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是学校的重要成员,他们的日常行为规范非常重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尊重学生: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不嘲笑、不侮辱学生。
要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提供与学生沟通交流的机会。
2. 教学专业:教师应该保持高水平的教学能力,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教师要遵循教育教学原则,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组织有序的教学活动。
3. 严守纪律:教师要严守学校的纪律规定。
准时上课、下课,不迟到、早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不玩手机、看书、打瞌睡等与教学无关的行为。
4.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了解学生的特长、兴趣,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积极引导学生的成长发展。
5. 课堂管理有序:教师要对课堂进行有效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
组织学生安静听讲,不产生过多噪音和打闹行为;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不采用体罚和羞辱的方式。
6. 提供公平评价:教师要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表现,不偏袒某些学生。
评价时要遵循科学的评价标准,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
7. 保护学生安全:教师要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课堂和学校的其他场所,教师要留意学生的行为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8. 积极与家长沟通: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家长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
在家长会上,教师要详细地向家长汇报学生的表现和进步,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总之,教师的日常行为规范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遵守规范,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使命。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下载优秀14篇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下载优秀14篇更多老师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下载资料,在搜索框搜索老师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下载(精选篇1)一、师德1、老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喜爱、尊重幼儿,坚持乐观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公平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任凭请假。
3、老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老师不能任凭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看幼儿,避开发生意外事故。
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老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老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
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老师要留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老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老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
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
不随便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1、老师必需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嬉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老师专心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老师乐观参与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专心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嬉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及引导者。
4、老师要专心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每周五前必需将教案本交给园长。
老师上课前预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
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老师乐观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教师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教师需要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
以下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十项规定和十个不准。
十大规定1.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和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侮辱学生。
2.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建立和谐、信任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研究。
3. 正确履行教学职责:教师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认真备课,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4. 尊重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教育引导学生班级的榜样。
5. 保障学生安全:教师应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得进行任何伤害学生的行为。
6. 锻炼自身文化素养: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内容。
7. 尊重家长和家庭:教师应与家长和家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8. 尊重同行教师:教师应尊重和宽容同事,共同进步,共同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努力。
9. 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应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的塑造,维护自己的教师形象。
10. 维护教育公平:教师应公平对待学生,不偏袒某个学生,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十大不准1. 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2. 不散布谣言或不实信息:教师不得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应遵守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宣传规定。
3. 不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教师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 不进行不当行为:教师不得进行各类不当行为,如酗酒、吸烟等影响教育形象和学生健康的行为。
5. 不诽谤他人:教师不得诽谤他人,要维护良好的师生和同事关系。
6. 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利用学生个人信息。
7. 不进行暴力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体罚、恶意伤害等。
8. 不进行侵犯性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侵犯学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性行为。
最新教师日常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

最新教师日常行为规范(2023年修订)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和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研究效果和全面发展。
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维护良好的教师形象,特制定了以下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 尊重学生和家长- 对待学生和家长应保持礼貌、尊重、平等和善意的态度。
- 不歧视、欺负或侮辱学生和家长。
- 尊重学生和家长的个人隐私和权益。
2. 专业教学- 遵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 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适应学生的不同研究需求。
- 严禁以滥用权威、剥夺学生权益和破坏师生关系为手段进行教学。
- 给予学生公正、客观、高质量的教学评价。
3. 教师操行- 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研究和生活的榜样。
-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循职业道德。
- 不从事有损师德和学术诚信的行为,包括抄袭、作弊等。
4. 工作时间和职责- 按时到岗,不早退、不迟到。
- 认真履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职责,不推诿、不草率。
- 不擅自调整课表和调课,如有必要应事先报备。
5. 师生关系-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保持适当的亲和力和互动。
- 遵守师生关系的界限,不搞婚恋、经济交往等不当行为。
-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教育指导和关怀。
