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实务手册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示例文章篇一:《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嗨,小伙伴们!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这个有点复杂但又很重要的事儿。
我先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我叔叔有一辆超级酷的小汽车,有一天他开车出去的时候,被一个闯红灯的叔叔给撞了。
我叔叔的车前面凹进去了一大块,可心疼了。
那个闯红灯的叔叔还耍赖,不想赔。
我叔叔买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呀,他就想让保险公司来帮忙。
这时候,就可能涉及到代位求偿了。
那什么是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别人把你的车弄坏了,他又不肯赔或者没能力赔,你的保险公司可以先把钱赔给你,然后再去追那个坏蛋要钱。
这就好像是你有个超级厉害的朋友(保险公司),看到你被欺负了,先帮你出了气(赔了钱),然后再去教训那个欺负你的人(找肇事者要钱)。
要进行代位求偿操作,首先得确定一些事情。
比如说,事故得是别人的错,就像我叔叔那样,是别人闯红灯撞的他。
要是自己不小心撞树上了,那可不能用这个代位求偿哦。
这就好比是你自己不小心摔了一跤,不能怪别人一样。
这时候,你得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就像遇到危险喊警察叔叔一样。
要把事故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什么时间、在哪里、怎么发生的。
要是说得模模糊糊的,保险公司的叔叔阿姨们怎么帮你呢?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他们会派人来查看。
这时候,车主就得好好配合啦。
我叔叔当时就把车停在原地没动,等保险公司的人来。
有人可能会说,这多麻烦呀,我还着急去别的地方呢。
可是你想想,要是不配合,保险公司怎么能准确知道你的车到底坏得多严重呢?这就像医生看病,你得把症状都告诉医生,才能得到正确的治疗呀。
保险公司的人来了之后,他们会拍照、检查,还会问很多问题。
他们可专业了,就像侦探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这个时候,车主可不能撒谎哦。
我听爸爸说,要是撒谎的话,那可就不好了,就像小朋友在学校里撒谎被老师发现一样,会有麻烦的。
然后呢,保险公司会根据检查的结果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天安代位追偿流程

天安代位追偿流程一、定义及适用情形。
1. 定义。
- 代位追偿是指在保险事故中,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时,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方的索赔权。
天安保险的代位追偿也是遵循这一基本原理。
2. 适用情形。
- 交通事故:例如被保险人的车辆被其他车辆违规碰撞,对方负全责但拒不赔偿。
- 财产损害:如被保险人的房屋因第三方施工不当遭受损坏,第三方不愿承担修复费用等情况。
二、代位追偿的前期准备。
(一)事故处理与责任认定。
1. 交通事故。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警方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代位追偿的重要依据。
- 例如,若交警判定对方车辆为全责,而对方拒绝配合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就可以考虑天安保险的代位追偿。
2. 其他财产损害事故。
- 对于非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害,被保险人应尽可能收集事故发生的证据。
对于房屋受损的情况,要拍摄受损部位的照片、视频,记录受损的时间、地点,同时寻找可能的目击证人,获取其联系方式。
如果涉及到相关部门(如建筑监管部门对施工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等),也要留存相关文件。
(二)保险报案。
1. 及时报案。
- 被保险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天安保险要求在24小时或48小时内,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向天安保险公司报案。
可以通过拨打天安保险的客服电话,或者使用天安保险的手机APP进行线上报案。
- 原因是及时报案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便于查勘定损。
如果报案不及时,可能会导致一些证据难以收集或者损失情况难以准确认定,从而影响理赔和代位追偿的进程。
2. 提供准确信息。
- 在报案时,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保险单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初步判断的责任方等。
- 这是因为这些信息是保险公司进行后续处理的基础。
准确的信息能够让保险公司快速定位保险合同,评估事故情况,为查勘定损和确定是否符合代位追偿条件做好准备。
机动车险代位追偿案件理赔实务

厚德至善,救人于水火;扶危济困,保障高品质生活
一、行业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理赔实务
(四)理赔相关岗位重点工作
1、报案环节
③ 对在“第三地”报案的,引导客户向承保地请求代位求偿
对不在事故各方中任一方承保地出险并报案的,出险地公司95518客户专线应引
导客户同时向承保地公司95518客户专线报案,并向承保公司直接申请车损险代位求 代
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
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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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至善,救人于水火;扶危济困,保障高品质生活
一、行业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理赔实务
2、商车改革对车损险理赔方式的影响
(2)代位求偿过程中被追偿人角色的影响 被追偿人包括两类:在事故中对被保险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和承保当事人责任
• 责任对方为非机动车方的,查勘人员应收集或核对接报案时记录的责任对方姓名或
单位完整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家庭(或单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
、投保保险情况等关键信息。针对单位,还应尽量获取并记录其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
