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图设计深度

装饰施工图设计深度
装饰施工图设计深度

附件二:

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获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编制,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主,文件编制顺序依次应为:封面、扉页、图纸目录、设计及施工说明书、建筑装饰(材料)做法表、图纸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总体要求:

1、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进行施工招标的依据;

2、应能据以安排设备、材料订货和非标准设计的制作;

3、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应能据以进行施工验收。

一、封面

封面应包含内容:

1.1 项目名称(与图册内页图纸工程名称相同)

1.2 设计单位名称

1.3 设计单位的地址、邮编、邮箱、电话、传真、网站信息

1.4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号

1.5 项目的设计编号(年份+月份+项目自然序号)

1.6 设计阶段

1.7 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1.8 出图章签章区

1.9 版本号

1.10 日期

二、目录

室内设计图纸包含:新绘图、重复利用图、标准图

新绘图纸编排顺序: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平面图

a、原始平面图

b、总平面图(室内设计分段示意)

c、平面布置图

d、墙体定位图

e、地面材料终饰图

f、墙面材料终饰图

g、天花配置图

h、天花设备综合平面图

i、平面灯具布置图

j、平面插座定位图

k、弱电点位定位图

l、天花照明示意连线图

m、家具布置平面图

n、软装布置平面图(仅限于大型项目且空间复杂时用)

3)、内视图(立面图、剖面图)

4)、详图

a、构造详图

b、装饰详图

c、配件和设施详图及加工图

重复利用图:

利用本设计单位其他工程项目的部分图纸。应随新绘图之出图并在目录中列出,写明项目的设计号、项目名称、图名、图号,避免出错。

标准图:

包括国家标准图、地方标准图,以及设计单位的“通用图”。

新绘图、重复利用图、标准图三部分目录之间,宜留有空格(特别是新作图纸之后);

序号为流水号,从“1”开始依次编排,不得空缺、重号或加注脚码,以便显示整套图纸的自然张数;

当图纸修改时,如图纸局部变更,原图号不变,只需做变更记录,包括变更原因、内容、日期、修改人、审核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签字。若整张图纸变更时,可将图纸改为升版图代替原图纸,如:“室施-13a”、“室施-13b”……(-13表示原设计图序号,a表示第一次修改版,b表示第二次修改版)。

2.1 工程名称

2.2 设计编号

2.3 设计阶段

2.4 序号

2.5 图号

2.6 图纸名称

2.7 图幅

2.8 备注

三、设计说明

3.1设计依据

3.1.1 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室内设计方案;

3.1.2 工程建设单位对室内方案设计的批复文件;

3.1.3 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3.1.4 消防审批文件;

3.1.5 室内设计委托书、合同书;

3.1.6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3.2工程项目概况

3.2.1 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建设单位

3.2.2 写明工程的原始情况(建筑的层数、高度,建筑的防火设计和耐火等级)、建筑面积;

3.2.3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3.2.4 需要介绍的其他情况:

a、介绍防火分区的情况和建筑节能措施等其他问题;

b、现存的问题;

3.3 设计标高

3.3.1 各层标注的标高均为地面装修完成面的高度;

3.3.2 工程标高以m为单位,其他尺寸以mm为单位。图中未注明单位的,均以mm为单位;

3.4 内装修材料

3.4.1 工程用材、设备满足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3.4.2 对材料的选样、环保、防火及材料确认的一般性规定;

3.4.3 对设计上未指定的材料、设备的选择,施工单位应遵守的准则;

3.4.4 对材料的防火、防霉剂防蛀处理要求;

3.4.5 对现场配置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4.6 对工程材料配置和工程做法的索引注释;

3.5 防火设计

3.5.1 设计原则及设计依据

3.5.2 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3.6 防水工程

3.6.1 工程中防水做法参照的国标图集;

3.6.2 防水层一般情况墙面上翻高度,特殊情况上翻高度;

3.6.3 其他的说明

3.7 工程做法

3.7.1 内隔墙工程

3.7.2 (楼)地面装修工程

3.7.3 吊顶工程

3.7.4 内门窗工程

3.7.5 油漆涂料工程

3.7.6 墙面工程

3.7.7 室内设备选型

3.8 其他注意事项

3.8.1 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对分包单位明确设计要求,确定技术接口的深度;

3.8.2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9 设计说明编写日期

四、装饰材料、设备列表

装饰材料、设备列表,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装饰面层类、灯具类、洁具/五金/定制类、家具类、软装饰品类

4.1 装饰面层材料类列表应包含以下几项内容: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材料属性描述、燃烧性能、使用部位、做法索引(标准图索引)、备注,8大块内容;

4.2 灯具类材料列表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序号、灯具代号、名称、图例、规格尺寸、材质、光源、功率、色温、使用部位、数量、备注,12大块内容;

4.3 洁具、五金、定制类材料列表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序号、材料代号、材料名称、规格尺寸、材质、颜色、使用地点、数量、备注,9大块内容;

4.4 家具类列表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序号、家具代号、尺寸、材质、颜色、使用地点、数量、备注等,8大块内容;

4.5 软饰饰品类列表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序号、软饰代号、规格尺寸、材质、颜色、使用地点、数量、备注等,8大块内容;

五、门窗列表

门窗列表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5.1 类别(字体: standard)

5.2 名称(字体: standard)

5.3 原建筑编号(字体: standard)

5.4 室内设计编号(字体:黑体)

5.5 防火等级(字体: standard)

5.6 洞口尺寸(门扇尺寸)(字体: standard)

5.7 数量(字体: standard)

5.8 使用部位(字体: standard)

5.9 采用图集及编号(字体: standard)

5.10 备注(字体: standard)

六、装饰做法表

6.1 大类(墙、踢、地、棚等字体: standard)

6.2 编号(字体:黑体)

6.3 名称(字体: standard)

6.4 用料或分层做法(字体: standard)

6.5 使用部位(字体: standard)

七、平面部分

7.1 原始平面图

7.1.1 准确表现现场建筑轴网、柱、内外墙等基础构件;

7.1.2 注明建筑面积;

7.1.3 注明建筑层高、板底标高、梁底标高、消防设备的管底标高(可用文字加注即可,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应注明现有吊顶标高以供参考);

