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监考培训材料考试中心发放给学院.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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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工作操作规程.ppt

监考工作操作规程.ppt
2.教务管理系统 (学校主页→数字杭电→教务系统→信息查 询→考试安排)
3.本学院公告栏有关考试信息
2019-8-13
谢谢欣赏
3
到场要求
1.国家及省级各类统考
按学校发通知单上的时间要求,并准时参加考前监 考人员会议。
2.学校组织考试课程
要求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并及时进行考场清场 工作。
3.学院组织考试课程及要求进行试卷课堂测试 的考查课程
1.按时到达考场后,提醒学生准备好准考证和相应证件。 2.请学生离开考场。清理课桌上的书本及纸张,查看桌
面上有无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字迹,然后在黑板上写明 考试科目及起止时间,同时将考生座位排列顺序写在 黑板上。 3.按考生座号把试卷分别放在(背面朝上)考生的桌面上。 考前5分钟考生入场后,让考生把手机等通讯工具关 机并放入包内上交到讲台上。
2019-8-13
谢谢欣赏
5
监考人员安排
1.第一监考人负责试卷的领取和归还。第二 监考人辅助第一监考人做好清场和收卷等 工作。
2.被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确实有困难的,至少提前一天上报学院, 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学院教科办报 学校教务处备查。
2019-8-13
谢谢欣赏
6
监考过程注意事项-1
两位监考教师 做书面情况说 明,签名后交 考务值班人员
学院和教务处对学 生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巡视小组对考生行 为进行界定
学生做书面检 查,写明情况 并签名
2019-8-13
谢谢欣赏
10
3.收卷完毕清点无误后,省级以上统考和学校组织 的公共课程试卷送交原领卷处,由本学院开设的 所有课程请送交相关主讲教师处。
2019-8-13

上海师范大学考试工作培训.ppt

上海师范大学考试工作培训.ppt

处理方法:让学生将上述物品放置到教室前方,清空
座位和书桌里的所有物品。
2.不使用:开考后不让学生使用手机、书本、纸条等物品。
处理方法:在教室内积极巡视,阻止任何形式的作弊。
3.不浏览:监考时间较长时,个别教师会通过浏览手机或电脑的
方式打发时间,不仅影响教师形象,而且给个别学生
留下作弊的机会。
处理方法:监考期间关闭手机及电脑。
5.发现本人桌面有由他人所写的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
字、公式或图表等而未向监考教师汇报的;
2021/2/8
上海师范大学 教务处
17
一、违纪的界定(续)
6.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 的行为的;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 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 标记信息的;
2021/2/8
上海师范大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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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纪的界定(续)
1.携带考试允许使用之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未放在 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 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或者有其 他异常行为,而监考教师不能确定其作弊的;
上海师范大学考试工作培训
请学院发给由学院聘请上课和监考的所有教师
张数不多, 为了您和您的学生, 请您一定教2要015务年看6处月到最后。
教务处 2018年12月修订
2021/2/8
发学院上、海学师范工大部学 教、务挂处教务处主页
1
监考教师(包括外聘)的职责
2021/2/8
上海师范大学 教务处

期末考试考务培训 ppt课件

期末考试考务培训 ppt课件
2.试卷按考场、座位号来装订,学校按考场来编排 学生名单并提供给监考方,监考老师按学生名单来 整理试卷。整理试卷时答卷和试卷分开装订并回收 。(只装订,不用装袋子)
3.送卷时按考场、按年级,学科考场数来验收卷子 。(剩下来的卷子学校可以留底,好补充题库。)
9
评卷时间安排
小学:1月8日进行考试,9日在和田市 第一小学,第二小学集中评卷,10日录入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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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门号、桌贴张贴
课桌 (高度合适)
座位号
课桌
凳子
1 .提前张贴考生花名册。 2 . 考生座位桌贴按照(S形6667)顺序粘
贴(课桌上方左侧位置)。
教室门
考场门贴
16
考场的布置2:
一二年级单人单桌,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互 相交叉安排考试,桌口朝前(桌面倾斜或有 桌棱的不反置),课桌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考场内一律不得堆放杂物,所有柜子、壁 橱均应清理,便于检查。
6
保密要求
试卷在正常使用开启前属于保密资料, 在试题命制、印刷、运输、存放、使用等 环节,要根据保密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特 别提示试卷在正式使用前严禁拍照、外泄。 要建立保密追责制度,对工作过程中出现 的泄密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领 导责任。
7
试卷的领取
各考点安排2人负责接卷,接卷地点为和田市第二小学, 小学1月8日,中学11日、12日,每日早晨8:30到二小 领走当天考试科目试卷(务必9:10之前领取完毕)
查看试卷袋和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 两人同时携卷到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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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封答题卡或试卷袋
慢!
确保内密封舌完好,取出 试卷,不提供演草纸
仔细割开外密封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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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30分钟
填写缺考信息、盖缺考章子 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 无缺考标记,只需在考场情况记 录表上填写即可。需要在试卷和 答题卡上写明考生的姓名/考生号 等信息。

