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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3
本行业、系统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5
本行业、系统单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5
每年年底对直属单位、本行业、系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其他5分
5
完成市政府部署的专项行动和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管理创新
开展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工作,在新区予以推广的,每项加5分;在办事处会议上予以推广的,每次加2分,作书面交流的,每次加1分。
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火灾预防50分
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5分
6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6
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联络沟通。
备注
辖区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亡人火灾事故的,取消评优、评良好资格;发生一起死亡3人(含)以上火灾事故的,评为“不合格”。
消防安全责任
45分
部门监管
20分
4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6
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
3
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5分
6
根据本行业、系统的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推行“户籍化”管理。

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内容
评分细则
扣分及原因
得分
火灾预防
(30分)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分)
11、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年度计划并落实。(3分)
17、公安、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广电、安全监管等部门未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并落实的,每个部门扣0.5分。
2、全省(区、市)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的针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为个,未办理的,扣2分。对公安消防部门抄告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依法处罚的,发现1起扣1分。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3分)
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
管理
(3分)
9、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分)
1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依法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公安消防部门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分别扣1分。抽查1个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施工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明确,用火用电管理混乱,消防通道不畅,未按要求配备灭火设施,未开展巡查检查,临时消防用水不能保证,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的,发现1项扣0.5分。
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得分:
项目
内容
评分细则
扣分及原因
得分
火灾预防
(30分)
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7分)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3分)
1、全省(区、市)公安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项目个,建立终身负责制档案的个。根据建档率,每少10个百分点,扣0.5分。随机抽查验收完毕的工程项目,档案内容不全的,每个扣0.5分;发现1个未建档的,扣1分。

消防安全检查和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检查和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检查和工作考评奖惩制度范本一、安全检查制度1. 检查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各部门、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检查范围安全检查涵盖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等。

3. 检查内容(1)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情况: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喷淋系统等的配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检查其是否正常有效。

(2)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检查各楼层及公共区域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并确保应急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

(3)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排查存在的火源、可燃物料、电器设备隐患,并进行整改。

(4)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了解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及必要的培训情况。

4. 检查要求(1)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消防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报告。

(3)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应立即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二、工作考评制度1. 考评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单位的全体员工。

2. 考评周期考评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考评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3. 考评标准(1)工作业绩: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评估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

(2)安全意识:考察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与安全培训、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3)团队合作:评估员工与其他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以及共同完成团队目标的能力。

4. 考评程序(1)每位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个人工作报告,详细描述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提交给上级领导。

(2)上级领导将根据员工的报告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3)评估结果应当向员工进行反馈,并与员工进行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规划。

三、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1)优秀个人奖:对在工作考评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内容可以是奖金、荣誉称号等。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9•【字号】南政办[2013]174号•【施行日期】2013.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3〕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9日南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实施。

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下发。

第四条从今年起,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送消防工作专题报告。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对乡级政府进行消防工作考核。

第五条考核工作实行自评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结合各县(市、区)政府上报市政府的消防工作自评报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进行量化评分。

第六条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均含本数)。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112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112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27日南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江西省消防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和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消防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建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区)、开发区(新区)考核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市政府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

第六条考核工作组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项目指标和评分标准。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范本一、引言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和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考评与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考评指标2.1 消防设施完善情况:对企业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火警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的安装和维护情况,评估其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2 消防演练与培训:评估单位的消防演练及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职工消防培训的次数和效果。

2.3 消防安全管理:评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完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计划、检查与巡查、应急预案等。

2.4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评估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包括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情况、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

三、考评流程3.1 报名登记: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开展前,通知员工报名参加考评,列明考评要求和流程。

3.2 考评组成:组织形成专业的考评小组,由管理部门和消防专业人员组成。

3.3 考评实施:考评小组按照考评指标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查验相关资料,对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3.4 考评结果公示:考评小组根据考评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评出考评结果,并公示于员工内部。