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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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至善,救人于水火;扶危济困,保障高品质生活
一、行业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理赔实务
(四)理赔相关岗位重点工作
1、报案环节
(1)代位公司报案环节操作五要点
① 报案登记
责任对方为机动车的,应详细询问记录三者车的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
代
驾驶员联系方式、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等关键信息;责任对方为非
位
机动车方的,应详细记录责任对方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
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

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
以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代位赔偿的定义、适用条件、申请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并正确进行代位赔偿。
一、代位赔偿的定义
代位赔偿是指当第三方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遭受损失时,被侵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向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
代位赔偿的目的是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被侵权人因为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而无法维权。
二、适用条件
代位赔偿的适用条件包括:
1.被侵权人遭受了经济损失;
2.侵权人对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失;
3.被侵权人已经向侵权人提出了赔偿要求,但侵权人拒绝或无法履行;
4.被侵权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因为经济原因无法继续诉讼。
三、申请流程
代位赔偿的申请流程如下:
1.被侵权人应当委托代理人代为提起诉讼;
2.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代位诉讼申请书;
3.法院在受理代位诉讼申请书后,应当对代位诉讼的适用条件进行审查;
4.如果符合代位诉讼的适用条件,法院将受理代位诉讼,并通知侵权人。
四、注意事项
在进行代位赔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被侵权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遭受了经济损失;
2.代理人必须具备代为诉讼的资格;
3.代理人应当履行好代为诉讼的义务,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4.代理人应当在代为诉讼中保护侵权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5.代理人应当及时向被代理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代位赔偿作为一种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被侵权人在进行代位赔偿时,需要注意相关的条件和流程,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代位追偿实务手册

代位追偿实务手册————————————————————————————————作者:————————————————————————————————日期:ﻩ机动车辆险理赔代位追偿实务手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四月前言为了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新的车险示范条款进行对接,落实保险合同的约定,采纳公众、社会和媒体的合理建议,提升理赔服务水平,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我司积极与保监会和行业协会对接协调,参考结合行业协会有关资料,组织多部门制定了《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
本手册主要对代位求偿索赔方式不同于一般车损险赔案的流程实务进行了说明。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代位追偿的一些基本知识,属各环节共用部分。
第二章为各环节操作实务,主要介绍环节有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理算核赔、追偿清付等。
本手册在内容安排上,注重逻辑清晰、力求详尽、通俗易懂、方便实用等特点。
特别是报案、查勘和单证收集等是接触客户的主要环节,加入了参考话术和所需单证表格,更便于大家的学习使用。
但由于本次手册的编写很多方面还是初次尝试,加上时间紧迫,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
本次《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在编写工作中,总公司各部门同仁提出诸多宝贵的参考意见,对此深表感谢!总公司理赔部2012年4月北京ﻬ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一节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与条款依据 (6)第二节代位追偿案件的适用条件、追偿对象和处理原则 (7)第三节代位与被代位保险公司双方的义务 (10)第四节索赔材料 (12)第二章代位追偿各环节实务 (13)第一节报案环节 (13)第二节立案环节 (16)第三节查勘环节 (17)第四节定核损环节 (20)第五节单证收集 (22)第六节理算核赔 (24)第七节结案 (26)第八节重开赔案 (28)第九节案件注销 (28)第十节赔款支付 (29)第十一节追偿理算与确认 (30)第十二节代位追回款确认(商业险追偿方专用) (33)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与条款依据一、法律依据(一)定义: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合同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理赔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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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实务操作中各岗位注意事项
