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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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回顾税务部门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年终回顾税务部门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年终回顾税务部门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过去的一年中,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

作为数字时代的代表,数字经济企业在创新和创造价值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行业的健康发展,税务部门也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数字经济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回顾这些政策,并探讨其对数字经济企业的潜在影响。

首先,税务部门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减税和优惠政策。

为了降低数字经济企业的负担,税务部门针对特定条件下的数字经济企业实行减税政策。

具体来说,这些政策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免征增值税、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减少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自身竞争力。

其次,税务部门也针对数字经济企业的科技创新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税收激励是其中的核心。

例如,对于在数字技术领域开展研发的企业,税务部门将给予其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和税收补贴,以鼓励数字经济企业的科技创新。

此外,税务部门还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数字经济企业更好地进行技术创新。

除了减税和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还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了一系列其他的扶持政策。

比如,针对人才引进和培养,税务部门往往会给予数字经济企业相应的税收补贴和优惠措施。

这些措施将帮助数字经济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其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那么,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对数字经济企业的影响如何呢?首先,减税政策的实施将降低数字经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这将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企业的活力和创新能力,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其次,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将促进数字经济企业在技术领域的突破和创新。

这将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

最后,其他扶持政策将有助于数字经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然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如何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和公正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资料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资料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9、IP业务网络建设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26、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27、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28、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29、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30、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31、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32、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3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34、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35、医疗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36、无线局域网技术开发、设备制造37、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38、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39、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40、量子通信设备41、TFT-LCD、PDP、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42、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4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44、防伪技术开发与运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科技普及2、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3、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4、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5、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7、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8、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服务9、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10、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

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

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
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例如,《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出,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促进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大数据技术创新的支持。

2. 支持数据交易和开放的政策措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数据交易和开放。

例如,《关于促进数据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机制,促进数据资源的有序流通和共享。

同时,政府还鼓励企业开放数据,提高数据的透明度和可获取性。

3.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的政策措施: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保护尤为重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例如,《网络安全法》提出,要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同时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4. 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政府还通过财税政策来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例如,政府对大数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等。

5. 推进大数据技术创新的科技政策:政府通过科技政策来推进大数据技术创新。

例如,《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总的来说,我国政府在大数据产业政策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
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动大数据技术创新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

贵州大数据产业新政策分析

贵州大数据产业新政策分析

贵州大数据产业新政策分析贵州是国内大数据产业的重要集聚区之一,近年来,不断出台新的政策,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此文将从政策的角度出发,对贵州大数据产业的新政策进行分析。

一、政策背景贵州地理位置独特,山川壮丽,气候宜人。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速与区域发展的不断推进,大数据产业成为贵州经济新的增长点。

在政策层面上,2014年,贵州省政府发布了《贵州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我国大数据强省。

随后,2016年4月,《贵州省促进信息消费发展和网络安全保障的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大数据方面的政策措施,为贵州大数据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政策分析1. 鼓励企业投资鼓励企业投资是贵州大数据产业政策中的一大亮点,目的在于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1)财政资金资助鼓励重点大数据企业参与国家、省或市政府相关扶持项目,享受财政资金资助和税收优惠政策。

(2)优惠税收政策对于在贵州省注册的大数据企业,根据其纳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同时针对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中心等重点项目,赋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3)国际合作支持鼓励国外大数据企业和科研机构来贵州省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走出国门。

2.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大数据产业的产生和发展需要海量数据的存储和整理,因此,推动数据资源的开发也是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具体措施如下:(1)数据集成服务为各地政府机构和企业提供数据集成服务,并对数据进行分类、标准化处理,满足大数据平台的建设需求。

(2)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支持社会机构及公民利用政府数据,促进数据共享和利用。

(3)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数据交换、存储和共享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3. 人才培养政策人才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人才培养政策也非常重要。

最新数字经济相关财税金融政策一览表

最新数字经济相关财税金融政策一览表

政策分类 金融扶持
涉及项目
智慧农业
智能制造 智能服务 数字技术 智能制造
政策内容 水平,且排名全省前 5 位的市,S 省财政给予每市补贴 200 万元,激励引导各市挖掘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各市网 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 对电商龙头企业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 1 亿元以上的 企业,S 省财政给予每家企业最高 100 万元补贴。 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智能农机产品纳入补贴范围,部分 品目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 35%。暂不在补贴范围的产品 可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农机专项鉴定等渠道按程序纳入补 贴。 S 省财政对每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 1 亿元资金支持,专项用于 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 保、政策性农业保险、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再贷款再贴现等财金联动政策优先向现代 农业强县倾斜。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对项目建设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 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 果的购置费用(其中,相应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单项购 置费应为 10 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S 财政按 照不超过 1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 500 万元。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企业新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 省级重大工业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S 财政按照银行 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给予最高 2000 万元财政支持。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的 项目限定为 1 个,贴息期限不超过 3 年。 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综合评价排名前 10 位的平台机构,省级 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服务我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收入总额的 10—30%给予支持,最高 200 万元。 产业集群化发展:对新增带动提升企业数量前 5 名的工业互 联网产业园区,S 省财政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数字技术企业特点,创新开展知识产 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对符合 S 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人才贷”业务条件的高层次数字技术人 才,由试点银行最高给予 1000 万元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额度, 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支持银行机构在数字经济集 聚区,新设或改造分支行作为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科技 支行,支持开展“创投+银行”的外部头贷联动。 2022 年 7 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 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模式,促进制造 业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大数据产业支持措施