7.1.4 注明现场有无空调、新风、暖气、消防喷淋、烟感、温感、消防栓、防排烟设施、强电箱、弱电箱等(文字注明即可,及设备现在使用情况),在平面上准确表示出暖气片、消防栓、强电/弱电配电箱的位置;

7.1.5 以醒目图例标示需拆除部分建筑构件(墙、柱、楼梯等);

7.1.6 文字注明需拆除的设备、管网内容;

7.1.7 注明外露水系统管道及尺寸;

7.1.8 注明变形缝位置;

7.1.9 注明原有隔墙类型及厚度;

7.1.10 注明门窗位置及开启方向;

7.1.12 指北针;

7.1.13 防火分区示意图及分区面积(参考原建筑图纸);

7.1.14 简单表现各类型固定设备和家具,并注明;

7.1.15 注明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爬)梯位置及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7.1.16 可用文字说明来注明一些在图纸上无法体现的原始信息;

7.1.17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7.2 平面布置图

7.2.1 指北针;

7.2.2 Key plan(区位图、索引平面),单独表现的单体空间应注明二级Key plan(该空间在整个平面上的位置索引);

7.2.3 建筑墙体与新建隔墙的区分(填充图例来实现,并对图例有注释说明—图例/名称/隔墙厚度/备注);

7.2.4 门窗类型、编号及开启方向(对家具的柜门或其他构件的开启方向和方式也应能予以表示);

7.2.5 地面标高(注明本层的绝对标高相对的建筑标高是多少);

7.2.6 墙体定位的模数化(室内净空间材料的模数控制);

7.2.7 标明装饰设计变更过的所有室内外墙体、门窗、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平台、阳台等。并要核对空间的划分是否满足消防规范的基本要求;

7.2.8 轴号设置与原建筑保持一致;

7.2.9 四边三条尺寸线的设置(原则上四条边全标,特殊情况可只标左侧及下方尺寸);

7.2.10 门窗统计表(单列代号、尺寸、数量即可);

7.2.11 空间名称、面积标注的完整性;

7.2.12 标明楼梯的上下方向;

7.2.13 对单列表现的空间进行索引说明,对不出图的附属(简单装饰)空间需进行文字材料、做法说明;

7.2.14 高窗、高洞口、通气孔等未剖切部位的构件,在平面上用虚线绘制,并注明尺寸及标高;

7.2.15 平面图纸上的标注

a、尺寸标注分为三类: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

总尺寸为外轮廓尺寸,是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空间净尺寸,建筑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等)和室内设计装饰部件、固定家具、设施(如厨具、洁具)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室内设计装饰部件、固定家具及设施的详细尺寸

b、重叠窗的标注:同一空间分上下窗时,窗号可重叠表示,例:上C0621下C0635;

c、家具、厨具、洁具在平面上应标注家具尺寸及距墙尺寸,有固定下水位置要求的洁具应标注下水口距墙尺寸;

d、门开启方向的标注(注意平开门与地弹门的区别,卷帘门和提升门平面图例相同需用文字注明区分);

7.2.16 固定造型及固定家具用实线来表现,活动家具用虚线来表现;

7.2.17 标明固定的装饰造型、隔断、构件、家具、卫生洁具、照明灯具、花台、水池、陈设以及其他固定装饰配置和物品的位置;

7.2.18 在平面图上,能较为明确的标明洁具、洗涤池、上下水立管、地漏、地沟的位置,并注明排水方向、定位尺寸及其他必要尺寸;

7.2.19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7.2.20 对平面图纸比例的要求:原则上用1:100来表现(在少数情况下可选1:125或1:150的比例),据图选用合适的图框,极特殊情况(A0框,1:150还放不下时)需项目负责人确定图纸比例并调整局部笔宽(墙线、新建隔墙线);

7.3 墙体定位图

7.3.1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家具、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

7.3.2 标注装饰设计新发生的室内外墙体和管井的定位尺寸、墙体厚度与材料种类,并注明做法(可附隔墙类型表);

7.3.3 标注装饰设计新发生的室内外门窗洞定位尺寸、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材料种类、门窗编号,并对门窗洞尺寸进行注释说明(图中所示门窗洞口尺寸,均为装饰完成后门窗的净尺寸,施工方应据实际情况预留结构安装尺寸);

7.3.4 标注装饰设计新发生的楼梯、自动扶梯、平台、台阶、坡道等的定位尺寸、设计标高及其他必要尺寸,并注明材料及做法;

7.3.5 标注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造型、台面、栏杆等的定位尺寸和其他必要尺寸,标注材料及其做法;

7.3.6 打开轴线,所有的定位参照轴线及建筑结构(柱、剪力墙)来进行定位,并须注意尺寸标注的逻辑性和完整性(对异型构件或造型的定位标注尤其要注意);

7.3.7 对在原有建筑墙体上新开门窗洞的加固做法,给出文字说明或见图;

7.3.8 准确标注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4 墙面材料终饰图

7.4.1 本条可据项目空间的情况选择有无;

7.4.2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家具、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

7.4.3 依靠区分较为明显的线性来对复杂空间的墙面材料进行注释说明,详细的线型指代墙体类型列表见附表;

7.4.4 局部细碎的材料不同,可不在本图上体现(引注:参见各空间详细图纸);

7.4.5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4.6 原则上,单列出图及不出图的空间墙面材料均要在本图上体现;

7.5 地面材料终饰图

7.5.1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家具、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

7.5.2 标注地面装饰材料的种类、拼接图案、不同材料之间的分界线及收口方法、措施;

7.5.3 标注地面装饰的定位尺寸(造型体块尺寸)、标准和异形材料的单位尺寸(材料分块尺寸)、施工方法;

7.5.4 标注地面装饰嵌条、抬价额和楼梯防滑条的定位尺寸、材料种类及做法;

7.5.5 标注空间名称、面积、材料名称(代号);

7.5.6 标注标高的逻辑性及完整性;

7.5.7 标注造型分隔条带的宽度(例波打线);

7.5.8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5.9 本条可据项目空间的情况选择有无(如地面材料单一且无地拼造型时可以不画此图);

