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操作细则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2 —— 3 —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延期动工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4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5 —临时用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6 —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7 —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8 —采矿权延续登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9 —采矿权变更登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0 —采矿权注销登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1 —采矿权转让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13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4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抵押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5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16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批准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8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1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0 —新增建设用地划拨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21 —转让中的保留划拨方式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22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 23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4 —无偿收回闲置的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5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价格审核和登记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6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操作规范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7 —— 28 —。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是指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等土地管理行为所需的手续办理。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指导和规范相关工作。
一、项目审批前的准备工作。
1.搜集相关资料,在进行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前,需搜集相关的土地规划、土地利用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评估报告等资料,以便进行审批和办理手续。
2.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的依据。
3.土地用途规划,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确定项目的土地用途,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土地用途符合规划要求。
二、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1.申请审批,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递交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土地使用权。
2.审批程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土地规划、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程序。
3.签订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办理手续,申请人按照合同的要求,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土地登记、土地登记证办理等。
5.领取证书,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可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完成建设用地手续办理。
三、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1.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保证资料完整,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时,需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耽误审批和办理手续。
3.加强沟通协调,在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及时办理手续,一旦审批通过,申请人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正常流转和使用。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
在进行建设用地手续办理之前,首先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以及对所需材料和流程的全面了解。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确保在办理手续过程中能够应对各种可能的情况。
二、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办理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提交或线下递交,以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
2. 审查批准。
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查和批准。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及时了解审批意见和要求,确保及时配合和补充所需材料。
同时,还需要与审批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3. 公示告知。
经过审查批准后,还需要进行公示告知环节。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相关情况。
同时,还需要认真对待可能出现的异议和意见,积极协调解决,确保公示告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签发手续。
最后,经过公示告知环节,相关部门将签发建设用地手续。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及时领取签发的手续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的登记和备案工作,确保手续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注意事项。
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办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次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了解办理进展和要求,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做好相关材料和信息的管理和保存工作,确保办理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总结。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充分重视和认真对待。
只有做好前期准备,严格按照办理流程进行,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及流转登记程序

第六章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及使用权流转登记第十八条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占用集体土地申请。
(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呈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涉及农转用的按农转用审批程序办理,不涉及农转用的1公顷(含1公顷)以下用地报区人民政府审批,1公顷至4公顷(含4公顷)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农转用转报流程。
由乡镇提出用地申请,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件,按程序依法上报区人民政府审查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主城区范围外乡镇的农转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主城区范围所在地的镇农转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九条审批集体建设用地需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区发改局)。
(二)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占用集体土地的申请。
(三)集体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选址红线图(区规划局)。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区国土资源局)。
(五)勘测定界图及地类分类面积表(区国土资源局)。
(六)建设用地范围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占地的意见(原件及复印件盖乡镇、街办、村的鲜章)。
(七)集体土地使用协议书(指与用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
(八)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履行占补平衡义务。
可提供向区财政按规定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5万元/亩)预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凭证(预缴纳耕地开垦费原件及复印件)和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履行占补平衡义务的承诺书。
原则上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发补充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耕地开垦费返还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执行。
(九)整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有偿取得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统筹调配挂钩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区国土资源局)。
(十)经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属调整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拟定报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如土地利用率不高、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等现象屡见不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显得尤为迫切。
以下是笔者对于如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一些意见。
一、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应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从法律层面规范和约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行为。
要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村民和农村集体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守度,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效能。
要建立健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保证管理者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清晰、管理措施得力,以及管理绩效的考评和追责等一系列工作的落实。
还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现状的监测和研究,掌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三、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需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培训班、讲座和培训考试等形式,提高管理人员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管理能力和水平。
还可以组织管理人员到其他地区参观学习,了解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积累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应当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土地档案管理系统和土地信息共享系统等。
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全面、准确的土地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土地闲置、随意私搭乱建、土地资源浪费等情况。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效率和利用效益,有必要加强相应管理措施,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加强政府引导和规范,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政府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中应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应当修订和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违规占用、私搭乱建等行为的发生。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管理的法制意识,促进农民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二、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用地审批机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的用地审批机制。
要建立规范的用地审批程序,明确用地审批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用地审批的公开、公正、公平。
建立健全的用地使用权出让和流转制度,鼓励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要完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用地监管力度,建立土地用途变更和流转登记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三、提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科技水平,推动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化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科技投入,推动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和高效化。
可以采用先进的土地利用规划技术,科学合理地规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布局和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推广农村土地变更调查和规划设计的智能化技术,完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精准管控。
四、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用地管理中的问题。
完善用地手续工作方案总体要求

完善用地手续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一、引言:为啥要重视完善用地手续呢?咱们先唠唠为啥要完善用地手续。
这就好比你住房子得有房产证一样,用地也得有合法的手续呀。
土地是咱的宝贵资源,要是用地手续乱乱的,那就像一群人住在没有规则的房子里,肯定会出乱子的。
从大的方面说,这关系到城市的规划和发展。
城市就像一个大拼图,每一块土地都有它的用处,如果用地手续不完善,这个拼图就拼不好啦。
从咱们小老百姓的角度看呢,要是用地手续不规范,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权益。
比如说,你在一块土地上盖了个小房子,结果因为手续不全,可能面临拆除,多可惜呀。
所以呢,完善用地手续可不是小事,是和咱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呢。
二、总体要求之合法性。
1. 合法的根源。
合法性可是完善用地手续的根本。
咱们得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来办事。
就像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土地使用也有它的规则。
国家的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那就是咱们的行动指南。
为啥要这么严格遵守呢?因为这是保障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防线。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那土地就会被乱占乱用,最后吃亏的还是咱们自己。
2. 具体的合法操作。
首先呢,得搞清楚土地的性质。
是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是未利用地?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规则不一样哦。
比如说,农用地不能随便用来盖房子,得经过一系列的审批转化为建设用地才行。
在办理用地手续的时候,各种文件都得齐全。
像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许可之类的,缺了哪个都不行。
这就好比你去参加考试,准考证、身份证都得带齐了,少一样都进不了考场。
三、总体要求之完整性。
1. 完整的意义。
完整性就像是给用地手续这个大蛋糕加上所有的配料。
如果手续不完整,就像蛋糕缺了一块,看起来就不完美,而且还可能吃坏肚子呢(比喻手续不全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完整的用地手续能让土地的使用过程清晰明了,从土地的来源到最终的用途,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
这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者以及其他相关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
2. 完整手续包含啥。
(完整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

