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辩论题目
刑事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刑法对部分严重犯罪规定了死刑。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关于死刑适用范围的争议也日益激烈。
本辩论题旨在探讨是否应扩大死刑适用范围。
二、辩论双方正方: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反方:不应扩大死刑适用范围三、辩论内容(一)正方观点1.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死刑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最严厉惩罚,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降低犯罪率。
2.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一些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助于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对于严重犯罪分子,适用死刑能够彰显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反方观点1.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导致冤假错案。
死刑是终身的,一旦误判,无法挽回。
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会增加误判的风险。
2.扩大死刑适用范围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
死刑是对生命的剥夺,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加剧社会对生命的冷漠态度。
3.扩大死刑适用范围不利于犯罪预防。
死刑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会让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从而加剧犯罪行为。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发言1.正方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正方认为,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正方观点。
2.正方二辩:首先,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往往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犯罪行为。
通过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让犯罪分子意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降低犯罪率。
3.正方三辩:其次,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一些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助于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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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中午一点左右,王某外出吃饭时将手提包放在商店后的休息室的沙发上,包内有3000元,回来后发现包内的3000元丢失,四下寻找,店主称中午顾客较少,只有一妇女去过后面的休息室。
王某与刘某追出寻找未果。
一个月后某日,张某来到这个商店,店王对王某说,张某像那天去休息室的那个中年妇女,王某同刘某上前询问张某,张某否认,三人发生口角,赵某前来帮忙,四人发生身体冲突,其间张某的头被打破,商店柜台上的一块坡璃破碎。
后来张某承认是其拿走王某的3000元钱,于是三人要求赔偿,张某将工资卡(内有7000余元)和密码告诉王某,张某要刘某去取3000元。
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虚拟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账号,社交媒体中的虚拟礼物、点赞、粉丝数等。
然而,由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其法律保护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辩论题旨在探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正方主张加强保护,反方则认为现有法律已足够。
二、辩论题目正方: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反方:现有法律已足够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三、辩论要点(一)正方观点1.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盗用等问题日益严重,需要法律加以规范。
3.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虚拟经济发展。
4. 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反方观点1. 现有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已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
2. 网络虚拟财产的特殊性使得法律保护存在一定难度,过分强调保护可能导致法律适用困难。
3. 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可能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不利于虚拟经济的发展。
4. 现实生活中,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无需过分依赖法律。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一辩陈述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方认为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首先,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与现实生活中财产具有同等地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网络虚拟财产的失窃、盗用等问题日益严重,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法律加以规范。
再次,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促进虚拟经济发展。
最后,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反方一辩陈述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方认为现有法律已足够保护网络虚拟财产。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已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
法律体系辩论辩题

法律体系辩论辩题
正方辩手:
法律体系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
首先,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使得社会成员能够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有效地规范了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体系为社会提供了公正的司法机制,通过法院和法官来审理和裁决纠纷,保障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体系还为社会提供了一种可靠的信仰和保障,使得人们能够信任社会秩序和公正性。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法律是人民的意志,也是人民的保护者。
”因此,法律体系对社会稳定和公平至关重要。
反方辩手:
尽管法律体系在理论上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但在现实中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法律体系可能会受到政治和利益的干扰,导致法律的执行不公正。
例如,一些政府官员可能会利用法律体系来打压异见人士,或者法院可能会受到贿赂而偏袒一方。
其次,法律体系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导致一些案件无法得到公正的裁决。
例如,一些法律可能过于模糊,导致不同的法官对同一案件做出不同的判决。
因此,法律体系并非完美无缺,它也可能成为社会不公平的根源。
综上所述,法律体系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
些问题。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其执行的监督,以确保其能够真正为社会稳定和公平做出贡献。
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法律本身是一种伟大的公正。
”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律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努力和改进。
法律系法律实务辩论赛辩题精选

法律系法律实务辩论赛辩题精选1、王老师的请求退休教师王敬轩患癌症住院达一年之久,花去医药费近十多万元,但病情日益恶化,病人痛苦万分。
医生诊断存活期超不过一星期。
在此情形下,病人再三要求医生给自己实施安乐死,家属也希望让亲人早日解脱痛苦。
医生经痛苦抉择同意病人及家属的要求,王敬轩被停止一切治疗,当日病逝。
辩题:医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控方:医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辩方:医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遗忘物风波姜宏乘坐一出租车,将一黑色手提包遗忘在车内,手提包内有笔记本电脑和一套重要的技术软件及文字资料。
他心急如焚,在广播电台上发布公告,并声明,如有返还,必有重谢。
3天过去没有音信,无奈,姜宏又去广播广告,声明对拾得者给予8888元酬谢。
当天下午,出租司机刘海与姜宏取得联系,将失物送还,并收取了8888酬金。
失主姜宏心中不平,向出租汽车公司举报,指责司机在重赏之下才返还拾得物,主管部门按行业运营管理规定,对司机刘海予以处罚,令其交回酬金,并将其交还失主。
司机心中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主管部门返还酬金。
辩题:出租主管部门是否应返还酬金。
原告(司机刘海):出租主管部门应该返还酬金被告(出租主管部门):出租主管部门不应返还酬金3、被搅的喜事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丽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前与一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该装修公司负责新房装修。
为便于装修公司工作,王为将新房的钥匙交给了公司负责人,后在装修完后,王为和赵丽去新房时,突然发现该装修公司雇佣的一名工人因失恋,有思想包袱,在该房内上吊自杀。
为此,王为和赵丽认为在他们的新房内发生这种事情极不吉利,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所购房屋的价款及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与公司无关,不同意赔偿。
辩题:装修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王为夫妇):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储蓄所劫案某市郊区一个储蓄所,营业员戴晓丽和齐虹正在紧张地进行结算工作,突然一个头戴黑面罩的歹徒冲进来,拿着手枪,威胁她们立即交出现金,否则就开枪打死她们。
法律系法律实务辩论赛辩题精选

