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

规章制度司法局服务承诺一、服务宗旨规章制度司法局秉持“服务为先、公正为本、便民利民、高效务实”的宗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服务内容1. 法律咨询:提供法律问题咨询、法律事务指导等服务,帮助解答执法实务、法律政策等相关问题。
2. 法律培训:组织举办法律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3. 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等服务,确保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5. 司法救助:协助办理司法救助申请,向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救助支持。
6. 法律监督:监督检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民权益。
三、服务承诺1. 高效便捷:规章制度司法局将在法定时间内受理来自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咨询、申请等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回复和处理相关事项。
2. 公正透明: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依法公正、平等、透明地提供服务,不厚此薄彼,不徇私情,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 服务态度:规章制度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将以礼貌、热情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和申请服务的人员,提供专业、全面的解答和指导。
4. 服务保障:规章制度司法局将确保服务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提供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服务,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
5. 信息保密: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保密,不泄露、不滥用用户信息。
四、服务投诉与反馈1. 投诉渠道:用户对规章制度司法局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或投诉,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
2. 反馈处理:规章制度司法局将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处理和回复。
五、服务优化与创新规章制度司法局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借助信息化手段改进服务模式,推进服务创新,以满足用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
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
正文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大连市司法局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
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办事,我局编制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
机构申请容缺受理时,应当提交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2),自然人办理时需本人签字。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且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应出具《容缺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及超期处理方式。
三、申请人在补正时限内不能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窗口应当终止办理,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见附件4)送达申请人,同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回。
四、对于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失信行为,局审批办应将申请人信息及时推送到市
信用中心,将容缺受理失信记入其公共信用档案,半年内该申请人不再适用承诺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大连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7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部门公共
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2
•【字号】锡政办发〔2018〕38号
•【施行日期】2018.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
通知
锡政办发〔2018〕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17〕34号)要求,在对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形成了《无锡市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要不断推进
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优化,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两篇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两篇篇一:无锡市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1.园区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方案2.太湖水污染预防法制宣传方案3.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法制宣传方案4.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法制宣传方案5.法制宣传广场咨询法律服务方案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制宣传方案7.依法信访法制宣传方案8.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方案9.税收法宣传方案10.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方案11.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构建法制宣传方案12.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宣传方案13.行政执法规范性程序法制宣传方案14.行政强制制度法制宣传方案15.义务教育法宣传方案16.社居(村)法律顾问服务方案17.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服务方案18.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方案19.相邻(邻里)关系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方案20.村(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法律服务方案21.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法律服务方案22.法律知识讲座(培训)法律服务方案23.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24.职业病的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方案25.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法律服务方案26.征地拆迁项目法律服务方案27.征地补偿方案咨询、论证法律服务方案28.公共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置法律服务方案29.重大事项社会稳定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服务方案3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法律服务方案31.群体性事件处理法律服务方案32.重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法律服务方案33.重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置法律服务方案34.专项行政执法中热点问题法律服务方案35.突发群体性事件善后处置法律服务方案36.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法律服务方案37.强制戒毒疏导法律服务方案38.社区参与式法律需求评估法律服务方案39.矛盾纠纷调处提质增效法律服务方案40.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律服务产品41.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控管理法律服务方案42.法制乡镇(街道)建设法律服务方案43.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44.特殊人群教育帮扶法律服务方案45.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46.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47.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48.妇女权益维护法律服务方案49.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维护法律服务方案50.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51.空巢老人赡养权益保护法律服务方案52.军、烈属合法权益保护法律服务方案53.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方案园区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方案一、服务对象园区企业员工。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民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一、户籍管理1. 居民户口登记•申请居民户口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如适用)2. 户口迁移•申请户口迁移证明•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准迁证明•提供目标地的居住证明•提供身份证明3. 户口注销•申请户口注销证明•提供身份证明•提供原户籍地居住证明二、婚姻登记1. 结婚登记•提交结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婚姻登记申请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明2. 离婚登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表•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提供离婚协议书•提供结婚证书•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三、残疾人福利1. 残疾人证办理•提供残疾人证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体检证明2. 残疾人就业援助•提供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提供残疾人证•提供就业居住证明•提供求职意愿书3. 残疾人社会福利•提供残疾人福利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残疾人证•提供收入证明四、社会救助1. 最低生活保障•提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提供收入证明2. 孤儿救助•提交孤儿救助申请表•提供孤儿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3. 特困人员救助•提交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提供特困人员身份证明•提供家庭财产证明•提供收入证明五、社会团体管理1. 社会团体注册•提交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 社会团体变更•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申请表•提供社会团体章程的变更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上是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的部分清单,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前往当地民政局咨询或查询相关政府网站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
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

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2 法律援助涉及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服务司法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代理收费办法》办理流程:申请——核实——审批——发放援助资金(一般为30个工作日)3 案件受理与调解案件受理与调解的具体要求司法局人民法院裁判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理流程:申请——立案审查——调解——判决(一般为90个工作日)4 法律文书公证与送达法律文书公证和送达的要求司法局人民法院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工作流程:申请公证——公证审核——公证程序——送达(一般为15个工作日)5 维权活动和法律培训维权活动和法律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维权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条例》工作流程:策划活动——申请许可和场地——组织活动——汇总报告(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6 司法解释和法规的发布司法解释和法规的发布要求及流程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范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办理流程:草案起草——审议、修改——最终批准——发布(时间根据需要确定)7 司法信息公开司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方式司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办法》办理流程:申请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一般为5个工作日)8 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司法考试和司法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司法考试院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考试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策划考试和培训——申请许可和场地——组织考试和培训——统计成绩和总结(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9 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办理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办理的方式及具体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咨询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提出咨询和办理要求——咨询服务或业务办理服务——问题解答或办理结果反馈(一般为3个工作日)10 法律宣传和法律意识教育法律宣传和教育的时间地点及内容要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法》工作流程:策划宣传和教育活动——申请许可和场地——组织宣传和教育活动——总结报告(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确定)以上是司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整理表格的内容,旨在为政府机关和群众提供明确的办事指南,保障公众权益,提高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
市司法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核准
1.申请表
1.登报遗失声明
2.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核准记表
3.基层法律服务所向社会的注销公告
4.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清算报告
5.《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
6.登报遗失声明(原《执业证》遗失时需提交该项材料)
市司法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核准
1.申请书
1.登报遗失声明
2.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核准记表
3.变更后的法律服务所印章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后的合伙协议、执业场所使用证明、修改后的法律服务所章程(根据变更项目提交相对应材料)
4.《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正、副本)
赋予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

市场监管局
委托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办理
72
世界标准日主题宣传
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局
委托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办理
73
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
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局
委托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办理
74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
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局
委托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办理
75
提供统计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3
残疾人助学补贴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4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5
残疾人自主创业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6
重度残疾人托养审核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7
保障住房补贴
公共服务
住建局
58
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
公共服务
农业农村局
委托
59
种植业技术示范推广
公共服务
农业农村局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4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审批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48
受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49
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0
苯丙酮尿症儿童救助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1
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申请
公共服务
人社局
委托
52
精神病人门诊服药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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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苏综特﹝﹞号)
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市社区矫工作科
各司法所
公证
公证
《公证法》
社会公众
宜兴市公证处
社会公众
法治宣传科
各司法所
司法行政公共服务
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发布、法律咨询和查询
《省委八次全会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决定》
社会公众
宜兴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队
人民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社会公众
市、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安置帮教
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宜兴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部门:宜兴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周贤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法律援助
给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条例》
《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
符合上述条例规定的当事人
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治宣传
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
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社区矫正人员
市社区矫正工作科
各司法所
后续照管
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