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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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引言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为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制度框架。

在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是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负责管理和监督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目的、运作机制以及未来发展。

背景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和金融风险的增加,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因此,为了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抵御金融风险,中国决定引入存款保险制度。

目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普通存款人的利益和金融稳定。

以下是其具体目标:1.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向存款人提供一定的保险范围,确保他们在银行破产或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

2.维持金融稳定:通过存款保险制度,可以防止存款人大规模的抢存行为,减少金融风险的传播和扩大化,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

运作机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运作机制如下:1.存款保险机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设立了中国存款保险公司(CDIC)作为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营机构。

CDIC是一家全国性的存款保险机构,负责在银行破产或严重困难时向存款人提供赔偿。

2.缴费制度:银行和金融机构需要向CDIC缴纳存款保险费用。

该费用根据银行的风险等级来确定,风险越高,费用越高。

这些缴费将构成存款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赔偿金额。

3.赔偿机制:当一个银行无法履行债务或宣告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将根据存款人的存款余额和保险范围,向存款人提供赔偿。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位存款人的赔偿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

4.维护金融稳定:存款保险机构将会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共同监督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运作。

CDIC还会和中国银监会一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提前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

5.宣传和教育:CDIC会定期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公众介绍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知识和权益保障等内容,提高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

名词解释: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或中央银行设立的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存款免受损失。

该制度通过提供存款的保险保障,帮助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并增加公众对金融系统的信心。

在许多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有助于防止金融危机对经济产生过大的冲击,同时也有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规定了以下方面内容:1. 覆盖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设定了最大的保险金额和保险对象。

保险金额通常对每个存款人或每个账户设置了上限,超出该限额的存款将不受保险保障。

保险对象通常包括个人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和其他常见的存款类型。

2. 保险费用:为了覆盖保险赔付和管理成本,存款保险制度通常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是根据存款额度或银行的风险等级来计算的。

3. 赔付程序:当金融机构无法履行其对存款人的还款义务时,存款保险制度将介入并赔付存款人的损失。

通常,赔付程序会要求存款人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并对赔付金额进行审核和确认。

赔付金额通常是根据存款余额来确定的,但也可能受到保险限额的约束。

4. 监管和合规:存款保险制度通常由中央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监管机构会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和合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能够履行对存款人的保险责任。

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信心。

它为存款人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使他们更容易放心地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这种信心有助于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但它也存在一些限制和局限性。

首先,存款保险制度通常只保障特定的存款类型和特定金额范围内的存款,超出这个范围的存款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存款保险制度无法完全防止金融机构破产或经济危机的发生,因此仍然需要其他监管措施和风险管理手段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法定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采用的是法定存款保险制度,即由国家法
律明确规定的银行存款保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法》,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个人储户和同业、外国机构的存款,包括人民币储蓄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农民专用存款等。

2.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是维护银行金融安全和保障储户合法
权益的基金。

银行机构根据存款保险法的规定,按照存款规模和风险等级
向存款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

存款保险基金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负责管理和领导,用于支付储户的保险赔偿金。

3.保险赔付额度:存款保险法规定,在一个银行或合并后的银行系统内,每个自然人储户享有的最高保险赔偿额度为50万人民币。

对于同一
自然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种币种的存款,保险赔偿额度为100万人民币。

5.风险监测和评估:存款保险制度中还包括对银行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银保监会负责对银行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监
管措施,确保存款保险基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赔偿。

6.存款保险信息公告:为了让储户了解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信息,银
行要在网点、营业场所等适当位置公示存款保险法律、规定和赔偿程序;
存款保险机构也要及时向储户宣传存款保险制度,提高储户的保险意识和
知识。

总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定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
险基金、保险赔付额度、保险赔偿程序、风险监测和评估以及存款保险信
息公告。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保障存款安全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制度体系。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三 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内部控制 得到加强,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如国有商业银行 的成功上市,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 用社体制改革也在地方政府主导下迈出了实质性 的步伐,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也在建立中。截止 2007年底,主要商业银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余额 5375亿元,比年初增加759亿元;拨备覆盖率为 39.2%,比年初提高5.2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 一步提高。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 立创造了良好条件和最佳时机。
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 制度的 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 必要性
一 我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要求建立存款保 险制度
我国通过运用外汇储备对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 金并进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大大改 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迅速成长,市场份额不断 扩大,但存在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高、公司治理 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国应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以进行风险监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二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的内在需要
国际公认的金融安全网是由审慎监管、最后贷款 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成。我国尚未建立存款 保险制度,事前危机防范体系还不完善。而明确的 存款保险制度在为银行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同时 对银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能及时发现有问题的银 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还能在银行破产时对银 行的负债予以妥善处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防止银 行挤兑,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建立了存款保 险制度无疑将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 可行性
一 近年来,我国经济整体上发展势头较好, 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状况与上世纪九十年代 相比有了较大的改观。一般认为在此时建 立存款保险制度成本会比较小,银行的盈利 水平完全有能力承受保费支出,风险也相对 较小,还可以起到防范金融危机的作用。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风险管理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由国家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来运营和管理。