监考培训材料

监考培训材料

监考员职责一、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二、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三、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卡)、草稿纸。

四、组织本考场考生入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按省考试院规定的要求核对考生身份,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座位号,粘贴条形码等,发现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并按省考试院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六、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在考场记录单、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处做好缺考记录。

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副主考、督考员、巡视员、流动监考员、负责缺考处理的人员、以及省考试院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八、遵守监考工作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和规范化操作程序。

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省考试院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封闭考场。

十、完成考点主考布臵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

附3:考场规则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培训材料

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培训材料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序号
偶发事件
提醒考生答题卡上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涂填作答,主观题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答。提醒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在草稿纸上、试卷上答题无效。
9:00—9:15
在前台监视考试情况。
持《考场座位表及考试签到表》逐个核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考场座位号、科目等是否正确,条形码上的姓名、座位号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答题卡,但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19
考生将试卷、答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
尽力追回,做好考场记录,并向主考汇报。
组织力量,追回带走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0
监考员整理、清点考生答卷时将答卷撕破、污染
做好考场记录,报告考点主考。
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省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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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需要向考生传达上级有关通知
考点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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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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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无意弄脏答卷或答题卡,要求更换
不影响答题或评卷的,一般不予更换;必须更换的,向主考申请启用备用答题卡。

监考培训课件-新版.ppt

监考培训课件-新版.ppt
• 试卷袋上外加一层防伪薄膜(薄膜上印有CET字样)。 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试卷袋上防伪薄膜要是有损 坏或者拆开痕迹,要立即报告考场办公室。
精选
重要变化—考试试卷
1.试题册封底增加条形码粘贴条、姓名及准考 证号填写栏;
2.答题卡2增加试卷类型条形码粘贴框。 3.试题实行一省多套试卷清样
精选
重要变化—如何粘贴条形码?
• 考生须将试题册封底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 贴在答题卡2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 试题册封底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 在此过程中,监考员要指导并检查考生粘 贴和填写情况,要特别注意条形码的粘贴 情况,避免不贴或错贴的情况。
精选
重要变化—发卷时间
• 试题册发放时间由9:35(15:35),调整为9:00 (15:00),即同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一同下发。 监考员须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在考生桌子左上角, 并禁止考生提前翻阅。
• 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直接进入考 场,中途禁止以任何借口离开。
精选
常见问题
1、试卷袋开封时损坏试卷袋内舌。 2、试题册、答题卡未经清点就下发。 3、挪用缺考考生答题卡。 4、考生提前翻阅试题册。 5、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题册带走。
精选
相关要求
1、记住监考楼栋,报到时间,佩戴监考牌,按时 到考场办公室报到。 2、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严格执行监考操作规程。 4、监考过程中不能聊天、打瞌睡、看报纸杂志。 5、不得请在读研究生代为监考。
还学生并监督学生不得使用)。
精选
操作规程
8:45/ 监考教师强调考场纪律: 14:45 ①提醒蓄意代考考生立刻离场,否则按规定处理。
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经带入须 立即上交,否则以作弊论处;

《监考人员培训》课件

《监考人员培训》课件

03
监考人员培训
对监考人员进行考试规定 、监考职责、考试纪律等 方面的培训,确保监考人 员熟悉考试流程和要求。
考场布置
按照考试要求布置考场, 包括考场环境、桌椅排列 、考场标识等,确保考场 整洁、规范。
考试材料准备
准备足够的考试试卷、答 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 ,确保考试能够顺利进行 。
考场安全
确保考场安全,防止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生意 外事故。
考生身份验证
在考试前,认真核对考生身份,防止替考现 象发生。
试卷保密
对试卷严格保密,防止泄露或被盗。
应对突发状况的方法
制定应急预案
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状 况的流程和责任人。
冷静应对
遇到突发状况时,监考人员需保持冷 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确保每个 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完成试卷。
考场观察
时刻关注考场动态,留意考生 行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沟通技巧
与考生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 他们理解考试规则和要求。
应对干扰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或 外部干扰,应迅速采取措施,
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考试纪律
监考人员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徇私舞 弊或参与作弊行为。
《监考人员培训》ppt课件
• 监考人员职责 • 考试纪律与规定 • 监考工作流程 • 监考技巧与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
01 监考人员职责
监考人员的基本职责
维护考场秩序
监考人员需确保考场秩 序良好,防止考生作弊
和干扰他人考试。
监督考试过程
监考人员需全程监督考 试过程,确保考生按照 规定时间、规定要求答
案例三
某小学期末考试,监考老师对考场情况掌控不当,导致考场秩序混 乱,影响了考试的顺利进行。

