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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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的示例性条文,供参考和学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促进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实践,防范和减少事故事例及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预防为主:采取措施提前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2. 安全第一: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3. 合理设计:设计和选择安全设备和工具,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减少事故风险;4. 全员参与:各级员工均应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5. 法律依据:依法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上级领导层明确,并履行好以下责任: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上级领导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制度,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2. 安全生产组织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 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二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第五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分析】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对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评估,并确定必要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应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逐项制定和完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2. 工作流程的设计和调整;3. 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的制定;4. 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5. 紧急救援预案和逃生通道的设置。

小学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劳动一般分为校内劳动和校外劳动。

校内劳动指值日、大扫除、手工课上的小制作等。

校外劳动多为公益劳动,如清扫绿地、擦岗亭、擦公共汽车、拾麦或稻穗、帮助孤寡老人等。

组织这些劳动时必须注意安全。

一、要遵守劳动纪律1合理地分好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

2上手工课时,要将小刀、剪子、钉子等尖锐物放在固定的位置,按照教学的要求使用。

3值日、扫除时,不用扫除工具乱打乱扔。

4擦门窗时要站稳,扶好。

如果是平房,用来登高的桌椅要结实,要有人保护。

如果是楼房,二层楼以上不要站在窗台外边擦。

5擦灯管或灯泡时,要先断电源。

6需要带劳动工具时(铁锹、铁铲等),在路上不要拿工具追跑打闹。

所带工具不要扛在肩上,以免碰伤别人,要手握工具把,使工具头朝下。

7劳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找老师解决。

二、要量力而行所谓“量力而行”,就是根据你自己的身体情况参加一定的劳动。

1身体不舒服,有病或有慢性病时,不要勉强参加劳动。

2病刚好时,不要勉强参加劳动。

3劳动量过大时,不要勉强参加劳动。

4劳动时,不要逞强,不要和别人攀比。

三、不参加对身体有害的劳动1在农村劳动时,要注意不参加喷洒农药、杀虫剂、杀草剂等有毒药品的劳动。

2不在烈日或严寒的天气中劳动。

3不到高温或容易造成伤害的工厂劳动,如铅印厂、电池厂、钢铁厂等。

4不参加高空作业、地下施工或矿山等劳动。

5不参加夜间劳动。

四、劳动后注意休息1劳动结束后,要排好路队按时回家。

2回家后喝开水或凉开水。

3用温水洗脸、洗脚或洗澡。

4晚上要早点睡觉。

**小学2022.3.1。

中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中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中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为加强对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和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工单位及其职工。

三、管理机构1. 劳动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主任,并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2. 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3. 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职工代表建立联系,建立劳动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职工权利与义务1. 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 职工有义务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劳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劳动安全培训,确保个人的安全和健康。

3. 职工有权参与劳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在遇到劳动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环境卫生与安全保护1.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场所无毒害、无辐射、无高温、无噪音和其他危险因素。

2.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机、防护服等。

3.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巡视,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及时督促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工作环境卫生和安全保护知识培训。

六、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职工对工作环境卫生和安全保护的认识。

2. 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监护、劳动保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应的教育培训记录。

七、劳动安全事故的处理与应急预案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调查机制,发生劳动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劳动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者及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劳动安全的各项工作。

三、监督管理职责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劳动安全负有全面责任,是劳动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确保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劳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劳动安全管理工作。

4. 所有劳动者应自觉遵守劳动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劳动安全监督管理。

四、劳动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企业应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6. 应急预案制度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督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劳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企业应设立劳动安全举报箱,鼓励劳动者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考核制度,对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二、制度的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机构,以及各类工作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工地等地。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在建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时,需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3.1设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2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小组,在领导下协助制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3.3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4.1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紧急疏散和逃生知识等。

4.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课程,包括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4.3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师,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1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和责任部门。

5.3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应及时报告,并及时整改。

六、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6.1按照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

6.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6.3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传达信息。

七、记录和报告建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包括工伤记录、事故记录等。

7.1工伤记录要详细记录工伤的情况,确保工伤赔偿的公平和合法。

7.2事故记录要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以供事后分析和改进。

7.3定期汇总和报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效果评估和改进建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效果评估和改进机制,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一、市电力工业局系统以外的电工作业;二、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三、起重机械作业;四、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五、金属无损检测作业;六、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七、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

前款所列各类特种作业的具体范围,由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条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主管本市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考核发证。

第四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委托有关单位考核发证,必须出具《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委托书》。

受委托单位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不得超范围考核发证。

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局制定。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考核合格并发给《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一、年满18周岁;二、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备与本种作业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2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1年的中等(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第六条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考核发证的单位,每2年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理论、实际操作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考核发证的单位吊销其《操作证》。

第七条外地的特种作业人员来京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向本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以下简称《临时操作证》)后,方可在本市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
1. 安全责任:
a. 班组负责人是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班组的安全责任。

b. 班组成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 班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b. 新员工入职时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考核。

3. 安全操作规程:
a. 班组负责人要制定并向班组成员宣传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成员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班组成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规定。