7.6 天花配置图

7.6.1 应与平面图一致,标明柱网和承重墙、主要轴线和编号、轴线间尺寸及总尺寸;

7.6.2 标明装饰设计调整过后的所有室内外墙体、管井、电梯和自动扶梯、楼梯和疏散楼梯、雨棚和天窗等的位置,注全名称;

7.6.3 标注天花设计标高;

7.6.4 天花配置图,应标明天花造型、天窗、构件、装饰垂挂物及其他装饰配置和物品的位置,注明定位尺寸、材料及做法;

7.6.5 标明灯具类型及其安装定位尺寸(可用灯具配置列表);

7.6.6 注意在有软装饰品的点位上增加局部效果照明灯具;

7.6.7 标明建筑通风口、变形缝、防火卷帘、防排烟口、挡烟垂壁等建筑构件和设施;

7.6.8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7 天花综合设备图

7.7.1 同7.6.1至7.6.6条内容,不需要标注尺寸及材料做法;

7.7.2 标明空调出风、回风及检修口(详细尺寸由相关专业深化,由装饰设计方确定);

7.7.3 标明喷淋、烟感、温感探头位置(详细尺寸由相关专业深化,由装饰设计方确定);

7.7.4 标明消防广播、疏散指示牌位置(详细尺寸由相关专业深化,由装饰设计方确定);

7.7.5 标明安防监控探头位置(详细尺寸由相关专业深化,由装饰设计方确定);

7.7.6 标明各相关专业检修口位置(详细尺寸由相关专业深化,由装饰设计方确定);7.7.7 在本页图纸注明:天花综合图上各专业设备的点位参照具体专业单位于xx年xx 月xx日提供的xx专业图纸,设备具体的定位尺寸详见xx专业图纸;

7.7.8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8 地面灯具布置图

7.8.1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家具、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

7.8.2 地面标高(注明本层的绝对标高相对的建筑标高是多少);

7.8.3 标明空间名称;

7.8.4 标明地面灯具类型、数量点位及灯具的定位尺寸;

7.8.5 本条可据项目空间的情况选择有无;

7.8.6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9 地面插座定位图

7.9.1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家具轮廓、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7.9.2 标明插座类型及安装高度(给出图例列表);

7.9.3 标明特定的插座位置尺寸(需准确定位的部分);

7.9.4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10 弱电点位定位图

7.10.1 突出显示装饰设计后的空间情况,除空间界定的主体(柱、墙、门、窗、固定隔断、家具轮廓、地面高差关系)外,其余的植物、饰品、填充等等均可不在本图显示;7.10.2 标明弱电插座(信息点)类型及安装高度(给出图例列表);

7.10.3 标明特定的弱电插座(信息点)位置尺寸(需准确定位的部分);

7.10.4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11 天花照明示意连线图

7.11.1 在7.6天花配置图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减少天花造型层次(主要表现造型轮廓),着重表现灯具类型;

7.11.2 标明开关类型及数量;

7.11.3 标明开关控制范围及数量;

7.11.4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12 家具布置平面图

7.12.1 在7.2平面布置图的各项要求基础上保留空间名称,其余的注释性文字和尺寸标注不显示,着重表现活动家具;

7.12.2 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7.12.3 标明家具类型统计列表;

7.13 软装平面布置图

7.13.1 在7.2平面布置图的各项要求基础上保留空间名称,其余的注释性文字和尺寸标注不显示,着重表现软装饰品类(装饰画、植物花艺、饰品摆件雕塑、布艺、装饰块毯);

7.13.2 标明软装配饰的相对固定点位,准确标注索引符和编号(一个点位可代表一组软装配饰物品);

7.13.3 标明软装配饰的标注索引编号指代软装物品的具体编号、类型及数量;

7.14.4 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比例控制参见7.2.20条);

八、立面部分

立面图中应表示出以下内容:

8.1 室内立面图应按照正投影法绘制。应包括室内轮廓线、线脚、立面装修材料交接和装饰构造、门窗、构配件、固定家具、灯具、必要的尺寸和标高,以及需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饰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天花轮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表达吊顶的同时表达吊顶及结构顶棚);

8.2 标明立面范围内的轴线和编号,标明立面两端轴线之间的外包尺寸;

8.3 绘制里面左右两端的内墙线,标明上下两端的地面线、原有楼板线、装饰设计的天花及其造型线;

8.4 标注天花剖切位置的定位尺寸及其他相关尺寸,标注地面标高、建筑层高和天花净高尺寸;

8.5 绘制墙面和柱面、装饰造型、固定隔断、固定家具、装饰配件和物品、广告灯箱、门窗、栏杆、台阶等的位置,标注定位尺寸和其他相关所有尺寸。可移动的家具、艺术陈设、装饰物品及卫生洁具一般情况下用虚线轮廓表示即可,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一些必须的定位尺寸和相关尺寸;

8.6 标注立面和天花剖切部位的装饰材料、材料分块尺寸、材料拼接线和分界线定位尺寸等;

8.7 标注立面上的灯饰、电源插座、通讯和电视信号插孔、开关、按钮、消防栓等的位置及定位尺寸,标明材料、产品型号和编号、施工做法等;

8.8 标明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8.9 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制;

8.10 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或在立面图下方附简单清晰的对照平面,并在图名上注明“展开立面图”;

8.11 对大空间过长立面,减小立面比例又表达不清晰立面内容时,可将立面分段转折表现。分段处加剖切线,且两段立面要有交叉显示部分(交叉显示位置需是轴线处或有醒目标志处),用虚线段将两段立面尾首连接;

8.12 立面的常用比例为: 1:20、1:30、1:50、1:60、1:100,立面比例以表达清楚、方便看图为原则,根据图幅要求也可采用特殊比例;但在一个封闭空间之内或单张图纸上立面的比例要统一;

8.13 室内立面图尺寸标注

8.13.1 立面图总高度标注:总高度尺寸即从地面至顶部装修最高点的实际尺寸。地面起始点,标注建筑楼地面标高,为建筑楼(地)面装修完成面标高;

