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检查
渡口渡船检查表

渡口渡船检查表
渡口名称
渡船名称
检查 项目
检杳内容
标准或要求
检杳 结果
渡口 安全 管理 情况
渡口设施
渡口按照要求设置了 “三牌一线”,有足够的系泊设施应 对防汛工作。
渡口安全
渡口周围是否有影响渡船靠离泊和航行安全的障碍物和 设施。
船 舶安 全管 理情 况
船舶证书
是否持有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最低配员证 书且均处于有效期内,配有有效签证簿,按规定办理签证; 无残缺、撕毁、缺页、及有关内容擅自更改等。
在船舶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并在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 港。
在船中两舷标明载重线;载重线的勘划与证书中标示一致。
专用识别标志符合国家规定、清晰。
在明显地方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
船体
横舱壁外板无变形,船壳板没有凹陷以及船体的保养情况。
主辅机座附近,螺旋桨上方等振动较观无异常,船体无明显破损。
日常运行 情况
日常运仃中是否存在超载仃为;
是否存在人与大型牲畜或危险品混装的现象;
是否有其他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存在 问题
整改 意见
检杳人员被检杳
签字人员签字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 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船员管理
船员、渡工是否持有适任证书(或渡工证)、船员服务簿、 特培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船舶配员满足配员证书要求。
消防设施
灭火器、消防水桶、砂箱、太平斧按船检证书要求足额配 备且适用。
救生设施
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具按船检证书要求足额配备且适 用。
客渡船安全检查

的可减免轮机员和机工各1人
的可减免机工1人
(2)自动化机舱可减免轮机员1人、(2)驾机合一的可减免轮机员1
机工2人
人
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小时的, 须增加轮机员1人(驾机合一的 免)
客运部
按船舶载客定额,每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8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可按每10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 2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可按每150名乘客配客运部人员1名;航程不超过10公里或航行时间不超过0.5小时的,可按每200名乘客配客 运部人员1名。
2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600总吨 或147千瓦及以上至未满441千 瓦
200总吨或147千瓦以下
甲板部
一般规定
船长、大副各1人、二副2人(JJ航段配 船长、大副、二副各1人(JJ航段配
船长1人、大副3人),水手3人
பைடு நூலகம்
船长1人、大副2人),水手2人
船长1人、驾驶员2人,水手1人
驾驶员1人(机驾合一的,为驾 机员1人),水手1人
检验类别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中间 换证 初次 年度 换证 初次 年度 初次 换证
二、内河客船证书
船舶种类
间隔年限 检验种类
客船
换证检验 中间检验
年度检验
换证检验 高速船 中间检验
Ltho(aret mk二euipu)subma分t djeou类lorarwsaittabmakettakloalkorlicthenatLsouruemm
at si mement bereh ipsum dolor sit amet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通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通报正文:----------------------------------------------------------------------------------------------------------------------------------------------------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福林带领市安监局、市交通局、柳州海事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柳州船舶检验处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于8月29至9月1日、9月7日至8日对六县四城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第二次督查,主要督查各县区按照《柳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进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县区对第一次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下一步推进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
督查组听取了各县区的汇报,查看了县、乡镇台账并抽查了1至2个渡口。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制定整治方案,指定渡口渡船管理部门方面各县、区都制定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指定了渡口渡船管理部门,其中柳城县、柳江县、鹿寨县、融水县、融安县指定了县交通局为渡口渡船管理部门,三江县指定了县安监局为渡口渡船管理部门,柳北区、柳南区、城中区、鱼峰区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城区安监局,明确了管理责任、管理人员。
融安县、鹿寨县、鱼峰区、柳南区建立健全了县、乡、村、渡口经营单位、渡船船主等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二、开展渡口、渡船的现状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各县、区根据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督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大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对本辖区内的渡口、渡船、渔业用船、农业用船进行调查摸底,查清了本县、区现有渡口、渡船及其他运输船的数量。
渡船吊安全检查表

渡船吊安全检查表
1. 船体检查
- 检查船体结构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变形或裂缝。
- 检查船体表面是否存在严重的腐蚀或磨损情况。
- 检查船底是否有结冰、積水或其他杂物。
2. 吊装设备检查
- 检查吊杆、吊钩和吊索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况,无明显磨损
或裂纹。
- 检查吊索连接处是否安装牢固,无松动或腐蚀。
- 检查吊杆和吊钩的滑动和旋转部分是否畅通无阻。
3. 控制系统检查
- 检查控制室内的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无明显故障或损坏。
