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及时原则的制度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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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

第二讲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

第二讲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是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指导和规范,主要包括当事人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合法正当程序原则和审判主导原则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原则与制度。

一、当事人原则当事人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原则,它指的是只有当事人才能提起民事诉讼,只有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才能成为民事诉讼的审判对象。

当事人原则体现了诉讼活动的私法性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争议的平等解决。

根据当事人原则,民事诉讼可以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当事人的身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此外,当事人还必须具备诉讼能力,即具有提出诉讼请求的资格,并能够自主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保证公正、公平和公开。

公正原则是法治社会的核心要求,也是保证司法公正和诉讼公平性的重要保障。

公正原则包括审判人员的公正、公正的审理程序和公正的判决结果。

在审理案件时,法院应当公正、中立、客观地对待当事人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不纵容违法行为。

同时,法院应当在诉讼程序中确保当事人的平等发言权、申辩权和证明权,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平等原则平等原则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民族等因素,都要平等对待。

平等原则旨在消除不平等对待和歧视,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机会。

平等原则体现在审理程序、证据收集、口供、证人证言等方面。

法院应当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不给予特殊权益或特殊限制,确保各方在诉讼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四、合法正当程序原则合法正当程序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制度,也是司法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保障。

合法正当程序原则包括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证据规则、尊重当事人合理请求等。

法院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确保当事人在法定程序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的合理请求,保证案件的审判活动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民事诉讼保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和机构。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社会的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民事诉讼保障制度包括了依法受理、审理、执行民事案件的法院组织机构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程序。

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并依法组织审理案件。

法院的地域分布和设置、法官的选拔任命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保障,确保了民事案件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和时间得到受理和审理。

同时,法院还建立了完善的审理程序和庭审规则,确保诉讼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公平公正地进行诉讼活动。

其次,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还包括了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和制度。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这对于那些缺乏经济实力的民众来说,提供了法律援助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在诉讼过程中享受平等的对待和权益保护。

另外,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还包括了对诉讼程序的监督和纠正机制。

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二审的审判,对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督导和把关,保证程序合法、公正,并纠正和纠偏不当判决。

此外,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还可以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最后,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还包括了对民事判决的执行机制。

一旦民事判决生效,被告方有义务履行判决结果。

法院可以通过执行程序决定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财产等手段,确保判决能够得到及时且有效的执行。

同时,法院还设立了执行监督和纠正机构,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保证执行的公正和规范。

总之,民事诉讼保障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更好的司法保障。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与时原则的制度保障发展与协调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与时原则的制度保障发展与协调

01
民事诉讼法与时原则的概述
时原则的定义和内涵
添加标题
时原则的定义:民事诉讼法与时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应当适应时代发展, 根据社会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
添加标题
时原则的内涵:民事诉讼法与时原则要求在民事诉讼中不断更新诉讼 理念,完善诉讼制度,提高诉讼效率,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 需求。
案例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案例选择: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能够反映与时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案例分析:深入剖析案例,探讨与时原则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 启示借鉴:总结案例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案例应用:探讨如何将案例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与时原则的实践效果。
01
结论与建议
完善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调解功能:调解优先,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促进当事人和解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诉讼服务的智能化、便捷 化 强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众对司法 的监督
时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应用前景
确立与时原则的意义: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效率和权威性 发展与协调的必要性:应对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变化,提高民事诉讼的 适应性和公正性 当前的应用情况:与时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具体规定和实践情况
调解与仲裁的推 广:调解和仲裁 是解决民事纠纷 的重要方式,有 利于提高纠纷解 决的效率,符合 与时原则的要求。
01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时原则的发展与 协调
时原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协调发展
民事诉讼法与 时原则的概念
和意义
我国民事诉讼 法与时原则的
发展历程
时原则与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 协调发展现状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法律,其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以其独立的原则和灵活的制度构建了我国现代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平等自治原则平等自治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确保了各方在诉讼过程中的平等地位,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无论经济地位高低,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在民事诉讼中,法庭对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应当均等无偏,公正对待,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

二、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法院应当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保持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公开能够保证司法透明、减少司法腐败和滥用职权的发生,能够提高法律制度的公信力。

同时,公正也是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中最重要的核心价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体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预司法公正性的实现。

三、合理程序原则合理程序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确保程序的效率。

合理的程序能够保证案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表达意见和辩护的机会。

四、调解和解原则调解和解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

根据这一原则,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积极推动当事人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争议,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终结诉讼程序。

调解和解能够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缓解法院信息压力,同时也能提供更加灵活的解决争议方式,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五、证据自由原则证据自由原则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证据制度原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自由选择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言等。

此外,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并依法进行认定和采纳。

证据自由原则在实践中能够保证案件的公正、准确和效率。

六、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财产保全和执行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重要的实施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下面我将就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进行阐述。

