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9.15•【文号】国函〔2023〕97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9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10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海南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海南路径。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76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8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3%;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3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优质岸线资源管理,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海南土福湾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定位与规模 (2)第三章结构与布局 (2)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3)第五章空间管制 (4)第六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4)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5)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5)第九章城市设计及景观控制 (6)第十章工程规划控制 (7)第十一章建筑控制 (7)第十二章附则 (8)附录——名词解释 (8)陵水黎族自治县土福湾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实施《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及“海棠湾-土福湾国家海岸”的建设,有效促进土福湾度假区用地的保护与开发,打造陵水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陵水县)具有特色的海滨度假品牌,展示陵水文化特质,建设一个充满个性、活力与魅力的海滨度假区,辐射带动整个海滨风景名胜区,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陵水黎族自治县土福湾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土福湾度假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附件四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本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37-90)4、《海棠湾分区规划及城市设计》5、《陵水海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6、《陵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7、国家相关规范及陵水县相关地方法规。
第五条规划范围:用地南起南海海滨,北至海南岛东线高速公路,西至三亚市界,东至英洲河口。
总用地面积约为5.19 k㎡,南北进深约为0.7~1.5 km,东西宽约4.3 km,沙滩长度约为4.22 km。
第六条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依据国家和陵水县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结合陵水县土福湾区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陵水县的有关规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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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土地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于1999年组织编制了《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按我市行政辖区面积236.44平方公里的范围编制。
三、《规划》目标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海南省下达的各项规划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为: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发展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实现耕地的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促使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显著的提高,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目标1.耕地保护根据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的要求和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200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5527.26公顷,201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4717.74公顷;选择集中连片、生产条件较好的水旱田和旱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350.71公顷;继续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搞好渠道维修,整治排灌系统,提高灌溉效益,并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
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修改文本琼海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1)第一节规划修改的背景 (1)第二节现行规划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2)第三节规划评估的主要结论 (2)第二章规划修改概述 (4)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第二节规划修改依据 (4)第三节规划修改指导思想 (5)第四节规划修改的原则 (5)第五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7)第六节规划修改范围和期限 (7)第三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8)第一节自然条件与经济概况 (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和特点 (10)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12)第四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14)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4)第二节规划总体目标 (14)第三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5)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17)第二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7)第三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8)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20)第一节农业用地布局调整 (20)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 (25)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5)第二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27)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及布局 (35)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38)第一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38)第二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重点区域 (38)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39)第四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措施 (39)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0)第一节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指导原则 (40)第二节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41)第三节构建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格局 (41)第四节探索生态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 (42)第五节土地利用中的生态对策 (43)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5)第一节中心城区发展目标和用地规模 (45)第二节土地利用方向和开发时序 (45)第十二章乡镇土地利用 (46)第一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安排的原则 (46)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方案 (46)第十三章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 (51)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 (51)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52)第十四章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4)第一节行政管理措施 (54)第三节执法监察措施 (56)第四节技术保障措施 (56)第五节公众参与措施 (57)第十五章附则 (58)附表1 琼海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2 琼海市主要控制指标表 (60)附表3 琼海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表 (61)附表4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独立工矿建设项目 (62)附表5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63)附表6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 (64)附表7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65)附表8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旅游建设项目 (66)附表9 琼海市2006-2020年重点环保、独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68)附表10 琼海市2006-2020年其他建设项目 (70)附表11 琼海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案表 (72)附表12 琼海市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74)附表13 琼海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规划表 (75)附表14 琼海市规划后各类用地面积表 (76)第一章前言第一节规划修改的背景《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2010年3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