该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存款保险基金,并承担存款保险责任。

2. 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制度通常对存款人的存款金额设定了上限,即存款保险范围。

超过该上限的存款金额不在存款保险的范围之内。

3. 存款赔偿:当银行或其他存款机构因破产、清算等原因无法偿还存款时,存款保险制度会对符合条件的存款人提供赔偿。

赔偿金额通常是存款人在存款保险范围内的存款金额。

4.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机构会通过征收存款保险费或其他方式,形成存款保险基金。

该基金用于支付存款赔偿和维护存款保险系统的稳定运行。

5. 存款保险制度的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运行。

监管机构负责审查存款保险机构的运营情况、监督存款保险基金的管理,并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总的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设立独立的存款保险机构,设定存款保险范围,提供存款赔偿,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并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以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和维护金融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由国家订立并实行的保险制度,旨在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安全性。

在银行抵押、建筑垮塌等意外事件发生或银行破产时,存款保险基金会向受影响的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减轻受影响群体的经济损失。

存款保险制度的分类目前,存款保险制度重要可以分为两类:定额制和比例制。

定额制是指在存款保险制度中规定每个存款户最高可以获得的赔偿额度,而比例制则是以每个存款户在银行存款总额中所占比例为基础,按肯定比例进行赔付。

目前,美国采纳的是定额制,而欧洲和中国则重要采纳比例制。

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存款保险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倒闭和存款损失事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于1933年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

该公司会向美国全部存款者供给肯定的赔偿,以保障他们的存款安全。

自此,存款保险制度成为了各国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保障金融市场平稳进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紧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的优缺点作为一项金融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的优缺点是不可避开的:优点1.保护投资者利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保护了大众在银行存款中投资的合法权益。

2.稳定金融市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民众的信念,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平稳进展。

3.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效果:银行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会更加严格管束自身的风险管理,致力于防止存款损失事件的发生。

缺点1.存款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不当:存款保险机构本身也有经营风险,如管理不当、投资亏损等,会给国家带来肯定的风险。

2.激励银行冒险行为:有些银行可能会利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实行高风险投资,从而加添了全国性的金融风险。

3.对于大资产客户的影响:对于一些大资产客户来说,保险的保障额度可能会限制他们存款的数量,从而给他们带来不便。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险制度,旨在保护银行客户的存款免受银行破产风险的影响。

它可以作为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银行业务的可靠保障,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设立并管理的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提供保险保障。

当银行发生破产或不良资产导致的风险无法偿付存款时,存款保险制度会向存款人支付其存款额度的赔偿。

这可以帮助遭受损失的存款人恢复部分或全部损失,减轻金融风险对个人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

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会设立一定的保险基金,由银行机构定期向其中缴纳存款保险费。

基金规模通常与国内银行业的总存款规模相对应,以确保能够覆盖大部分银行的存款损失。

保险基金会在出现大规模损失时起到承担赔偿责任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它为金融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预防机制,防止银行出现大规模存款流失,避免因此引发的连锁反应,维护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

此外,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增强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它向存款人传递了一种保障感,即使银行发生问题,自己的存款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这有助于防止公众恐慌性提款,避免对金融体系的信任破裂,维护经济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重要的金融保险制度,可以保护银行客户的存款免受银行破产风险的影响。

它为金融市场提供了稳定的预防机制,增强了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以应对金融风险的挑战。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及维护金融稳定。

在这个制度下,银行需要向存款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以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当银行出现破产或财务困境时,存款保险机构将负责向存款人进行赔偿,通常最高赔偿金额为保险限额。

1.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制度覆盖了大多数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等。

对于银行的高管和股东,通常不享受存款保险保障。

2.保险费用:银行需要向存款保险机构支付保险费用,具体的费率由存款保险机构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通常情况下,高风险银行需要支付更高的保险费用。

3.保险限额:存款保险制度通常会设定一个保险限额,即每个存款人可以获得的最大赔偿金额。

如果存款人的存款金额超过保险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能获得赔偿。

4.赔偿方式:当银行出现破产或财务困境时,存款保险机构将负责向存款人进行赔偿。

通常,存款人可以直接向存款保险机构申请赔偿,或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赔偿。

5.监管:存款保险机构通常会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以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

