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及管理办法范文
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意义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教师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还能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因此,对于小学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十分重要。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小学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目的与内容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科学、合理的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小学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小学教师。
第二章小学教学能手、名师选拔机制2.1 小学教学能手的选拔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教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
(2)教育教学成果: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如学生考试成绩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发表等。
(3)师德师风: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乐于奉献。
2.2 小学教学能手的选拔程序(1)提名推荐:校内教师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作为教学能手候选人。
(2)评选申请:候选人可以提交评选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填报个人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师德师风等情况。
(3)初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4)复评:对初次入选名单的候选人进行现场教学观摩和教学答辩,并综合考虑评估专家的评分和意见,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公示和授予:学校公示最终入选名单,并授予小学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第三章小学教学能手、名师培养机制3.1 小学教学能手的培养内容(1)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的研修:教师需要通过参加各类培训班或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2)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的研究:教师需要了解并掌握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并研究如何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3)教学反思和改进:教师需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效果,并根据反思的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3.2 小学名师的培养内容(1)学科研究和教材编写:名师需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材编写工作,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名师”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名师”治理方法为有效发挥我校“名师”的妨碍力和辐射力,推进我校老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我校优质、特色、杰出开展,依照《德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老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治理方法》(德教【201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立“博识”特色师资的实际,按照地位与作用相统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那么,特制定本方法。
一、“名师”的界定方法中的“名师”指的是截至目前荣获全国优秀老师、全国榜样老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老师、省榜样老师、省优秀班主任、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名师、省骨干老师、市优秀老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老师、市榜样老师等称号的老师。
以上称号仅限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组织评选、认定的称号。
二、名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寗洪副组长:范斌凌、刘华先、张宏远、唐永富、陈思贵成员:苏长生、王强善、姜强、饶萍、蔡伟、陈代福三、“名师”的责任与义务1.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教研成绩优良。
“名师”每学年必须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老师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0—10分)所任班级学生的满意率不低于85%,低于85%那么不得分。
(0—10分)。
(以教诲处提供的数据为准)2.充分发挥教学示范作用。
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示范课或研究课。
(0—10分)3.起好骨干带头作用。
每学年必须结对指导和培养本学科青年老师1—2人,结对指导和培养的青年老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在短期内有明显的提高。
(依照被指导老师在市期末统考中学科或班级获得的成绩为依照)(0—10分)4.注重经历总结,注重调查研究,教研工作成绩明显,特色鲜明。
每学年至少主研、参与或指导一项校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
(0—10分)5.每学年必须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编或参编校本教材一万字以上。
考核时提供论文发表杂志、获奖证书复印件备查。
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表彰长期在我院教学第一线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为进一步提高本学科教学水平,并配合教育部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江苏省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决定实施院“教学名师”工程。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受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长期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积极承担高职教育教学研究任务,完成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表彰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为两年。
三、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近五年来,讲授课程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很多于400学时。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特殊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院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3、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师德具有示范作用;能得到毕业生、在校生及全院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4、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在企业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科技作品、技能竞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职业素养等方面竞赛等)。
6、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与开发学生潜在能力。
7、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训练条件的建设,注重传统教学仪器设备的改造与二次开发,与相应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与更新,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数字化。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小学名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小学优秀教师组成的、具有一定独立办学特色和创新实践的学校内专业学习和研究团队。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依托学校,组建学校名师工作室联席会议,加强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评价和奖励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当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注重与专业教研、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第八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应当注重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
第二章成立和管理第九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应当经过学校讨论和教师投票表决,以绝大多数教师赞成的方式确定。
第十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指导教师必须拥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备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小学名师工作室必须明确的团队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小学名师工作室必须有相应的场地和设备支持。
