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产业政策汇总

产业政策汇总
产业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竞争力而制定的政策。
产业政策的内容和形式可能各不相同,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资源禀赋来确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产业政策措施的汇总:
1.促进科技创新: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企
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例如设立科研资金、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科技创新基地等。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培育和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对新兴产业企业给予财税支持、补贴等。
3.推动产业升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
改造和设备升级,例如提供补贴和贷款支持,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等。
4.吸引外资和外国技术:政府采取各种政策手段来吸引外国投
资和技术引进,包括给予税收优惠、设立产业园区、提供优惠政策等。
5.加强人力资源培养:政府通过制定教育培训政策、设立职业
培训中心等来加强人力资源的培养,以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6.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区域经济
发展,例如制定特定行业的发展规划、设立区域经济发展基金等。
7.加强企业间合作与协同:政府通过搭建平台、设立专项基金
等来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协同,以提升整体竞争力。
总之,产业政策的目标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经济竞争力,具体措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产业园区招商100个知识点汇总

产业园区招商100个知识点汇总1、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营商环境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2、产业链招商产业链招商是指围绕一个产业的主导产品及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件等产品来吸引投资,谋求共同发展,形成倍增效应,以增强产品、企业、产业乃至整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一种招商方式。
3、链长制度“链长制”由“链主”和“链长”两个部分组成。
“链主”指企业,是在产业链发展过程中由市场自发形成的,能够协调产业链上各个节点的活动,在产业链协调中会利用其主导地位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淘汰产业链落后环节,引领产业链发展。
“链长”指政府,是产业链倡导者、支持者、维护者、守望者,往往由地方政府高级公务员和行业协会负责人担任。
“链长”通过产业政策引导产业链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困难问题。
在产业链出现过度集中和过度控制时,“链长”推动产业链“链主”及关键控制者公开技术秘密或拆分市场份额,促进产业链的创新活力、竞争活力,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4、产业招商地图产业招商地图是根据区域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定制化绘制的潜在招商目标图系。
它描绘了区域发展所重点关注的产业和技术在全球的分布与趋势,解构出细分技术领域的关联图谱,结合区域现有产业基础与优势分析出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瓶颈和所需引入的配套或互补性产业环节,并能够根据需求实现全球范围的产业与技术搜索,最终锁定潜在目标企业、机构或个人。
2023年产业园建设政策汇总

2023年产业园建设政策汇总一、产业定位与规划1.1 产业定位政策明确产业园发展的主导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1.2 产业规划政策制定产业园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和规模,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基础设施建设2.1 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园区整体承载能力。
2.2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园区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产业扶持政策3.1 财政扶持政策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奖励措施等,鼓励企业入驻园区,促进产业发展。
3.2 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四、土地利用政策4.1 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园区用地布局,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4.2 土地优惠措施对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的企业给予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如优惠地价、优先供地等。
五、人才引进政策5.1 人才引进政策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入驻园区,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2 人才培养政策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园区内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
六、环保与绿色发展政策6.1 环保准入政策建立严格的环保准入机制,对入园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企业符合环保要求。
6.2 环保设施建设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环保设施,提高企业自身的环保治理能力,促进园区绿色发展。
6.3 绿色发展奖励政策对采用绿色技术、绿色生产方式的企业给予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服务体系建设7.1 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7.2 服务质量提升政策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企业对不同服务的需求。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产业园区是国家发展经济、推动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具有集聚创新资源、促进技术交流和创新创业的功能。
为了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园区政策。
本文将对产业园区政策进行汇总。
一、产业园区的国家政策支持1.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国家对有关重点产业的园区提供技术、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该产业的发展。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将给予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国家将提供基因检测设备和人才培训的资金支持。
2.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园区,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科技园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
3.引进人才政策:国家鼓励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例如,对于高层次人才,国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和住房、医疗等优惠待遇;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国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资金的支持。
二、产业园区的地方政府支持1.用地政策: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提供合适的土地,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免费或优惠租赁政策。
2.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电力、供水等配套设施,以提高园区的运营效率。
3.企业扶持政策: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产业园区的金融支持1.银行贷款支持:银行对于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低利率、长期贷款,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风险投资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帮助企业实现创新和发展。
3.融资担保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四、产业园区的科技创新支持1.科技创新基地支持: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基地,为园区的企业提供科技研发设施和技术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府对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税收支持,鼓励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中关村石景山高科技园区优惠政策汇总

