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法律制度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案例讨论】胡松在某网络公司做技术工作,劳 案例讨论】 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既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也没 有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让他继续上班。合同到期 两个月后,公司新CEO上任,即决定大幅裁员。 两个月后,公司新CEO上任,即决定大幅裁员。 胡松跟其他一些员工一样,收到了公司发出的终 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胡松跟其他一些员工一样, 收到了公司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胡松办 完离职手续后,找到人力资源部,要求公司向自 己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想到却遭到了人事经理的 拒绝,理由是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形成的是事实 劳动关系,依法不应补偿。问:对于事实劳动关 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 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 协议。其特点是: (1)主体特定。 (1)主体特定。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3)有较强的法定性,强行性规范较多。 (3)有较强的法定性,强行性规范较多。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 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 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第三十九、四十、四 十一条 ) (3)劳动者单方解除。(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 体不合法,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 主体资格。(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 主体资格。(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不合法。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4)用人单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4 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5) 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5)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值得注 意的是,劳动法里面的欺诈、胁迫不是可以撤销 的行为,而是完全无效的行为。无效劳动合同, 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 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 分仍然有效。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中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中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劳动保护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来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规范。
下面将从工时制度、劳动安全、工资保障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介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中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工时制度中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时制度,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休息权益。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同时,法律规定了法定休假制度,劳动者每周应当享受至少一天的休息日。
此外,在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还有更详细的工时规定。
二、劳动安全为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法律法规对劳动安全提出了严格要求。
《安全生产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特点,还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来指导劳动者的操作行为,确保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三、工资保障工资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中国法律法规倡导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获得工资报酬,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完整的工资,不得降低其工资,也不得拖欠或者延迟支付工资。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和支付等相关细则,以确保劳动者的工资权益。
四、社会保险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中国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同时,劳动者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劳动者在遭遇意外事故或退休时具备了一定的保障和福利。
总结而言,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中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十分重要和全面。
工时制度、劳动安全、工资保障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不同国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异同

不同国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异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企业越来越多地跨国经营,雇佣来自不同国家的员工。
这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对不同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有深入的了解。
本文将探讨几个主要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异同。
一、美国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美国是一个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以合同自由原则为基础。
在美国,劳动合同通常是由双方自愿签订的,政府干预较少。
美国的劳动法更侧重于保护员工的个人权利,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
然而,美国也存在一些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如最低工资、加班费和反歧视法。
二、德国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德国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则以集体合同为核心。
在德国,工会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体合同覆盖率很高。
德国劳动法强调社会公正和员工参与,法律规定了员工在企业管理中的参与权。
此外,德国对工作时间和休假有严格的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和休闲时间。
三、日本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日本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东方特色,强调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日本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基准,如最低工资、工时和休假。
同时,日本企业普遍实行终身雇佣制度,员工一旦进入企业,通常会一直工作到退休。
异同分析:相同点:1. 保护员工权益:无论是美国、德国还是日本,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都旨在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法律规定:各国都有关于最低工资、工时和休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不同点:1. 合同自由度:美国的劳动合同自由度较高,而德国和日本则更注重集体合同和劳动基准。
2. 政府干预程度:美国政府对劳动合同的干预较少,而德国和日本政府的干预程度较高。
3. 员工参与度:德国劳动法强调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而日本企业则更注重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结论:了解不同国家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异同对于跨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应根据所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制定合适的劳动合同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不同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以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带来的挑战。
劳动法律法规遵守制度

劳动法律法规遵守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员工、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等各类劳动关系人员。
二、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2.1 基本原则2.1.1 敬重法律法规: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敬重劳动者的权益,并切实履行雇主的义务。
2.1.2 公平合理:公司要求在劳动关系中实行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以平等、公正、公开的态度对待员工。
2.1.3 优先保护弱势群体:公司尤其重视对特殊劳动人群(如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等)的保护,并依据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特殊待遇。
2.2 工时和休息制度2.2.1 工时: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加班和超时工作。
2.2.2 休息制度: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休假权益,定期布置员工休假,合理布置并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
2.3 劳动酬劳制度2.3.1 工资支出:公司依据劳动合同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定时足额支出员工工资,并确保合法合规。
2.3.2 工资调整: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情况,合理调整员工工资,并及时通知员工。
