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伦理准则,并依照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医院院前急救负责人应当订立院前急救工作总体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法,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急救联动机制。
第二章急救资源及配置第六条医院应配备急救设施和装备,包含但不限于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等,以确保急救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网络,掩盖急救服务的范围,并明确服务区域和急救点分布。
第八条医院应依据患者需求和急救资源实际情况进行急救设备及药品的配置和更新,确保其规模和品质实现需求。
第九条医院院前急救设备和药品应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三章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第十条医院应建立院前急救队伍,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包含专业医务人员、护士和司机等,人数应依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院前急救队伍应订立队员职责、工作制度和值班布置,确保急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院前急救队伍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训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
第四章急救指挥与调度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急救指挥中心,负责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急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急救救治的及时有效。
第十五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依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指挥和调度,确保急救资源的优先级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指挥中心应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提高急救工作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第十七条急救指挥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工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医院对患者实施院前急救时,应依照现场急救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院前急救管理办法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一章急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急救管理的目的和任务⒈急救管理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供及时、有效、专业的院前急救服务。
⒉急救管理的任务包括建立紧急救护网络、规范急救流程、提升急救水平、加强人员培训等。
第二节急救管理的基本原则⒈人民至上:将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⒉救护优先:对急危重病人实施优先救治,确保救治质量和效果。
⒊综合协调: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急救管理的整体合力。
第二章急救管理体制与机构第一节急救管理体制⒈精细分工:设立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急救队等多级机构,负责不同层级的急救工作。
⒉紧密配合:急救中心与医院、警察部门、交通管理等部门建立紧密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第二节急救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⒈急救指挥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⒉急救站:负责急救车辆的运行和急救人员的培训。
⒊急救队:负责现场急救和伤员运送等实际工作。
第三章急救资源的建设与调配第一节急救车辆和设备的配置标准⒈急救车辆的种类和数量应根据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急救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⒉急救车辆应配备必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修和更新。
第二节人力资源的培养和管理⒈急救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医疗知识和急救技能。
⒉急救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配置。
第四章急救流程和操作规范第一节急救流程⒈发现急救事件:及时报警或拨打急救方式。
⒉急救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根据急救事件的情况指挥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
⒊紧急救治:急救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保障伤员的生命安全。
⒋伤员运送:将伤员运送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第二节急救操作规范⒈现场急救:按照急救操作规范,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
⒉伤员运送:根据伤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方法。
第五章急救效果监测与质量控制第一节急救效果评价指标⒈救治时间:急救从接到呼叫到救治完成的时间。
2023年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管理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院前急救站(中心)或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事业。
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需求,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社会力量参与院前医疗急救的,应当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区域人口、医疗资源、现有院前急救机构的分布状况,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五条院前急救站(中心)或急救网络医院,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登记和注销。
第六条院前急救站(中心)或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院前急救站(中心)规定的标准,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第七条院前急救站(中心)或急救网络医院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
救护车的装备要严格按《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省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装备基本标准的通知》(浙卫发[2018)44号)标准进行配备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院前急救站(中心)或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院前急救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120”。
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号),规范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促进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2014-2015)》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县(市)急救中心(站)及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时间2014~2015年。
三、主要内容(一)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活动内容1.院前急救机构规划、设置、审批(1)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时确定急救网络医院,制定急救网络医院所属急救站(点)的建设、准入及考核标准,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
(2)急救中心(站)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3)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院前急救网络分站(点),实现院前急救服务全覆盖。
(4)没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情况。
医疗机构内无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的情况。
2.多措并举,推动院前急救事业发展(1)制定针对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和发展。
(2)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3)积极协调物价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院前急救收费情况专题调研,制定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4)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服务范围、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5)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复训及考核的相关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培训。
2023年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

2023年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在医疗服务中,院前急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对患者的生命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院前急救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资源分配不均、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稳定等。
因此,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通过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提高急救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急救技术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患者在院前急救服务中享有平等的权益,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2. 便民利民原则:提供便捷、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3. 救护合作原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高急救效率。
三、主要措施(一)提升急救资源的配置效率1. 优化急救资源布局,重点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增设急救中心和急救站点,提高急救服务半径和覆盖面。
2. 加强急救资源的采购与配置,确保急救设备和药物的供应充足,并提供追踪管理维护服务,减少维修时间和频次。
3. 加强急救车辆的管理,提升车辆运行效率,加大对急救车辆的维修和更新投入。
4. 建立急救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协作。
(二)提高院前急救技术水平1. 加强院前急救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救治水平。
加大对急救知识宣传的力度,提高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率。
2. 推广应用院前急救技术辅助工具,如远程医疗、智能急救设备等,提高急救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引进国际先进的院前急救技术和设备,提升我国院前急救的技术水平。
(三)改善院前急救服务质量1. 建立全天候急救热线服务,并加强对急救电话的规范管理和指导,确保接诊准确、救治及时。
2. 完善急救指导体系,通过电话或视频等方式提供急救指导,确保急救人员在院前救治中能够获得专业支持和指导。
3. 推行院前急救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各级急救中心和急救站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加强督查和监督。
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急救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
医疗急救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对于急救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范的操作。
本文将就医疗急救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以期提高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急救工作人员的要求。
1.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急救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急救设备和药品。
2.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冷静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持清晰的头脑和迅速的反应能力。
3.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医护工作。
三、急救工作流程。
1. 接到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立即出发,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前往现场。
2. 到达现场后,急救人员首先进行现场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受伤情况,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3. 在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需要及时与医院联系,做好转运准备,确保患者能够尽快得到专业的治疗。
4. 在转运过程中,急救人员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急救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的准备。
1. 急救车辆需要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以及常用的急救药品。
