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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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小学数学中教与学的关系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既要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又要使学生掌握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即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
协调好教与学的关系,让学生积极思考,积极参与是教学的关键。
那么,教师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应当怎样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呢?在当前新课程标准下,课堂教学能不能有效地把教学目标落到实处,关键是教师能不能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而“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正是这种关系的内涵。
现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谈一谈个人的想法。
一、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心态教学是认知与情感相互促进的过程。
所以,在数学教学中,要形成民主平等、轻松愉快的师生关系。
因为良好的学习心理是基于强烈的求知欲望以及愉快的学习环境。
而环境的营造和求知欲望的激发有赖于教师的操作,教师在导入新课时应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创设能让学生自我表现、展示才能的表演机会,创设帮助学生发展的条件,让学生尝到学习的乐趣、成功的喜悦,在民主、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中,产生自觉、积极、进取的心态进入学习。
二、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学程序我们都知道,课堂教学质量的高低,与教师教学程序的设计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教学内容呈现的顺序与方法适合学生的认知特点,那么,在教学中就便于学生寻找规律、发现知识间的联系,就能很好地促进学生将学过的知识和方法迁移到新的情景中来,主动探究,获取知识。
如:教学“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时,先出示“加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同时对大家说:“同学们,我们已经学习了加、减法及乘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请同学们猜一猜,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什么?”当同学们猜对了课题后,又启发学生想一想:过去学习乘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时,主要研究了哪些方面的问题?唤起学生对旧知识的回忆,促使学生把过去学过的方法迁移到新知识的学习上来,为新课的学习作出很好的心理准备。
三、让学生积极参与在教学中,学生只有直接参与探索课题解决的过程,才能感受到求知的乐趣和成功的喜悦。
第8讲 新课改理念下教与学的关系

• 二、先学后教:一种突破“先教后学”的教学模式 • 1.先教后学:传递——接受教学模式 • 先教后学模式“五段式”步骤:组织教学——检查复习— —讲授新课——巩固复习——布置作业, • 2.先学后教:指导——自主教学模式,是一种自我导向型 学习形式。 • 逐步分化为:“先学后教,分层推进”、“先学后教,作 业前移”,“先学后教,以教促学”,“先学后教,以学 定教”等多种变式。 • 3.实际案例 • (1)邱学华“先练后讲、先试后导”为核心的“尝试教 学法”实验,始于20世纪70年代,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自 主意识、探索意识和创新意识。效果:费时少,效果好,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课外作业辅导。
• 教学改革的“着力点”——教学组织形式的变化 • 班级教学、现场教学、分层递进教学、小组合作教学、个 别化教学 • 座位排列:“马蹄形”、杜郎口的“小组围桌” • 课时:大课55分钟、小课30分钟
• 教学改革的“成效”——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变革 • 学习方式:改变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死记硬背 的状况,代之以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等,引导 学生质疑、调查、探究 • 教学方式: • 杜郎口的“三三六自主学习”课堂教学 • 东庐中学“备课学稿,讲学合一”课堂教学 • 洋思中学“先学后教,当堂训练”课堂教学
• 教学改革的“基点”——教学理念的变革 • 1.师生关系:教师是引导者、组织者、课程教学资源、学 生的朋友、平等的首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有情感需要 的人、全面发展的人、个性发展的人、主动发展的人。 • 2.学习方式:有意义学习、合作学习、小组学习 • 3.教学理解:教学是预设与生成 • 4.教学目标:三维 • 5.学生评价:科学、全面,突出过程评价,淡漠结果评价 • 6.思维方式:超越二元对立,呼唤复杂性思维
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是当前教改的关键问题之一。
少教多学、先学后教、以学定教、教学合一、教学相长是时下通行的几种说法。
如果想达到教学的理想效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思考。
少教多学“少教多学”的意思很简单,即教师少教点知识,让学生自己多学点知识;教师教学时间少点,学生自学时间多点。
具体说,“少教”,就是教师应该是组织者、引导者、促进者,不要事事全包,教也要教在关键处,使学生理解知识的来龙去脉,而学生通过一定努力自己能理解、掌握的知识要尽量不教、少教;“多学”是指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对所学内容产生浓厚的兴趣,积极、主动去发现、探究,从而学会学习。
第一,从理论上看,不教或少教是明智选择。
人本主义强调,教师的任务不是教学生知识,而是要为学生提供学习的手段,由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
根据建构主义理论,知识不是教师传授的,而是学生主动建构的,关键是学生要主动建构。
第二,从实践上看,不教或少教有可能效果更好。
1991年,山东高密四中扩班,因种种原因,新扩出的两个高一班暂时没有语文老师。
学生没办法只能自修近一个学期。
大家都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班的成绩差得太多了。
谁知道,期末考试成绩却让大家大跌眼镜——这两个没上语文课的班级不仅基础知识部分不比平行班差,而且阅读和作文的成绩还比平行班好。
怎样才能做到少教多学呢?第一,保证给学生足够的自学时间。
第二,给予学生自学的权力与自由。
第三,教给学生自学方法。
为什么老师不教或少教这么难?一个是老师有责任心,讲了心里就踏实了,不讲心里不踏实,意思是,反正讲过了,讲了还不止一遍,尽心尽力了,学生不会是学生的事;一个老师有担心,不讲或少讲,校长会说,家长会说,会指责老师不负责任。
