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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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订和调整有关规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订和调整有关规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制订和调整有关规定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电器电子产品的名称、定义、范围组成。

确定《目录》产品的定义和范围时,参照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进出口《目录》产品适用的海关商品编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另行发布。

二、《目录》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目录》的制订和调整工作,提出并逐步完善《目录》制订和调整的原则、程序和工作方案。

委员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成。

秘书处设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目录》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目录》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分别成立专家小组、部门行业小组、企业小组,负责《目录》的评估、咨询工作。

(一)专家人选从长期从事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以及污染防治等领域研究工作的有关专家中选取;(二)行业协会代表从有关产品的生产、进出口、处理、环保等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中选取;(三)企业代表从有关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处理企业中选取。

四、遴选《目录》产品遵循以下原则:(一)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资源回收量大,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推动回收处理产业化的电器电子产品;(二)废弃后对环境、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电器电子产品;(三)体积大、质量大、难回收的电器电子产品;(四)废弃后回收处理需要政策推动的电器电子产品;(五)其他综合资源性、环境性、技术经济性考虑需要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

五、制订和调整《目录》按照以下程序:(一)《目录》管理委员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拟纳入《目录》产品的建议;(二)《目录》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依据本规定第四条有关原则,对拟纳入《目录》产品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目录》备选范围;(三)专家小组对纳入《目录》备选范围的产品进行评估,提出遴选意见,形成《目录》初稿;(四)《目录》管理委员会将《目录》初稿征求行业小组和企业小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五)《目录》管理委员会将《目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目录》送审稿;(六)《目录》送审稿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1月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技术1.废旧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资源综合利用技术2.多晶硅生产过程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二、废金属综合利用技术3.自动化钢桶翻新再利用生产线技术4.利用废旧金属材料消失模铸造技术5.有色金属液在线除氢技术三、废塑料综合利用技术6.废旧垃圾塑料综合利用与新型化学建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7.医疗废塑料废橡胶热解气化成套装备及技术8.废弃聚四氟乙烯资源回收利用设备及技术9.模块式双向蓄排水立体绿化技术10.利用废弃塑料再生新型棉花包装材料技术四、废橡胶轮胎综合利用技术11.载重系列轮胎硫化橡胶粉技术12.废旧轮胎常温机械法制取橡胶粉自动化生产线13.利用废旧轮胎生产高性能再生橡胶技术14.废旧轮胎橡胶粉在橡胶沥青中的应用技术15.密炼法生产乙丙复原橡胶新工艺及再生技术16.废橡胶复合微纤维补强材料制造技术17.硫化丁基橡胶多段脱硫再生复原技术18.工业化集成控制废弃胶胎低温热解工艺及成套设备五、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19.陶瓷废渣生产轻质陶瓷板材新技术20.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21.废玻璃生产泡沫玻璃绝热隔音材料综合利用技术六、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22.林区生物质炭电联产设备及关键技术23.移动式沼渣清除设备及资源化加工技术24.新型微生物可溶性秸秆腐熟剂研发技术25.高效转化利用畜禽粪和秸秆生产食用菌和有机肥技术26.农林废弃物热化学转化生态炭技术及其自动化成套设备27.超级杂交水稻专用肥及土壤生态调理剂组合应用技术28.植物秸秆全组分综合利用技术29.生物质气发电与热电联供技术30.固体有机废弃物生物发酵技术31.利用农林废弃物与废旧塑料生产高分子木塑复合型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32.稻壳砂浆轻质节能复合墙体加工技术33.秸秆制炭、气、油规模化联产技术34.利用废豆渣生产可溶性大豆多糖及大豆膳食纤维生产技术35.节能循环法纤维板生产工艺36.发酵草禾烃酿造重烃制备轻质燃料油的方法七、其他综合利用技术37.全加氢型废润滑油加氢再生技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技术(2项)编号技术名称主要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应用情况及推广前景1 废旧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该技术可将废旧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或其生产、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破碎至一定粒度,再分选出钴、镍、铁、铝、铜等主要成分;经湿法冶金处理后,作为原料制备先进电池材料镍钴锰酸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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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标 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发文日期】2015-02-09
【实施时间】2016-03-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15年2月9日
关联知识: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的通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总理温家宝?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工商、质量监督、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一、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中的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九类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九类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其他类别产品(具有类似拆解产物和处理工艺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提出申请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开展材料审查或现场核查中,本指南可提供技术参考。

三、基本要求处理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一)厂区处理企业具有集中和独立的一整块厂区,并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或签订该厂区不少于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