(完整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一)概念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城镇以外,广大农村和集镇范围内建设占用土地的总称。
广义的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业建设用地和农村非农业用地两大部分。
目前,通常所说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村非农建设用地。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二)使用范围1、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包括:(1)乡镇办企业使用本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2)村办企业使用属于本村所有的土地(3)村民组办企业使用本村村民组所有的土地(4)个人办企业使用所在农民集体组织的土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允许乡(镇)办企业使用村或村民组所有土地,村办企业也不能使用村民组或其他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可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学校、通讯、医疗卫生、敬老院、幼儿园、村委会办公室,不管是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是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允许的。
这主要是考虑到一些道路,水利设施及学校等,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内无法安排,乡(镇)村无集体土地,也必须使用村民组的土地的实际情况。
如果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无法安排,也可以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政策规定办理。
3、申报条件:(1)用地单位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2)拟用土地必须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必须是兴办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5)符合省(市、区)规定的用地标准4、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申请事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的,即当面告知不予受理;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当面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对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规定要求的,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全且可当场纠正,纠正后受理;如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待补齐资料后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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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的文件精神,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现就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中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一、办理条件
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已经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土地现状申请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一)已认定为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编制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方案,并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范围;
(二)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显示已为建设用地。
二、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按以下程序办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一)申请人的确定
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申请人应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向国土所提交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一式一份):
(1)《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申请表》(附件3-1);
(2)申请书(附件3-2);
(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处罚凭证;
(4)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文件(含改造方案及批复);
(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及其附图复印件,并附土地权属证明;(6)土地使用情况调查表及土地使用情况示意图;
(7)房产证明或声明(有房产证的须提供房产证,若宗地上的建筑物产权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必须取得建筑物产权人的书面同意);
(8)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9)实地彩色照片(不少于6张);
(10)项目地理位置图;
(11)证明土地开发利用时间的影像图及2008年影像图各1份;(12)证明土地利用开发时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
(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1份;
(14)用地红线图(6份)。
(三)国土所初审
国土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国土部门审核。
(四)区国土部门审核
区国土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区政府审批。
(五)发布公告
区政府审批后,以区国土部门名义对外发布公告,分别在地方主要新闻报纸、区国土部门网站、土地现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土地所在村(居)委、村小组宣传栏中公告,公告期限为7日。
公告期间无异议的,由所在地国土所出具无人提出异议的证明,连同刊登公告的报纸,公告初始日及公告截止日的彩色相片送区国土部门。
(六)缴费及颁发确认书
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区国土部门审查认定理由成立的,完善用
地手续程序终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区国土部门审查认定理由不成立的,由区国土部门出具《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使用权确认书》。
用地时间发生在1987年1月1日前的,申请人直接到区国土部门领取确认书;用地时间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申请人按《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使用费缴纳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向指定银行缴费后,凭缴费收据到区国土部门领取确认书。
(七)申请土地登记
申请人凭缴费凭证、确认书和用地红线图按土地登记程序和要求申请土地登记。
三、土地确权费补助程序
为促进农村基层依法依规用地,对用地行为发生在1999年1月1日之后的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在缴交土地确权费30日后可申请土地确权费补助。
办理程序如下:(一)镇(街道)根据用地单位的不同,以批次的形式上报区国土部门。
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确权费补助申请表》(附件3-3);
2、确认书、用地红线图及缴款凭证(复印件)。
(二)区国土部门根据上年度卫片检查情况、区镇两级动态巡查情况、群众信访反映情况以及“12336”投诉举报热线情况,审
查用地单位辖区范围内在过去一年内的违法用地情况。
(三)用地单位辖区范围内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违法用地行为,或虽过去一年内曾经发生违法用地行为但已自行整改到位的,区国土部门加具意见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四)属“节能减排”项目的,由所在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到区“节能减排”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送国土部门进行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批。
此补助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一式四份):
1、《南海区节能减排项目土地确权费补助申请表》(附件3-4);
2、确认书及缴款凭证、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3、“节能减排”项目认定文件。
四、其他事项
2007年6月30日之后发生的违法用地不适用本操作细则。
附件3-1:
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申请表
附件3-2:
申请书
(样式)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为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申请单位名称)在××年××月对位于××(土地坐落)的旧厂房(或旧城镇、旧村庄)用地进行改造,并已组织制订了改造方案,计划在××年××月完成改造。
上述拟改造地块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规定,并已纳入城市更新范围,项目名称为××,编号为××,由于在本次改造中,有部分历史用地需要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绘图系列号为××,涉及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特此申请,请审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不同的用地单位,以批次的形式向区国土部门申请;3.本表一式三份。
区财政局存二份,区国土部门存一份。
申请单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不同的用地单位,以批次的形式向区“节能减排”部门申请;3.本表一式四份。
区财政局存二份,区国土部门存一份,区“节能减排”部门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