其实说到底是胆量不够,所以说不讲需要很大的勇气。
换句话也可以说,敢讲课不算本事,敢不讲课才算本事。
先学后教所谓“先学”,不是学生漫无目的地学,而是在教师简明扼要地进行学前指导后,学生带着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自学相关内容。
教与学的关系

摘要: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这一过程中的主要矛盾。
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
学生的学,制约着教师的教,教师的教,是教与学矛盾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
教师的教,必须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
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教与学起积极促进作用。
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辩证地看待它们的主次关系在经常发生着转化。
任何轻视、排斥、否认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说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都是有害无益的。
关键词:教与学;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186(2004)07-0032-05一、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教学通常由四个因素组成,即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手段。
教学是由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而形成对立统一的整体。
于是便形成了四种关系,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关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的关系。
这四种关系,也就构成了教学过程中的四个矛盾。
在四个矛盾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其他则为次要矛盾。
教与学之间的矛盾,对其他矛盾起领导、决定、制约、支配的作用。
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不过是师生关系的中介,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
教学内容虽然关系到每个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因人而异,会带有主观的、个性化的色彩;但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教师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不大,在教学中不会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
至于教学手段,更是受教师的常识和教学能力的制约,受教学内容的制约,在教学中,一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
由此看来,抓住教与学这个矛盾,把它当作主要矛盾来解决,其他矛盾才有可能迎刃而解。
论教育中教与学的关系

论教育中教与学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是教学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
教和学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二者之间既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而学习的目的是获得知识。
教与学的关系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关系;二是教师的教学设计与学生学习活动的关系。
前者是教师的主导作用,后者是学生的主体作用。
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它包括教师的教学设计与学生的学习过程。
教师的教学设计是指教师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水平,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一、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的关系的特点1.从性质上看,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在对课程标准、学科教材和学生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具有指导性和计划性等特点;而学生学习活动则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的实践活动。
因此,学生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一致。
同时,学生学习活动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不是简单地为了应付考试。
因此,教师在设计教学过程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特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水平、兴趣爱好等因素,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
同时,教师还应注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践性。
2.从内容上看,教师的教学设计主要是针对教学目标设计的课堂教学程序和具体方法等教学方案及其实施步骤和方法等;而学生学习活动则包括课前预习准备(如阅读课本)、课堂听讲(如老师讲解或自己看书)以及课后复习巩固等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评价等方面内容。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
如在小学低年级阶段,教师可采取启发式教学法,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小玩具,激发学生的兴趣;在中学阶段,教师可采取问答式教学法,引导学生通过观察、思考、实验等方式获得知识。
“教”和“学”之间的辩证关系(天山雪)

“教”和“学”之间的辩证关系(天⼭雪)教与学,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的学。
教指的是教师传授给学⽣知识、技能;学指的是学⽣通过⼀定的⽅法和途径获取知识和能⼒,使⾃⾝得到提⾼的过程。
教具有⽬的性、计划性、组织性,引导着学,⽽学具有主观能动性,⼜促进教,反过来作⽤于教,它推动教师的教,促进教的改变。
在教学过程中, 教与学⼆者的关系既不能概括为以教为中⼼, 也不是以学为中⼼, ⽽是教与学互相取长补短, 是辩证的统⼀。
教与学的辩证关系也体现在认知能⼒的阶段性转化,但⽆论是认知能⼒形成初期的以教为主体,还是认知能⼒成熟期的以学为主体,最终都转化为以促进学⽣的学为终极⽬标。
近段时间,我也通过学习,与语⽂组⽼师的探讨,对教研材料的认真阅读,对教和学的辩证关系有了⼀些感悟,下⾯,我就以先教后学和先学后教为例谈谈对⼆者关系的认识。