厂区面积满足拆解处理生产活动和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所需,鼓励规模化企业生产加工区面积(或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厂区总占地面积的1/2,且不低于5000 平方米。

(二)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具有硬化地面,容量原则上不低于设计日处理能力的10 倍。

周边具有围墙或者设置围栏,以利于监控货物和人员进出。

可能产生废液或废油等液体积存、泄漏的贮存场地,具有防渗措施和液体收集系统。

位于室外的贮存场地应安装防雨棚。

具有九类产品的独立仓储区域,不同类别的九类产品和不同类别的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应当分区贮存,自动化仓储系统除外。

各分区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名称。

(三)处理场地拆解、利用、处置九类产品的专门处理场地为具有硬化地面的室内场地,并具备处理场地冲洗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废油等液体物质的防渗、截流、收集设施。

处理场地分区设置,各处理区域之间界限明显,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志和操作流程图。

(四)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九类产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释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释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释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23年版)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23年版)是指经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全国性电子产品废弃物处理工程实施规范(HJ850-2023)的2023年版本。

2023年版本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共有20个类别,根据其使用特性可分为4大类:
一、电信设备:包括电信传输、传输设备、交换设备、信号传输等电信设备。

二、电子计算机:包括个人计算机、服务器、大型机及其配件;
三、视听器材:包括家用电视机、音响等电子视听家用器材、广播收音机和电视机;
四、其他类别:包括数字家用电器、工控机、节能灯、家用电器、电子仪器仪表、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冰箱等。

此外,2023年版本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还增加了新能源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等。

2023年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规范指导着电子产品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实施,不仅要求废弃物及其处理工艺的可行性,而且要求技术水平、综合效益、安全性、环境保护等的满足。

2023年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工信部2014年第16号公告)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工信部2014年第16号公告)

主要技术参数
功率:11kW 功率:15kW 功率:7.5kW 功率:11kW 功率:22kW 功率:18.5kW 功率:22kW 功率:15kW 功率:30kW 功率:37kW 功率:30kW 功率:18.5kW 功率:22kW 功率:45kW 功率:37kW 功率:45kW 功率:30kW 功率:55kW 功率:55kW 功率:37kW 功率:75kW 功率:90kW 功率:75kW 功率:90kW 功率:45kW 功率:55kW
主要技术参数
功率:0.75kW 功率:1.1kW 功率:0.55kW 功率:0.75kW 功率:1.5kW 功率:2.2kW 功率:1.1kW 功率:1.5kW 功率:0.75kW 功率:1.1kW 功率:3kW 功率:2.2kW 功率:3kW 功率:1.5kW 功率:4kW 功率:4kW 功率:5.5kW 功率:7.5kW 功率:5.5kW 功率:7.5kW 功率:3kW 功率:3kW 功率:5.5kW 功率:11kW 功率:15kW 功率:18.5kW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第三批)
二○一四年二月
目录
一、电动机..........................................................................................................................1 二、风机............................................................................................................................14
主要技术参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 》释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 》释义

附件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一、电冰箱(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升)。

电冰箱指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冰箱,是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采用消耗电能的手段来制冷,并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

(二)目录产品释义电冰箱的种类很多,一般按其内冷却、用途、气候环境、外形、放置方式制冷方式分类。

《目录》按照产品用途进行分类。

冷藏冷冻箱(柜):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藏室,适用于储藏不须冷冻的物品,并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冻室,适用于需要在-18℃或-18℃以下保存的冷冻物品和储存冷冻物品。

冷冻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等于或低于-18℃的物品放入箱内,这些间室温度上升,不高于-18℃。

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间为冷冻室,并能按规定储藏物品,可有冷冻物品储藏室。

冷藏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藏室。

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个间室是冷藏室,用以储藏不需冻结的物品,其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

该类型冰箱可以具有冷却室、制冰室、冷冻特品储藏室、冰温室,但是它没有冷冻室。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不超过50升的电冰箱。

二、空气调节器(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一拖多空调器等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一拖多空调时,按室外机制冷量计算)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

空气调节器是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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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释义(征求意见稿)一、电冰箱(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容积≤800升)。

电冰箱指封闭式电机驱动压缩式冰箱,是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采用消耗电能的手段来制冷,并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

(二)目录产品释义电冰箱的种类很多,一般按其内冷却、用途、气候环境、外形、放置方式制冷方式分类。

《目录》按照产品用途进行分类。

冷藏冷冻箱(柜):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藏室,适用于储藏不须冷冻的物品,并至少有一个间室为冷冻室,适用于需要在-18℃或-18℃以下保存的冷冻物品和储存冷冻物品。