陵 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规划修编的背景1第二条规划修编的目的2第三条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2第四条规划编制原则与任务2第五条规划编制主要依据3第六条规划编制范围4第七条规划编制期限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5第八条土地利用结构与特点5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6第十条土地利用效率与潜力7第十一条未来土地利用趋势分析7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9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战略9第十三条规划总体目标10第十四条规划调控目标11第十五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11第四章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15第十六条农用地结构调整15第十七条农用地利用分区15第十八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17第十九条基本农田整备区18第二十条园地布局及管理18第二十一条林地布局及管理19第二十二条其他农用地布局20第五章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21第二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1第二十四条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1第二十五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管理22第二十六条村镇布局与管理23第二十七条旅游建设用地布局与管理24第二十八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与管理26第六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用途管制29第二十九条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类型29第三十条土地利用分区功能与方向29第三十一条土地用途分区类型30第三十二条土地用途分区分布及管制措施31第七章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40第三十三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目的40第三十四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任务40第三十五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途径和保障措施41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44第三十六条协调原则与指导思想44第三十七条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问题44第三十八条加强土地生态建设的途径与措施45第九章土地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46第三十九条生物多样性现状46第四十条生态用地46第四十一条生态用地管制措施46第四十二条协调土地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48 第十章中心城区及乡镇级土地利用51第四十三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51第四十四条乡镇土地利用51第十一章实施规划的措施57第四十五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57第四十六条建立耕地资源严格保护机制57第四十七条建立土地利用的补偿机制57第四十八条强化土地宏观调控职能,按照规划依法用地和供地58 第四十九条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58第五十条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58第十二章附则59第五十一条规划文件59第五十二条规划实施59第五十三条规划解释59附表1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0附表2 陵水黎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61 附表3 陵水黎族自治县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2附表6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案表65附表7 陵水黎族自治县园地指标分解表68附表8 陵水黎族自治县林地指标分解表69附表9 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72附表10 陵水黎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75附表11 陵水黎族自治县非农建设用地新增面积指标表76附表12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规划表78附表13 陵水黎族自治县规划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对比8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修编的背景1、陵水县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陵水紧邻三亚,位置突出,是海南东部旅游经济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旅游优势明显。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年—2020年)说明书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3.4目录第一章规划总论 (1)一、规划范围 (1)二、规划期限 (1)三、规划性质 (1)四、规划任务 (1)五、规划原则 (2)六、规划依据 (2)第二章规划背景 (5)一、宏观背景 (5)二、中观背景 (6)三、微观背景 (9)四、规划衔接 (11)第三章基础分析 (14)一、资源分析 (14)二、文化分析 (25)三、现状分析 (33)四、SWOT分析 (36)第四章市场分析 (40)一、市场特征 (40)二、市场定位 (43)三、专项市场 (45)四、市场预测 (49)第五章发展定位 (52)一、指导思想 (52)三、形象定位 (53)四、发展目标 (53)五、发展模式 (54)六、发展战略 (56)七、发展突破 (56)第六章空间布局与分区规划 (58)一、空间布局 (58)二、分区规划 (58)第七章产品规划 (114)一、指导思想 (114)二、产品现状分析 (115)三、产品体系 (117)四、特色产品 (122)第八章产业规划 (128)一、总体思路 (128)二、特色产业 (128)三、传统产业 (146)第九章交通规划 (155)一、总体思路 (155)二、交通现状 (156)三、旅游公路规划 (156)四、特色游线设计 (159)五、水路交通规划 (162)六、服务中心体系 (163)第十章环境保护 (165)一、指导思想 (165)三、重点举措 (166)第十一章营销推广 (175)一、营销目标 (175)二、营销推广口号 (176)三、营销策略 (177)四、节事活动策划 (178)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181)一、组织保障 (181)二、规划保障 (181)三、政策保障 (182)四、土地保障 (182)五、资金保障 (182)六、民生保障 (183)七、人才保障 (183)第十三章投资运营与分期行动规划 (185)一、开发运营规划 (185)二、投资融资规划 (188)三、分期行动规划 (193)四、综合效益分析 (197)第一章规划总论一、规划范围陵水县行政辖区。
海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指导思想 (1)第三条规划原则 (2)第四条规划依据 (3)第五条规划范围 (3)第六条规划期限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 (4)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4)第八条土地利用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5)第九条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第十条土地利用战略 (10)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政策导向 (12)第十二条土地利用目标 (13)第十三条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17)第四章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19)第十四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9)第十五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20)第十六条林地布局 (20)第十七条园地布局 (21)第十八条牧草地布局 (21)第十九条其他农用地布局 (21)第五章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23)第二十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3)第二十一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24)第二十二条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25)第二十三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26)第二十四条旅游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27)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区域调控 (28)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8)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2)第二十七条土地用途分区与用途管制措施 (34)第二十八条实施统筹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 (39)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43)第二十九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43)第三十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45)第三十一条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46)第三十二条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 (50)第三十三条土地整治工程 (52)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5)第三十四条行政管理措施 (55)第三十五条经济调控措施 (56)第三十六条法律约束措施 (57)第三十七条技术措施 (57)第三十八条社会监督措施 (58)第九章附则 (59)第三十九条规划文件 (59)第四十条规划实施 (59)第四十一条规划解释 (59)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保护耕地、保障建设、改善生态的关系,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基础上,制定《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海南省澄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南省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文本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五月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 (8)第四章规划目标 (10)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5)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 (18)第八章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26)第九章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 (27)第十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29)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利用 (3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4)第十三章附则 (37)附表 (38)前言《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6年开始修编,2010年9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
实施三年来为澄迈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集约节约用地提供了重要保障。
随着2010年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提升为国家战略,为加快西部地区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澄迈建设成为海南省新型工业基地、能源和南海资源开发与服务基地、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其区位优势正逐步突出,面临的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规划在实施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在此背景下,经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同意,澄迈县政府组织编制了《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并于2013年1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时提出的修改建议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同意澄迈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13]860号),澄迈县按照《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调整办法》(琼府办[2012]8号)有关规定开展《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工作,结合海南省和澄迈县实际,重新编制《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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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海南省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I)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指导思想 (1)第三条规划原则 (2)第四条规划依据 (3)第五条规划范围 (3)第六条规划期限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 (4)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 (4)第八条土地利用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5)第九条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8)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第十条土地利用战略 (10)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政策导向 (12)第十二条土地利用目标 (13)第十三条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17)第四章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19)第十四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9)第十五条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20)第十六条林地布局 (20)第十七条园地布局 (21)第十八条牧草地布局 (21)第十九条其他农用地布局 (21)第五章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 (23)第二十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3)第二十一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24)第二十二条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25)第二十三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26)第二十四条旅游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27)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与区域调控 (28)第二十五条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8)第二十六条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2)第二十七条土地用途分区与用途管制措施 (34)第二十八条实施统筹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 (39)第七章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43)第二十九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43)第三十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程 (45)第三十一条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46)第三十二条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 (50)第三十三条土地整治工程 (52)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5)第三十四条行政管理措施 (55)第三十五条经济调控措施 (56)第三十六条法律约束措施 (57)第三十七条技术措施 (57)第三十八条社会监督措施 (58)第九章附则 (59)第三十九条规划文件 (59)第四十条规划实施 (59)第四十一条规划解释 (59)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及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保护耕地、保障建设、改善生态的关系,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基础上,制定《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明确了海南省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管理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协调保护与发展等土地利用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方案,划定了土地利用功能区和空间管制区,明确了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分解落实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达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重点项目用地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规划》是统筹海南省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基本手段,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城乡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本规划期内,既是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根据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GDP将得到较快增长,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国际旅游岛初步建成,综合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水平,海南将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省。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新形势下土地利用管理要求,必须通过修编规划,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妥善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科学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土地保障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海南“一省两地”发展战略、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城乡和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建设,优先保障生态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和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海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资源保障。
第三条规划原则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立足省情,着眼未来,遵循“严格保护、占补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优化布局、集约利用,强化措施、保障实施”的原则。
——严格保护、占补平衡。
从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努力提高农用地质量和生产能力,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统筹兼顾、保障重点。
坚持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兼顾各行各业用地需求,保障生态建设用地,满足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提高支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优化布局、集约利用。
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强化措施、保障实施。
体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要求,制定各项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提高规划实施能力和效力。
第四条规划依据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及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等。
第五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编制范围为海南省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含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土地总面积为3.5354万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面临形势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1.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海南省土地总面积为353.54万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82.64万公顷(4239.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95%;建设用地面积为29.26万公顷(43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7%;未利用地面积为41.64万公顷(624.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78%。
(1)农用地中,全省耕地面积为72.76万公顷(1091.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58%。
耕地主要分布在滨海平原、台地、河谷及山间盆地,尤以北部和西部平原台地区最为集中,中部山区分布较少;园地面积为53.31万公顷(79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08%;林地面积为148.33万公顷(2225.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96%;牧草地面积为1.94万公顷(29.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5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30万公顷(94.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8%。
(2)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7.39万公顷(110.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9%;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06万公顷(180.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1.36万公顷(2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8%;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6.03万公顷(9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1%;旅游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42万公顷(36.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68%。
(3)未利用地中,主要以荒草地、滩涂、河流及湖泊水面为主。
其中,荒草地面积为21.57万公顷(323.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10%;滩涂面积为14.48万公顷(21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9%;河流及湖泊水面面积为4.22万公顷(63.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9%。
2.土地利用的主要特点海南省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特色鲜明。
全省土地利用的主要特点是:中部高、四周低的岛屿地貌形态,决定了圈层分布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农用地的多宜性特征明显,林地和园地面积比重大;以旅游业为主导的产业特点,客观上要求土地利用保持低容积率、低建筑密度和高植被覆盖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还较低;滨海平原地区既是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的地区,也是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的地带,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用地的矛盾较为突出。
第八条土地利用成效与存在的问题1、土地利用成效《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称“上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以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为重点,以土地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促进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以下明显成效:(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现了占补平衡的目标。
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64.92万公顷(973.8万亩),建立并落实了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并完善了规范有序的土地开发整理机制。
(2)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20世纪90年代初形成的2.38万公顷(35.7万亩)闲置土地基本处置完毕,其中50.7%的土地已盘活利用。
单位农用地农业产值由1996年的0.50万元/公顷(0.03万元/亩)提高到2005年的1.06万元/公顷(0.07万元/亩),年均递增8.7%;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1996年的8.78万元/公顷(0.59万元/亩)提高到2005年的20.65万元/公顷(1.38万元/亩),年均递增10.0%。
(3)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规划实施期间,海口、三亚两个中心城市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南北两极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博鳌、兴隆等东部地区旅游用地和洋浦、东方、昌江、澄迈等西部工业项目用地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4)土地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推进了海南“生态省”建设战略的实施。
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5%,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78万公顷(41.7万亩),规划建设陆地自然保护区56处,占全省陆地面积的8.1%;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万多公顷,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