(五)核赔、支付 1、充分了解代位求偿案件前端各相关岗位的,做好审核 工作; 2、根据中保协的相关要求,结合赔案实际情况,协调处 理代位求偿赔案。 (六)诉讼案件处理、档案及未决案件管理 1、充分评估各类代位案件的诉讼成本及风险,拿出诉讼 方案和追偿指导意见; 2、代位求偿案件原件资料由代位公司留存,统一由各分 公司保管; 3、未决案件管理岗在统计、催办未决案件过程中,重点 关注代位求偿及被代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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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实务操作中各岗位注意事项
(二)查勘、定损 1、需要熟练掌握面签工作指引,对提出代位求偿申请的 被保险人,履行代位求偿关于保费浮动及代位求偿所需资料的 告知义务; 对现场查勘中,被保险人提出代位求偿需求的,指导被保 险人现场填写《”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 2、无论是否确定保险责任,都应拍摄标的损失情况并上 传系统,对是否需要施救给出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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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实务操作中各岗位注意事项
(一)专线 1、接报案 确保获取接报案信息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询问项目; 非单方事故,提示客户获取三者相关信息,为代位求偿以 及案件追踪、回访等后续工作做好准备; 对提出代位需求的,明确告知适用条件及费率浮动原则。 2、调度 客户提出代位需求的,调度查勘时,告知查勘员重点关注 三者信息的搜集及客户身份的确认。 3、回访和投诉 被代位案件及时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保障被保险人的赔 付知情权,充分了解案情,避免重复理赔。
3、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偿索赔方式
先行赔付车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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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的实施目的和适用条件
(三)代位求偿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 1、代位求偿对保费费率浮动的影响
代位赔偿金额无论保期内追回多少,都将其全额赔款
车险理赔代位求偿实务

车险理赔代位求偿实务
代位求偿的含义:投保了车损险的被保险人在车损险项下申请先行赔付损失的,由车损险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再向责任对方或者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案件处理:
1、公司应受理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被保险人报案,重点记录责任方信息,并明确向其说明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以及负有配合后续追偿的义务。
2、查勘员在现场查勘中应提醒被保险人将事故报交警或第三方事故处理部门处理,并向其提供《“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指导其本人或单位授权代理人当面填写,填写完整后收回。
3、交通事故受损车辆由事故各方保险公司协商定损,存在争议的在行业内部协调不得影响被保险人索赔。
4、赔偿处理原则:1、符合交强险互碰自赔适用条件的交通事故赔案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方式在各自交强险项下赔付。
2、对于不能适用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案件,由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代位求偿请求在本车车损险项下按条款的约定先行赔付,赔付后向责任对方或责任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5、赔款支付和案件归档:1、赔款必须支付到被保险人账户。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赔款手续。
2、档案由代位保险公司整理归档,并单独保管。
责任
对方保险公司可以调阅。
6、设立追偿处理专岗专人,负责保险公司之间代位求偿案件的追偿和结算事务处理。
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

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代位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损害后,有权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但因侵权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允许其代替侵权人行使请求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如下:一、确定代位赔偿的条件。
首先,需要确定代位赔偿的条件,包括原侵权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已经消失,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允许其代替侵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受害人才能提出代位赔偿的申请。
二、申请代位赔偿。
受害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代位赔偿的申请,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原侵权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已经消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同时,受害人还需要说明自己有权请求法院允许其代替侵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理由和依据。
三、法院审理。
法院在收到受害人的代位赔偿申请后,将进行审理。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受害人提供的证据,对代位赔偿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决。
如果法院认定受害人符合代位赔偿的条件,将依法允许其代替侵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四、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经过法院审理并允许代位赔偿后,受害人可以向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
