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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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二条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的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硫化氢浓度等绘制动态(范本)硫分布图或表,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

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

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四条因原料组份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

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或硫化氢含量动态(范本)显示牌。

第五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第六条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七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

定期对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存档、上报和向劳动者公布。

监测仪器及个体防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或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应作为重点隐患点进行监控,并建立台账。

第九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警示标识,存在硫化氢的工作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硫化氢告知牌。

发生源多而集中,影响范围较大时,可在地面用红色警示线标示区域范围。

在装置高处醒目位置应设置风向标。

第十条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区域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是一种剧毒、易燃、易爆气体,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因此,在含硫油气田中,必须建立严格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事项:
1. 硫化氢监测:对含硫油气田内可能产生硫化氢的区域,需要安装硫化氢监测仪器,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确保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标准。

2. 硫化氢泄漏预防:在含硫油气田中,应采取措施预防硫化氢泄漏,如加强设备检修、管道维护、密封检查等。

3. 硫化氢防护装备:在可能接触硫化氢的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硫化氢防护装备,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防静电服装等。

4. 硫化氢紧急处理:对于硫化氢泄漏事故,应及时组织紧急处理,包括封锁泄漏点、疏散人员、应急救援等。

5. 硫化氢通风排气:对于含硫油气田内的有害气体,应建立通风排气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硫化氢积累。

6. 硫化氢培训教育:对从事含硫油气田工作的人员,应进行硫化氢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其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流程等。

7. 硫化氢安全监督:含硫油气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硫化氢防护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含硫油气田是指含有高含硫气体或液态油品的油气田。

在油气开采中,含硫气体或液态油品中的硫化氢(H2S)是一种极其不安全的气体,具有毒性、易燃、易爆等特性,严重威逼油气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订立一套完善的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对保障油气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具有紧要意义。

二、管理体制1. 硫化氢防护专项管理机构为了保障油气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必需成立专门的硫化氢防护专项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和实施硫化氢防护管理制度、硫化氢防护技术标准、硫化氢防护培训计划和硫化氢事故应急预案等。

2. 硫化氢防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部生产环节和科目在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工作中都应有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硫化氢防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硫化氢防护技术保障部门和责任人生产过程中硫化氢的排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必需具备先进的硫化氢防护技术手段。

硫化氢防护技术保障部门必需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订立硫化氢防护技术规范和实施硫化氢防护技术工作。

三、硫化氢防护标准和技术规范1. 硫化氢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了适时把握含硫气体趋势和分布,必需建立适当的硫化氢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

硫化氢监测技术规范应明确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和安全预警标准等,确保监测工作的精准性、牢靠性和安全性。

2. 硫化氢防护技术规范硫化氢防护技术规范是硫化氢防护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包括硫化氢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通风换气和防护用具的使用管理等,通过实现硫化氢防护技术规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硫化氢带来油气工人的风险和损害。

3. 硫化氢防护用具标准和技术规范硫化氢防护用具是一种常见的硫化氢防护手段,必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硫化氢防护用具标准和技术规范应包括防护面罩、呼吸器、防护服、防毒手套等,确保油气工人在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硫化氢防护培训硫化氢防护培训是提高油气工人硫化氢防护意识和技能的紧要手段。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含硫油气田中,硫化氢是一种高度有毒的气体,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

因此,在含硫油气田工作中,必须建立严格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硫化氢的危害硫化氢是一种腐蚀性很强的气体,在人体进入,可以对人体的呼吸、循环、消化和神经系统等造成很大的危害。

硫化氢的毒性一般是通过接触呼吸、消化、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的,并会对人体的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此外,硫化氢还可能引发急性肺炎、肝损伤、肾损伤等各种疾病。

3.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3.1 工作人员培训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培训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方法。

在工作前,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针对含硫油气田的硫化氢危害的全面培训。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对新工作人员应加强培训。

3.2 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在进入含硫油气田的工作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前置条件检查。

确保各种设备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在进入工作现场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

3.3 工作现场安全防范在含硫油气田工作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所有人员必须戴上口罩、隔离服等专业防护设备,防止硫化氢被吸入人体。

3.4 应急处理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的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务必保护好头部和口鼻等易受到硫化氢侵袭的部位。

同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紧急情况的进一步扩大。

3.5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核查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是否得到实施的必要步骤。

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

4. 总结含硫油气田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任何人在含硫油气田中工作前都必须接受培训,佩戴防护设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硫化氢不会造成任何危害。

硫化氢安全管理(1)

硫化氢安全管理(1)

(站)建立技术档案, 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其所属范围 内的硫化氢风险情况。

作业人员应了解所在作业区域的地理、地貌、气候等情
况, 熟知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

