性患者进行隐私部位的操作时,需有与患者同性别的一名医务人员在场。

七、在收治患者时,非特殊情况,禁止男女混室。

八、凡因医护人员诊疗中,不负责任暴露来诊者、住院患者隐私问题,或操作中未采取遮挡措施者,按护理缺陷处理,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个人承担直接责任。

患者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管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患者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管理,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与患者信息相关的工作人员。

2.患者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病历、化验单、影像资料等。

第三条患者隐私保护原则1.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保密。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使用患者个人信息。

3.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窜改、查阅、使用、删除、销毁。

第二章患者隐私保护第四条患者个人信息手记1.手记前,必需明确告知患者手记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并取得患者的明示同意。

2.手记信息需与医疗服务相关,不得搜集与医疗无关的信息。

第五条患者个人信息存储与保护1.患者个人信息应采用加密等技术手段进行存储和传输,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个人信息的存储应与患者就诊记录相绑定,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

3.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存储设备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备份。

第六条患者个人信息使用与访问1.个人信息的使用需在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未经患者同意不得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

2.严禁将患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广告等非医疗相关用途。

3.患者有权随时查阅、更正、删除本身的个人信息,医院应供应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患者个人信息共享与披露1.未经患者明确同意,患者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共享或披露。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医院应按相关程序对外供应患者个人信息。

第八条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发生患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等安全事件时,医院应立刻采取措施阻拦事件进一步扩大,并快速报告相关责任人和部门。

2.对患者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挽救措施,修复系统漏洞,防止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3.对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依法履行信息通知、赔偿和致歉等责任。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一、医护人员要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二、医护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凡是涉及到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的言语及病情分析时,应执行保护性医疗,以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无关人员面前提及,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三、患者的隐私在诊疗过程中仅向医务人员公开,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医护人员有义务为其保守秘密,维护患者的各种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患者隐私。

四、医护人员在为异性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要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并注意加强对患者的保护。

五、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操作时,应加以遮挡并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六、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七、对于院内或科室安排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患者学习内容。

八、尊重患者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医务人员了解不同民族、种族、国籍以及不同宗教患者的不同习惯,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诊疗护理服务,尽量满足患者特殊合理的需求。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

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医院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止患者个人信息泄露,并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责任、措施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使用医院信息系统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隐私权保护原则1.敬重患者个人隐私权,不得无故收集、使用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2.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3.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4.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防止信息被窃取、窜改或损毁。

第四条责任分工原则1.医院设立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监督落实患者个人隐私保护相关制度。

2.每个科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工作。

3.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加强对患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保证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五条保密义务原则1.医务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培训。

2.医务人员离岗或调岗时,应按规定交接患者个人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或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第六条信息收集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应遵从合法、正当、必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患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需经过患者的同意,明确告知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第七条信息使用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仅限于医疗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医疗用途。

2.患者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授权才略进行。

3.任何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应采取必需的措施保护信息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共享原则1.患者个人信息的共享需经过患者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信息共享的范围和用途必需明确,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3.信息共享应遵从最小授权原则,只供应必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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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在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显得特别重要。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改进措施,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人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做如下规定:
1.在接诊流程中要单独接诊,遮挡查体,保护性诊疗操作。

2.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必须予以全程保护(在院期间及出院以后),医务工作人员不得强行探问与医疗无关的患者隐私。

3.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统计资料不得向外泄露,如患者的电话,住址,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将患者相关信息泄露给各种推销员,商家(如奶粉、保险)等。

4.加强病案管理,病案的借阅、复印按我院的规定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

对患者的化验检查结果、各种护理记录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守秘密,对患者负责。

5.带教实习要征得患者同意。

6.凡涉及参与临床科研的患者信息一律予以保密。

7.无论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等需讨论患者相关资料时,如未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必须删除能直接表明患者身份的特征性信息。

8.医护人员不得在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讨论患者的相关信息,严禁将患者的隐私或治疗过程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论、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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