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完整版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工程名称)。
2. 投保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及其风险状况承担告知义务,对保险公司的问询应如实告知。
二、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暴风雨等)导致的工程损失。
2.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
3. 因工程设备质量问题引发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4. 其他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具体金额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2.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四、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为准。
五、投保人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保费。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
3. 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
4.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损失扩大。
六、保险公司义务1. 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对投保人的咨询、索赔请求及时进行处理。
3. 保守投保人商业秘密。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及损失评估。
2.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并依据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9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9篇建筑工程保险合同 1甲方(采购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供货安装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订购及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1、设备情况(详见报价表):2、安装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第二条乙方工程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1、乙方负责中央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乙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
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涉及机型调整的,须经双方洽商加以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合同工程款洽商价款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3、合同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定金计人民币元; 大写: 圆整(计工程总价款的30%);4、乙方工程材料及设备进场,甲方验收签字后支付乙方二期工程款人民币元,大写: 圆(计工程总价款的60%);5、其余款项于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未付清全款以前,材料及空调设备权属为乙方;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一周内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视作验收合格。
6、以上价款不含小区物管费、含专用钻孔机器钻孔费用、含设备吊装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2、除洽商外,如乙方延期交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的标的为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建筑工程的规模、性质、地理位置、风险状况等信息。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 甲方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告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与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相符。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告知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价值并据此计算保险费。
三、保险期限1.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2. 在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赔偿责任。
四、保险责任与义务1. 乙方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意外事件,如建筑物坍塌等。
2.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处理事故。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索赔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并予以答复。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供参考: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申请的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为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险金实际支付以确定事由终止。
三、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因火灾、爆炸、雷击、地震、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2.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重新修复、重建等费用;3. 因施工过程中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
六、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七、保险合同变更: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
八、其他约定: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签署代表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履行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保险公司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总结: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所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障该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甲方自愿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乙方同意承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基本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及乙方的承保能力,确定本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该建筑工程保险的具体项目包括建筑物本身的损失,各类损失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详细内容在保险单中详细列出。
二、保险标的与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利益。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建筑合同、预算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甲方应如实提供所有与保险金额计算相关的信息,以确保保险金额的准确性。
具体保险金额在保险单中明确记载。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范围----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风雨等)、意外事故、工程质量和工艺缺陷等。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损失、第三者责任、人身伤害责任等。
具体的赔偿事宜在保险单中有明确规定。
四、保险期间与保险费用----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保险费用根据甲方的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具体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在保险单中明确记载。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享有乙方提供的保障;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投保有关的所有信息;3.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减少风险;4.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发生的与本保险相关的事故,并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保险合同。
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本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位于具体地址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本合同的保险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三、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本身的缺陷或设计错误;4. 施工现场内发生的意外事故;5. 其他在明细表中列明的风险。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应按照工程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工程的一切情况,包括工程规模、结构、施工方法、风险等级等。
2. 甲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预防措施,减少风险发生。
3.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进度、事故报告等。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赔偿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2. 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查验,了解工程的安全状况。
3.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处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款。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损失进行核定,并与甲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8篇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8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保险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保险合同协议。
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配套的设备与设施等。
2. 甲方应对保险标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
二、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 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物主体结构、附属设施、施工设备等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实际投入的建筑工程价值确定。
2. 第三方责任险: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由甲方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预估的最高赔偿额确定。
三、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出投保申请,并按约定缴纳保险费。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1. 保险费用根据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2. 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3. 乙方在收到保险费后,应按照约定时间承担保险责任。
五、保险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并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3. 甲方需提供必要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或保险风险显著增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约定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完整版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完整版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____保险种类____保险金额____10.特别条款11.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____电话____地址____日期_____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经办人及日期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2、中国×××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哗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一)责任范围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4)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5)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三、总除外责任在本保险单项下,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六)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四、保险金额(一)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安装工程被保险工程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设备费用、原材料费用、安装费、建造费、运输费和保险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施工用机器、装置和机器设备棗重置同型号、同负载的新机器、装置和机械设备所需的费用;3.其他保险项目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二)若被保险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被保险人应: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被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据此调整保险金额;2.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本公司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3.若保险工程的安装期超过3年,必须从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12个月向本公司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本公司将据此调整保险费;4.在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向本公司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本公司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否则,针对以上各条,本公司将视为保险金额不足,一旦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将根据本保险单总则中第(六)款的规定对各种损失按比例赔偿。
五、保险期限(一)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1.本公司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日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2.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本公司仅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本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保证期物质损失保险: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证期。
六、赔偿处理(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棗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