大数据产业支持措施

大数据产业支持措施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资源和生产要素。

大数据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为了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大数据产业支持措施,以帮助读者了解政府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

1.财政支持措施为了鼓励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的投资和研发,政府普遍采取了一些财政支持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创新券:为企业提供一定金额的财政补贴,用于支持大数据技术研发、实施和推广等方面的开支。

•创业孵化基金:设立专门的基金,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开展大数据相关的业务。

•大数据企业孵化园区:政府投资建设一些孵化园区,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吸引大数据企业入驻。

这些财政支持措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市场风险,促进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

2.技术支持措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支持。

为了促进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技术支持措施,例如:•大数据研究中心:设立大数据研究中心,汇集各类专家和研究人员,推动大数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

•大数据创新平台:建立大数据创新平台,提供大数据技术开发的平台和工具,加速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组织大数据相关的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这些技术支持措施有助于提升大数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的迭代和进步。

3.市场支持措施为了拓展大数据产业的市场空间,政府在市场支持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努力。

常见的市场支持措施包括:•财税优惠政策:给予大数据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

•政府采购引导:政府鼓励采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引导市场需求。

•建立大数据产业园区:政府投资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区,提供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支持,吸引大数据企业和相关产业入驻。

这些市场支持措施有助于扩大大数据产业的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促进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税收减免:政府可以针对软件企业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附加费等税收给予一定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适当减免税收。

2.折旧政策:可以推出针对软件企业的折旧政策,即对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等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减少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利润。

3.税收优惠:政府可以对软件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税收优惠,支持研
发工作的投入。

4.人才政策: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软件企业培养人才。

例如,对参加软件技术培训的员工给予税收补贴,对企业招聘科技人才进行补贴等。

5.创新基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软件企业的技术研发
和创新。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6.税收奖励:政府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软件企业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进行税收奖励。

7.政策宣传:政府可以加强对税收优惠、创新基金、人才政策等相关
政策的宣传,增加企业的了解和认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税收政策的使用。

大数据奖励政策

大数据奖励政策

大数据奖励政策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对决策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为了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大数据奖励政策。

一、大数据奖励政策概述各地的大数据奖励政策内容不尽相同,但大致包括以下方面:1. 资金奖励:针对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人才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或奖励,以鼓励其投入大数据研发和应用。

2. 税收优惠:对从事大数据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3. 用地政策:对从事大数据研发和应用的企业和机构,给予用地优惠或者补贴,鼓励其投入更多的研发和应用。

4. 人才政策:给予从事大数据相关领域的高级人才一定的补贴或者奖励,以吸引更多人才来到该地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

二、大数据奖励政策的优点大数据奖励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具体的好处有以下几点:1. 促进科技创新:通过奖励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对大数据领域的研究投入,推进大数据技术的创新。

2. 促进企业发展:政府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快就业的增长。

3. 促进信息化建设: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信息化建设要求也越来越高。

政府的大数据奖励政策将会促进信息化领域的发展。

4. 加强国家领导力:大数据技术具有非常强大的决策支撑作用。

而大数据奖励政策的出台,则可以加强国家的决策力。

三、大数据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目前各地大数据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还不是非常明显,但从一些具体案例来看,大数据奖励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例如,在一些城市推出地产大数据平台后,可以有效整合房地产相关数据,从而为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提供更为精准和全面的信息,促进楼市的稳定和发展。

此外,在一些地方中小企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已经成为了政府扶持企业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些平台可以提供大量中小企业真实的运营数据和分析,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和产品的趋势。

四、大数据奖励政策未来的发展趋势大数据奖励政策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未来可能会出台更具体、更广泛的奖励政策,例如:1. 加大对大数据领域的科研人员、行业高管、技术骨干等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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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9、IP业务网络建设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26、打印机(含高速条码打印机)和海量存储器等计算机外部设备27、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28、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制造29、高密度数字激光视盘播放机盘片制造30、只读光盘和可记录光盘复制生产31、音视频编解码设备、音视频广播发射设备、数字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电视系统设备、数字电视广播单频网设备、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产品32、信息安全产品、网络监察专用设备开发制造33、数字多功能电话机制造34、多普勒雷达技术及设备制造35、医疗电子、金融电子、航空航天仪器仪表电子、传感器电子等产品制造36、无线局域网技术开发、设备制造37、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38、卫星导航系统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39、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建设40、量子通信设备41、TFT-LCD、PDP、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专用设备42、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4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44、防伪技术开发与运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科技普及2、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3、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4、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信息资源开发服务5、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7、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信息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咨询服务,信息装备和软件安全评测服务,密码技术产品测试服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方案设计服务8、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服务9、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10、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涉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一“电子信息”,第五“高技术服务”中第(三)“信息技术服务”、第(六)中“电子商务技术”、第(七)“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

(三)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优惠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指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动漫企业优惠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办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指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五)技术转让所得优惠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3.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4.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上述2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②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③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八)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九)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1.软件研发及外包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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