此外,银行也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以确保其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6.风险评估和管理: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风险。

同时,银行还需要定期向存款保险机构提供风险评估报告,以便后者及时掌握银行的风险状况。

7.处置问题银行:当银行出现严重问题时,存款保险机构有权采取措施来处置问题银行,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这通常包括接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

8.市场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还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以确保银行的平稳退出市场。

当银行破产或被关闭时,存款人可以通过相应的赔偿机制安全拿回自己的资金。

9.信息披露: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包括银行的风险状况、经营情况以及赔偿情况等。

这有助于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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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 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


1、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
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
出明确规定。

2、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做出
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
款人的利益, 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 2、兴起及发展
• 兴起:1933年美国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 发展:20 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 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截至 2007 年,全 球已有 95 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其中 81 个国 家或地区设立了存款保险基金。
中国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探索:
• 1993年国务院便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 • 2005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
形成,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此 后,由于需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政府暂时搁置了这一工 作。
• 2011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央行行长周小川提 出将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 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 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约束机制弱化,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 度刺激银行承受更多的风险,鼓励银行的冒险行为。
• 此外,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有特殊问题:存款保险 制度的建立遭遇到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 排斥。
破解方式:
• 1.根据不同风险水平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
• 2.加强金融监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只是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由存款人转 到了存款保险机构。道德风险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存款保 险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存款保险机构作为 委托人,对金融机构监管不利,不了解金融机构的风险类 型和投资活动的风险程度,只能通过外来的渠道来推测。 加强金融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可以改善双方的信息不对 称,抑制道德风险。
• 2012年:人民银行在其发布的《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 中称,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中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可能面临的难点
• 难点一:道德风险
• 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的存款人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存 在使得存款者风险意识下降,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实现以 后,他们就可能不顾银行经营风险,将钱存到愿意支付最 高存款利息的银行;
中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 难点与思路
目录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现状 中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可能面临的难点
破解方法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1、定义
•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 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 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 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 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 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 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 2、可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
• 由于存款保险机构负有对有问题银行承担保证支付的责任 ,它必然会对投保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 从中发现隐患所在,及时提出建议和警告,这实际上增加 了一道金融安全网。同时由于这一制度对公众心理所产生 的积极作用,也可有效防止银行挤兑风潮的发生和蔓延, 从而促进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 3.强制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加入存款保险
• 各国存款保险的方式基本上有3种形式:第1种是强制保险 ,如日本、加拿大等国。第2种是自愿投保方式,如德国 、意大利等国。第3种是强制与自愿相结合,如美国。
• 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应采取强制参加的方式。这是因为 ,由于我国行业自律水平仍然较低,加之居民及银行的风 险意识不强,一旦采取自愿参加的形式,许多银行为了降 低经营成本极有可能不参加存款保险,这样,存款保险制 度就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 制定风险费率,低风险的投保机构实行较低的费率、高风 险的投保机构实行较高的费率,可以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 环境,抑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 但是目前我国现行的信用评测机构还不存在,使得以上的 标准无法实施,只能收取统一费率。
• 而随着我国信用检测机构的建立,对金融主体资信水平的 测定成为可能时,就应该根据以上标准采用不同的保费率 ,有利于公平和市场化发展,促进金融业健康有序竞争。
图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发展趋势
2、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 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 。
• 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当实行该制度的银行资金周转 不灵或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存款人的存款时,按照保险合 同条款,投保银行可从存款保险机构那里获取赔偿或取得 资金援助,存款人的存款损失就会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有效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
• 3、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为公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
• 大银行由于其规模和实力往往在吸收存款方面处于优势, 而中小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这就容易形成大银行垄断经 营的局面。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中小银行,促进公平竞争 的有效方法之一。它可使存款者形成一种共识,将存款无 论存入大银行还是小银行,该制度对其保护程度都是相同 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
要因素。
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的现状
• 我国目前虽然尚未在法律上建立该制度,但是实际上是存 在着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即以国家和政府的信用对存款 类金融机构的商业行为进行担保,这符合我国使用行政手 法对市场问题进行调控的一贯作风,当然,也是由我国的 具体国情决定的。
•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经济和国际经济的接轨也 越来越密切,虽然当前银行业整体运行平稳,但潜在的金 融风险仍然不容忽视,特别是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抗风险 能力较弱,经营状况不佳。建立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存款 保险制度,对稳定金融体系,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十 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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