8.13.2 立面装修尺寸:高度尺寸从楼(地)面开始向上标注,控制性尺寸应先行标注,自由尺寸可以不标注(控制尺寸是施工时必须控制的尺寸,要准确,立面装修其余尺寸,要以轴线为基准);

8.13.3 立面装修尺寸当采用等分标注EQ时,应标注等分的总尺寸,且总尺寸的一端要有一个可控制度量的基点;

8.13.4 在立面图中,高度尺寸可加标高符号来提醒控制(如高度尺寸线上和图中局部需要标注高度的点位),如图中需标注控制尺寸的点位过多时,亦可在尺寸线之外,在图中直接标注控制尺寸,但应注意该控制尺寸的的一段要有一个可控制度量的基点;

8.14 凡相同的门窗、阳台等可取其一会出其完整形象,其余可只画轮廓线。细部花饰可简绘轮廓,注明索引号另见详图,再行途中交代细部尺寸和做法。当遇有前后立面重叠时,前面的外轮廓线宜向外加粗;

8.15 立面上的凹凸起伏造型,应有简单的局部对应示意平面来进行注释;

8.16 门窗的立面画法:与建筑设计相同,开启线虚线表示内开,实线表示外开;

8.17 在立面图纸的表现页面上体现Key plan(该单体空间的小平面+立面箭头索引);8.18 标注索引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九、剖面图部分

9.1 用粗实线画出所剖到的建筑实体及装修构造轮廓线(如:墙体、梁板、地面、楼梯、屋面板、吊顶和其他装修构造等),标注必要的尺寸和标高;

9.2 用中实线画出投影方向可看到的建筑构造和构配件(如:门、窗、洞口、梁、柱、花坛、坡道、装饰线脚等),室内装修的外轮廓投影可见物以最近面为准,从简示出。天花、门窗及洞口宜标注标高;

9.3 用细实线绘出在投影方向可看到的室内装修及陈设(如家具、饰物)的立面及门窗开启线;

9.4 标注剖切到的建筑构件的轴号、间距尺寸等基本属性;

9.5 标注被剖视处的建筑、装饰构件之间的上下、前后尺寸间距和相对关系;

9.6 室内剖面的尺寸与标注,应涵盖以下两个方面:一、各剖切门窗洞口高度及吊顶等装饰构造与楼面的关系尺寸;二、标注清晰标高;

9.7 标注节点构造详图的索引号。索引的原则是方便施工、易于查找;索引编号可索引在剖视图上,也可索引在立面图上;

9.8 剖面图的常用比例为: 1:20、1:30 1:50 1:60 1:100,可根据实际表现内容和图幅的限定科学选择合适的比例;

9.9 标注索引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十、详图部分

10.1 着重表现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

10.2 室内设计详图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大的方面:构造详图、配件和设施详图、装饰详图10.2.1 构造详图。包括:室内楼梯、台阶、坡道、楼地面、内墙面、一般轻钢龙骨石膏板、矿棉板及金属饰面板吊顶、轻质隔墙等构造做法;

10.2.2 配件和设施详图。包括室内门窗及门窗套、幕墙、窗帘盒、窗台板、石材干挂、栏杆、扶手、活动隔断、卫生洁具、卫生间隔断、五金配件、厨柜、壁柜、镜箱、格架、家具、保温、隔热、吸音、防辐射、防静电等构造做法。对于必须在工厂定做加工的飞镖准产品和配件,应绘出放大比例的加工图,标明用材要求和细部尺寸;

10.2.3 装饰详图。主要包括线脚、柱式、壁饰、图案、装饰物等构造做法、材料、细部尺寸与主体的连接构造等;

10.3 表示节点处内部的结构形式,绘制原有建筑结构、面层装饰材料、隐蔽装饰材料、支撑和连接材料及构件、配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标注所有材料、构件、配件等的详细尺寸、产品型号、做法和施工要求;

10.4 表示面层材料之间的连接方式、连接材料、连接构件等,标注面层装饰材料的收口、封边以及详细尺寸做法;

10.5 标注面层装饰材料,详细尺寸和做法;

10.6 表示装饰面上的设备和设施安装方式及固定方法,确定收口和收边方式,标注详细尺寸和做法;

10.7 详图的比例要求:原则上以清晰表现构造、材料、尺寸为准,可据实际情况进行比例选择与调整;常用比例为1:10、1:5、1:2、1:1等(正常情况下选用1:5);

10.8 标注索引和编号、图纸名称和制图比例;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附件五: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金辉集团住宅项目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集团北京设计研发管理中心 2011 年 1月

前言 1、施工图设计深度首先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2、如使用标准图中的做法,设计单位也请直接画在图上,不能简单地标注索引。 3、所有部位、管径、部品、留洞、线条等均需按实际尺寸绘制。 4、凡需承包商或厂家出二次施工图的部位或部件,应给出明确且详细的文字要求、技 术要求和图纸深度要求,并应按下文的相关要求画出全部条件图。 5、提交施工图时,凡是未按下文执行的部分,需单独列出,并说明原因。否则,金辉 施工图内审时,凡发现一套图中有5处明显不符本文要求的,即可将全套图退回设计单位,要求补充并重新提交,时间的延误执行设计合同的有关条款。 6、提交的施工图内审图应该达到本文的规定。 7、住宅套内的设计,各专业要特别关注强制性规范的要求是否在设计说明或图纸中交 代清楚。 1.建筑专业 1.1图纸目录 1)须按自然楼栋编排,每自然栋编一个独立目录。 2)图纸目录及每次图纸编号应注明日期(每轮图纸修改日期要统一),以便新旧图纸 查阅、区分。 3)与图纸有关的洽商要注明在哪一轮图纸基础上进行的。 1.2建筑设计总说明 施工图设计说明的深度: 1)该子项工程的设计依据文件、批文和相关规范。 2)项目概况