- 检查操纵杆、按钮和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无卡滞或失灵现象。
- 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如紧急停机按钮或限位开关。
4. 安全操作规程检查
- 检查操作手册是否齐全,内容准确完整。
- 检查操作员是否熟悉吊装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 检查是否有充分的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5. 现场安全检查
- 检查现场环境是否安全整洁,无障碍物或其他危险因素。
- 检查工作区域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有需要,设置警戒线或
安全防护网。
- 检查作业过程中是否有多余的人员或物品,以防干扰作业或
引发意外。
以上为渡船吊安全检查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完善。
请务必确保吊装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如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员或主管部门。
对渡船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渡船作为连接两岸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然而,近年来,渡船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渡船安全运行,本文将对渡船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实施策略。
一、渡船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渡船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对渡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可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渡船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痛苦,还会引起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可以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维护社会稳定。
3.提高渡船安全管理水平安全隐患排查是提高渡船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排查,可以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渡船安全管理水平。
4.促进渡船行业健康发展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有助于提高渡船企业的信誉,吸引更多乘客选择渡船出行。
同时,有助于渡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渡船行业健康发展。
二、渡船安全隐患排查的实施策略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制定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标准。
明确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排查工作有据可依。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3)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保排查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渡船安全管理培训(1)对渡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培训。
使工作人员掌握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排查效果。
3.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1)对渡船船体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船体结构、船舱、船锚、绳索等部位,确保其安全可靠。
(2)对渡船设备进行检查。
检查发动机、导航设备、通讯设备、救生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2021年渡口、渡船、渡运、船员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表

查资料
查现场
5.5
渡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职责:
加强渡口和渡船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查资料
查现场
5.6
渡口设置和经营者职责:
1、按规定申办渡口设置、迁移和撤销渡口的手续;
2、配备适航的渡船并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查资料
查现场
5.3
地方海事机关职责:
1、依法办理渡船检验、登记,核发船舶、船员证书、证件;
2、加强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发生渡口事故必须依法及时上报,并组织调查处理统计。
查资料
查现场
5.4
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职责:
1、加强渡口安全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船 员
3.1
渡船船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可放宽至60周岁);
查证件
查现场
3.2
机动船应按规定人数配备船员,船员应有有效的船员证书,非机动渡船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渡工证书;
查资料
查现场
3.3
渡船船员应能熟练使用渡船配备的消防、救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查资料
4、渡 运
查资料
查现场
4.10
严禁随船的救生、消防设备不全或其他不适航状态从事渡运;
查资料
查现场
5、安 全 责 任
5.1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职责:
1、建立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安全责任状;
2、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制订撤渡建桥计划,并依法足额投入专项补助资金;
4、发生事故必须依法及时上报。
汽渡安全检查要点

码头区域无闲杂人员,客车旅客在专用待渡走廊待渡,看现场。
8
待渡区路灯及照明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看现场。
9
码头斜坡应防滑,道路要平整,看现场。
10
码头、港池内的靠泊设施设备完好,看现场。
11
船员在岗在位,遵守操作规程,看现场上。
12
船舶航行应遵守港航规章,航行中主动通报船舶动态、主动联系、主动避让,看现场。
13
保持正常的通信联络,夜间航行正确显示航行信号灯,看现场
⑵斜坡码头:①码头设施良好。②卷扬机、液压防滑挡板、防滑三角木安全设施充足。③安全员坚守岗位;