就语⽂学科来说,当⽂本类型不适合学⽣独⽴阅读时,当学⽣还不具备独⽴阅读教材和思考问题能⼒依然处于依靠教师的学习阶段时,必须先教后学,边教边学。
但是,先教并不是说⽼师把⾃⼰的知识全盘倒给学⽣,我讲、你听,这样很容易摧毁学⽣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甚⾄导致教师越教,学⽣越不会学、越不爱学。
先教要有所侧重,陶⾏知先⽣说:“我以为好的先⽣不是教书,不是教学⽣,乃是教学⽣学。
”所以,教师传授知识,不是停留在讲清楚知识上,⽽是在讲清知识的同时揭⽰出规律,把⽅法传授有机地渗透和融⼊知识的教学中,引导学⽣养成⽅法意识,培养锻炼学⽣的学习⽅法和能⼒。
⽐如语⽂课中的古诗⽂鉴赏,对学⽣来说难度较⼤,需要先教后学,⽽考试中不可能考课内的诗歌,所以⽼师在教的过程中必须向学⽣渗透⽅法意识,教学⽣知⼈论世,通过作者、题⽬、诗中意象,重点字词等有效信息鉴赏诗歌,这样学⽣在⾯对⼀篇新的诗歌时才知道如何下⼿。
由此可见,⽼师的先教通过锻炼慢慢就能转变成学⽣的独⽴学习能⼒,所以,先教后学的本质就是把教转化为学,把教师分析问题的能⼒转化为学⽣的独⽴思考能⼒。
教与学的关系是什么

教与学的关系是什么
首先,教与学是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最基本的一种关系。
教与学各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其中教师是主导者,学生则是主动者。
其次,要回答,教与学相互影响与作用的规律有两个侧面,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即主导与主动的统一。
最后,还要回答,教师和教的活动起主导作用,教师的教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基础,学生的学是教师的教的出发点和归宿。
总之,教学活动就是在这种教与学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情况下
不断进行的。
浅谈教与学的关系

浅谈教与学的关系一、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教与学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作用,才能打造高效课堂。
但目前由于一些教师误解了新课程理念的精髓,从而误导了课堂教学的走向,偏面强调一方面的思想和做法,完全违背了课堂“教与学”辩证统一教学思想。
例如,有些课只强调教师教,而忽视学生学,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变成了教师主宰一切,包办一切,课堂上教师一讲到底,学生只是在教师的指挥棒下看看听听,并简单的动动手,动动口,而没有让学生真正的动脑,学生学习的主动权完全被剥夺了,成了被动接受知识的对象,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窒息了课堂教学的活力,扼杀了学生思维。
有些课,又只过于强调学生学,而忽视教师的教,认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就是完全让学生在整个课堂中自导自演,把课堂变成了学生的表演课,而失去了教师应有启发引导互动的作用,教师成了观众,这种没有教师参与而只有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最终只能在热闹的情景中失去方向而流于形式,无功而返,课堂毫无效益可言。
所以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时,不要忘记学生的主体作用,而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一定不能离开教师的主导作用.二、教师要正确认识和发挥其主导作用针对“教师主导作用”含义理解的不同,教师在课堂中采取的教学方式也会不同,所取得的教学效果也一定不同。
究竟教师主导作用的实质是什么?教师主导作用的实质在于引导启迪,在于教会学生学习.课堂决不应该成为老师表演的舞台,而应该成为师生思想交流和知识交流的场所.教学过程更不能单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而应该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师从学科知识的传授者转化为自主发现的引导者,从教学活动的主宰者转化为课堂活动的参与者,从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转化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教师主导作用,具体来说:第一,引导者的作用。
教师要善于引领学生积极思维,主动求知;使学生真正地学会从观察和分析事实出发,探求事物的真谛,把握知识的本质规律,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体验创造性工作的真实过程,领会归纳式的科学研究方法.第二,参与者的作用,教师要依据大纲、教材和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内容及目标,安排教学过程,随时根据课堂里出现的新情况调整教学步骤,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善于创境设问,师生互动,启发学生合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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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与学的关系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老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是这一过程中的主要矛盾。
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
学生的学,制约着教师的教,教师的教,是教与学矛盾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学生的学是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
教师的教,必须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
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教与学起积极促进作用。
在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辩证地看待它们的主次关系在经常发生着转化。
任何轻视、排斥、否认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说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都是有害无益的。
一、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教学通常由四个因素组成,即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手段。
教学是由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而形成对立统一的整体。
于是便形成了四种关系,即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的关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的关系。
这四种关系,也就构成了教学过程中的四个矛盾。