2. 急救人员需要随身携带急救包,内有常用的止血药品、救心丸、急救针剂等,以备急用。
3. 急救车辆和急救包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五、急救工作的注意事项。
1.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充足的睡眠和营养,确保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2.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急救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急救水平。
3. 急救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急救规范,严格执行急救操作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六、总结。
医疗急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对于急救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和提高,确保急救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救治患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急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急救设施设备,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急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保证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
第三章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主要包括: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急救指导和协助。
第十条急救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当迅速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在现场救治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救治措施、转送情况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机制,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计划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计划
一、急救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网络,确保急救站点覆盖面广,能够快速响应紧急救援需求。
2. 加强急救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站点硬件设施水平,满足紧急救援需要。
二、人员培训
1. 对院前急救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急救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人员具备全面的急救能力。
三、设备配置
1. 根据急救需求,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器材,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
2.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用。
四、急救流程优化
1. 对现有急救流程进行梳理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优化急救流程,提高急救效率,缩短患者等待时间,降低患者死亡率。
3. 建立完善的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急救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
五、医疗协作网络
1. 加强与周边医院的协作关系,建立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患者能够
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急救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整体急救水平。
六、应急预案制定
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
2. 对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内容,提高其实用性和有效性。
七、质量监控与改进
1. 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院前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2. 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徽省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3 号),规范我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行为,促进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 2022-2022 )》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院前医疗急救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范围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县(市)急救中心(站)及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
二、时间
2022 ~2022 年。
三、主要内容
1 .院前急救机构规划、设置、审批
( 1 )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发展规划方案,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同时确定急救网络医院,制定急救网络医院所属急救站(点)的建设、准入及考核标准,并将名单向社会发布。
( 2 )急救中心(站)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 3 )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设置院前急救网络分站(点) ,实现院前急救服务全覆盖。
( 4 )没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情况。
医疗机构内无擅自使用“急救中心”名称的情况。
2 .多措并举,推动院前急救事业发展
( 1 )制定针对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的倾斜政策,保证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稳定和发展。
( 2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长效、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 3 )积极协调物价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院前急救收费情况专题调研,制定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相适应的院前医疗急救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 4 )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服务范围、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
( 5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培训、复训及考核的相关制度,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全市院前急救专业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演练(市级急救中心每年不少于 2 次,县级急救站每年不少于 1 次)。
3 .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
( 1 )只设一个“120”专线,专属于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
没有开设“120”以外的其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号码。
( 2 )定期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黑救护车”专项清理整治;除院前急救机构及其分站(点)外,无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 3 )统一院前医疗急救标识、车体外部标志、急救人员服装,并向社会发布和宣传。
( 4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院前急救机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未履行职责的,责令其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 5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回访制度,增强医患沟通,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 6 )完成全省院前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区域间建立重大事件急救信息互通及联调机制。
1 .加强指挥调度工作。
( 1 )急救中心(站)设置指挥中心,配备专人 24 小时受理“120”呼救;建立“120”呼救受理和调度指挥系统,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挪移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 2 )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 3 )建立重大事件市、县调度指挥中心信息共享及联调机
制。
( 4 )调度接听、处理呼救电话迅速,派车及时,没有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委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没有调派不具有资质的单位、人员及车辆承担出车任务的现象,没有私自泄露呼救信息的现象。
( 5 )加强 120 指挥调度的质量控制管理,定期在内部公示质量控制管理情况。
2 .加强救护车的管理和使用。
( 1 )使用符合卫生行业标准的救护车,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报警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 2 )救护车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执行公安部门关于特种车辆号牌、年检及报废的规定,参加机动车辆强制保险。
无手续不全、带有故障隐患、超期服役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运行。
( 3 )救护车没实用于非院前急救服务。
( 4 )救护车由当地急救中心(站)统一调派,不得接受除当地急救中心(站)统一调派以外的其他调派任务。
行政区划不清地带,由首次接听急救电话的急救中心(站)负责调派车辆并做好转接工作。
( 5 )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
( 6 )救护车驾驶员要接受定期的安全驾驶和业务技术培训。
3 .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 1 )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诊疗指南,并做好“120”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受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 2 )建立健全包括急救工作服务流程、急救操作规范、急救质量标准等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
( 3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资质必须符合要求,不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 4 )急救转运符合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
( 5 )院前急救工作开展质量控制,各类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相关情况定期内部公示。
( 6 )县(市)级急救医疗站接受设区的市级急救医疗中心的业务指导。
4 .加强收费管理。
( 1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
( 2 )无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情况。
5 .加强公众科普宣传。
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四、实施步骤
1 .我委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部署工作。
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
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间安排。
1 .自查改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委的工作部署,认真梳理问题,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2 .检查指导。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于 2022 年 10 月和 2022 年 9 月分别将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报我委。
3 .抽查督导。
我委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督导,同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对全省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召开经验交流或者研讨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是推动院前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要以此次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工作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 .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院前急救机构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着手,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3 .加强督导,注重宣传。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明察暗
访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奖惩并举,认真催促整改,落实责任。
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并加强对工作本身的宣传,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4 .以改促建,建立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院前急救作为加强整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管理、加强建设,促进院前急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