6. 学术研究和教育创新- 持续研究、更新知识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 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育创新活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 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不侵犯他人的研究成果。
以上日常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教师,希望教师们认真遵守,以身作则,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一、作风正派。
热情待人,彼此尊重,团结互助,能随时自如地运用礼貌用语,在幼儿面前对家长和同事能用尊称,对客人能主动招呼。
二、按时上班。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签到考勤不请人代签和补签。
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先脱岗后电话请假或捎假。
三、规范坐班。
工作时间不闲谈、不得私自离校、干私活,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上网玩游戏、听音乐。
手机不开铃声,不在室内接打手机。
四、认真施教。
带班精神饱满,做到人到心到,聚精会神,不擅离岗位,不与人闲谈,按时上、下课。
不带个人情绪上岗。
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和私自请他人代课。
严禁不备课上课,除特殊情况外,应一律站立讲课。
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不会客,不得接打手机或发短信。
五、依法执教。
尊重学生人格,对幼儿不讽刺、挖苦,不歧视、辱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随便把幼儿赶出教室。
班主任无权清退幼儿。
教师须认真观察考勤,对幼儿严格要求,敢于管理。
教师要耐心解答幼儿提出的问题,不推脱敷衍。
六、为人师表。
教态自然大方,亲切稳重,讲普通话,语言文明,说话轻声悦耳,对幼儿使用正面语言,减少不必要的口头禅。
衣着得体。
、举止大方,动作轻柔,坐、立、走姿势端正文雅。
仪表端庄,服饰美观、轻便、整洁,便于工作。
上班时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梳披肩发,不穿高跟鞋和响底鞋,不穿奇装异服。
不看内容低级、庸俗的书刊、影视,不参加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活动。
不在教学区大声喧哗;不在教室、幼儿寝室、幼儿集会等场合吸烟;不准酒后上课;不将小孩带入工作场合,不占用工作时间接送孩子。
八、维护卫生。
教室及时打扫整理,自觉节约水电。
不随地扔纸屑及其它杂物。
未经本人同意不准随意翻动他人的物品。
各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好室内的其它物品。
九、做事认真,有始有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1. 专业知识和技能
- 教师应具备必要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以提供有效和高质量的教学。
- 教师应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会。
2. 尊重和关爱学生
-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不歧视、不种族歧视或针对任何学生。
- 教师应关心学生的研究和个人问题,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 遵守教学纪律
- 教师应按时准备好教案和教学材料,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容忍学生间的暴力和欺凌行为。
4. 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 教师应坚持诚实、正直和公正的原则,不涉及学术舞弊和不端行为。
- 教师应尊重学生和家庭的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
5. 与家长和同事合作
- 教师应与家长和同事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分享学生的进步和问题。
- 教师应尊重同事的意见和贡献,互相支持和协作。
教师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指导者,他们的日常行为应当以学生的福祉为中心。
通过遵守这些日常行为规范,教师可以塑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潜力。
以上是我们建议的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希望能够启发和指导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准则。
请教师们自觉遵守,并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三篇)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教师的日常行为应遵守以下规范:1. 尊重学生和家长:教师应尊重每个学生的尊严和个人差异,并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保持职业操守:教师应始终保持职业操守,不涉及学生不恰当的行为或言语,并且不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伤害。
3. 熟悉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熟悉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包括上课时间、课程安排、作业要求等。
4. 精确和准时上课:教师应精确并准时上课,做好备课工作,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
5.公正评价学生:教师应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避免偏袒或歧视某些学生。
6.与学生进行积极沟通:教师应与学生进行积极的沟通,关心学生的学习进展和个人问题,并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7. 尊重同事并进行合作:教师应尊重同事的意见和工作,愿意与他们进行合作,并积极参与学校团队活动。
8. 持续专业发展: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参加培训和研讨会,更新教学方法和知识。
9.维护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信任和尊重,并尽力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10.遵守学校保密政策:教师应遵守学校的保密政策,不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个人信息。
这些规范是教师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助于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之间建立积极和谐的关系,同时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安全。
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日常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以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己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尊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综合素养。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保持学习进取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致力于成为优秀的教育者。
第五条学校教师应当注重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分享,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教师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教师是社会中一群特殊的职业人员,他们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任。
为了确保优质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够有效进行,教师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
这样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提升教育质量。
下面将从十二个方面分析教师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 为人师表作为学生的楷模,教师要自觉做到音容笑貌大方得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为学生成长树立良好榜样。
2. 具备专业素养教师要不断学习,掌握更新的教学知识与技巧,提升教学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3.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坚决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辱骂、体罚或进行其他虐待行为。
同时,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人身权、财产权。
4.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应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引导学生遵守规则,严格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并对学生提问、回答问题时要有礼貌。
5.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了解并重视每个学生的特点和需求。
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个性化的教学方式。
6. 提供安全环境教师必须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处理,妥善疏导学生。
7. 消除与学生的隔阂教师要积极主动地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支持。
教师还可以定期与学生家长交流,共同协助孩子的学习与成长。
8. 不得擅自发起集体活动教师在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经过学校和家长的同意,并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秩序性。
同时,避免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活动,以免产生风险。
9. 保密学生信息教师要对学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学生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10. 爱岗敬业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持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育质量。
11. 与同事和谐相处教师要与同事和谐相处,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遇到矛盾和冲突时,要以理性和平的态度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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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