一、宪法地位民事诉讼法具有宪法地位,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而民事诉讼法则是具体实施这一原则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因此,民事诉讼法产生的一切规定都要以宪法为基础,并服从宪法的规定。

二、原则性制度民事诉讼法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平等、合理、便捷、廉洁、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法权利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公平地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和诉讼代理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被告是被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四、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诉前调解、立案、传票送达、举证、开庭审理、裁决和上诉等。

这些程序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证据规定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形式、提供、质证和采信等方面作了规定。

它明确了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力量,保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确凿、合法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制度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程序的执行作了规定,包括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拍卖等。

执行制度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保证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他们应有的赔偿或其他法律效果。

七、救济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临时救济措施、行政赔偿、国家赔偿和其他救济措施。

这些救济方式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或其他法律效果。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基本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民事诉讼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同样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第一节基本原则的概述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整个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过程的根本性和指导性规则。

1、是贯穿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

2、对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具有指导性。

3、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4、是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中的具体落实。

5、作为一种原则性规范也是一种对诉讼主体的基本要求。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指导诉讼主体正确地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

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有利于克服民事诉讼法的有限针对性。

3、为民事诉讼法的局部修改和调整提供了依据。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体系第二节基本原则中的诉讼原则一、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这一原则要求在立法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应当进行平等分配,其次对当事人行使权利进行平等保障。

(一)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依据------形式意义上的当事人平等1、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规定是为了裁判主体发现案件真实。

2、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是诉讼正义的具体体现。

3、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在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诉讼地位平等,也是当事人平等民事实体法律地位在诉讼中的体现。

5、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民事诉讼对抗式结构的必然要求。

(二)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涵义------形式意义上的当事人平等是指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当事人在法院或法官面前的平等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有优于或者劣于对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1、诉讼当事人平等主要是指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

2、实体权利享有者与实体义务承担者诉讼地位平等。

3、具有不同社会身份的人诉讼位平等。

4、具有不同国籍、无国籍的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

------实体意义上的当事人平等法院应积极地为当事人提供实质而相当的行使诉讼上权利的机会,强调诉讼地位上的等值性。

1.当事人真实义务。

当事人在诉讼上不能为加重对方负担而主张已知的不真实事实或自己认为不真实的事实。

民法典中的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正与迅速的司法程序

民法典中的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正与迅速的司法程序

民法典中的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正与迅速的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作为民法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正与迅速的司法程序。

它是指在民事纠纷解决中,通过法院审判或其他法定程序,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法有着严谨而完备的规定,确保了公正、迅速、公开、平等、合法等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实施。

首先,民事诉讼法保障了诉讼的公正性。

公正是司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法官应当在审理案件时客观、中立、公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不偏不倚地按照法律进行裁判。

民事诉讼法通过规定法官的审判独立性、法庭的公开性以及诉讼程序的公正性等多项内容,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例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的干涉。

同时,法庭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这些规定保证了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实现了司法公正。

其次,民事诉讼法保障了诉讼的迅速性。

迅速是民事诉讼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即诉讼程序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滞后,以便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保护。

为保障诉讼的迅速性,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案件受理、审理期限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例如,法庭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并在立案后三十日内进行审理。

此外,对于简单的案件,还可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提高办案效率。

这些制度性的安排保证了诉讼的迅速进行,使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裁决,得到相应的权益保护。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

例如,对于诉讼滥用权利的当事人,法院可以给予惩罚性赔偿,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于无诉权或者滥用诉权的行为,法院可以驳回其起诉请求。

此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当事人的证据举证责任、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制度,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民事诉讼法作为民法典中重要的一环,为保障公正与迅速的司法程序提供了法律保障。

它通过规定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法庭公开审理、诉讼程序公正等原则,确保了诉讼的公正性;同时,通过规定案件受理、审理期限等制度安排,保障了诉讼的迅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为了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案件,适用本法。

第三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第四条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五条合法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特殊地域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诉讼参加人第九条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第十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十一条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四章证据第十二条证据种类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十三条证据的收集和提供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

第十四条证据的保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五章诉讼时效第十五条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第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十七条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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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及时原则的制度保
障(1)
关键词: 民事诉讼/及时原则/必要性/制度保障
内容提要: 及时原则是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遵循的一条原则,其具有保障人权、促进诉讼进行、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价值。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初步体现了这一原则,但其并未在立法上得到明确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及时原则的功能,促进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建议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明确规定及时原则。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及时原则的必要性及立法基础
(一)我国民事诉讼确立及时原则的必要性。

首先,及时原则是正当程序的应有之义。

所谓正当程序(Due Process)又称法律的正当程序或正当的法律程序,系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受指控者的合法权利加以保护的一种法律程序”。

[1]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公正”(Nature Justice)原则,发达于美国法所继承的“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Law).其次,及时原则有利于裁判请求权的真正实现。

