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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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大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校发[2002]111号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财会[2001]41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清理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教财[2002]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以下单位:(一)学校财务部(二)实行会计派驻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第四条校、系办企业等法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建立本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二、北京大学财务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审核办公室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审核岗位和复核岗位不得由一人承担。

第二条审核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并编制记账凭证,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内容真实完整、金额准确无误、原始凭证张数与实际张数相符。

严禁超支或赤字支付。

第三条审核人员应在填制的记账凭证上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

第四条审核人员要依法履行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核责任,对因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审核责任而导致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复核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审核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会计分录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摘要是否准确;有无超支或赤字支付。

第六条凡有上述问题的,复核人员有权退还给审核制单人员,要求更正或重新审核。

第七条复核人员要对重大、特殊的经济业务加强检查力度,除认真审核记账凭证外,还要对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重点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室主任。

第八条复核人员在复核无误的记账凭证上签字或加盖本人印章。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具体情况定期轮岗,同时具体分管不同经济业务的审核人员也应当定期轮换,期限暂定为两年。

资金安全内控管理制度

资金安全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收支、使用、保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安全内控体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四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金收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金融政策。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三)合规性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五条资金收支管理:(一)建立资金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二)设立资金收支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收支情况。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资金使用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使用。

(二)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第七条资金保管管理:(一)设立资金保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加强现金、银行存款等资金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定期盘点资金,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内部控制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资金安全风险防范第十三条加强资金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定期评估资金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五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资金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资金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资金安全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精选18篇)为了加强资金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应制定规范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规定篇11.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公司经理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3.财务中心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6.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7.财务中心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8.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9.财务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恰当等。

企业内控制度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企业内控制度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企业内控制度资金活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公司特制定了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本制度主要涉及公司的资金活动、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和管理流程等方面,旨在规范公司的资金活动和管理流程,有效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活动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管理、资金流转、资金存储、收支管理等。

三、基本原则本制度制定的诸多规定基于以下基本原则,以做到资金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1. 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应依据国家法规和规范相关会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活动合法合规。

2. 安全及保密原则:保护资金的安全及保密性,防范资金损失和相关风险。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技术保密系统,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受到未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3. 信息及记账原则:资金活动需要以准确的会计记录和内部控制为基础,确保财务信息完整直观,实现合理的管理控制。

四、资金监管与使用1. 资金相关监督者应按规定的程序监督公司资金活动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

2. 公司应维护管理资金账户的主体资格,控制自身情况,了解企业债权和债务的情况,及时处理审核反映。

3. 公司应设置财务中心等相关机构,完成各种业务事项。

财务中心应有独立的管理制度,并且要保证与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信息沟通畅通有效。

4. 公司应严格按照业务情况划分和限定管理权限,并对不同权限级别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做好相关的资金活动管理事务。

5. 公司应制定规范的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控制资金流动,防止资金流失,必要时对风险进行预警和预期性管理,实现资金安全使用。

五、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公司需制定预算和计划来规划资金的使用,不得擅自超越原定预算和计划,避免过度投资、浪费及决策风险等问题。

2. 收款管理:公司应制定收款流程、收款单证制度,并督促员工严格执行,确保收款金额、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篇)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三篇)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有效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建立和实施一套科学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透明度,同时还可以增强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的要素以及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等方面探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内容。

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一)制度建立的重要性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的管理规范和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

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明确资金管理的目标和要求,规范资金管理的各项活动,减少管理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制度建立的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制度应该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各个岗位和部门,确保企业的资金管理公平透明。

2. 合理有效原则:制度应该合理有效,能够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运营特点,发挥最大效益。

3. 简明扼要原则:制度应该简明扼要,容易理解和执行,避免冗杂和繁复的规定,减少管理的成本。

(三)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1. 岗位职责的明确: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管理的职责和责任明确清晰,避免重复和纠缠。