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三、服从分工,讲求团结。
要服从学校分工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同事之间要互敬互谅、讲求团结协作,不得拉帮结派闹小团体。
四、爱护学生,平等相处。
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五、严谨治学,遵章守纪。
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兼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六、廉洁从教,严于律己。
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尊重家长,相互信任。
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
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八、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
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依法治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使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1、严禁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私自雇用他人代课。
3、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4、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在课堂上吸烟及携带手机。
5、严禁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及一切以教谋私行为。
6、严禁在校园穿拖鞋、施浓妆、染彩发。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为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法〉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在职公办教师私自办班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的通知》、《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中小学减负工作“八不准”》、《邯郸市教师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有偿家教的界定有偿家教是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课余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含提供食宿)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
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一)利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课余时间,在本人家里或租借房屋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利的。
(二)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本人或他人的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利的。
(六)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利的。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全县所有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的所有在职在岗教师(包括教研人员)。
三、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一)禁止公办中小学校为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在岗教师提供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或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二)禁止公办中小学校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教学活动,或以学生家长自愿的名义组织任何教学活动。
(三)禁止公办中小学校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的形式进行收费补课。
(四)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五)禁止在职在岗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
(六)禁止在职在岗教师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为学生提供食宿进行课业辅导。
(七)禁止在职在岗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校外办学机构和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八)禁止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组成班子,在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家教。
(九)禁止在职在岗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十)禁止在职在岗教师利用工作便利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班并参与有偿教学或管理。
四、违规处理办法凡违反本规定,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严、整治不力,经查实一年内有两起以上(含两起)有偿家教或者发现有偿家教行为未及时按规定予以制止,被县教育局查实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及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均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给予诫勉谈话、停职检查、降级、降职、免职等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学校将校舍、场地、设备等教学资源出租、外借给本校、校外人员或机构举办针对中小学生有偿培训补习班,被县教育局查实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当年各类个人表彰名额,扣减该校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学校当年综合考核、有关评估和表彰实行一票否决。
(三)在职在岗教师违规违纪从事有偿家教,被县教育局查实的,由所在学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清退违规所得,同时责成学校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当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申报和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3年内实行低聘,期间工资不予正常晋级;对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逆向调动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屡教不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则上作出解聘处理。
(四)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在岗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县教育局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五)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在岗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取消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及待遇。
(六)县直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调至农村学校工作,且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七)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八)因举办有偿家教,造成学生意外伤害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全部由教师个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未及事项,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处理。
五、治理有偿家教的机制(一)全县各公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将其纳入本校教育行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在职教师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有偿家教长效治理机制。
(二)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禁止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工作制度、学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取酬。
要建立层级管理责任制,校长、中层干部和在职教师应层层签订“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责任书”。
同时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工作,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
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行为教育,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做好本职工作,集中于教育教学的优化和学校事业发展上,努力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三)广大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积极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四)各公办中小学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积极配合、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止有偿家教工作。
(五)各学校要通过设臵举报电话、举报箱,办理来信来访等方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和“补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