在四个矛盾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矛盾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其他则为次要矛盾。
教与学之间的矛盾,对其他矛盾起领导、决定、制约、支配的作用。
教学过程,其实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之间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不断得到解决的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不过是师生关系的中介,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
教学内容虽然关系到每个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也会因人而异,会带有主观的、个性化的色彩;但教学内容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教师和学生自主选择的余地不大,在教学中不会起到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
至于教学手段,更是受教师的常识和教学能力的制约,受教学内容的制约,在教学中,一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
由此看来,抓住教与学这个矛盾,把它当作主要矛盾来解决,其他矛盾才有可能迎刃而解。
教与学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再好的教学内容,再好的教学手段,都不会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甚至还会出现东施效颦的笑话。
二、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从教师应该如何教看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学内容的确定,是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作为依据的。
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制定与其相适应的教学内容。
同时,教学内容的确定,还要以学生的身心发展、成长成才的需要为依据;以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各个年龄段的特征为依据,任何脱离学生的学习需要,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忽视学生的特征的教学内容都不会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甚至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学生需要学什么是相一致的,教学内容的确定,既要符合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也要适应学生学习的需要,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
教学内容,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教会起到制约作用。
首先,教师和学生都要以教学内容为依据进行教与学,不能教师想教什么就教什么,学生想学什么就学什么,如若这样,教学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就会出现盲目的混乱的教学。
但是,教学内容的确定,并非是以教师的教为依据,而是以学生学的需要作为主要依据的。
因此,教师的教,必须要符合和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在研究教学内容的同时,还必须研究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并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及特征确定应该如何教。
即是说,教师如何教有两个依据,一是教学内容,二是学生。
教学内容是已经基本确定了的,而通过教师的教,如何使学生能够掌握教学内容,就成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如果教师的教只考虑教学内容,不考虑或忽视学生的需求,这样的教学就有可能是照本宣科、无的放矢或注入式的教学。
现代化生产具有严格划一的操作程序,操作者只要按照固定的程序操作,就可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在整个操作的过程中,操作者自然是决定性的因素,或者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教师面对的不是机器,不是仪器,不是容器,而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人。
学生的学,绝非如机器、如仪器、如容器,被动地被他人去操纵、去堵塞。
学生的学,是有其自身规律的。
教师只有按其规律进行教的时候,学习的内容才能被学生所接受,才能被学生所吸收和消化。
否则,要么受到排斥和拒绝;要么是食而不化。
由此观之,教师的教,是受学生的学所制约的,要服从于学生的认知规律,要适应学生的心理特征,要以学生的学决定应该如何教。
以学定教,正是对教与学关系的最好概括。
教无定法,是说教学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从来就不是单一固定的模式;教必有法,这个“法”指的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完美结合。
通过现象看本质,本质就是学生的学是教与学这个矛盾中的矛盾的主要方面。
(二)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看学生的学是教与学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学过程,从本质上讲,就是解决知与不知的矛盾运动的过程。
解决谁的知与不知的矛盾,自然是学生的知与不知的矛盾,就是解决学生由不懂到懂,由不会到会,由不能到能,由不知到知,由知少到知多的矛盾转化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即内因是依据;外因则是第二位的原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
既然教学的本质是解决学生的知与不知的矛盾,那么,教师的教,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对学生来说都是第二位的原因,都是外部条件,即都是外因;而学生,只有学生才是教与学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即内因。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就是师生这种内外因关系的生动写照。
学生对学习的渴求和愿望,持久不断的学习积极性,自学勤奋的学习精神以及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正是学生学习内因的具体体现。
教师的教,就是激发学生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尊重和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只有这样,学生的学习动机才能很好地开动起来。
否则,学生的学习内因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教师的外因条件作用也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深入进去。