2.4 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2.4.1 安全生产: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4.2 职业健康:公司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国家规定实施职业病防护工作,供应必需的职业健康保护设施和培训。
2.5 女职工和特殊劳动者保护2.5.1 孕产假保护:公司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女职工孕产期间的休假、工资和保障政策,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2.5.2 未成年劳动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未成年员工得到合法合理的保护和关怀。
2.6 福利待遇2.6.1 福利政策: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经济实力,合理订立福利政策,为员工供应合理的福利待遇。
劳动用工法律制度

第五节劳动用工法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法律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动法律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我国为标准劳动用工问题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与之配套的关于工作时刻、休息休假、工资、劳动爱惜等政策、法律、法规文件。
其中,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全面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标准,在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解除、变更、终止、续订劳动合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一样法与专门法的关系,即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劳动法。
一、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制定劳动法的目的是爱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进展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保护社会安宁,增进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2.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劳动法的要紧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但并非所有社会劳动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一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进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其特点是:(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进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是职业劳动、集体劳动、工业劳动进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非个人劳动、农业劳动和家庭劳动关系。
(3)劳动关系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属性。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确实是将其人身在必然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支配,因此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
劳动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是指劳动者有偿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由此缔结的社会关系具有财产关系的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平等、从属关系的属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通过现代契约形式——劳动合同确信的,两边当事人在成立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依照平等、志愿、协商原那么进行,因此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
保障劳动者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对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签订。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名称;(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四)劳动合同期限;(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劳动报酬;(八)社会保险;(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十)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我国劳动法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

我国劳动法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摘要:我国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拟以“我国劳动法的法律制度及其适用”为题,探讨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其具体适用情况,以期更好地加强我国劳动法的执行与完善。
关键词:我国劳动法、法律制度、适用正文:一、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五大方面,即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雇主的基本义务、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以及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制度。
1、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平等报酬、平等机会、不歧视、合理工作时间和安全卫生。
这些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石,同时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劳动条件的协商、安全保障、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教育培训等方面。
这些权利为劳动者提供了一系列保障,帮助其在工作中获得更好的待遇和条件。
3、雇主的基本义务雇主的基本义务包括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等方面。
雇主的义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机制。
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争议处理系统做了全面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和雇主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等多种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5、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制度针对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制定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制度。
这种制度为维护劳动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情况我国劳动法适用广泛,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劳动关系。
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意识不够、监管不严等问题。
以下是一些实际案例,展现了我国劳动法的适用情况。
案例1:小明在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每月目标,遭到公司处罚性辞退。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劳动法是一种法规体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确保他们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公正的对待。
劳动法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工资、劳动时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内容。
下面将重点介绍一些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
一、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法定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经济权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由政府根据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
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纠纷解决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有利于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实施。
三、工时和休假制度劳动法对工时和休假制度也有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或加班限制。
同时,劳动者享有休假权益,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带薪或者额外休假。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旨在保障他们在工作期间和离退休后的利益。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五、就业歧视和非正当解雇劳动法禁止就业歧视和非正当解雇,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益和职业稳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原因歧视、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时必须依法程序,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结:劳动法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法规体系,通过最低工资制度、劳动合同、工时和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就业歧视和非正当解雇等多个方面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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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案例讨论】李某是张家口地区农民来京打工。 1997年三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录为搬运工,双 方为签订劳动合同,只约定每月工资为700元, 发证伤亡事故餐馆一概不负责任。 一日,李某在搬运货物时被重物压伤,李某要求 餐馆承担医药费、营养费等工伤赔偿责任,但餐 馆老板拒绝,称双方没有劳动合同,李某是农民, 不能适用劳动法并将李某解雇。后李某申请仲裁 问:是否适用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实践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约定不明的如何处理?