⑶过渡车辆:①服从管理,分道待渡,并按序过渡。②车辆严禁在渡区、渡船上加油、加水、吸烟和使用明火。③客车应下客后上船。④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过渡在危险品待渡区待渡。⑤渡区内限速行驶(5km/h);
⑷客车人员:①旅客下车后在专用旅客通道走廊待渡。②先上车,后上人,不得人车同放。
4
码头防火防爆
⑴危险品车辆在待渡区和船上严禁烟火;
⑵船、站配备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⑶灭火器要有标签,标明有效期、责任人;
⑷消防栓应配有消防水龙带和水枪;
⑸黄砂箱内砂要满,并备铁锹;
员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看现场。
6
坚持做到船到码头人到位,码头有船人在岗,放完车辆再落客,斜坡有车人在岗,斜坡有车船不离,看现场。
三、现场作业管理
1
渡口
⑴《渡口守则》;
⑵《车辆过渡须知》;
⑶安全航行《十项禁令》等宣传牌应设置在渡口醒目处。
2
重点部位
⑴进出车道口设指路牌;
⑵进出车道口设限速牌(每小时不超过5公里);
⑶旅客通道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4篇)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是根据长江航运安全管理的要求,针对长江过闸船舶的安全检查进行制定和实施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办法的概述: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此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适用的长江过闸船舶的类型和规模。
2. 安全检查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航行单位、船舶管理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并明确其安全检查的权限。
3.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明确安全检查应涵盖的内容和标准,例如船舶的结构和设备的完好性、安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4. 安全检查的周期和方式:规定安全检查的周期和方式,例如定期检查和突发事件检查等,并明确安全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5. 检查结果的处理:规定安全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明确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和整改要求,以及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6. 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周期,以及对违反安全检查规定的船舶和单位进行的处罚措施。
7.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该办法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方式。
8. 附则:包括本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时间、解释权等。
上述仅为概述,具体的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修订。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过闸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长江航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船舶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区域内的所有船舶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第四条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安全检查的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
第五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港口、船舶、水运企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协调、配合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船舶航行安全管理的合规性,包括船员资质、船舶设备、航行证照等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船舶航行安全装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的是否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3. 船舶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货物的装卸、贮存、运输等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4. 船舶航行的安全能力和风险评估,包括船舶的航行能力、搭载货物的稳定性等的能力评估和风险预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四)检查程序
4、检查人员在安全检查时,船长(驾长)或者当班驾驶 员、轮机员应当主动配合并如实报告船舶的安全状况, 并按安检人员的要求,陪同检查设备要求,指派相关人 员调试和操作有关设备,举行相关的演习。
1 1 2 4 —— 1
L≥30
4
2
2
注:其中气胀式救生环可由救生圈代替。
4)在表一规定的救生衣配备定额之外,还应增配有5%的 儿童救生衣。
5)船长60m及以上的各类客船应配备一艘救生艇和一艘 救生舢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二)检查总思路
1、安检总思路 渡船(汽渡船)由于用于载人与车辆,且航行
(6)防污设备检查着重是检查船舶垃圾的处理情况; (7)应急设备着重检查急流河段设有电动或者电动液压
操舵装置的客渡船和汽车渡船应配有应急电源。应 急电源应能在主电源失效时自动供电。操纵台应设 有应急电源正在供电的声光信号。 (8)操作性检查着重检查船舶的消防、救生、应急操舵、 堵漏等演习,观察是否熟练,配合是否协调,使用 声号、旗号、报警信号是否正确,指挥是否得当, 操作现场是否有混乱现象。 (9)安全制度的检查着重是检查船舶应急应变部署总表 及个人应变卡,其制定应当与船舶人员配备、职务 相符,有较强的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三)检查的基本流程
2、安检流程 除对普通船舶检查工作同样的要求外,充分考虑到渡船
的特殊性,对渡船安检工作的流程如下: (1)船舶证书着重是检查乘客定额证书; (2)船员证书,主要着重所有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客船特
殊培训合格证; (3)船体航行设备、信号设备的检查着重针对轮渡的着色
1、通知发布之日后,凡载客定额超过12人(包括车载 乘员)的长江干线汽车渡船,应满足现行《内河法定 检验技术规则》对客船的检验要求。
2、通知发布之日前建造的,单程航行时间不超过半小 时的长江干线汽车渡船,在过渡期内(过渡期限将由 交通部另行规定)可允许在航行期间车上人员留在车 内,船舶的乘客定额数按《内河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1999)计算。