法律系法律实务辩论赛辩题精选1、王老师的请求退休教师王敬轩患癌症住院达一年之久,花去医药费近十多万元,但病情日益恶化,病人痛苦万分。
医生诊断存活期超不过一星期。
在此情形下,病人再三要求医生给自己实施安乐死,家属也希望让亲人早日解脱痛苦。
医生经痛苦抉择同意病人及家属的要求,王敬轩被停止一切治疗,当日病逝。
辩题:医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控方:医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辩方:医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遗忘物风波姜宏乘坐一出租车,将一黑色手提包遗忘在车内,手提包内有笔记本电脑和一套重要的技术软件及文字资料。
他心急如焚,在广播电台上发布公告,并声明,如有返还,必有重谢。
3天过去没有音信,无奈,姜宏又去广播广告,声明对拾得者给予8888元酬谢。
当天下午,出租司机刘海与姜宏取得联系,将失物送还,并收取了8888酬金。
失主姜宏心中不平,向出租汽车公司举报,指责司机在重赏之下才返还拾得物,主管部门按行业运营管理规定,对司机刘海予以处罚,令其交回酬金,并将其交还失主。
司机心中不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主管部门返还酬金。
辩题:出租主管部门是否应返还酬金。
原告(司机刘海):出租主管部门应该返还酬金被告(出租主管部门):出租主管部门不应返还酬金3、被搅的喜事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王为和赵丽在A市新买了一套住房,入住前与一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由该装修公司负责新房装修。
为便于装修公司工作,王为将新房的钥匙交给了公司负责人,后在装修完后,王为和赵丽去新房时,突然发现该装修公司雇佣的一名工人因失恋,有思想包袱,在该房内上吊自杀。
为此,王为和赵丽认为在他们的新房内发生这种事情极不吉利,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所购房屋的价款及装修费用,而装修公司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与公司无关,不同意赔偿。
辩题:装修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王为夫妇):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储蓄所劫案某市郊区一个储蓄所,营业员戴晓丽和齐虹正在紧张地进行结算工作,突然一个头戴黑面罩的歹徒冲进来,拿着手枪,威胁她们立即交出现金,否则就开枪打死她们。
案例背景的法律辩论题目(3篇)

第1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现象日益严重,尤其是版权侵权问题备受关注。
在某知名网络平台上,用户甲未经授权上传了一部热门电影,该电影的原著作权人乙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是否构成侵权及赔偿金额产生了分歧。
一、法律辩论题目:“关于网络平台上用户上传未经授权电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及赔偿金额的确定问题。
”二、辩论双方:甲方:甲(网络平台用户)乙方:乙(电影原著作权人)三、辩论观点:甲方观点:1. 甲方认为,其上传电影的行为属于个人爱好分享,并未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侵权。
2. 甲方认为,电影属于公共资源,用户有权自由上传和分享,不应受到版权限制。
3. 甲方认为,网络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观点:1. 乙方认为,甲方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构成侵权。
2. 乙方认为,电影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作品,其享有独占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权等,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3. 乙方认为,网络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发生时,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辩论内容:1. 甲方上传电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1)甲方认为,其上传电影的行为属于个人爱好分享,不构成侵权。
(2)乙方认为,甲方上传电影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构成侵权。
2. 电影是否属于公共资源?(1)甲方认为,电影属于公共资源,用户有权自由上传和分享。
(2)乙方认为,电影是具有商业价值的作品,其享有独占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权等,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3. 网络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1)甲方认为,网络平台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认为,网络平台在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发生时,未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应承担连带责任。
4. 赔偿金额的确定问题(1)甲方认为,赔偿金额应适当降低,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2)乙方认为,赔偿金额应按照实际损失或法定赔偿标准确定。
法律案例专题辩论(3篇)