施工单位应对每个岗位的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 对存
在危险性的环节采取防范措施。
硫化氢安全管理(1)
管道局五公司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 管理内容 • 作业许可 • 对含硫化氢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凡进入含硫化氢区
命的, 受害人会在没有任何危险征兆的情况下迅速失去 知觉, 并在随后的几秒钟内会由于呼吸中断而死亡, 除 非及时的将受害人移至安全场进行抢救。如果受害人能 够得救, 大部分可以痊愈。 接触浓度为300 mg/m3或300 mg/m3以上的H2S超过30分钟 会引起肺水肿。浓度超过15 mg/m3的H2S会刺激眼睛、鼻 腔粘膜、喉咙或肺。
硫化氢安全管理(1)
2024/10/2
硫化氢安全管理(1)
管道局五公司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含硫化氢或可能含硫化氢作业过程
的 HSE管理, 避免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 依据《含硫
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
6277-2005)和《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 管理内容 • 安全管理: • 硫化氢浓度超过15mg/m3(10ppm)的油气井站应
设置容易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危险点源图和紧急撤离 路线图。 • 含有硫化氢的油气管线破裂出现油气泄漏,在作业 区抢修时,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在含硫化氢环境下施工,应使用防爆电机。 • 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应满足《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 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 6277-2005),即 本规定附录1的要求。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正确使用和管理硫化氢,并供应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与硫化氢相关的工作环境和作业。

2. 管理标准2.1 硫化氢使用与储存管理1.职能部门负责对硫化氢的采购、使用和储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职能部门应订立硫化氢使用与储存的操作规程,明确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定期进行培训。

2.2 硫化氢安全设施管理1.职能部门负责对硫化氢工作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设施检查,确保硫化氢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2.职能部门应建立硫化氢泄漏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泄漏情况。

3.职能部门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和有效性,确保员工在接触硫化氢时的安全防护。

2.3 硫化氢作业管理1.职能部门负责订立硫化氢作业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和安全要求,并通过培训确保员工正确执行作业。

2.职能部门应对进行硫化氢作业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并记录体检结果。

3. 考核标准3.1 硫化氢使用与储存管理考核1.职能部门应依照硫化氢使用和储存管理的要求,确保硫化氢的采购、使用和储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职能部门负责对使用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确保全部员工理解并正确执行相关规定。

3.2 硫化氢安全设施管理考核1.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硫化氢工作环境的安全评估和设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问题。

2.职能部门应建立硫化氢泄漏监测系统,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在发现硫化氢泄漏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3.3 硫化氢作业管理考核1.职能部门应依据硫化氢作业的操作规程,培训员工掌握正确的作业步骤和安全要求,并确保其在实际作业中正确执行。

2.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硫化氢作业人员的体检,并记录体检结果,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4. 管理制度的遵守与违规惩罚1.全部职能部门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硫化氢的安全管理工作符合要求。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H2S)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臭味的剧毒气体,广泛存在于含硫油气田及相关工艺中。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是油气田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一、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目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1. 确保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会受到硫化氢的危害,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预防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对环境的污染。

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措施为了达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目的,油气田应采取以下措施:1. 确定硫化氢危害等级:根据硫化氢浓度和可能导致的危害程度,分析评估不同工作场所的硫化氢危害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防护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硫化氢防护设施,包括硫化氢泄漏报警系统、进入危险区域的防护设备(包括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危险区域的标识等。

3. 管理控制措施:制定硫化氢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在高风险区域的操作要求和操作程序;严格控制硫化氢的泄漏源,对可能泄漏的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4. 人员培训: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包括硫化氢的性质、防护装备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工作人员了解硫化氢的危害特性,并能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5. 应急预案:制定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应急避难设施的配置等,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硫化氢泄漏事故。

6. 监测和检测:建立硫化氢浓度的监测和检测系统,实时监测硫化氢浓度,并设立相应的警戒值和报警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

7. 硫化氢防护措施的维护:定期对硫化氢防护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8. 积极向工作人员宣传和普及硫化氢防护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增强其应对硫化氢危险的能力。

三、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实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应由油气田的相关部门承担,包括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情况;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硫化氢防护设施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并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

2023年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含硫油气田中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涉及硫化氢防护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防护证书。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行使硫化氢防护的管理职责,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环境。

第六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做好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加强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八条含硫油气田中各环节应设置硫化氢监测装置,实时监测硫化氢的浓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含硫油气田应配备相应的硫化氢防护设施,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呼吸器等。

第十条在含硫油气田工作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做好硫化氢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硫化氢浓度超过标准限值的含硫油气田应立即停工整改。

第十二条含硫油气田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硫化氢泄漏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和安全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硫化氢防护。