3、凡按上述规定允许在航行期间车载乘员停留在车内 的现有长江干线汽车渡船,船上客车的布置要留有自 客车车门至船舷逃生地点的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 0.7m。车辆处所不得载运非车上人员。如船舶确需 载运非车上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单独设置旅客处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4)客船上为乘客使用的扶梯与甲板的夹角,应不大于500,踏 步高度不大于225mm,扶梯两旁应装有牢固的扶手,梯身背后应 有衬板,全部踏步板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5)在载客甲板的两舷应有坚固的舷墙或栏杆或舷墙与栏杆的 组合,以护拦乘客,其高度应不小于0.9m,亦不高于1.2m。栏杆 的横杆净距离应不大于0.23m,直杆距离应不大于2.5m。
的时间较短,检查的总体思路主要是:加强 操作性检查,检查船员应急应变能力;加强 船舶的应急通道的检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能够保证人员及时疏散,不至于全部被闷在 船舱内;加强船员的管理,每个船员都取得 客船的特殊培训合格证;加强船舶的防火安 全的检查,保证旅客及时获得相关的信息; 加强轮渡特殊标志的检查(旗、着色、箭 头),确保标志醒目;加强渡船、汽渡船的结 构检查,使之符合规范便于旅客和汽车上下。
载客。除乘客随身携带的小件行李外,乘客舱室不应装运任何货物。 小型客船由于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较多而引起拥挤超载时应核减乘 客定额。 3、客舱种类 坐席客舱:在固定围蔽的舱室内或有遮阳避雨顶棚的甲板开敞处所, 设有固定靠背座椅的客舱,分为软座和硬座。 散席客舱:在固定围蔽的舱室内或有遮阳避雨顶棚的甲板开敞处所, 设置部分固定坐凳或可移式坐凳(五类小型客船可不设置遮阳避雨 顶棚和坐凳)的客舱。
50
30
10
35
70
30
100
70
40
30
30
30
——
35
100
50
20
30
10
30
——
25
注:对某些C级航区狭窄河道航行的船舶,如考虑到航道条 件认为按表一规定配备救生设备为不合理或不必要时,经船 检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 表中救生浮具可用救生衣代替。
2)船员用救生衣应按船员人数的110%配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船 巨大的损失,社会负面影响大,在局部影响社会的稳定。渡船的
检 安全管理一直是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
查 作为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机关,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
的态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律规定、技术规范,加强船舶
安全检查,强化渡船的隐患整改,预防事故的发生。
2、渡口船舶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 路线渡运,并不得超载;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 船舶,不得抢航或者横越。
3、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渡口应 当停止渡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五)交通部《关于加强长江干线汽车渡船安全管理规则 的通知》交海发[2002]495号2002年10月24日
水翼船、气垫船和航行于港澳地区及国境河流、湖泊的 客渡轮,不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2、船舶长度为12米以上的客渡轮船体表面应按要求显示 专用色度为:桔黄色与白色相间的色带。
3、船舶长度为12米以上的客渡轮轮,白天航行时应在桅 杆横桁的一侧,悬挂首尾向桔黄色双箭头号型一个。
a、长度为12m以上未满20m的客渡轮客渡船,号型主体长1m, 宽0.2m,箭头为边长0.3m的等边三角形。 b、长度为20m以上的客渡船,号型主体长1.5m,宽0.2m,箭头 为边长0.3m的等边三角形。 4、船舶长度为12米以上的客渡轮夜间航行时,应在桅杆横桁的 两端显示绿色环照灯各一盏。 5、船舶长度为12米以上的客渡轮,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航行时, 应鸣放客渡轮的特定声号:“两短一长”的笛声,其含义是“我是 客渡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三)渡口守则(1961年3月28日国务院批转施行) 1、必须在渡口两岸和每一艘渡船的显著位置上标明载
客定额和载货定额,严禁超载。 2、乘客要遵守渡口守则,维护渡运秩序,不得抢渡;
上船后要听从船工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3、遇洪水、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时,必
的特殊规定,港内航行的按规定配备使用甚高频电话, 号型、灯号、声号符合规范的要求。 (4)消防设备检查着重是看是否持有有效消防设备并保证 随时可用状态;通道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救生设备检查着重是看是否持有有效的救生设备并保 证随时可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三)检查的基本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二)《客渡船专用信号标志管理规定》(1990年9月 24日交通部令第26号发布,1991年7月1日起施行)有 关适用范围、船体的专用色度、号型、号灯、特定声 号、标志图形、标志旗的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河、湖泊、水库 以及沿海海峡或岛屿间横越航道的专门从事公共交通 运输的下列客渡轮:
须停止渡运。 4、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5、严禁残、病和醉酒的船工驾船。 6、为维护安全,乘客和船工都有责任互相监督,共同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渡 口船舶的有关规定。
1、渡口载客船舶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并在 明显位置标明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有关条款摘录 1、客船分类 第四类客船:自出发港至终点港,其逆水延续航行时间在0.5h以上至
4h的短途客船。 第五类客船:航行时间不大于0.5h对江渡船。 大型客船:总吨位等于或大于1000的客船。 中型客船:总吨位在200至1000之间的客船。 小型客船:总吨位等于或小于200的客船。 2、载运乘客条件 客船不得载运装载危险品的汽车。无照明设备或通风不良的舱室不准
度的1.2倍,宽度应不小于2.5m。 3)允许布置部分隔栅替代跳板甲板,隔栅板的厚度应不小于
跳板甲板的厚度。 4)跳板甲板上应设置防滑装置。 3、航行、操纵、信号及无线电设备 港区内航行的渡船,至少应配备1台VHF。配备的高频电话至
少能在第16频道、第6频道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事局
渡船检查(一)渡船相关法律规定、技术规范的摘录
6、船舶长度为20米以上的客渡轮,须在烟囱两侧或醒 目处设置标志图形。
7、船舶长度未满20米的客渡轮,白天航行时应在船首 或易见处悬挂标志旗。 a、船舶长度未满12m的客渡轮,标志旗长500mm,宽 350mm。 b、船舶长度为12m以上,未满20m的客渡轮,标志旗 长700mm,宽6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