20xx-20xx(上)期末统考监考教师考前培训材料

20xx-20xx(上)期末统考监考教师考前培训材料

20xx-20xx〔上〕期末统考监考教师考前培训材料—20xx~20xx 学年上期小学初中期末检测巡考内容根据中小学期末统考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在修订上期巡考内容的根底上,确定以下方面为本次期末考试巡考内容。

请各校就此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以此为依据做好相关考试安排布置。

一、考场布置的标准性桌子的抽屉是否正对黑板,抽屉中是否有杂物;每个考室是否超 30 人〔除非特殊原因〕;考桌是否按照“7788〔或 5*6〕〞摆放;桌椅的安放是否纵横对齐;桌椅之间的距离是否恰当;考号是否标准张贴在考桌的右前方,考号的字体大小是否适中;小学考试中考生姓名和考号是否齐全;是否设置小件物品置放处,学生的书包文具是否按规定放到了小件物品置放处;黑板、墙面等处有无醒目的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或张挂物〔如有,请遮挡〕;地面是否卫生洁净;考场平安通道是否畅通;二、考风考纪的严肃性〔一〕考点布置:因地制宜地酝造了考试气氛:如有标语或有警示标志;有考试实施方案;设置了考点办公室;有巡考人员和巡考记录及平安等相关事件的处理预案;有专门的验卷处和验册处并有明确标志;形成了保证试卷准确验收和装订的工作流水线;在每间考场的前门上明确写出了该考场的顺序号、考生的起止考号、监考员甲和监考员乙的姓名;对监考老师及参考学生进行了整场考试的考前培训;每科开考前召开了监考老师会议,对上一科的教师监考状况和学生应试情况进行了反思总结并提出了下一科的监考要求;建立了考务工作日志并进行了认真填写;明确了考场内两名监考老师各自的职责和应有的精神风貌;监考员甲〔站在前面监考的那一位〕由外校老师担任;装订试卷由外校老师负责;每科考试开考前对室内外卫生进行了彻底清扫;整个校园较为安静;试卷发给学生后不再允许学生集体上厕所;从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方面对小学一二年级的监考员进行了精心挑选,并另外对其进行了单独培训〔严禁学科任教教师进入自己任教学生考室〕。