第十四条对于有实力的含硫油气田,应建立自己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并经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章硫化氢监测第十五条含硫油气田中的硫化氢监测装置应经过合格单位的检测和定期维护,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硫化氢监测装置应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并能及时报警。

第十七条含硫油气田中的硫化氢浓度应每日记录,同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十八条硫化氢监测的结果应向领导层及时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第十九条含硫油气田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呼吸器等硫化氢防护设施。

第二十条防毒面具、防护服、呼吸器等硫化氢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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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___省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及石油伴生气中含硫化氢的陆上油气田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硫化氢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章人员培训第一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培训机构负责对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培训机构应随时横向交流情报,了解国际、国内动向。

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______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培训机构制定的培训教材应包括如下内容:a)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b)硫化氢监测仪器及方法;c)人身安全防护方法及装置;d)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e)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对作业人员的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h,每三年复训一次。

第五条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应达到以下要求;a)了解硫化氢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及对人体的危害性;b)熟悉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c)熟悉各种人身安全的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能正确使用和维护;d)熟悉进入含硫化氢环境作业的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e)在发生硫化氢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时,作业人员应会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

第六条对进入含硫化氢现场临时性工作的外来人员应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并有专人监督监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七条在地质设计中,应标明探井周围___Km,生产井井位___Km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公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位置,并对附近的地理、地貌、环境情况等作详尽描述。

第八条在施工设计中,应对施工区域的道路交通、气候特点、临时安全区域位置作描述;在确定临时安全区的位置时,首先应考虑季节风向。

当风向发生90°变化时,应始终保持有一个临时安全区可以使用。

第九条在钻井、作业设计中,应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预计硫化氢含量;明确使用的套管、钻杆、放喷管线等管材和工具应具有抗硫性能和抗硫等级。

第十条在钻井设计中,技术套管的下深应覆盖易坍塌地层、异常高压地层、岩膏层等复杂地层。

第十一条钻井、作业设计中,应要求施工队根据地层的压力梯度___相应压力等级的防喷器组合及井控管汇等设备。

在油(气、水)井酸化压裂工程设计中,应注明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在钻井、作业设计中,应明确加重材料、重泥浆、除硫剂的储备要求;对钻井液、修井液的PH值(9.5以上)、安全附加密度(取其上限值)等技术参数应作具体要求和说明。

第十三条在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中,根据安全预评价报告,在安全专篇中应有硫化氢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油气田地面建设设计中,按照设计规范应有脱硫装置或防硫化氢腐蚀技术设计。

第三章风险识别和评估第十五条生产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硫化氢风险评估,在施工区域划出警戒范围,做出明显警示标识。

要对所属范围内的含硫化氢施工井号、油气集输管线、油气集输场(站)建立技术档案,各级管理人员应对其所属范围内的硫化氢风险情况熟悉。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了解所在作业区域的地理、地貌、气候等情况,熟知逃生路线和安全区域。

第十七条生产施工单位应对每个岗位的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对存在危险性的环节采取防范措施。

第四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进入硫化氢未知浓度区域,应安排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携带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进行硫化氢安全检测。

第十九条警戒区内,对进入人员要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二十条进入含硫化氢区域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___备案。

作业之前应编制含硫化氢现场作业指导书并做施工技术交底,明确安全防护措施,签署施工作业许可单。

现场施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含二人),明确现场监护人。

第二十一条钻井、作业施工中,应按要求对防喷器和井控管汇进行试压。

第二十二条钻井、作业井口和套管的连接以及放喷管线在现场不允许焊接。

第二十三条钻开含硫化氢油气层___米前,钻井队应按照防范硫化氢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经验收审批后方可钻开油气层。

含硫化氢井在射开油气层前,作业队应按防范硫化氢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第二十四条在油气层和钻过油气层进行起下钻作业前,应先进行短程起下钻,观察后效。

第二十五条钻井、作业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井筒内灌注钻井液、修井液或清水,维持液柱压力;加强坐岗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关井”。

第二十六条溢流的处理和压井作业措施应符合《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___)中第7章的规定。

井喷失控的处理应符合《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___)中第9章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完井试油(测试)施工作业中,测试管线的走向应避开民房和居民区,放喷点火坑距民房的安全距离应保持在___米以上,现场条件受限制时应采取疏散撤离措施。

