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副本
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是多少

死亡赔偿⾦分配⽐例是多少
因为交通事故、⼯伤或是其他⾮⾃⼰原因的事故导致的死亡后,死者家属是有机会获得⼀笔死亡赔偿⾦。
⼀笔死亡赔偿⾦可能同时有多个继承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者之间会为了分配⽐例问题⽽发⽣争议。
店铺⼩编给你提供⼀些意见。
死亡赔偿⾦分配⽐例是多少
死亡赔偿⾦并⾮死者遗产。
遗产所应表现的财产权益在死者⽣前已经为死者合法所有,⽽死亡赔偿⾦请求权的形成及赔偿⾦的实际取得是发⽣在死者死亡之后,因此,死亡赔偿⾦不能认定为是遗产。
死亡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或双⽅所取得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是基于夫或妻死亡⽽获得的赔偿,产⽣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死亡赔偿⾦的取得源于法律的规定,它体现的是对侵权⾏为的惩罚、对⼈⾝权的保护和对死者近亲属补偿的意义。
法律规定
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由配偶、⽗母和⼦⼥作为第⼀顺序继承⼈共同享有,第⼀顺序继承⼈不存在的,则由第⼆顺序继承⼈依法继承。
死亡赔偿⾦的分配问题,死亡赔偿⾦不应适⽤《继承法》13条之规定的同⼀顺序的继承⼈应当均等分配的原则,⽽应按照继承⼈与被继承⼈共同⽣活的紧密程度来对待,同时对未成年⼈的实际利益应当优先照顾。
当事⼈不要求分配的,法院⼀般不会主动进⾏分配。
只有⼀笔死亡赔偿⾦的时候,各个继承者之间的分配⽐例是均等的,并不存在谁的继承⽐例⾼⼀点,谁的继承⽐例低⼀点。
关于死亡赔偿⾦分配⽐例或是死亡赔偿⾦分配多少等等存在着疑问的话,请你上店铺⽹站咨询律师进⾏了解。
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 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通常情况下由三者平分。
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例如被继承者的子女年幼需要母亲精心照顾,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给被继承者的妻子多分配一些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
亲人的逝世是一件令人十分悲痛的事情,但是余下的人却仍要坚强的生活。
在为逝去的亲人处理财产时,会涉及到财产的继承问题,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范围、继承权和继承顺序。
在丈夫死亡后其配偶拥有第一继承权,那么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一、死亡赔偿金妻子多分吗?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
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
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
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
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的性质是怎样的
死亡赔偿⾦的性质是怎样的
⽬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死亡赔偿⾦已有以下⼀些统⼀的认识:
第⼀,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死亡赔偿⾦是因死者的死亡⽽获得的赔偿,产⽣于死者死亡之后。
依婚姻法理论,婚姻关系终于离婚或⼀⽅死亡。
显然,该赔偿⾦不是产⽣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不是死者遗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被继承⼈⽣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
⽽死亡赔偿⾦不是产⽣于死者⽣前,不应按遗产继承。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
《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作了明确规定,死亡赔偿⾦为物质损害赔偿⾦。
排除以上三种定性,理论界和实务界较⼀致地认为,死亡赔偿⾦是⼀种物质财产赔偿。
分歧只在,是对死亡者本⼈的赔偿,还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前⼀种观点认为死亡赔偿⾦实际上是对死者本⼈因⾮正常原因死亡所造成的本⼈实际收⼊的减少的补偿,是死者本⼈的⼀种权利,在死亡后可以转移,就像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可以依照规定转移⼀样;后⼀种观点认为对于权利能⼒已经消灭的死者⽽⾔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是死者因他⼈致害死亡后由加害⼈给其亲属的物质性补偿。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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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

死亡赔偿金与死亡抚恤金的分割标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
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遗产由其与岳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那么,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呢?是直系亲属之间分配还是在近亲属之间分配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今天一个朋友向我咨询一个问题,他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方赔偿了死亡赔偿金21万元,丧葬费9000元,死者母亲抚养费14000元。
对于丧葬费及抚养费的分割,我这个朋友与其岳母没有争议,而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双方发生了争议。
我朋友认为,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应分出一半属其所有,另一半作为死者遗产由其与岳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其岳母一方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赔偿义务人对死者因其非正常死亡所造成的一种物质损失的赔偿,应当是属于死者的遗产,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依《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
针对该问题,作为朋友来讲我确实不太好回答,因为我倾向于参照遗产处理,但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为了对朋友负责,我上网查了一下有关资料,现将自己的意见总结如下。
目前就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主要存在四种观点,除了上面提到的两种意见外,还有两种意见,第三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抚慰金的一种,依法不能继承,而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分享;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死亡赔偿金应当是因死者的非正常死亡给其近亲属所带来的损失,故其近亲属都是赔偿权利人。
本人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因受害人的死亡而获的赔偿,产生于受害人死亡之后。
依婚姻理论,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所以该笔死亡赔偿金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我朋友的观点(第一种意见)我认为是不成立的。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 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范围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处理2010年5月30日, 王某乘坐蒋某某驾驶的轿车, 在107国道上与陈某驾驶的汽车相撞, 导致王某重伤, 蒋某某当场死亡。
蒋某某父母从保险公司获赔死亡赔偿金65万元, 后王某起诉蒋某某父母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55万元, 蒋某某父母以该赔偿款不是遗产为由拒绝, 原告王某以物权确认纠纷诉至法院, 要求确认被告蒋某方父母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遗产。