建筑名称、建筑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工程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防火设计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屋面防水等级、地下防水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以及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车库的车位数)。 3)设计标高(本子项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用材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墙体/墙身防潮层、高层建筑外墙面防渗漏构造设计、外墙窗的防渗漏构造设计、地下室防水、散水、勒角、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的材料和做法。 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作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5)门窗表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气渗漏、雨水渗漏等)、 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6)应有门窗洞边框做法。 7)所有门窗需统一编制门窗表及绘制放大分隔简图,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门窗表中 应统计各单体门窗数量。防火门窗及人防门的编号需易于识别。 8)电梯(自动扶梯)的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停站数、提升高度、井道尺 寸等)。 9)墙体、结构梁、楼板预留孔洞封堵方式说明。 10)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准确,并随设计的加深不断核算直至最终成果,建 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应加注做法厚度,并应合算找坡做法中最薄及最厚两点厚度,并与结构沟通,计算 荷载。 12)应有建筑图中所设计的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钢筋等级说明。 13)应有消防道路路面做法。 1.3总平面 1)屋顶总平面图深度要求 用地地形、地貌及红线坐标 用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小品、市政配套设施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定位的施工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用地内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及建筑层数,楼栋、单元编号。 建筑退红线 标明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的接驳,标明小区车行及人行道路主次出入口、周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总平面设计 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 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 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 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 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 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 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 停车场等。(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 1、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 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 (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和屋面标高平面分别作二张总平面图。 (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

景观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1、目的 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深度,结合本公司专业的设置情况,对园林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作适当补充和调整,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景观施工图设计。 3、职责 吉林公司设计部负责本公司开发项目的景观施工图设计。 4、园林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4.1封面 图幅与2#图纸同。 4.2 设计总说明 (a)该项目工程量概述; (b)对照总体规划说明书提出全面技术分析和技术处理措施; (c)各专业设计配合关系中关键部位的控制要点; (d)材料、设备、造型、色彩选择的原则; (e)各分项工程需详加说明的分列于各分项图纸上; 4.3 总平面图 (a)总平面图应套在原地形图上绘制,准确表明道路、硬地、水体、山石、建筑、绿地、园灯、陈设的平面形状、位置、相 互关系; (b)有准确的放样依据,关键定位点的地形坐标值,必要时可用方格网表示具体定点尺寸,方格网为2m X 2m—10mX10m, 方格网应与测量地形图的坐标格在方向上一致。以建筑为主 的庭院空间,方格网应与建筑主要轴线在方向上一致; (c)庭院或小型绿地要详细标出放样尺寸 (d)建筑设施名称,面积列表。 (e)指北针,详图索引,图纸比例1/200~1/500,庭院1/100,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 (f)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上述内容亦可分别出图。 4.4 竖向设计 (a)绘出原有地形地貌及现状标高; (b)准确绘出园路、硬地、水体、山石、建筑、绿地的平面形状、位置、相互关系; (c)用等高线绘出地形改造后的起伏情况,注出各高程点的原有及设

计标高; (d)标出建筑物室内外设计标高; (e)标出构筑物标高,挡土墙上下标高,水体驳岸的岸顶标高,常水位标高,池底标高; (f)硬地标出中心及四周标高; (g)道路起止点、交叉点、变坡点、转弯点标高,纵向每10-30m 标出标高; (h)用箭头标出道路、硬地、绿地的排水坡向,用暗管排水时,标明雨水口位置; (i)土石方挖填范围,注出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挖分界线,土方量调配平衡表; (j)指北针、图纸比例与总平面图同; (k)重点地段,地形变化复杂地段增加剖面图说明,标出关键部位标高。 4.5 道路广场设计 (a)硬地外轮廓,道路宽度线型控制尺寸均在总平面图上标明,如总图比例较小,每块硬地外轮廓可另行放大画出,注明总尺 寸及细部尺寸; (b)道路、硬地标高在竖向设计平面图上标明,考虑无障碍设计; (c)横剖面设计,标明道路,硬地从表层至基础层的具体做法; (d)局部设计,标明园路、硬地面层形式,具体尺寸; (e)标明不同宽度,不同形式路面交接点处理,道路与硬地交接点处理; (f)标明伸缩缝做法; (g)列出园路、硬地工程量总表; (h)作法说明,例如图中未详需加以说明的要点,如铺装缝允许尺寸,铺装地与道牙的衔接处理,规则形铺装地折点、转弯 处做法。 4.6 绿化种植设计 (a)图纸比例一般为1/200,简单工程1/500,庭院及配植精细的1/100; (b)图纸规格按国标CBJ1-86执行,图幅过大的,可分张分块绘制,图幅分块应以完整绿地为单位,并绘出周围的园路建筑等设 施,以便于衔接,并方便施工;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标签:空调系统风路转换采暖热负荷空调制冷系统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⒈设计说明应介绍设计概况和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采暖热负荷、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冷热量指标,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必要时,需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例如空调系统季节转换,防排烟系统的风路转换等。 ⒉施工说明应说明设计中所要求使用的材料和附件;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技术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采暖系统还应说明散热器型号。 ⒊图例一般使用通用图例,并将图例放置在设计说明页或首页中,也可单独成图。 ⒋设备表施工图阶段,型号、规格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当设计单位只设计部分工程内容,或由多家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时,应明确交待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设备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应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在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通风、空调平面图,一般采用双线绘风管,单线绘空调冷热水、凝结水管道的画法。标注风管尺寸、标高以及末端设备或风口尺寸时(圆形风管注管径、矩形风管注宽×高),应标注水管管径及标高、管道坡度和坡向,以及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还应标出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及风管、风口的气流方向。当建筑装修方案未最终确定时,风管和水管可先画出单线走向示意图,并注明房间送、回风量及以风机盘管数量、规格。在建筑装修确定后,一般按规定要求绘制平面图。 剖面图当风管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光靠平面图表示不清时,应绘制剖面图或局部剖面。在剖面图中绘出的风管、水管、风口等设备,应表示清楚管道与设备、管道与建筑梁、板、柱、墙以及地面的尺寸关系。还应表示清楚风管、风口、水管等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等。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绘出连接设备的风管、水管位置及走向;注明尺寸、管径、标高。标注机房内所有设备、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