受害人需要向第三人提交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并要求第三人履行赔偿责任。
如果第三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五、实施赔偿。
如果第三人同意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与其达成赔偿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赔偿。
如果第三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第三人履行赔偿责任。
六、结束代位赔偿程序。
当受害人获得赔偿后,代位赔偿程序结束。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代位赔偿的诉讼,或者向法院提出代位赔偿程序的终结申请。
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
以上就是代位赔偿的步骤和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位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合理有效地进行代位赔偿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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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险理赔代位追偿实务手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四月前言为了方便被保险人索赔,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新的车险示范条款进行对接,落实保险合同的约定,采纳公众、社会和媒体的合理建议,提升理赔服务水平,维护保险行业的良好形象,我司积极与保监会和行业协会对接协调,参考结合行业协会有关资料,组织多部门制定了《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
本手册主要对代位求偿索赔方式不同于一般车损险赔案的流程实务进行了说明。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代位追偿的一些基本知识,属各环节共用部分。
第二章为各环节操作实务,主要介绍环节有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理算核赔、追偿清付等。
本手册在内容安排上,注重逻辑清晰、力求详尽、通俗易懂、方便实用等特点。
特别是报案、查勘和单证收集等是接触客户的主要环节,加入了参考话术和所需单证表格,更便于大家的学习使用。
但由于本次手册的编写很多方面还是初次尝试,加上时间紧迫,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发展。
本次《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在编写工作中,总公司各部门同仁提出诸多宝贵的参考意见,对此深表感谢!总公司理赔部2012年4月北京代位追偿案件实务手册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一节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与条款依据 (4)第二节代位追偿案件的适用条件、追偿对象和处理原则 (5)第三节代位与被代位保险公司双方的义务 (7)第四节索赔材料 (8)第二章代位追偿各环节实务 (9)第一节报案环节 (9)第二节立案环节 (12)第三节查勘环节 (12)第四节定核损环节 (15)第五节单证收集 (16)第六节理算核赔 (19)第七节结案 (20)第八节重开赔案 (21)第九节案件注销 (22)第十节赔款支付 (23)第十一节追偿理算与确认 (23)第十二节代位追回款确认(商业险追偿方专用) (27)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代位追偿法律依据与条款依据一、法律依据(一)定义: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是指财产保险合同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被保险人的义务和应注意的问题: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三)保险人代位追偿权力的排除: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条款依据(此处仅列举家庭自用车车损险条款相关内容)第二十条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第二节代位追偿案件的适用条件、追偿对象和处理原则一、适用条件(一)标的车辆至少在我司投保了车损险,且损害在车损险的赔偿范围之内;(二)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方的赔偿,而且按照《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放弃对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三)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要求按照代位求偿索赔方式先行赔付车辆损失;二、代位追偿对象代位追偿对象为对保险标的车辆造成损害的第三人,但不包含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
三、处理原则(一)提供三种索赔方式,尊重无责方被保险人的索赔选择权:1、直接向责任方索赔2、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3、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二)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合理引导(主要涉及报案、查勘定损、单证收集等环节)尽量引导客户选择前两种索赔方式,说明利弊:1、首先,引导客户向责任方索赔,责任方车主到本车投保公司索赔;2、其次,若责任方怠于赔偿,可直接向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责任方承保公司可在相应责任险限额下赔付;3、再次,若责任方无保险,或损失超出责任险限额或责任方不配合,也可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但这样即使无责,也会导致下一保险年度商业险保费上涨。
若客户坚持要求代位追偿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告知被保险人案件所需材料和负有配合后续追偿的义务。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法律规定为我们对被保险人进行合理引导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参考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保障被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权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赋予被保险人的一种索赔方式,我司在接到被保险人坚持要求代位求偿的索赔申请后,应积极协助、引导客户索赔,不得推脱。