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是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承认的一项权利,是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事人裁判请求权真正实现的程度反映着一国人民享受法律保障的程度。

在现代法治国家,“接受审判”的权利是
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基本权利,让普通民众真正接近正义或真正享受司法福利,真正能够运用司法程序实现应有的权利,贯彻诉讼的及时原则是相当重要的。

第三,及时原则是实现诉讼效率价值的重要保障。

民事诉讼的价值包括公正、效率、自由、秩序等多个方面,其中效率价值是所有诉讼程序价值中最为重要的价值之一。

波斯纳说,只有在效率提高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正义的第二种涵义——也许是最普通的涵义——是效率。

[2]第四,及时原则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权威方式,当事人放弃其它的纠纷解决方式而选择程序复杂、成本相对较高的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说明他们对诉讼寄予厚望,对诉讼的公正性充分信任。

最后,及时原则是诉讼运行本质规律的要求。

从诉讼运行的本质规律来看,诉讼活动是一种不同于历史学研究的事实回溯和认定过程。

在历史学研究过程中,史学家们可以在无限的时空内对过去发生的事实进行缓慢细致的探索和考证,只要能够发现真实,再迟再慢也算他们有所贡献。

而主持诉讼活动的法官则不同,其必须在特定的时空内对事实作出认定,必须及时进行判决。

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过于迟缓,哪怕最终的认定结果是完全符合案件真实的,这种判决活动也是非正义的。

(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及时原则的的立法基础。

首先,及时性要求作为任务或目的出现在民事诉讼法及
相关的司法解释中。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本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一段指出,“为了??,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制定本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引言指出,“为了?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制定本规定。

”其次,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条文中有许多直接体现及时原则的具体规定。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9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三,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条文中有许多间接体现及时原则的具体规定。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86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

最后,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一些可以体现及时原则的具体制度。

例如,各种诉讼期间制度、缺席判决制度和简易程序制度等。

这些规定无疑为我国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及时原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及时原则的制度保障
(一)确立及时裁判请求制度。

所谓及时裁判请求制度是指在法院无故拖延诉讼进行时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及时
裁判的一项制度。

当事人要求法院及时进行裁判的权利叫作及时裁判请求权,这一权利来自于宪法及国际条约关于人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是当事人诉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设立这一权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法院无限期地拖延诉讼,从而避免浪费有限的诉讼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进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目前,两大法系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及相关法律、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条约等都对当事人的及时裁判请求权进行了规定。

例如,日本新《宪法》第37 条第l款规定,“??被告人享有接受法院公正迅速的公开审判的权利。

”印度《宪法》第21 条间接地承认了及时地接受法院公正审判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我国,理论界已有不少学者认为当事人的及时裁判请求权是程序基本权的重要内容。

例如,刘荣军教授认为,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基本权大致包括获得及时裁判权等四种。

[3]陈刚教授等则认为程序基本权主要包括请求有效性权利保护的权利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4]但在立法上暂时还没有关于当事人及时裁判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集中审理制度。

法庭审理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关键阶段,该阶段所耗费的时间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为了加快这一进程两大法系国家都普遍确立了以诉讼程序的集中化为要求,以一次言辞辩论期日即可终结诉讼为理想的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作不
中断审理原则,其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法庭成员不可更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该原则最先是英美法系国家审理案件所遵循的一项原则,其与陪审团制度紧密相连。

由于陪审团不可能被频繁的召集,开庭审理就必须采取集中审理或连续审理的方式进行,即一旦开庭就必须在短时间内将案件审理完毕并作出最终判决。

在传统上,大陆法系国家虽然没有陪审团制度,开庭审理也是采用间接审理的原则,但由于这种审理方式带来了明显的诉讼迟延问题,使得他们不得不向英美法系国家学习,将间接审理的原则改为集中审理原则。

目前,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几乎都采用集中审理的方式来审理案件,而我国立法尚未规定集中审理原则。

为了贯彻诉讼及时原则,提高诉讼效率,我国有必要确立集中审理原则。

值得庆幸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精神,为明确确立这一原则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简易程序。

二战后,由于全球经济全面恢复,有限的司法资源机械地依常规诉讼程序进行运作已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诉讼案件的需要,各国逐步建立了能减低诉讼成本,实现诉讼经济,促进诉讼进行的简易程序。

例如,美
国1976年开始进行的对于民诉规则的全面修改,以及1990 年颁布的《民事司法改革法》;英国1994 年4 月正式生效的《民事诉讼规则》;日本1998年正式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等,都不同程度地对简易程序制度进行了构建或完善,使之成为了现代世界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程序制度。

[5]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142条至146条规定了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其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起诉方式和受理程序、传唤方式、独任审理以及审理期限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此外,1992年7月4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若干规定》第2 条对民事简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但是,我国的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例如,立法规定过于简单粗疏、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适用混乱。

这些问题都会影响诉讼的及时进行,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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