冷冻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等于或低于-18℃的物品放入箱内,这些间室温度上升,不高于-18℃。

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间为冷冻室,并能按规定储藏物品,可有冷冻物品储藏室。

冷藏箱(柜):一个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的绝热箱体,具有一个或多个间室,其中至少有一个冷藏室。

该类型冰箱至少有一个间室是冷藏室,用以储藏不需冻结的物品,其温度应保持在0℃以上。

该类型冰箱可以具有冷却室、制冰室、冷冻特品储藏室、冰温室,但是它没有冷冻室。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非压缩式电冰箱及容积小于50升的电冰箱。

二、空气调节器(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一拖多空调器等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一拖多空调时,按室外机制冷量计算)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具。

空气调节器是一种向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包括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空气调节器主要包括制冷和除湿用的制冷系统以及空气循环和净化装置,还可包括加热和通风装置(它们可被组装在一个箱壳内或被设计成一起使用的组件系统)。

空调器一般由制冷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箱体4部分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空气调节器一般可按结构形式分为整体式、分体式和一拖多空调器三种。

按功能分为冷风型、热泵型、冷风除湿型、冷风热泵除湿型、热泵辅助电热型等。

按冷却方式分为水冷式和空气冷却式。

《目录》按照产品结构形式进行分类。

整体式空调器(窗式、穿墙式等):是指自身带有冷、热源装置的空调机,称为独立式空调机。

分为窗式、穿墙式等。

分体式空调器(挂壁式、落地式等):是一种连接在一起工作的空调,即其冷凝器在室外而蒸发器装在室内。

这种分体式空调设备无送风管,在每个空调区域(例如,每个房间)利用一台独立的蒸发器来调节温度。

通常分体式空调是一台室外机对应一台或多台室内机,室内机分为挂壁式、落地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一拖多空调器:是一种向多个密闭空间、房间或区域直接提供经过处理的空气的设备。

它主要是一台室外机组与多于一台的室内机组相连接,可以实现多室内机组同时工作、部分室内机组同时工作或单独室内机组工作的组合体系统。

三、吸油烟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深型吸排油烟机、欧式塔型吸排油烟机、侧吸式吸排油烟机和其他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

吸油烟机主要由机壳、集烟罩、叶轮、电机、风道和控制部件等几大部分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吸油烟机按照外形特征可分为薄型、深型、塔型和侧吸型四种类型。

按式样结构分为欧式、中式、近吸式(侧吸式)几类。

按吸气方式分为顶吸式和侧吸式(含斜吸式),按积停沥油方式可分为双油路、三油路,按净化空气的方式可分为是脱油外排式和吸附净化内循环式。

《目录》按照产品外形特征分类并列举。

四、洗衣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机及其他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干衣量≤10公斤)。

洗衣机是指利用电能驱动,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

此类设备用于清洗衣物、制成品等。

一般配有浆式搅拌器或旋转滚筒,使液体在衣物中保持环流。

(二)目录产品释义按照产品工作原理分为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

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不用洗衣粉的洗衣机,如超声波洗衣机、电磁去污洗衣机、活性氧去污洗衣机、臭氧洗衣机、离子洗衣机等。

《目录》按照产品工作原理进行分类。

波轮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波轮连续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滚筒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放在滚筒内,部分浸于水中,依靠滚筒连续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搅拌式洗衣机: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搅拌叶往复运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脱水机:依靠机械作用除掉被洗涤物中水分的器具。

五、电热水器(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储水式电热水器、快热式电热水器和其他将电能转换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产生一定温度的器具(容量≤500升)。

电热水器是指通过电加热管将电能转化为热能,并将热能传递给水,使水加热至低于沸点温度的器具。

储水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管、内胆、保温层、镁棒、漏电保护插头(器)、温控器、安全阀、混水阀、PCB板等零部件组成。

快热式电热水器由外壳、加热器、电路控制板、温控器、限温器、水流开关,进出水管等零部件构成。

(二)目录产品释义储水式电热水器:是指在一个容器内将水加热的固定式器具,它可长期或临时贮存热水,并装有控制或限制水温的装置。

主要包括的类型有:密闭式热水器、水槽供水式热水器、水箱式热水器、出口敞开式热水器。

快热式电热水器:当水流过器具时加热水的驻立式器具。

主要分为出口敞开式和出口封闭式。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本目录产品范围不包含咖啡壶、电水壶、煮蛋器、热水售卖机等具备液体加热功能的液体加热器和商业售卖机。