(四)加强保险行业的协调我司在接受客户代位求偿的索赔申请后,各环节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行业协会平台,5000元以上案件要与责任方保险公司做好沟通协调互审,确保客户能及时获取赔款,也便于以后我司能顺利地追偿或被追偿清付,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代位与被代位保险公司双方的义务一、代位方保险公司义务:(一)追偿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资料。
(二)通过平台上传符合标准的相关理赔资料供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审阅。
(三)代位保险公司应妥善保管代位求偿案件资料原件,以备责任对方保险公司调阅。
(四)代位保险公司负责提供赔案相关资料,并通过平台传送传送材料包括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交管部门或其它事故处理部门的事故证明文件或快速处理协议、修理发票和能反映外观和损失部位的事故照片等。
通过平台进行追偿的,每张上传事故照片大小不超过150K。
追偿金额5000元以内的事故照片最多不超过6张,5000元以上事故照片最多不超过20张。
若需其他补充资料,可协商通过其他方式提供。
在平台改造实现功能之前,双方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以上资料及定损单和赔款计算书。
二、被代位方保险公司义务(即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一)生成报案号,接受追偿方保险公司的代报案并反馈报案号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应如实记录事故类型并生成报案号,保证与代位保险公司赔案的准确关联。
因责任对方未报案由代位保险公司代为报案的,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应立即受理并向代位保险公司反馈报案号。
(二)在双方案件已经平台通过清算码关联锁定的,应妥善谨慎处理赔案1、代位保险公司在处理先行赔付案件时通过平台锁定责任对方的相关案件并生成清算码的,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应谨慎处理赔案,依托平台或线下联系方式积极与代位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防止对车辆损失重复进行赔付。
2、对于既向代位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又有责任对方以同样的标的损失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况,双方保险公司应立即进行沟通,了解具体赔付情况,并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向各自被保险人进行解释,并积极协助各方被保险人妥善处理赔付事宜。
3、对于已经生成清算码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在尚未征得代位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仍进行赔付结案造成代位保险公司追偿和清算无法顺利进行的,由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赔付意见1、对于不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代位保险公司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追偿请求后,责任方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赔付意见,逾期未做出的,即视为认可代位保险公司提出的追偿金额。
2、对于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应在包括人身伤亡在内的全部损失确定后再进行赔付。
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项下被多个权利人追偿的,且赔偿金额超出责任限额的,应优先赔付人身伤亡损失。
人身伤亡损失赔付完毕或不存在人身伤亡损失的,应按照各个权利人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占总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比例在三责险责任限额下进行分摊赔偿。
(四)优先赔付人伤损失。
第四节索赔材料被保险人向我司申请代位求偿方式索赔时,应当提供以下索赔单证:1、被保险人面签的《“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见手册附件,提交索赔材料时由我司提供,被保险人面签);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在《“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保险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同时,应尽量争取获得责任对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和责任对方的保险单复印件等材料,如果经被保险人努力确实无法全部获得上述责任对方材料的,应至少提供责任对方姓名、责任对方车牌号、联系方式、承保公司等信息。
注:上述复印件是指需验明原件的前提下,留存复印件(包括复印件、扫描件或拍照件)。
3、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非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明。
4、损失情况证明材料:查勘报告、现场照片及损失项目照片、损失情况确认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及维修工料明细单原件。
5、被保险人应亲自填写并签属《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详见附件)(如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盖单位公章)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二章代位追偿各环节实务第一节报案环节一、报案环节工作要点(一)保证对车损险被保险人报案的受理对于符合代位追偿适用条件,且客户坚持选择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我司应受理客户的报案。
(二)进行明确的告知和说明,对被保险人进行合理的引导引导方式详见第一章总则第二节三(三)处理原则中的引导流程或参见本节第二部分话术。
(三)尽量收集记录与代位求偿涉及赔案的有关信息,重点记录以下关键信息:1、标的车信息:同一般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