【审判结果】本案的诉讼焦点围绕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以及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处分展开研讨:被告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 具有人身专属性, 故不属于遗产不被继承。
原告认为, 死亡赔偿金是假定死者在未来一定年龄阶段预期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补偿, 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损失的赔偿, 故应属于遗产。
结合审判实践, 人民法院也有支持死亡赔偿金可作为遗产分割继承的判例。
据此,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法院最终采取了原告的意见, 确认二被告在蒋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款中, 实际取得的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 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1、死亡赔偿金是死因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赔偿, 此种赔偿相当于将今后的收入一次性补偿给受侵害人。
遗产继承的法定事由也是基于死者死亡引起, 在死亡之前属于私人所有, 在死亡之后即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的产生原因相同。
2、从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 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 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作为侵权纠纷的受害人死亡时,会产生死亡赔偿金。
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实践中经常在死者近亲属中发生分歧。
本律师结合山东省规定,阐述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分歧】在审判过程中,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死者的遗产,应由死者近亲属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二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
【分析】目前审判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1、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而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对于权利能力已经消灭的死者而言,不存在可以填补的利益损失,也不存在针对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赔偿。
此时需要填补的利益损失,乃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
死亡赔偿金请求权的产生是以受害人遭受侵权而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的,是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原始权利,这一权利并非从死者让渡而来。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由侵权人支付的,它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存在。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2、关于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的审理。
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案件是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首先是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其次是该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且各方当事人关系亲密,特别是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不仅要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又要遭受亲人对簿公堂的苦楚,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公平与否对其今后的生活乃至生存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对此类案件应妥善处理。
具体到案件中,应充分体现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和我国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
(详情见附件中山东省规定)3、关于审理死亡赔偿金纠纷案件的建议。
根据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日益多发的趋势,本律师认为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司法解释,从立法上明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以及分配原则,以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处理此类纠纷。
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妻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前夫去世,前妻还能分割财产吗?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应当按照协议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就必须根据最终的法院判决书分割财产,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如果没有遗漏的离婚财产,一般是不能反悔。
现在已经离婚,前夫去世的话是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的,除非他有遗嘱说明遗产由你的份额。
离婚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2、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离婚后前妻能否继承前夫的遗产:
因女方与男方已离婚,故案去世前夫的遗产应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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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死亡赔偿金能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时哪些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呢?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呢?前夫的死亡赔偿金在这次婚姻结束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365小编就结合案例将这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欢迎大家浏览,小编表示感谢。
案例:
我的第一个丈夫于4年前死于小煤窑塌方,之后我就跟另外6个与我同样遭遇的女人同窑主展开了一场索要抚恤金的持久战,为此把自己在镇上毛巾厂的一份工作也丢掉了。
住在隔壁的光棍汉肖某看我实在不容易,就经常主动帮我点儿忙.一来二去,两家就合并成了一家。
就在我们办证不久,我们的官司也打赢了,窑主给每家赔了3万块钱。
肖某想用这笔钱弄份小买卖干,我没答应,而是把钱一分不少,全存进了银行。
这一来可算是得罪肖某,从此以后就再没了安生日子过。
我受不了,想离婚,可又怕肖某提出来把那3万块“见一面分一半”。
他要真提出来了,我真不给他分行不行?
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这里所谓的“继承”,是指继承权的获得。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取得权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一方得到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实际占有遗产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非始于实际占有遗产之时。
综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并分析,你的问题就清楚了:那3万元钱虽是你再婚后实际得到的,而继承权却是从前夫死亡之时你就拥有了。
你前夫死亡的时间是在你再婚之前,因此这项遗产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你本人所有,肖某没有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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