(四)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十一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一)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指导教师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学习组,进行交流和分享,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三)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研究组,开展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评价组,对工作室的成果和绩效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场地和设备,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范文序言:为了提高小学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凸显教师的专业特点和教育水平,我们特制定了小学教学能手、名师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评选、培训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此制度旨在为我们的教师打造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让他们通过个人的努力和成长,不仅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为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章教学能手、名师的定义和条件1. 教学能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出色,能够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方法有效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师。
2. 名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就,能够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的教师。
3. 教学能手、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2)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好评;(3)具有自我学习、自我反思的能力,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对学科建设和教材编写具有贡献;(5)具备团队协作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带动周围教师共同进步;(6)言行端正,教书育人,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教学能手、名师的评选和认定1. 教学能手、名师的评选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个人申报(2)教育局或学校的推荐(3)专家评审(4)学生和家长的评价2. 评选标准:(1)教学能手:- 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成绩优秀;- 学生思想品德得到良好的塑造,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积极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能够提供优秀的教学案例和经验,对其他教师进行指导。
(2)名师:- 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贡献;- 参与学科建设和教材编写,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3. 评选程序:(1)申报阶段:教师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材料和证明材料。
(2)初评阶段:由学校教导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评估,并给予初评结果。
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完善专业教师梯队结构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选拔原则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校专业建设中起带头和骨干作用,主要承担专业建设规划、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学校每一个专业(可涵盖几个相关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若干。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按聘任条件选拔,坚持符合一个设置一个的原则,以确保质量。
2. 选拔条件(1)具有优良的师德素质。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职称及学历要求。
从事职业教育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练讲授三门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专业课教师需具有非教师系列的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
(3)基础理论扎实,学术水平高,知识面宽广。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具有培养成为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潜质。
(4)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实践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近3年曾参加企业实践累计达2个月以上或参与1个本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近五年来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已结题。
(6)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3. 选拔程序(1)个人申报或教学部推荐,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有关内容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评审完后退还申报人),所在教学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行文聘任。
XX学校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XX学校名师评选管理办法十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名师评选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师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学科知识宽厚,教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校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挖掘骨干的潜在资源,提升骨干的影响力,逐步培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制定和完善名师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一支在教育教学领域里有一定影响的教师队伍。
三、名师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2、肯吃苦,善钻研,积极进取,有较强的提升自己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意识;3、任教5年以上的教学一线教师。
4、市级以上刊物有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取得成果;5、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或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获奖。
名师条件随上级要求及我校实际的变化进行调整。
四、名师产生办法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填写申报表,进行个人申报。
2、级部推荐各级部根据教师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3、组织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对各级部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最后评选出学校名师。
五、名师职责1、培养年青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每周听青年教师可不少于1节,并及时进行评课。
任期内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要有明显进步。
2、引领教师成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月上一节示范课,每学年能在本学科组内组织一次课例分析或研讨活动,每学年面向教师或学生作一个具有较高质量的专题讲座。
3、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每学期至少上一节高水平的教改推进课,每学年要在县级以上教改活动中获奖,针对课堂教学改革中的问题,确立一项研究课题,任期内进一步提炼和发展,形成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报告。
4、积极投身教学研究。
每月撰写教学反思不少于4篇,每年内至少有1篇以上的教育研究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学教研活动评选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或有一项市级重点及以上的课题立项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精品]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精品]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954590ca300a6c30c229f49.png)
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一介书生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我县经过三年名师工程的实施,共评选出115位名师、320位骨干教师,这400余位名师骨干是我县教育的一笔宝贵财富。
为了做好名师和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名师、骨干教师采取双线管理的办法,名师骨干既是学校的教学骨干,又是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的县名师团队,除完成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外,应积极认真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论坛、考察、评选、测试、会议、培训、写作等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名师骨干教师过程性档案,及时记录相关情况,并特别关注名师骨干的专业发展情况。
2.名师骨干教师要具有名师意识,作为全县教师的榜样,应自觉以一个名师、骨干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工作中,热爱学生,精心备课,课堂精致,与同事愉快相处,对学校真心维护;生活中,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善待邻舍。