深入进去和发挥出来的关系,正是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
归根结底,学生的学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任何人包办不得,替代不得,强制不得。
教学中教师的包办、代替、强制,是对内外因关系的颠倒,是违背辩证法的。
综上所述,在教与学的矛盾中,学生的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教师的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认识到这一点,对摆正教与学的关系,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乃至正确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教学起积极促进的作用(一)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的组成部分,是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教与学的关系是师生关系的组成部分,是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
师生之间的关系既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这种特殊关系就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
考察教与学的关系,不能仅就教与学,孤立地去谈教与学的关系。
教与学,不是简单的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承的关系;也不仅是物与物、事与事、人与物或事之间的关系,它主要体现着、渗透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因此,教与学的关系既有它的特殊性,又不能脱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独立存在。
其实从本质意义上讲,教与学的关系就是师生关系。
我们应该从教与学的关系中,更多看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
(二)给教与学的关系以更多的人文观照在古代学校教育中,教师是统治阶级在学校的代表和工具,并拥有和垄断知识。
这就决定了教师在学校的权威和尊严的地位。
学生在这种专制教育的学校里,必须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需要,服从于学校种种强制性的教育和规定,学生永远处在受制于教师和向教师乞求知识的被动和屈从的地位。
教师和学生对自己在学校的地位都很明确,且深信不疑。
师生之间无平等而言。
人们从来都在讲师道尊严,师道尊严的起初意义是师严道方尊,演变至今,却完全成了教师的尊严,自古以来很少有人讲过学道尊严。
学生只有尊重教师的义务,稍有不从便被视为大逆不道。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这种师尊徒卑的意识是那样深入人心,并在不断得到强化,学生的意志、学生的情感、学生的人格、学生的尊严,则无从谈起,古人云,这样的教育对学生来说,简直就是“蹂躏其身而残贼其生”。
社会的变化,社会思想和社会面貌的变化,往往首先表现为伦理思想的变化,这是一个社会进步或衰退的重要标志。
今天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讲得更多是人文精神,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对人的尊重。
学生,作为社会的人,在人格上,与教师是平等的,学生的人格和情感理应受到社会和教师的尊重。
因此,师生关系就有了新的定位,就有了新的概念。
师道尊严,学生应该尊重教师,这是对的,但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只讲了问题的一方面;学道同样也是尊严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只有既讲师道尊严,也讲学道尊严,师生之间应该相互尊重,才是全面的。
(三)教师对学生的尊重重在对学生认知规律和心理理特征的尊重教师对学生的尊重,首先应该体现在对学生人格的尊重上,但是仅有对学生人格上的尊重是不够的。
因为教师和学生毕竟还有着一层特殊的关系,即教与学的关系。
教与学的本质是解决学生的知与不知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教师除了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外,还必须尊重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
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不是抽象的,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十分具体、生动的。
可以这样说,在教学中对学生认知规律的尊重是对学生最大的尊重,是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最大关怀,并应该成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重要的价值取向。
教师只有深入了解学生的认知规律,并老老实实按照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教学,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任何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的教学,都将受到规律的惩罚。
教师必须以他们的教学手段适应学生的认知规律和特征,才使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如果把学生的认识比作一条长河的话,教师的作用无非是千方百计打开河水的闸门,使其在向前奔流的过程中,既不分流泛滥,亦不断流干涸,并使其自然而顺畅地流入大海。
知识有难易之分,在教学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教师就是做这种难和易的转化工作。
不管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教师既可以使知识由难变易,也可以使知识由易变难或难上加难。
有一次,听一位教师指导学生第一次学习写命题作文的教学。
一上课,教师就以极严肃的口气讲,命题作文很难。
并对如何难做了大量的渲染。
教师的这一开场白似乎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因为他讲的是事实。
命题作文对学生来说确实比较难,对刚刚接触命题作文的小学生来说就更难。
教师这样讲的本意是强调命题作文的重要性,以期引起学生的注意。
但是有一点他忘记了,他面对的是四年级的小学生。
如果教师在后面的教学中能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会了如何写命题作文,倒有可能冲淡教师开场白给学生造成的恐惧心理,然而,结果恰恰相反,由于教师不恰当的教学方法,导致了不良的教学效果。
更为严重的是不良的教学效果起到了验证命题作文确实难的作用。
由于这位教师缺乏对学生特征的了解,使学生产生畏惧作文的心理,教师实际上是在不知不觉中做着使知识难上加难的工作。
成年人在希望孩子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时候,为省事起见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时,便常常用“狼来了”之类的话借以吓唬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