4.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a. 班组负责人要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齐全,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b. 班组成员在工作时应正确佩戴与工作相关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5. 危险源识别和控制:
a. 班组负责人要对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b. 班组成员在工作前要认真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
a. 班组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生的事故,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b. 班组成员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班组负责人报告。

以上是一个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根据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具体内容的修改和完善。

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在内。

第三条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四条单位应当成立劳动保护委员会,对劳动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劳动保护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监督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员工在突发火灾等危险情况下及时疏散和自救。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带等,确保员工在高空、机械作业等危险环境下的安全。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四章作业操作规范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作业规范,明确作业程序、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范进行操作,勿擅自改变操作程序,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设立监督检查岗位,综合监督员工的作业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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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维护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劳动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实行逐级归口负责制。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相关人员应积极参与管理,作好监督工作。

第二章劳动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加盟店总经理对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劳动安全的领导协助总经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定期组织加盟店劳动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并控制事故隐患。

四、组织对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审批加盟店有关劳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人事部作为加盟店劳动安全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是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

人事部设员负责具体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加盟店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决定;协助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做好加盟店劳动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对各部门的劳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制定加盟店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参与劳动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及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审查各部门的劳动安全制度、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加盟店劳动安全工作,对存在违章或安全隐患的部门及具体责任者发出整改通知书。

负责有关劳动安全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四、负责加盟店内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招聘、上岗、培训、调配工作。

五、制定加盟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女工劳动保护等工作。

六、建立加盟店劳动安全管理档案,指导各部门建立本部门劳动安全档案。

七、组织加盟店劳动安全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第五条加盟店各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加盟店相关的劳动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部门劳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将劳动安全工作落实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个工作环节中。

二、每月检查、分析、解决本部门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同时向加盟店有关部门报告。

三、负责本部门设备、工具、燃材料等物资管理的组织工作;建立部门劳动安全管理档案;关键部位须设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现场上墙;日常管理要定期检查并责任到人。

四、组织制定与劳动安全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

对外发包工程,要在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中写明安全工作规范并督促落实;负责在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五、负责部门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女工保护工作,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安全纪律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督促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持证上岗;组织新报到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

七、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所属特种设备年检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劳动安全竞赛、评比和奖惩工作。

九、部门发生员工因工负伤、死亡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
时报告人事部和加盟店主管领导,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依据加盟店《奖惩管理办法》对责任者提出惩处意见。

第六条加盟店各部门下属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加盟店劳动安全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本单位任务、环境和人员特点,定期布置检查劳动安全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定期学习劳动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落实情况;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

组织新报到员工的现场安全教育,在其熟悉本职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该员工的劳动安全指导工作。

三、督促员工按规程使用和养护设备、工具、易燃材料以及防护装置等,杜绝人为责任事故。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物业部、物流运营部等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班组必须建立书面交接班记录。

五、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事后要详细记录,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第七条加盟店各部门应配备兼职安全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劳动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部门工伤事故原始资料的收集、统计、初始审核。

二、负责本部门劳动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和资质复审。

四、负责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报表的填报。

五、负责本部门常规安全教育和因工负伤员工的复工教育。

第三章劳动安全教育
第八条加盟店各级劳动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劳动安全教育。

第九条新报到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及岗位现场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情况、设备性能、安全技术知识、注意事项、设备维护保养知识及事故教训等。

累计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4
小时。

第十条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或调换岗位,员工不熟悉操作技术和安全规程时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因工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教育,由员工所在部门组织实施,累计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第十二条有电气、司炉、水质化验、电气焊(气割)、起重设备(电梯)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部门必须定人定岗,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未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能上岗。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各种方式的劳动安全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一、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劳动安全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本岗位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四、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

六、工伤事故案例。

七、劳动纪律的有关内容及其他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章劳动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根据有关规定,加盟店劳动安全要求主要是
一、各种外露的传动装置,必须有安全防护罩。

禁止带手套操作各种机械传动设备。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各种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可靠接地(包括办公室使用的工作台灯、电风扇、电脑)。

三、移动式设备或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的电源。

四、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登高用梯必须设防滑装置。

进行危
险作业时,应有人监护。

五、非电气专业人员严禁装、拆电气设备。

对未经加盟店批准安装和使用的电气线路、设备,电工有权通知工程物业部门和保卫部门处理并予以拆除。

六、检修、保养机械和电动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机操作。

七、特种设备必须凭操作证操作;无证员工实习操作特种设备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并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监护、指导下进行,禁止单独作业。

八、各种起重设备(电梯)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联锁保护装置并标明起重吨位。

九、各种蒸汽管道必须包扎以防止人员烫伤。

使用燃气通道及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十、各种设备不准带故障运行。

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转。

使用中要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清洁、安全。

十一、各种压力表安全阀必须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保证精确有效。

手持电动设备每年定期送交电工班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二、各种电热设备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及电气线路。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十三、化学物品、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分类保管。

十四、办公用品及加盟店所属设备的转运、放置,必须保证安全合理。

第五章劳动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加盟店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劳动安全工作的检查,并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对重点部门进行工作现场专业检查。

第十六条重点部门应建立在岗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做好检查、交接班记录。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会,对本部门的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品的使用保管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时,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没有查明原因和责任的不放过、没有控制和解决措施的不放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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