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流程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各种工程项目的建设日益增多。
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是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合作的重要机制。
建立透明、严格、高效的审批流程,是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二、审批流程概述1. 项目规划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项目规划。
在这个阶段,项目方需要制定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项目的规模、投资、时间表和产出等重要信息。
这需要项目方与政府部门密切合作,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
2. 初次审批项目规划完成后,项目方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初步审批材料,包括项目的规划书、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
政府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如果初审通过,项目将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
3. 专家评审初审通过后,项目方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是保证项目技术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部门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专家将根据项目的规划书和技术方案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改进建议,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
专家评审结果将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
4. 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完成后,项目方需要通过公众评议渠道进行意见征求。
公众评议是保证项目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部门审批的必要程序。
项目方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社会矛盾和舆论压力。
5. 最终审批专家评审和公众评议完成后,项目方将继续向政府部门提交最终审批材料,包括项目的详细规划书、施工方案、环境评估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等。
政府部门将根据专家评审和公众评议的结果对项目进行最终审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
如果最终审批通过,项目方可开始筹备项目建设。
6. 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开始后,政府部门将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引言概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建设项目启动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程序,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五个主要部分,包括项目立项、环境评估、规划审批、建设许可和竣工验收。
一、项目立项:1.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请方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等内容,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
1.2 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查机构对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总体布局、建筑结构、设备选型等方面,以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1.3 项目立项批复:审查机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并发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二、环境评估:2.1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项目申请方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方面。
2.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以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2.3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发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三、规划审批:3.1 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项目申请方需编制城市规划方案,包括项目用地规划、建筑规模、道路交通等方面,以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2 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查: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规划方案进行审查,评估方案的合理性和符合性,以保障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
3.3 规划审批文件的颁发: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方案和审查结果,决定是否颁发规划审批文件,并通知项目申请方。
四、建设许可:4.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项目申请方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划分、施工方案等内容。
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查,评估申请的合规性和符合性,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一、申请受理(1)建设单位到建设局提交《建设工程申请书》、建设工程有关文件、有效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受理手续。
(2)对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的建设工程项目,填写《寻乌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表》,申请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告知书》、《建设工程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
建设局及时将受理材料及《审批表》交规划局,并履行登记交接手续。
(3)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实地勘测和规划设计(1)规划局审查核对建设局所移交材料,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实地勘测。
(2)规划局依据《总体规划》、《规划强制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重点工程、重要地段、组团开发、老城改造、联片开发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规划批前和批后公示,由规划局领导、建设局领导、县领导审批后报建设局备案。
(3)对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的申请审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局出具正式(有公章、出图章)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书、市政工程规划设计图。
(4)对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局将申请材料移交审批中心,并说明原因。
审批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退回申请材料,做好解释工作。
三、选址和立项(单位建设工程)(1)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的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局给予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经规划局领导、建设局领导审批后交审批中心。
审批中心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审批中心各执一份),并履行登记交接手续。
(2)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到发展计划局办理立项批文。
四、工程设计(1)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书等资料,到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效果图设计。
(2)建筑方案、彩色效果图审核。
设计单位将建筑方案、彩色效果图交规划局,召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规划技术人员对照规划建设条件进行初审,由规划局领导签字审核后,呈建设局领导、县领导批准,并报建设局备案。
建筑工程审批流程

使用证》及其附图位置图(3份原件)
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
• 申请表 • 法人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监察跟踪卡(针对执行跟踪卡后)或规划处
建筑工程项目(公建类) 规划管理审批
建筑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 1、取得用地。 • 2、拟定地块旳建设条件: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退距等。 • 3、设计部门进行总平和建筑单体设计。 • 4、审批提交旳设计总平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如建设规模较大旳或要点
地段建筑,应组织召开教授评审会后上报县城规委拟定。 • 5、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 • 6、施工图纸经专业审图机构审查后,报送住建局规建股进行审查备案 ,
单。属于商住小区旳项目,在验收最终一栋建筑时,要进行综合验收 (规划、市政、环卫、园林、路灯、房管、城管、质安、规建)。 •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16、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户籍登记手续。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
• 1、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申请办理设计条件)。 • 2、办理规划总平。 • 3、办理建筑方案审批。 • 4、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红线图。 • 5、验线、批后监察。 • 6、办理规划验收(核实)。
如较小项目或大面积但零星建设1-2栋楼旳总平规划方案,以及业主 有把握总平能一次经过或方案不须屡次修改,可结合单体方案一并进 行技术审查后,将单体方案和规划总平一并审批。 三、如建设规模较大旳或要点地段建筑,应组织召开教授评审会后上报 县城规委拟定。
单体方案审批
• 申请报告、法人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
工程建设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施工方案审批流程一、项目立项阶段1. 项目申报: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用地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2. 项目初审: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是对项目规划、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3. 项目评审: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学者等进行评审,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定。
4. 项目批复:经过评审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复,给予项目立项,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审批流程。
二、施工方案编制阶段1. 施工方案编制:工程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安全防护措施等。
2. 施工方案初审: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方案初审意见,包括施工方案说明、图纸、材料清单等。
3. 施工方案评审: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合理、科学。
4. 施工方案修改:如施工方案存在不足或问题,工程建设单位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5. 施工方案批复:经过评审合格的施工方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复,给予施工方案通过,并确定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阶段1. 施工许可申请: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书,包括施工方案、审图图纸、相关证件等。
2. 施工许可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案符合性、工程技术条件、环境影响等方面。
3. 施工许可批复:经过审查合格的施工许可申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批复,给予施工许可证,并确定施工许可证审批流程。
四、施工管理阶段1. 施工备案:工程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许可证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备案,包括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人员等。
2. 施工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施工许可证要求,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有实际应用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
1.申报初审
(1)初审条件:项目主体和项目概况符合当地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提出申报表(视情况而定);
(2)项目方案:项目方案报表(视情况而定);
(3)项目安全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4)施工图设计总报告和设计图纸;
(5)项目财务投资报告。
2.申报初审
(1)对于以上申报文件,应当按照法律和规章要求进行初审;
