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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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旗下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确保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框架下实现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子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机构,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董事和子公司董事组成,董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六条子公司监事会由集团公司委派监事和子公司监事组成,监事长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七条子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组成,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指定。

第三章子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

第四章子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审计。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子公司人力资源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关注员工福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监督与考核制度,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子公司进行监督与考核,定期评估子公司经营状况。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

第三条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秉持诚信原则,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总部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负有最终的监督与决策权,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执行总部的管理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当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保障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公正。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市场部门、销售部门等,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销售业务等工作。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技术部门,保障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务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员工管理细则,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机制,择优录用、培训和激励人才。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惩罚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员工福利政策,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5篇)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协调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维护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为原则性规定,仅规定各项事务管理的权限划分,各项事务管理的具体实施程序依照总公司公司其它规章制度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具体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____%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____%以下但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模式第五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1.派驻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决定其战略和发展规划;4.决定其重大投资项目,并负责实施;5.注重风险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6.协助其开展外部资源的整合及建立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体系;7.提供任何必要的技能和资源支持,如项目开发、资金、政府关系等,并培育其建立核心竞争力;8.实施严格的财务监控。

第六条公司通过外派代表(如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形式来保障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直接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外派人员在做好子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切实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公司决策权集中于公司高层,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的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承担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职能。

第八条下列事项,需由总公司公司决定,通过总公司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1.决定外派人员名单及职责;2.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3.审批子公司重大改革方案;4.审批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和退出方案;5.审批子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6.审批子公司的增资或减资方案;7.审批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8.决定子公司的薪酬、考核的基本政策和原则;9.决定对子公司的审计事项;10.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基建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11.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动和处置;12.子公司投资性支出;13.子公司重大合同;14.需报公司审批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3篇)

集团公司下属公司管理制度范文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____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____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____%股权的子公司;(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____%;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____%,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____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____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范本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子公司员工行为,保障子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

第三条子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应当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子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子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子公司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负责子公司的部分业务。

第七条子公司设各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子公司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九条子公司员工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合理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五、运营管理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经营计划。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六、信息化管理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

七、保密管理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信息进行保护。

子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子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子公司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子公司管理制度系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业务发展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保护公司股东权益。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总部的管理要求,合理利用资源,规范运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子公司管理机构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有效管理架构。

第六条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

董事会对公司全面负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方面发挥决策作用。

第七条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等,分工明确,协同作用,共同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取得良好成绩。

第九条子公司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关爱员工。

第十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协同。

第三章子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总部的规章制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和管理信息,及时报告业务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生产管理等,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运行。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激励员工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团队合作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战略目标。

集团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管理,规范子公司日常运作,确保子公司高效、有序地开展业务,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原则: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二)独立自主原则: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指导下,享有独立经营权和自主管理权。

(三)责任明确原则:子公司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效益优先原则:子公司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组织架构合理、高效。

第五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

第六条子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和监事会对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作用。

第七条子公司应设立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子公司应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市场营销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原材料供应稳定、价格合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盈利能力。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加强税务管理,依法纳税,降低税务风险。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子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子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八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子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检查制度;(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情况。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按照事故等级和性质,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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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全资、控股或实质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第三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权。

第四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规范运作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应满足公司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对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
等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报告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十条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规定:
1、对中外合资公司委派董事;
2、对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经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公司可以推荐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候选人;
4、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应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公司审计部的监察;
5、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提出调整要求。

第十二条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报备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事管理部门。

第四章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制度规定。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执行与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
计制度。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购置或处置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申报审批制度。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

如发生异常情况,公司审计部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子公司因其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需实施对外借款时,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提交借款申请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按照子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该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的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公司造成损失。

第二十二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项目投资。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供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并根据需要组织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为:
1、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2、子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
3、报公司审核同意;
4、子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子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司需要了解子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进展时,该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与子公司信息管理的联系部门。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法定代表人不担任经理,法定代表人可以确定其经理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其信息管理事务的部门和人员,报备公司证券事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1、提供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2、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3、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4、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1、对外投资行为;
2、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3、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
变更和终止;
4、大额银行退票;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
7、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重大行政处罚;
9、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

第三十四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五条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子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子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及其他专项审计。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

子公司董事长、经理、各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三十七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章考核与奖罚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必须建立能够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积极性、创造性,责、权、利相一致的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事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事业心不强、业务能力差、道德素质不高等因素,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给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提出给当事者相应的处分、处罚、解聘等建议。

第四十二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涉及上市公司的条款自公司上市后适用。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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