第二十八条酸化、酸洗过程中,管线出口应朝下风口,并有专人佩戴空气呼吸器,对出口进行硫化氢检测。

第二十九条井口和地面流程设备、测试管线等应按设计要求___固定牢固,试压合格。

分离器的排水管线应接入污水池,严禁不接排污管线或直接接在井场。

第三十条涉及含有硫化氢区块开采的各集输油站、集气站、轻烃站、卸油台应建立安全记录,记录包括生产情况、硫化氢含量、可能泄漏的位置、平面位置图、防护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对涉及含有硫化氢区块开采的各集输油站、集气站、轻烃站、卸油台等各站(台)的硫化氢检测应采取固定式与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相结合使用。

天然气压缩区、油气取样区、排污放空区等易泄漏硫化氢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和风向标,并设置固定检测探头。

第三十二条站(台)内巡检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进入生产区域,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超过___mg/m3(10ppm)时应预警,并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方可进入现场;当浓度超过___mg/m3(20ppm)应立即撤离,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供城区的民用天然气硫化氢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应在集气(油)站或轻烃站进行脱硫处理,处理后的天然气经取样化验符合标准后使用。

第三十四条对储存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重点装置,如原油储罐、稳定塔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等,应在原油罐切水处、地漏、隔油池、含硫化氢贮罐等部位设置有醒目的硫化氢警示牌,标明硫化氢的特性及防护要求。

第三十五条禁止在无硫化氢防护的情况下,对含硫储罐罐顶进行人工现场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和更换、拆检安全附件等作业。

第三十六条套管气流程应接入单井生产流程管网;定期放套管气人员应佩戴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与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三十七条含硫化氢的油气集输场站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和风向标;集输场站的计量房、油泵房、阀组间、污水泵房以及压气站的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器。

禁止单独进入上述场所进行维修、计量或流程切换等操作。

第三十八条含硫化氢的生产井、长停井、间开井、扶躺井井口装置流程应齐全,井口、井场警示标志、风向标应齐全。

施工操作时,岗位人员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三十九条硫化氢浓度超过___mg/m3(10ppm)的油气井站应设置容易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危险点源图和紧急撤离路线图。

第四十条油气管线破裂出现油气泄漏,在作业区抢修时,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四十一条含硫化氢密闭区域的所有油气取样口,应加强通风;在含硫化氢油气区钻、修井作业施工,其井场应___防爆风机。

第四十二条硫化氢监测仪应采用固定式和携带式监测仪。

第四十三条作业现场需24h连续监测硫化氢浓度时,应采用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探头数可以根据现场气样测定点的数量来确定,监测仪探头置于现场硫化氢易泄漏区域,主机可___在远离现场的控制室。

作业人员在危险场所应配带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用来监测工作区域硫化氢的浓度变化。

第四十四条硫化氢监测仪使用前应对:a)满量程不响应时间、b)报警响应时间、c)报警精度等主要参数进行测试。

硫化氢监测仪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校验。

固定式硫化氢监测仪一年校验一次,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半年校验一次。

校验应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

第四十五条硫化氢的监测按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277-___)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涉及硫化氢区域作业施工的队伍硫化氢防护装备配置:a)每个钻井队配置正压式呼吸器至少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至少___个,固定式探头___个,充气泵___台。

b)每个作业队配置正压式呼吸器至少___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___个。

c)开发、集输单位硫化氢防护装备:单井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___个;计量站(接转站)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1-___个,计量间、外输泵房视情况配置固定式检测仪2-___套;集输站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2-___个,外输泵房、天然气压缩泵房视情况配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仪2-___套;测试井队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1-___个;维修队配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___套、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1-___个;其他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人数配置足够的硫化氢检测设备和设施。

第四十七条现场硫化氢的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存档。

第四十八条在含硫油气田开采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立即穿戴防护用具。

第四十九条在硫化氢浓度较高或浓度不清的环境中作业,应采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多人长时间在含硫环境中工作时应建立正压供气系统。

供气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压力采用0.5~___MPa,供气量按每人不小于50L/min计算。

与供气系统配套使用的是可外接供气系统的正压式空气呼吸装置,或者是带快速接头的防毒面罩。

供气系统应设置报警装置。

第五十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安全防护措施:a)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硫化氢监测仪器及防护装置,并有专人管理,使硫化氢监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b)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c)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d)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及排风扇;e)进入重点监测区作业时,应配戴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至少两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f)当浓度达到___mg/m3报警时,作业人员应检查泄___,准备防护用具;当浓度达到___mg/m3报警时,迅速打开排风扇,疏散下风向人员,作业人员应戴上防护用具,禁止动用电、气焊,抢救人员进入戒备状态,查明泄漏原因,迅速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向上级报告情况;g)当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进入紧急状态,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并实施应急方案。

钻井和试油过程、集输站、天然气净化厂、油气田水处理站及回注站的人身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6277-___)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进入已知或潜在的硫化氢危险密闭空间时,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进行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和含氧量安全监测,同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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