(2)评估报告有效期和审查意见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3)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评估要点,进行初审,具体要点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或规章进行调整;
(4)财务投资报告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投资情况,认真审查;
(5)审查完成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审批结论。
3.审批流程
(2)领导小组研究:小组根据审核部门的审定意见,研究项目的经济、政策、规划等,予以批准;
(3)批复签发:审批结果经小组审定后,由相关部门。
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审批流程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1.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需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提交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申请。
环保部门将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地点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如果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需聘请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报告将包括项目背景、环境基础情况、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环保部门将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确认报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报告符合要求,则可继续进行下一步审批流程;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建设单位进行修改。
二、工程规划审批1.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单位需聘请专业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等内容。
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工程规划图审批设计单位将设计图纸提交至规划部门进行工程规划图审批。
规划部门将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国家规划要求。
如果符合要求,则可继续进行下一步审批流程;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三、施工许可证申请及审批1.施工单位备案建设单位需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提交项目施工详细设计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3.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施工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符合要求,则颁发施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四、工程施工验收1.施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施工后,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施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施工验收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确认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符合要求,则颁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五、建设工程监督施工完成后,建设主管部门将进行建设工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工程审批是指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合法性、合规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建设工程审批流程是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经过的程序,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合法、合规、安全、环保的重要环节。
首先,建设工程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阶段。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然后进行立项审批。
如果项目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主管部门会颁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才能正式启动。
第二,立项后的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将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设计文件,主管部门会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然后进行设计审批。
只有通过设计审批的项目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设计审批通过后,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将进入施工许可阶段。
在这一阶段,申请人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施工申请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
主管部门会对施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行,然后进行施工许可审批。
只有通过审批的项目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施工。
最后,建设工程审批流程的最后一步是竣工验收阶段。
在这一阶段,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经过自检、专业检测等程序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主管部门会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然后进行竣工验收审批。
只有通过审批的工程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总之,建设工程审批流程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合法、合规、安全、环保的重要环节,各个阶段的审批程序都是为了最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申请人在进行建设工程审批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审批流程,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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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建设审批程序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
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一)项目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
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并联审批项目的报送材料:1、书面申请(原件1 份);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 份,需核对原件);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原件1 份);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1 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的工程项目);3、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
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5、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联建的建设项目);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 份,限转让的建设项目);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 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消防安全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明确的易燃易爆建设项目)(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1 份,火工生产及储存项目,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00 米范围现状的1:2000 地形图1 份)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的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和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 份);(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1 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
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4)标注有项目拟用地范围的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 份,建设项目跨乡镇的,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项目所涉及各乡镇 1:1 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
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 1:1 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安全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和要害部门周边500 米范围内的下列建设项目: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②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1 份);(2)1:2000 地形图(原件 1 份,能反映建设项目及其周边500 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报送材料:(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 份);(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三)属政府投资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份,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1 份,项目跨区的,应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五)、1:500 现状地形图(2 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由环保局实施)报送材料:(一)《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 份);(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 份,建设项目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km 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低的地区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城镇、 9 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程序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和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的资质;2、选择评价单位和签订评价合同;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的工作;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
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和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展改革委实施)(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6、涉及拆迁安置的,需附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7、属联合建设的,需出具项目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和中央财政性资金外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的承贷意向书;9、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项目审请报告核准(由发展改革委实施)(一)报送材料:除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5、涉及特许经营的项目,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批准意见;6、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他部门的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项目的,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3、涉及银行贷款的,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须由合格的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的附件资料;(二)用地预审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该阶段的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的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申报表》和《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1、《报建表》;2、立项文件;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4、资信证明;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
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
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