【设计院管理】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互提资料深度要求

1建筑专业 1.1总平面图: a.包括城委批复的建筑红线,建筑定位座标、标高、层数、指北针。 b.拆除旧建筑物的边界范围及建筑层数。 c.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及场地建筑座标。 d.道路、广场、铁路和明沟的座标控制点、标高、坡向及绿化示意。 1.2建筑各层平面图: a.房间名称、轴线编号、轴线间尺寸(开间及进深尺寸)、纵横墙、柱、墩 等厚度、门窗位置及洞口尺寸、门的种类及门的开启方向。 b.电梯(容量、速度)及机房的位置、尺寸、楼梯的梯段、栏杆等尺寸及做 法。 c.设备及设施的特殊荷重、吊车型号、吨位。 d.阳台、雨蓬、卫生洁具、地漏、管井的位置、尺寸、标高。 e.防火分区及防火门的位置。 f.屋面分水线、坡向、坡度;雨水管及落水口的位置,做法:变形缝(伸缩 缝、沉降缝、抗震缝)位置尺寸及做法;主要设备及孔洞的位置,尺寸、标高。 1.3建筑立、剖面图: a.能表示建筑特征的各立面。 b.室内、外地面标高;各层楼面标高;屋面标高;门窗洞口及窗台标高;地 坑、地沟、平台、隔断及主要设施的标高。各主要或特殊房间的最小净空要求。 1.4天沟(檐沟)女儿墙、窗楣、窗台、阳台等墙身构造大样做法及构件悬挑(外伸及两侧延伸)尺寸。 1.5门窗表建筑装修做法表 1.6环保要求。三废处理及防屏蔽,防磁,防振,防辐射,防腐蚀,防尘,保 温,隔热,洁净等特殊构造要求及防护措施。

2结构专业 2.1基础平面布置图:(包括基础形式,埋深;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 高等)。 2.2多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包括板面标高,竖向构件,平面构件)主要承重 构件尺寸断面。 2.3屋面平面布置图:(预留孔洞位置,坡比,坡向,屋脊及檐上标高)。 2.4其它有特殊要求结构和构筑物简图。 2.5所采用的标准构件图集。 3水、电、空调等设备专业 3.1各专业设备用房的平、剖面布置(包括水泵房、污水处理间、变配电所、 控制室、电话交换房、空调机房、冷冻机房、锅炉房等)。 3.2主要设备的位置,外形尺寸,重量,安装标高及设备基础要求(水箱、消 火栓、消防自动报警、自动喷淋;配电箱、灯个选型、通讯广播器材、共用天线、避雷接地;空调机、排风扇、送回风口;锅炉、污水处理等)以及设备的振动,噪音等。 3.3技术夹层、操作平台、预留孔洞、管道、井、沟、槽、管道支吊架,吊钩 等位置。尺寸、荷重、标高。 3.4管道(系统)布置各层平面图(管道走向、管径、断面尺寸、坡度、进出 口标高等)。 3.5 各专业总设备用量(用水量、用电量、用冷量、用汽量)。 4预算专业 4.1为保证预算的质量,各专业应向预算工种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图纸。 4.2预算工种应将工程的分项造价及总造价,总面积,估算的三大材料等提交 给工程总负责人。

总平施工图深度要求

报规报审总平面施工图 对于规划报审用总平面图,应按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一般为1:500,1:1000)绘制,但因建筑尺度较小难以表达完全下述内容要求时,则须另附以放大比例的总平面(一般大于1:500)。 1)原地形和地物(可单独表达,也可与新设计内容合并表达,表达方式应避免造成新设计内容辨识的不便);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注明坐标及高程系统(一般不应采用场地建筑坐标值。 如不得已采用,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 3)建筑基地各角点的测量坐标(可辅以定位尺寸),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的位置; 4)建筑基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和定位尺寸),基地外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包括地上地下); 6)建(构)筑物位置一般应表示首层平面轮廓,当以屋顶平面表示时,应同时将首层平面轮廓以虚线、色度(色块填充)等方式表示出来。地下建筑、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的范围以虚线、色度等易于区别的线形图例形式表示;7)应表示出建(构)筑物与基地周边建筑的间距; 8)建(构)筑物的层数、高度。建筑高度一般标注为室外地面至屋顶檐口或女儿墙的高度并宜予以说明; 9)防空地下室一般应单独绘制总平面图,以虚线、色度等方式表现出位置和范围、防护密闭门外的室内外通道并标出长度; 10)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汽车坡道、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11)建筑基地内外主要绝对标高,建筑室内外主要设计相对标高及绝对标高的关系; 12)基地出入口、建筑各出入口及名称; 13)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14)建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名称编号表”; 15)如当地规划报审有明确要求,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首先应列于设计说明中,而根据各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也可能需要在总平面图中同时列出,但列举的项目根据规划报审要求可以适当减少。);16)各地规划管理部门的其它特殊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施工图设计深度管理

第一条施工图的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 2、能根据设计文件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及非标准材料的加工。 3、能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施工。 4、能根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验收。 第二条施工图设计说明的内容 1、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应注明采用的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及其它设计依据。 2、设计范围:应说明红线范围内设计内容。 3、标高及单位:应说明图纸文件中采用的标注单位,坐标采用的为相对坐还是绝对坐标;如为相对坐标,须说明采用的依据。 4、材料选择及要求:应说明对各部分材料的材质要求及建议。包括:铺装材料、饰面材料、木材、钢材、防水排水材料及种植土等。 5、施工要求:强调需注意工种配合及对气候有要求的施工部分。 6、用地指标:应包含:总设计面积、绿地面积、道路面积、铺地面积等。 第三条总图专业设计深度 1、总图专业图纸应包括:景观总平面图、分区平面图、铺装与索引总图、竖向总图、放线总图等。 2、景观总平面图 (1)景观总平面图应包括的内容: A、标示用地红线。(用粗虚线表示) B、标示建筑物的编号,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出入口、车库出入口、围墙等位置。(建筑物及构筑物在总平面图中采用轮廓线表示,采用粗实线) C、标示主道路、园路、广场、小品、绿化、停车场位置和名称。当有地下车库时,地下车库位置用中粗虚线表示出来。 D、标示指北针,图名及绘图比例。 E、以图例方式表示全园性设施。 (2)对于面积较大、内容较复杂的总平面图,通常需要分图绘制。分图原则是分割开的区域其放线、竖向等相对独立、完整。分图线向外扩1~5米为裁图线(外扩尺寸以完整表达为原则,但一个工程项目中应统一)。 3、铺装及索引总图 (1)铺装及索引总图应包括的内容 A、标示铺装分格示意。 B、标示道路、园路铺装的材质及颜色。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 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 1~2 2. 一般要求 3 3. 城市设计 4 4. 总平面 5~11 5. 建筑 12~20 6. 结构 21~33 7. 电气 34~38 8. 电讯 39~40 9. 给水排水 41~47 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53 11. 热能动力 54~58 12. 人防 59~66 二、附录 (一)条文说明 67~72 (二)附件 73 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 73 2.图纸封面格式