2009年04月10日
在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影响逐步蔓延之际,中关村石景山园围绕文化创意产业特色,积极谋求政策创新,于近日出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化发展。政策细则涉及支持企业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加大政府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等多个方面。
作为中关村一区十园的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园区,石景山园近年来通过政策扶持和投资环境的不断优化,已经吸引了600余家数字娱乐企业入驻,研发生产千余款产品,搜狐畅游、暴风网际、蓝港在线、华录文化等一批文化创意业界龙头企业在石景山产业转型中开始发挥重要的产业引领作用。园区保持了40%以上的经济增速,呈现出潜力大、后劲足的发展态势。全区从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人才引进、政府服务绿色通道等多方面致力于为企业创造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为以搜狐畅游为代表的优秀企业的迅速成长壮大提供了创意创新的沃土。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创新实力强、经济增长快的明星企业涌现出来。2009年初,园区企业东宝亿通和东土科技凭借卓越的创新实力成为中关村今年首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三板上市的九家企业之一。搜狐畅游凭借优良业绩,成为自去年11月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首个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暴风网际增长速度达到近10倍,成功完成第三轮融资,获得1500万美元风投,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互联网企业获得的第一笔风险投资。同时,蓝港在线旗下的国内首款回合制武侠题材网游《倚天剑与屠龙刀》在香港地区的独家代理运营权由CSoft公司获得,标志着国内第三代网游企业正式“出海”中国大陆以外市场。石景山园以产业发展引领区域特色,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文化科技产业发展日益彰显出蓬勃的活力与张力。(石景山区科委、石景山园管委会:岳继华)
泸州市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管费和土 地租金外, 园区公司 不再收取 与生产无 关的其它 费用;
3、本表 价 格 10 年 内不变(含 优惠期3 年)。
3、金融服务政策:入园企业可通过发展区提供的融资平台申
请担保贷款,免担保费。
4、其它政策:
(1)订单扶持政策:泸州老窖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的订单
(包材采购订单、白酒灌装订单、物流配送订单)优先向园区企
业分配;
(2)投资灌装企业,可获得参与泸州老窖特许经营模式机
会。
三、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情况介绍
(一)园区简介
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距城区11公里,距火车站20公里,
距机场16公里,与泸州国际集装箱码头一桥相连,总规划用地
3.53平方公里。
(二)园区规划
园区共占地3.53平方公里,分为南区和北区,南区主要承载
2、税费政策:
(1)企业所纳税额的江阳区本级地方分成部分,按第一年50%、 第二年30%、第三年10%的标准奖励企业,用于科研、新产品开发、 技术改造等;
(2)新办企业供地时缴纳的契税,江阳区本级分成部分全额返 还企业;
(3)属江阳区(不含垂直管理部门)所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 除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半征收外,其余一律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按规定标准下限收取。
司、美国伊顿流体连接件等318个国内外品牌企业先后入驻园区。 主要产品及其年产量:维维牌豆奶粉1万吨、白酒包装10万
吨、高压燃油泵体及增压器等5000吨、液压管接头件30万支,等 等。
(四)园区产业及承接方向 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食品、化工、机械电 子、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将是开发区未来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 1、安宁片区产业定位:食品饮料业、轻工包装业、仓储物 流业; 2、鱼塘片区产业定位:机械加工业、配变电成套设备、电 子制造业、医药生产企业、医疗器械及医药包装业、仓储物流配 送业; 3、罗汉片区产业定位:化工业、出口加工业及现代港口物 流业。 (五)招商政策 1、土地政策: 产业园区统一提供“七通一平”场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为 1000万元至1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格为10万元/亩;如投资者自行 平整场地,则土地出让价格可调整为7万元/亩;对一次性付清土 地款的,在土地出让总价款基础上优惠10%。固定资产投资在1 亿元以上的,项目用地价格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政策。 2、税费政策:
江苏十大园区政策资料汇总(1)