六、燃气热水器(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以燃气作为燃料,通过燃烧加热方式将热量传递到流经热交换器的冷水中以达到制备热水目的的一种燃气用具(热负荷≤70kw)。

燃气热水器包括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产品基本结构为:排烟罩、热交换器、燃烧器、控制器、阀门和电池盒。

(二)目录产品释义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是内部具有储热水的容器并作为热水器整体的一部分的热水器,其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50kW、储水容积小于500升。

燃气快速热水器是内容不具有储热水的容器的热水器,其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70kW。

七、打印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热敏打印机和其他与计算机联机工作或利用云打印平台,将数字信息转换成文字和图像并以硬拷贝形式输出的设备,包括以打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张/分钟)。

打印机是指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网络、平台式扫描仪等来源接收数据,通过诸如激光、喷墨、点阵或热敏打印等方法,在印刷(打印)介质上打印正文、字符或图像的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

(二)目录产品释义打印机按打印字符结构,分全形字打印机和点阵字符打印机;按一行字在纸上形成的方式,分串式打印机与行式打印机;按所采用的技术,分喷墨式、热敏式、激光式、针式等打印机。

《目录》主要按照产品采用技术分类。

激光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通过指向感光表面上的激光束先生产管理潜像,然后用加色剂显现出来再转移固定到纸上。

喷墨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其中字符是由透射在纸上的墨粒或墨点构成。

针式打印机:按机械击打打印媒体的方式进行打印的一种打印机。

热敏打印机:一种非击打式打印机,其中字符是通过将加热元件直接加在热敏纸上,或是将色带上的墨熔化到普通纸上而打印出来的。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三)本目录不包括的产品1)打印头针数大于等于48的针式打印机。

2)打印幅面小于A6的针式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八、复印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静电复印机、喷墨复印机和其他用各种不同成像过程产生原稿复印品的设备,包括以复印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印刷幅面<A2,印刷速度≤80张/分钟)。

复印机是从书写、绘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倍、放大或缩小的复印品的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

复印机由光导材料构成的感光鼓上形成静电图像,通过显影,让墨粉吸附在静电图像上,再转印到复印纸上,通过定影形成文字图像的复印品。

(二)目录产品释义静电复印机:采用静电方式具有复印功能的办公设备喷墨复印机:采用喷墨方式具有复印功能的办公设备。

多功能一体机:具有打印、扫描、复印或传真等多功能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产品。

九、传真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利用扫描和光电变换技术,把文字、图表、相片等静止图像变换成电信号发送出去,接收时以记录形式获取复制稿的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以传真功能为主,兼有其他功能的设备。

传真机是一种图像再现设备,含设备本体及耗材,其功能是传送或接收图文信息。

这类机器必须能够将图像原件的数据通过电信网络传送到同类设备上。

(二)目录产品释义传真机通过扫描即将需要发送的文件并转化为一系列黑白点信息,该信息再转化为声频信号并通过传统电话线进行传送。

接收方的传真机收到信号后,会将相应的点信息打印出来,形成与原发送文件相同的复印件。

十、电视机(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移动电视接收终端及其他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的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

电视机是指用于信号显示的电视接收装置,被设计用来接收、显示、播放由地面、有线、卫星或网络传输的模拟和/或数字彩色电视广播信号的,由电源供电的电子产品,含有电视调谐器(高频头)及遥控器。

(二)目录产品释义电视机可以按照色彩、尺寸、信号类型、观看角度、成像原理、技术原理、显示比例进行分类,《目录》主要按照产品的成像原理进行分类。

虽然因成像原理不同,电视机可分为多种,但都是可以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能解调并能输出或重现广播电视信号的设备。

判定电视机的标准是确定此产品是否具有高频调谐器和遥控器。

高频头是接收高频信号和解调出视频信息核心装置,一般分为数字信号高频头(简称数字高频头)和模拟信号高频头(简称模拟高频头),就是接受电视信号的调谐及高频信号放大器。

十一、监视器(一)产品范围及定义目录产品范围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监视器、液晶监视器等由显示器件为核心组成的图像输出设备(不含高频头)。

监视器是指将视频信号转换为光图像信号,用图示的方法显示已处理数据的图像输出设备。

(二)目录产品释义监视器按材质分为CRT、DLP、LCD、LED、OLED等,按照用途分为专用和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监视器和其他监视器两大类,也可细分为安防监视器、监控监视器、广电监视器、工业监视器、电脑监视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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