2. 业务流程的规范:制定和执行资金管理的业务流程,确保资金流向的合规性和有序性,减少资源浪费和遗漏。

3. 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内部控制的要素(一)控制环境1. 领导者的作用:企业领导者应该树立正确的资金管理理念和价值观,注重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培养,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提供有力支持。

2. 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员工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严守职业道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 内部与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内部控制制度应该适应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二)风险评估与管理1. 风险评估的目的: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和资金安全。

强化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增强全员风险防范能

强化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增强全员风险防范能

强化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增强全员风险防范能力一、背景和意义资金安全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强化资金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增强全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防范各种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当前,在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漏洞和盲区;其次,内控管理存在缺陷,执行力度不够;最后,员工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缺乏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这些问题导致了资金安全隐患,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三、强化资金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1.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收入、支出、核算、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制度。

2.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资金风险。

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的措施1. 优化内控管理流程。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优化内控管理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2. 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内部控制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内部控制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 建立内控管理考核机制。

要建立内控管理考核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增强全员风险防范能力的措施1. 加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

要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员工的风险意识教育,使员工认识到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掌握风险识别和应对的方法。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吸收存款、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功能。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和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制度展开论述。

二、合规性管理商业银行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合规性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规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依法合规经营:商业银行必须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金融业务规范,合法合规地进行资金存储、放贷等各项业务。

2. 内控制度建设: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包括风险管理、资金预算、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3. 外部监管合规:商业银行需要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及时履行各项报告和备案义务。

三、资金筹措与运用1. 资金筹措:商业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定期存单、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如发行股票等。

2. 资金运用:商业银行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特点,合理运用筹措来的资金。

资金运用主要包括放贷、投资理财、买卖金融产品等。

四、流动性管理商业银行需要保持良好的流动性,确保在资金需求上的灵活性和持续性。

流动性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资产负债管理:商业银行需要合理组织资产和负债,管理好各项信贷和投资业务,平衡借贷关系,确保资金的充足性。

2. 短期融资工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使用短期融资工具,如票据、短期贷款等,增加自身流动性,应对短期资金需求。

3.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需要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提高资金的流动性。

五、风险控制商业银行需要进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市场风险控制:商业银行需要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

通过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政策,规避市场风险。

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资金安全隐患排查及内控建设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且对照标准条件,进行自我审查。

资金管理(一)、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分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货币资金管理两个方面。

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二)、营运资金管理主要是计划管理和安全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并每月向总经理提供公司资金来源、资金运用、业务可用资金数额等情况,总经理据以安排公司业务的开展。

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占公司全部营运资金达到80%时,即业务可运用资金低于公司全部营运资金20%时,财务部应专题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须安排业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去融入资金,同时应密切监控业务部门拟办理贷款发放的笔数和金额,防止超可用资金数额发放贷款。

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已占满公司全部营运资金时,信贷业务部应停止发放贷款,但对客户的借款申请可以照常受理,选择好的优质客户向合作的银行推荐,为银行营销贷款。

对满足不了需求的客户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每月初五日内,信贷业务部应编制“本月贷款到期收回情况表”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并做好贷款收回和发放的衔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货币资金管理以安全性、合规性为主要内容,坚持“保障经营,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1.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一核算。

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2.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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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辖区内金融机构资金安全隐患排查及内控建设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且对照标准条件,进行自我审查。

资金管理(一)、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分为营运资金管理和货币资金管理两个方面。

公司全部资金的管理由财务部负责。

(二)、营运资金管理主要是计划管理和安全管理,财务部负责核算并每月向总经理提供公司资金来源、资金运用、业务可用资金数额等情况,总经理据以安排公司业务的开展。

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占公司全部营运资金达到80%时,即业务可运用资金低于公司全部营运资金20%时,财务部应专题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须安排业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去融入资金,同时应密切监控业务部门拟办理贷款发放的笔数和金额,防止超可用资金数额发放贷款。