第1篇辩论题目:针对网络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是否应当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正方立场:应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
反方立场:不应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
辩论双方:正方代表:张律师(知名律师,专注于互联网法律事务)反方代表:李教授(知名法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辩论时间:2023年4月10日辩论地点:XX大学法学院辩论厅辩论流程:一、开场陈词正方代表: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今天我们正方认为,在网络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带货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但同时也暴露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方代表: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们反方认为,不应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
网络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业态,主播作为推广者,其行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加重法律责任可能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利益。
二、质询环节正方代表:李教授,您认为加重对直播主播的法律责任是否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李教授:我认为,加重法律责任确实可能会对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但这是必要的代价。
虚假宣传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加重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主播的法律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反方代表:张律师,您如何看待主播在直播带货中的责任?张律师:主播在直播带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宣传内容直接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
因此,主播对虚假宣传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加重法律责任有利于规范主播行为,减少虚假宣传现象。
三、自由辩论正方代表:李教授,您认为在加重法律责任的同时,是否应该加强对直播平台的监管?李教授:当然应该。
直播平台作为网络直播带货的重要载体,对主播行为负有监管责任。
加强平台监管,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虚假宣传行为。
反方代表:张律师,您认为加重法律责任是否会抑制创新?张律师:加重法律责任并不会抑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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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
案例一:
李某,男,16岁,汉族,在校学生,住陕西省王光马岗乡。
李某向同学佘某索要钱物未成,佘某就告诉无业人员远某等人,远某得知后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钱物,如果再要就用武力。
李某为此要“教训”远某。
2009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会上的另一帮无业人员张某去教训远某,张某又叫了宋某持钢管至太仓市某镇新华桥,对远某及远某的朋友沈某、房某进行殴打,致远某、沈某受轻微伤。
李某、张某、宋某是否构成犯罪?
正方:构成犯罪
反方:不构成犯罪
案例二、
2011年12月,李某、刘某晚上在路边摊吃宵夜。
期间,王某经过李某、刘某二人的餐桌时,将桌上的一只盘子打翻,并且出言不逊,双方遂起争执,王某从腰间掏出一把水果刀,一刀捅在了刘某身上致其轻伤,随后转身逃跑。
李、刘二人随手拿了饭馆的条凳在后追赶,大喊“有种别跑,打不死你!”。
并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持刀伤人。
二人追赶王某数十米后,王某见无法脱身,遂拐下大路,跳入路边河中,该河有20余米宽,李刘二人追到河岸时,发现王某已到河中央,由于夜色已晚,无法看到河对岸的情况。
过了一会,河中没有了声音,李某担心的问:他不会淹死吧?刘某回答:放心吧,肯定能过去。
二人遂返回。
3日后,王某的尸体从该河中浮起,经鉴定为溺水死亡。
据查,李刘二人均会游泳,李刘二入的行为性质是过失还是无罪?
正方:过失致人死亡罪
反方:不构成犯罪
案例三:
广州市番禺区发生一起商务车撞死两名抢匪的案件。
一商务车司机在番禺南村市新路北段717号李锦记汽车美容中心前洗车时,遭遇两歹徒飞车抢夺。
得手后,两歹徒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逃窜。
发现被抢后,司机立刻上车驱车追赶,据称事主驾车追赶撞上摩托车,双双掉进七星岗公园附近河沟。
两歹徒当场身亡。
商务车司机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正方:属于防卫过当
反方:不属于防卫过当
案例四:
甲坐公交车发现一小偷乙偷了乘客丙的包。
车到站后,甲无意中和小偷乙同路并发现小偷乙将包内钱物取走,但是将盗窃的手机扔到了路边的草丛里。
甲待乙离开后捡到了该手机,并发现其中有三千元话费。
于是,甲使用该手机花掉了所有话费后,将该手机卖给二手手机市场的丁,后失主丙报案,警方根据手机联系情况,将甲抓获。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正方:构成
反方:不构成
案例五:
2011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摩托车抢走了在街边购物的张某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元,价值3千元手机一部),被害人张某发觉后大呼“抢劫了”,并试图拦截王某,街边的司机李某目睹了事件的过程,马上驱车追赶,在追赶过程中,由于双方车速均较快,在一个十字路口李某撞倒了王某,致王某当场死亡,同时李某的车还撞伤了路边的行人(轻伤)。
李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想逼王某在路边停车,并无伤害故意,事后当地政府授予李某“见
义勇为”称号。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正方::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反方: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案例六:
王某与金某同居期间,王某借用金某的身份证将自己打工的工资5万元存入银行,后王某将存款折丢失,王某到银行要求挂失,银行查看存款未被支取,要求王某代金某身份证办理挂失,王某要求金某协助挂失,金某拒绝协助,在王某给付2000元好处费的情况下,金某与王某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后金某对银行称存款是自己的与王某无关,银行在金某没有身份证、挂失未到期的情况下将5万存款支付给了金某,王某知道后,找金某索
要,金某拒绝返还。
问题是: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
正方:构成侵占罪
反方:不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