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参考示范)

x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勤勉尽责,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激发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从而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第二条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公司绩效、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客观、量化、可操作性原则。
4、坚持结果导向原则。
第三条考核范围1、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3、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即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划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第二章考核机构、职责及权限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并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考核内容、方法、期间及程序第七条考核内容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处职位及岗位性质设置不同的关键绩效指标(KPI),同时依据激励对象的管理层级、职位类别和主要价值贡献方式,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设置权重进行考核。
AA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AA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推动公司战略实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关键岗位员工激励考核体系,促进公司员工队伍和人才储备发展,形成和谐发展的强大凝聚力,保障公司业绩长期、持续、稳健的提升,以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与长久化。
2 、原则公开。
考核制度及方法公开化,考核过程程序化、规范化。
客观。
考核指标尽可能量化,并需要明确界定该项指标的定义及衡量方法;对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等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沟通。
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必须与被考核人沟通确认,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或本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结合。
股权激励的考核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合、个人工作绩效与素质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和核心营销、技术和管理骨干。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派职能部门人员(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
利益相关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体系(一)考核期本办法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经营部门业绩指标、岗位关键指标。
考核采用评分制,总分为100分。
公司业绩指标指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当公司未达成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要求时,则该项得分为0分。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骨干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以上“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同期权的行权条件。
即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亦达成,激励对象持有股权按照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以激励对象购买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600057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1-2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子公司核心管理层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时业绩考核条件:以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42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或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95%。
注:1、每股收益是指基本每股收益。
2、上述“同行业”指申万行业分类“交通运输-物流II”中全部A股上市公司。
(2)股票期权行权时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在2021-2023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博晖创新_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指标的选取与考核分数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解锁。
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当期应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展开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提升,去报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构,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于股权激励对象与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使用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股权激励对象,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骨干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四、考核机构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指标的的选取与考核分数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已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所示:若公司发生再次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净利润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利润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应当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S、A、C、D五档。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副本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公司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现拟对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该计划有效期年,授予激励对象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元/股。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草案)》由董事会审议,并须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保证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原则本考核办法通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业绩、能力、态度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来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最终达到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和本人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的紧密结合。
二、考核组织职责权限(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考核激励对象的工作;(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三)公司证券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提供和搜集,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对象(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三)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四)其他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需要进行激励的骨干员工。
被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被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股票期权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具有获得授予本次股票期权的资格。
四、考核方法、内容及期间(一)考核依据1、公司业绩考核依据当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指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第一条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需要进行激励的骨干员工。
第四条考核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第五条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当年度可解锁额度根据公司、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安排如下所示,即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每年业绩保持:(1)第一个解锁期(2016年): 2015年度利润总额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3%,达到国内对标批发零售类企业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调整EOE((EBITDA +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分))/净资产)不低于13%,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2)第二个解锁期(2017年): 2016年度利润总额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3%,达到国内对标批发零售类企业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调整EOE((EBITDA +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分))/净资产)不低于13%,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3)第三个解锁期(2018年):2017年度利润总额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3%,达到国内对标批发零售类企业利润总额的75分位值以上;调整EOE((EBITDA +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列支部分))/净资产)不低于13%,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公司企业信息化及信息服务收入合计较授予目标日上一年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8%,达到国内对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75分位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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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了牵引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断改进工作绩效,并对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估,从而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指标与公司战略紧密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考核体系
(一)考核组织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股权激励对象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运作与质量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考核工作的进行,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复核、核算等,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考核期间及周期
考核周期为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三)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或流程角色过程中达成
的绩效结果。
内容包括关键绩效指标(KPI)完成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期内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与周边支持绩效。
2、任职能力:任职能力考核员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持续取得高绩效的关键
行为,内容包括客户理解力、团队领导力、塑造组织能力、跨部门合作、组织承
诺、成就导向、创新能力等。
3、行为态度:行为态度考核员工在思想道德品质、精神面貌的一贯表现,内容包括诚-信守承诺、勤-勤奋好学、创-创新创造、业-专业务实。
(四)考核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相关部门确定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指标、指标值、考核目标等,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一级部门长以上主管通过述职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员工通过年度考核电子流进行考核,具体程序见公司相关考核工作通知。
3、人力资源部跟踪汇总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表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依据
(1)对不参与年度述职评议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等级分为 S(杰出)、A(优秀)、B+(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
若考核结果等级为 B+以上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行权数量申请行权;考核结果等级为 B+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期权不予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取消。
(2)对参与年度述职评议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制。
若考评得分在 70 分以上且符合其他行权条件的,可根据董事会审批的当年可行权数量申请行权;考评得分在 70 分以下的,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当年对应期权不予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取消。
2、若公司整体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公布的行权条件时,则当期股票期
权均不能行权。
考核期内,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客观环境重大变化等因素
严重影响考核对象业绩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酌情修改偏差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等级。
四、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