当业务已运用资金已占满公司全部营运资金时,信贷业务部应停止发放贷款,但对客户的借款申请可以照常受理,选择好的优质客户向合作的银行推荐,为银行营销贷款。

对满足不了需求的客户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每月初五日内,信贷业务部应编制“本月贷款到期收回情况表”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并做好贷款收回和发放的衔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货币资金管理以安全性、合规性为主要内容,坚持“保障经营,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

1.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支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一核算。

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2.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未经财会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3.从银行提取现金。

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

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动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

到银行存取款时,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

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4.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

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在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5.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签章。

6.工资、奖金应委托银行代发、必须由银行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7.各部门因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失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8.银行收账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9.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录入《库存现金抽查薄》、《银行存款抽查薄》。

内控制度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一、对外担保的原则、标准和条件(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充分偿债能力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可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的单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根据经营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的单位。

(四)被担保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提供担保:.担保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的;.管理混乱、经营风险较大的;.与其他企业出现较大经营纠纷、经济纠纷,面临法律诉讼且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与企业集团就过去已经发生的担保事项发生纠纷,或不能及时交纳担保费的。

(五)公司全体董事及经营层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公司经营层必须如实向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一)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有关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公告。

(二)对外担保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以议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的说明;.反担保方案。

(四)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前(或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五)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七)董事会有权决定在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且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下(含10%)的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涉及的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的担保事项;累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0%以上的任何担保事项。

(八)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有效通过。

(十)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需分次实施时,可以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文件。

(十一)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通过,任何董事、经理、其他管理人员均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流程(一)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担保业务的受理。

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风险意识,熟悉担保业务,掌握与担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公司财务部受理人员受理担保业务时,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被担保企业出具的担保申请书;.被担保事项的经济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反担保的资料。

受理人员应审查被担保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种类是否完整、齐全;申请的担保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被担保企业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担保原则、标准及条件。

(三)公司财务部在调查了解被担保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撰写调查评价报告前提下,拟定担保合同。

(四)公司财务部将调查资料、评价报告、拟定的担保合同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核,资产管理部通过对调查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分析被担保企业的履约能力、反担保情况及本公司相关的效益,对照本公司的担保责任、担保标准和条件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五)资产管理部将审核意见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划分,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审批未获通过,财务部应及时告知被担保方。

审批获准,财务部经办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担保合同的签署事务。

担保合同签订后,担保经办人员应及时登记担保业务台帐。

(六)担保合同签订后,当发生担保合同修改、展期、终止、垫款、收回垫付款项等情况时,应遵循以下要求:.担保期间,因被担保企业和受益人因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内容时,应由财务部按重新签订的担保合同的审批权限报批,同时资产管理部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审查。

经批准的,财务部应重新与被担保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原合同作废。

.对于担保合同的展期,应视同新担保业务进行审批,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财务部经办人员要及时通知被担保企业,担保合同终止:6.3.1.担保有效期届满;6.3.2.被担保企业和受益人要求终止担保合同;6.3.3.本企业替被担保企业垫付款项;公司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的,在垫付款项末获全部清偿前,公司任何部门不得注销担保合同,财务部要向被担保企业和反担保企业发送催收通知书,通知被担保企业还款。

(七)担保期间,公司财务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核对书面索赔通知是否有有效签字、盖章,索赔是否在担保规定的有效期内,索赔的金额、索赔证据是否与担保合同的规定一致等内容。

同时将索赔通知书及核对材料交资产管理部审核,资产管理部将审核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实施垫付款项事务。

财务部要在垫付款项2个工作日内,向被担保企业发出垫款通知书,除向被担保企业及反担保企业索要回执外,还要将复印件交公司综合办及资产管理部,回执原件由财务部保存。

同时,应向反担保企业发送《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并加强检查的力度,及时、全额收回垫付款项。

四、担保的管理.日常管理:(一)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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