74-75 3.图纸格式 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

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二、附录

1 总则 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1).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1 一般要求 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图纸以及图纸总封面; 2 节能计算书。 1.2总封面标识内容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 项目的设计编号; 设计阶段;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2 总平面施工图 2.1 总平面图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 指北针;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图例等。 2.2 竖向布置图 1 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 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

顶及沟底 ) 、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立道牙 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 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 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 当对场地严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 线表示。地形复杂时 宜表示场地剖面图; 8 指北针;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等。 2.3 管道综合图 总平面布置; ( 或定位尺寸 ) .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管沟) 、检查井、化粪池,储罐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各管线、化 构筑物的距离和 管线间距; 4 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 5 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 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 6 指北针; 7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 2.4 详图 包括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 地、停车场 地面、围墙等详图。 2.5 设计图纸的增减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3 建筑施工图 3.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计算书。 3.2 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3 设计说明。 1 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 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 ( 包括标准名称、 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 及设计合同等。 2 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 积、项目设计规模等 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 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 积、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 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如住宅的套型 和套数 (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 。 3 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 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 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 保留、新建的各管线 粪池、储罐等与建筑物、

01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一版面 1、以标准层图副大小为基准,一般情况下只一种高度大小图副。长度加长增加一种。特殊情况特 殊对待。 2、图层,天正默认的图层及颜色好线性,以天正默认为准,不允许修改 家具图库以给定的家具图库图层为准。 3、打印线宽控制 墙体为0.50,填充、家具为0.15(淡浅70),门窗为0.20,其他均为0.25. 详图线宽控制? 4、封闭阳台为三根线表示、不封闭阳台为两根线表示。 5、图纸加图纸会签栏,以后的图纸签名及会签全部手签,严厉禁止使用电子签名。 二平面图 1、大型或复杂的项目,特别是分段绘制者应增加防火分区示意图(比例缩小集中绘制)和轴线关系与分段示意图,分段轴线号前面应加注分段序号; 各层平面的防火分区界限宜用粗点划线示出,并在分界线两侧框示出分区序号和建筑面积(这对设备专业十分有用)。 2、平面图中标注的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三种; 总尺寸---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建筑物构配件的详细尺寸。 外墙三道:第一道外包(或轴线)总尺寸(错台或分段外包尺寸可在二、三道之间单注),第二道开间进深轴线尺寸,第三道门窗洞口和窗间墙、变形缝等尺寸及轴线关系; 4、所有定位尺寸及细部尺寸都要以轴线为准,不以墙线为准。即都与轴线发生关系。 5、钢筋混凝土墙应视情况确定是否标注,但应在图注中写详见结施图,且应在施工图中深入研究、配合、确保无误。 钢筋混凝土墙应表示为异形柱,不允许粗单线绘制。

内部门窗洞应注定位尺寸、高窗应注窗台距地高,门洞(指不装门的洞口)应注洞宽、洞高尺寸; 6、所有平面节点放大或详图索引要注全(层层共用的详图索引号层层标注) 7、门窗编号要注全。“人防工程门窗表”一般都直接放在人防平面图中,便于主管部门审图; 8、门的开启方向和形式应在平面图上区别表示: 1000以下门的开启方式为单扇半开,1200及以上为双扇半开 户门为甲级防火门(钢质)时应与其它甲级防火门(木)区别对待 9、室外、各层楼地面均应标注标高; 10、厨、洁具和家具——厨、洁具和家具自始(发作业图起)至终保留。 11、房间名称——各类建筑的平面均应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12、房间面积——住宅单元放大平面应注出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在图中注明各单元平面的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层建筑面积,其他类建筑各层平面亦宜在图名下注出建筑面积; 13、留洞、槽标注——除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的留洞由结构表示外,在墙上留洞,由建筑绘图并标注预留的水或电箱、盘、洞的定位尺寸及洞口尺寸; 烟道、风道由建筑标注尺寸,结构表示出楼板预留洞,其洞口尺寸应比烟道、风道构件尺寸长宽各大50㎜; 各种留洞图例及要求: 14、平面过长者可分段绘制,且应在各段平面图上绘出组合示意图,表示出本段位置。绘退台平面时仅绘下一层投影可见轮廓; 15、细部尺寸的简化: 平面图中只标注墙体定位及洞口定位;户型放大图中所有细部尺寸都要标注。 2-2、地下层平面图 1、建筑物的地下部分由于在室外地面之下,致使采光、通风、防水、结构处理以及安全疏散等设计问题,均较地上层复杂。此外,为了充分开发空间,提高地上层(尤其是底层)的使用率,又多将机电设备用房、汽车库布置在地下层内,而人防工程又只能位于地下。这些用房均各

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1 设计说明书 初步设计批复等依据文件。 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需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设计概要 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平纵线形设计技术要点。 设计横断面及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配合关系。 路基、路面、挡墙及涵洞等工程设计。 1)路基设计及边沟、边坡特殊设计。 2)路面结构设计包括:设计标准、设计弯沉值、结构组合型式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及人行步道)。 3)挡墙及涵洞采用通用图或特殊设计。 4)雨水口布置及道路路面排水措施。 5)交通工程设施设计。 6)照明工程设计。 7)环境工程设计。 8)其它设计情况。 9)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等情况。 10)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予埋与其它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况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等应有准确位置和高程),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2 施工图预算 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有无施工图预算委托。 3 工程数量和材料用量表 4 设计图纸 平面总体设计图:比尺1:2000~1:10000,内容同初步设计要求。 平面设计图:比尺1:500~1:1000,包含规划道路中线与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的处理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与尺寸,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范及深度规定