• 若是因约定不明导致争议,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 用集体合同规定
•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按规定劳 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 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
• (1)试用期条款 • (2)违约金条款 涉及培训的情形 涉及保密的情形 (3)禁止同业竞争条款——保守商业秘 密条款
《劳动法》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主要内容
•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 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 定; • 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 劳动报酬制度; • 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 其特点是镇压工人运动和剥夺劳动者的权利。
二战后劳动法的发展
• 60、70年代,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根据新的 政治经济状况,相继颁布了一些改善工人劳动条 件的新法律。劳动法从总体上得到了发展。
• 法国颁布了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男女同工同 酬、限制在劳动方面的种族歧视的法律; 1976年,日本重新修订了《劳动标准法》以及 制定了关于最低工资、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 训、女工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 • 2、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劳动合同 • 3、书面劳动合同与口头劳动合同 • 4、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用合同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 • • • • • (一)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 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 巴黎举行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决议规定 1890年5月1日国际劳动者举行游行,并 决定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
劳动立法产生与发展
• 专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起源于资本主 义,尤其是十八世纪产业革命 • 现代劳动立法的开端是1802年英国《学 徒健康与道德法》 • 前苏联在1918年通过了第一部《苏维埃 劳动法典》
劳动者的权利
• 1、平等就业 • 2、选择职业 • 3、取得劳动报酬 •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 5、休息 • 6、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者的义务
• 1.完成劳动任务——最基本的义务 • 2.提高职业技能 •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 4.遵守劳动纪律 • 5.遵守职业道德
(二)用人单位
• 主要特点: • (1)主体特定 •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 • (3)法定性,强行性规范比 较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 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提供劳务内容而 签订的协议 • 两者区别: • 1、法律性质不同 • 2、合同主体 •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 4、合同内容不同 • 5、确定报酬原则不同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的生效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劳动合同就产生 法律效力 有效条件:主体、意思表示、协商、合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需要鉴证的或公证方可生效的劳动合同,其生效 的时间从鉴证或公证之日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
• 1、无效的情形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 (二)订立形式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 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 满1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 实体法和程序法统一
劳动法的渊源
• 《劳动法》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并 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 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 实施。
《劳动合同法》修正
• • • • • • • • 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劳动者可自主选择 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出法定事由仍解除 合同期时间有长短,续签两次为无固定 解聘要给经济补偿,辞职履行告知义务 违约金限两种情况,试用期限约定一次 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实施岗位有“三性” 主张和解
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节的由来
• 国际劳动节又称“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示 威游行日” ,它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 节日。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 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
• 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会议提出八小 时工作制的口号。1886年5月1日,以美 国芝加哥为中心,在美国举行了约35万人 参加的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游行,示威者要 求改善劳动条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 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 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 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 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 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 定。
• • • • • •
宪法中有关劳动领域事务的规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 地方劳动法规和劳动规章 我国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
•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 (一)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 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书面协议
【案例讨论】
1997年2月,医院雇佣罗某为保洁员工, 双方签订了卫生保洁合同,协议期限 约定为一年,并且要求罗某每天早晚 各打扫卫生1次,每月由医院支付报酬 4百元,以后卫生保洁合同一年一签。 罗某与医院均按保洁合同履行了相应 义务。在协议履行期间,罗某从未参 加过医院组织的任何活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以 下几种情形
1、协商订立 2、法定强制订立 3、法定的推定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起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如何证 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 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一)劳动法的概念 •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和 • 劳动法是以劳动者利益保护为宗旨, 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的独立的法律 部门
基本特点
• 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
•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 制性规范为主
• 2002年3月,医院通知罗某不在为医院 打扫卫生。罗某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解除劳 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受理范围 而驳回了罗某的申请。罗某不符,又于 2002年12月初以该医院为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元及额外 经济补偿金1000元 • 问:法院会支持罗某的诉讼请求吗
试用期条款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 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 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 期限。
•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者权利的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2、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
•
劳动合同的 无效由劳动仲 裁委员会或者 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 撤销劳动合同 • 修正劳动合同 • 赔偿损失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二)调整对象
• 1、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 2、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如劳动力管理关系,劳动者的社会保 险关系,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
•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 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四、劳动法律关系
•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 的权利义务关系、 • 是受国家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的 劳动关系,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结果
(一)劳动者 1、劳动者的定义和最低就业年龄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 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 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 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 然人(中外自然人)。 最低就业年龄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 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 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 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 报酬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