江苏十大园区政策资料汇总(1)园区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级别:国家级园区类型:开发区基础设施:十一通一平建成时间:1992年9月18日园区简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南京市东北部,紧邻长江,成立于1992年,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开区,分为西部(新港建成区)、中部、东部(龙潭)三大片区,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新港高新园三个国家级功能平台以及中国南京液晶谷、华侨城等特色功能平台。
税收优惠:增值税:30%-90%企业所得税:30%-90%地方留存比例:70%-85%能否办理个独核定:能适用行业:医疗医药 : 生物医药,装备制造 : 智能制造装备,电子产业 : 电子元器件,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名称:昆山经济开发区园区级别:国家级园区类型:开发区基础设施:七通一平建成时间:1992年8月01日园区简介: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昆山开发区)位于昆山市东部,创建于1984年,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8月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目前辖区面积115平方公里,总人口63.5万人。
建区以来,昆山开发区始终以扩大开放、改革创新为主题,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先导,勇毅笃行、薪火相传,探索出了开发区建设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在国内率先建成综合保税区、光电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一批国家级特色功能园区。
税收优惠: 增值税:30%-90%企业所得税:30%-90%地方留存比例:70%-85%能否办理个独核定:能适用行业: 能源电力 : 新能源,机械设备,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名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级别:国家级园区类型:开发区基础设施:十通一平建成时间:1992年8月01日园区简介: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1993年11月被省政府批准为首批11个省级开发区之一,2010年11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紧紧抓住“沿江开发”这一战略机遇,依托得天独厚的濒江临港和“二路一桥”(苏嘉杭高速、沿江高速、苏通长江大桥)的交通区位优势,开发建设以沿江工业区、常熟出口加工区为核心的工业板块及综合配套服务沿江发展的滨江新市区。
补贴 政策

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国家补贴项目汇总如下:一、农业补贴: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
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 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二、林业补贴:1、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主要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
补贴对象:国有育苗单位。
补贴标准: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变化。
2、造林补贴补贴对象: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造林主体。
补贴标准: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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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园区开发商:政府对入园企业:(北京中关村为例)一、税收优惠试点政策企业所得税: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对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高新技术优惠政策地方各税:1、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对改制后的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投资主体发生变化的,改制后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事业单位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事业单位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原事业单位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
执行期限为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个人所得税: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符合《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批准、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用于各类高级人才、经各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的专项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5、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6、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技能环保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1、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增值税: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一)再生水。
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
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三)翻新轮胎。
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四)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本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02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本条规定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一)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GB10621–2006的有关规定。
(二)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三)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四)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五)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1.对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2.对外购熟料经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过程中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本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一)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退役军用发射药在生产原料中的比重不低于90%。
(二)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副产品,是指石膏(其二水硫酸钙含量不低于85%)、硫酸(其浓度不低于15%)、硫酸铵(其总氮含量不低于18%)和硫磺。
(三)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80%。
(四)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60%。
(五)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六)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具体范围按本通知附件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
本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综合利用生物柴油,是指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柴油。
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70%。
本条规定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六、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条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货物的销售额,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单独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帐,以核算享受优惠政策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未交税金等,相应的即征即退产品业务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次内单独填列。
未单独核算或未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八、2008年7月1日起,以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一律不得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纳税人,销售应税货物实现的应纳税额应及时足额入库。
应纳税额未按期全额入库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办理退税手续。
十、对既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又符合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