〔二〕教师的监考状态:开考时教师是否当众拆封试卷,让学生知晓试卷是开考时才解密的?教师是否有迟到或中途离岗的现象?是否有站在考场门口背对考场的现象?是否有看书看报现象?是否有与同伴聊天的现象?是否有打盹现象?有无埋头摆弄手提或接打的现象?是否仅仅是呆坐而不关注学生在干什么?是否在某一个或两个学生旁边看其做题而不顾及其他学生的表现?是否在考场上研究缺考考生的试卷?两名监考老师坐的位置是否恰当而标准〔一前一后,同时实施监考〕?学生出现与考试不相宜的行为表现时,教师是否进行了干预,干预是否有效?考场上是否有乱场现象?教师对学生是否有不适宜的提醒和暗示?教师是否在黑板上清楚准确地写下了当堂考试的科目名称、试卷的总页数、考试起止时间?是否有研究试题做题现象?〔三〕学生的应试状态:学生所坐的位置是否横竖都在一条直线上?是否有交头接耳现象?是否有窥视和抄袭他人答卷的现象?是否有私自翻阅书本和其他资料的现象?是否有帮助他人作弊的现象?是否有集体上厕所的现象?〔四〕试卷保管和收发:试卷是否双人双锁保管?是否按时分发和回收?整理、装订是否有明确的责任人,有无存在疏漏?是否有抽取个别学生的试卷不装订在册的行为存在?小学的考试试卷是否当天装订并存入了保管室?三、监考员的职责及互派监考的学校之间的协作〔一〕监考员的职责1.进一步明确“小件物品置放〞中“小件物品〞的范围所指2.监考员甲、乙的分担职责和共同职责学校应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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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或者组织他人进行考试作弊的;
(4)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 弊的;
(5)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 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6)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7)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8)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
序后果严重的。
2020/4/15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 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给 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 号等信息的,给予记过处分;
(三)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 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擅自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 稿纸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相关规定:旷考或违纪、作弊的课程,应予 以重修,不允许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考试。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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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1)考试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考试管理、组织及评 卷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当年及 下一年度的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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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 考试规范(试行)》摘录
考场规则
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书籍、讲义、笔记本、手 机(传呼)、电子词典(PDA)和个人纸张 进入考场;
开卷考试,只能带由任课教师规定允许翻阅 的参考书和笔记本。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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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 考试规范(试行)》摘录
2020/4/15
6
《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 考试规范(试行)》摘录
5)监考教师必须遵守监考守则,严格执行考场规则, 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不准在考场内看书报或做其它 工作,不准抽烟、聊天、擅离职守。要认真巡视, 发现学生有作弊等违纪现象时,应坚持原则履行职 责,考试结束后应如实详细记入“监考记录”,并 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执行考试时间,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延长。 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并以旷考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7)每场考试结束,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考卷份数, 密封无误后,与“监考记录”一并送交考务办公室。
8)为了严格考试管理制度,凡是已经安排监考的教
师,未经批准无故不到者,给予通报批评。
监考守则
1)主考教师应提前做好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的分 发准备工作,准确无误。
2)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严格按照规定检查学 生准考证,检查学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入座,进行考 场点名,核对参加考试的人数、缺考学生姓名及原 因,宣布考场纪律。考试铃响方可按实到人数分发 试卷。
3)监考教师需按要求清场。
4)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 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疑问时,由主考教师当众答复。 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也不准当场批阅试卷。
(九)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 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等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020/4/15
9
二、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学生考试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 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分别给 予相应处分: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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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2)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 试工作,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 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为不具备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 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2)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 遭受重大损失的; (3)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4)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5)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6)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7)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9)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10)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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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之学生考试违 纪处理部分:
第三十四条 学生考试(包括各个教学环节的考核,下同)不 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置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 后继续答题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 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 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 处分;
2020/4/15
19
幻灯片放映结束,请继续观看
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培训 视频
谢谢大家!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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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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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 考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 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 标记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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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4)在职人员及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行政处 分或者由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 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2)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3、考前清场,考生周围(包括窗台上)不得有 书籍资料等可能与考试有关的物品
4、安排学生对号入座
5、检查证件。学生须携带准考证及学生证参加 考试,注意核查考生身份,防止替考作弊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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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 考试规范(试行)》摘录
考务管理 • 监考教师配置,基本按每自然班(或35名学生)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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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3)因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 成考点或者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 或者同一考点同一时间的考试有五分之一 (含五分之一)以上考场存在雷同卷的, 取消该考场或考点成绩,重新安排考试。 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相 关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考区的负责人, 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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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纪,应当将当时人姓名、学 号、违纪主要情节等如实记录在《监考记录》中, 连同试卷和物证及时交给教务处考务人员或交任 课学院(部)报教务处;巡视人员发现考生违纪, 应立即向考场监考教师说明情况,由监考教师按 上述办法处理,巡视人员应在《监考记录》上签 字;教师在阅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的违纪现象, 要及时将书面报告连同物证一并较教务处或交任 课学院(部)报教务处处理;监考教师应当向违 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 应填写收据。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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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五)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 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给予开 除学籍处分;
(七)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给予 开除学籍处分;
(八)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考试的,给予开除 学籍处分;
(三)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 份以上答卷答案雷同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引起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 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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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现作弊后的具体处理办法
如果发现学生有以上作弊行为,请监考教师 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单》,与 《监考记录》一起交考务办公室。
(九)组织作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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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生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 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 作弊行为,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 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给予记过处分;
(二)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 实的,给予记过处分;
青岛科技大学期末考试
监考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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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一、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监考人员须知
二、学生作弊的方式方法及相关规定(文字 及30分钟视频)
三、学生作弊的处理方式
四、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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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考工作基本要求
1、监考老师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要求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 带入,上交给监考老师
配一监考教师。基础课程考试的监考教师由教 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的考试,原则上由开 课学院(部)安排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认 真履行监考职责,各学院(部)应做好监考教 师的培训及指导工作。 • 主考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开始前30分钟将试 卷送到指定考务办公室。监考教师必须在课程 考试开始前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并领取相关考试 用品,并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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