建筑施工图设计规及深度规定 一版面 1、以标准层图副大小为基准,一般情况下只一种高度大小图副。长度加长增加一种。特殊情 况特殊对待。 2、图层,天正默认的图层及颜色好线性,以天正默认为准,不允修改 家具图库以给定的家具图库图层为准。 3、打印线宽控制 墙体为0.50,填充、家具为0.15(淡浅70),门窗为0.20,其他均为0.25. 详图线宽控制? 4、封闭阳台为三根线表示、不封闭阳台为两根线表示。 5、图纸加图纸会签栏,以后的图纸签名及会签全部手签,厉禁止使用电子签名。 二平面图 1、大型或复杂的项目,特别是分段绘制者应增加防火分区示意图(比例缩小集中绘制)和轴线关系与分段示意图,分段轴线号前面应加注分段序号; 各层平面的防火分区界限宜用粗点划线示出,并在分界线两侧框示出分区序号和建筑面积(这对设备专业十分有用)。 2、平面图中标注的尺寸,可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和细部尺寸三种; 总尺寸---建筑物外轮廓尺寸;若干定位尺寸之和。 定位尺寸——轴线尺寸;建筑物构配件如:墙体、门窗、洞口、洁具等,相应于轴线或其他构配件确定位置的尺寸。

细部尺寸——建筑物构配件的详细尺寸。 外墙三道:第一道外包(或轴线)总尺寸(错台或分段外包尺寸可在二、三道之间单注),第二道开间进深轴线尺寸,第三道门窗洞口和窗间墙、变形缝等尺寸及轴线关系; 4、所有定位尺寸及细部尺寸都要以轴线为准,不以墙线为准。即都与轴线发生关系。 5、钢筋混凝土墙应视情况确定是否标注,但应在图注中写详见结施图,且应在施工图中深入研究、配合、确保无误。 钢筋混凝土墙应表示为异形柱,不允粗单线绘制。 部门窗洞应注定位尺寸、高窗应注窗台距地高,门洞(指不装门的洞口)应注洞宽、洞高尺寸; 6、所有平面节点放大或详图索引要注全(层层共用的详图索引号层层标注) 7、门窗编号要注全。“人防工程门窗表”一般都直接放在人防平面图中,便于主管部门审图; 8、门的开启向和形式应在平面图上区别表示: 1000以下门的开启式为单扇半开,1200及以上为双扇半开 户门为甲级防火门(钢质)时应与其它甲级防火门(木)区别对待 9、室外、各层楼地面均应标注标高; 10、厨、洁具和家具——厨、洁具和家具自始(发作业图起)至终保留。 11、房间名称——各类建筑的平面均应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12、房间面积——住宅单元放大平面应注出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在图中注明各单元平面的使用面积、阳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层建筑面积,其他类建筑各层平面亦宜在图名下注出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2003-8-12晓黎文摘搜集整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 -------------------------------------------------------------------------------- 日期: 2003."0 6."05今日/总浏览: 1/230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3]84号 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 [1995]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 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析说施工图设计——代序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日新月异,建筑设计市场也因之兴旺起来,国家、集体及私人设计单位竞争激烈。面对这种局面,建筑方案的设计能否出奇制胜,固然成为设计单位取得设计权的重要保证,但施工图的设计能力与质量,同样成为设计单位整体水平的体现。 然而,有些建筑师却只热衷于方案设计,视施工图设计为雕虫小技,难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这种片面认识,主要是由于对施工图设计的下述特点缺乏了解所致。 一、施工图设计的严肃性 施工图是设计单位最终的“技术产品”,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质量及效果,负有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责任。因此,常说“必须按图施工”。未经原设计单位的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经协商或要求后,同意修改的,也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补充设计文件,如变更通知单、变更图、修改图等,与原施工图一起形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应归档备查。 即便是在建筑物竣工投入使用后,施工图也是对该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更新、改建、扩建的基础资料。特别是一旦发生质量或使用事故,施工图则是判断技术与法律责任的主要根据。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施工图设计的承前性 建筑工程设计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小型和技术简单者,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简化为两个阶段)。其实质可以认为是从宏观到微观、从定性到定量、从决策到实施逐步深化的过程。后者是前者的延续,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就施工图设计论,它必须以方案与初步设计为依据,忠实于既定的基本构思和设计原则。如有重大修改变化时,应对施工草图进行审定确认或者调整初步设计,甚至重做再审。 值得提醒的是:为了保证施工图设计的顺利进行,开始前除充分准备内部作业所需的技术资料外,还应协助业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详见附录二)。否则往往欲速而不达。难免返工! 由此可见,建筑师只有参与施工图设计,通过本工种和其他工种间反复推敲、协调的量化过程,才能深化、修正、完善最初的建筑构思。也即首先确保施工图设计不变形,才能使建筑竣工后“不走样”! 三、施工图设计的复杂性 就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如果说建筑方案的优劣,主要取决于建筑师构思的水平。那么建筑施工图的优劣,不仅取决于处理好建筑工种本身的技术问题,同时更取决于各工种之间的配合协作。诚然,建筑工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仍然处于“龙头”地位,因为建筑的总体布局、平面构成、空间处理、立面造型、色彩用料、细部构造以及功能、防火、节能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图图纸深度

建筑方案设计图图纸深度 (一)平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等(图纸幅面规格不宜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 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 (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3)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烟道、化粪池等;(4)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5)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室内各层楼面标高; (6)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二)立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 、1/150 、1/200 、1/300 ,制图单位为毫米;4.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墙装饰; (2)总高度标高(建、构筑物最高点),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5.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三)剖面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比例尺、图签等; 2.图纸比例与立面图一致,制图单位为毫米; 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电梯、阳台、踏步、坡道、地下室顶板覆土层厚度等; (2)总高度尺寸及标高、各层高度尺寸及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资质章、报建特许人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为多家设计单位联合设计的,应由总包设计单位负责汇总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说明、资料和图纸等部分。文件须装订成A3 文本图册(大图可折成A3 规格),并加盖建设方、设计方、报建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图章。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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