并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
3.学校应为名师骨干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名师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平台,有条件的学校或教委应为名师建立名师(骨干教师)工作室,并以名师(骨干教师)为核心、以工作室为载体,吸纳本校或本镇办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建立专业团队,选取课题进行集中研究和探索,着力解决困扰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
4.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为名师骨干教师提供一定的教育教研经费,用于征订专业报刊、购买专业书籍,进行教育教研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创造条件,组织名师骨干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定期举办名师论坛,为名师骨干搭建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送课下乡、名师无偿家教、名师教育咨询、名师讲座,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提供帮助和咨询。
5.名师、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任职期满荣誉称号自动取消;任职期满后,任职期间成绩优异的名师骨干可申请复评,复评成绩合格者,保留其名师骨干教师资格,任期仍为三年。
复评主要包括学校满意度测评、学校问卷调查和座谈,本人发表论文、个人教育刊载文章、培养青年教师、参与县教育局组织的集体活动情况(送课下乡、参与名师评选、参加会议及论坛、按时完成布置任务等)、读书情况及名师笔记本使用情况,以及任期内其它可以证明名师骨干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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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主动地承担各种教学任务,能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学工作考核评价良好。
(二)参加校外教学类比赛(说课、说专业、课件、教案等)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院级教学类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三)指导学生参加院级以上(不含院级)职业技能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教学名师及管理办法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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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骨干、选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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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意见
第五条 中青年骨干教师是指我院在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目标
第五条 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连续5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中选拔,经过3~5年培养,使其具有突出的教学、科研业绩,肩负起课程教学改革的重任。
第四条 教学名师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第五条 评选范围:学院在岗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人员。
第三条
第二条学校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团队,主持或参与教科研课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撰写出版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校本教材或高水平的学术著作,为她们成长为专业骨干或专业带头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四)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前三位)。
(六)编写一门课程比较完整的校本教材(讲义)或学材。
第九条社会服务能力要求(近三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1条。
(一)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位)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位)过横向课题,且到账资金5000元及以上。
第三条 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要注重教师潜力的挖掘和提升,注重专业(课程)建设的协调和平衡发展,并适当向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和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倾斜。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要有步骤、有计划地持续进行。
第四条 选拔培养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平等竞争、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注重实绩、严格程序、滚动遴选的原则。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扩大我校教师在省内外及同行业的社会影响,配合教育部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湖北省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加强教学名师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教学名师的评选,旨在经过遴选先进、树立标杆,表彰、鼓励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能力精湛、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效果优异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名师示范引领,团队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推动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师职教能力测评合格。
(五)专业课教师具备“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
(六)专业课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可累计)的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者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
(七)积极组织或参与教研室、教学(课改、科研)团队(小组)活动。
第七条教科研能力要求(近三年),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条。
(一)工作业绩与师德师风并重的原则。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在注重教学、实训、科研和育人业绩的同时,必须注重教师的师德表现,强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兼顾教学、实训、科研,重在教学成果的原则。评选校级教学名师,要兼顾教师教学、实训、科研三方面的水平与业绩,更要看重其是否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成果。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力求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富有创新、奉献精神,在教师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龄在五年以上,身心健康,能服从学校和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能承担教学任务及课程建设工作。
第三条评选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评选对象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工作业绩与师德师风并重的原则。评选校级教学名师,在注重教学、实训、科研和育人业绩的同时,必须注重教师的师德表现,强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注重实绩原则。评选对象应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工作中业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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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目标
第三章选拔条件
第四章选拔和聘任程序
第五章职责及任期工作要求
第六章培养措施
第七章管理考核机制
第八章待遇
(一)公开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民主评议、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选拔对象在教学、科研活动和专业建设中业绩突出。
(四)保证质量原则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五)动态管理原则
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三年为一个聘期,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三年聘任期满进行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有1项及以上专利(前三位),并得到应用。
(四)主持或参与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协议,且连续3年有学生在校外实训基地实习)。
(五)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承担社会培训相关课程的授课任务。
(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二)主编过相关专业教材(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参编相关专业教材2部及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与(前三位)过院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教科研课题,或是省级课题子项目负责人。
(四)获得院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五)是学校、系(部)教学(课改、科研)团队(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