四、奖惩制度4.1 奖励措施:4.1.1 消防安全奖:对于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消防安全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适当奖励。

4.1.2 先进个人奖: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参与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先进个人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适当奖励。

4.2 惩罚措施:4.2.1 警告: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较小失职失责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处理。

4.2.2 记过: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一般失职失责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过处理。

4.2.3 记大过: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失责情况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大过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范本一、引言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是保障单位和个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范本,以指导相关单位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在实践中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二、考评制度范本1. 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评定考核对象:相关单位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 是否熟悉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是否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并能够合理处理突发事件。

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考评考核对象:相关单位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的人员。

考核内容:- 是否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是否及时修复消防设施设备的故障,确保其完好有效;- 是否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及时上报维护保养记录。

3.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考评考核对象:相关单位负责消防宣传教育的人员。

考核内容:- 是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是否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向员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是否及时传达消防安全要求和相关政策,确保员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4.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考评考核对象:相关单位负责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人员。

考核内容:- 是否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是否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并进行记录和总结;- 是否根据演练结果,及时调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奖惩制度范本1. 优秀消防安全工作个人奖励奖励对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奖励内容:- 现金奖励:按照不同级别和重要性,给予相应金额的奖励;- 荣誉称号:授予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荣誉称号;- 物品奖励:提供相关消防设备或办公用品。

2. 消防安全工作集体奖励奖励对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部门。

奖励内容:- 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相关单位或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集体荣誉称号;- 现金奖励: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用于改善消防安全工作条件;- 物资支持:提供相关消防设备或办公用品。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3
未开展有关消防活动的扣1分,扣完为止。
3、在每年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8
未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不得分。
五、其他
1、配合消防、政府开展各项消防工作。
10
查档案
资料
未开展的不得分,力度不够的酌情扣分
2、重大火灾发生后,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结案
1、全员必须参加消防法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
查资料
未参加培训扣2分/人,培训考试不合格扣1分/人。
2、部门未组织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
4
查资料
无责任书扣2分,无考核奖惩扣2分。
3、部门有消防组织架构图并张巾的,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有专兼职消防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
查资料
缺一项扣1分。
4、消防重点部位、责任人未认真履行检查做未好检查防控记录的
2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
缺一项扣1分。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工作计划、有布置、有行动、有总结,消防宣传有力。能快速逃生的。
5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
人员消防常识不懂扣2分/人,不懂逃生技巧的扣5分1人(分数扣完的在总分上扣)。
三、火灾隐患整改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发生消防火灾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10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 核 内 容
额定分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实得分
一、火灾事故指标与火灾事故控制
1、所辖各部位不发生人员死亡或重大火灾。
2、火灾次数、火灾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伤人数为零增长。
20
查资料
统计
1、每发生一次人员死亡或重大火灾扣1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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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
4. 行业系统内单位未明确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未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未开
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分别扣 0.5 分。
项目
考核 内 容
评分细则
得分依据 得分
消防 安全 责任 ( 40 分)
监管 责任 ( 20 分)
经费 保障 ( 10 分)
责任 追究 ( 10 分)
2. 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 标责任书》,本行业系统各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5 分)
5. 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 任追究制度。 ( 10 分)
11.核查 2018 年度行业系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情况。每发生
1 起较大亡人火灾责任事
故扣 2 分。
12. 发生火灾事故未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
的,发现 1 起扣 1 分;未对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
导加油站(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分别扣
2 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未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方
1.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的,扣
2 分。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严格
市场监管部门未按照职责对消防产品质量和生产、销售单位实施监督,未将企业消防
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分别扣
8. 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制定本行业系统消防 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 保障方案,消防安全经 费落实到位。 ( 10 分)
9. 行业系统及行业系统内单位未根据实际分级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方案,发现一级 扣 5 分。
10.未依据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保障方案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的,发现一级扣 5 分。
行为进行追究的,扣 5 分。
13.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未对行业系统各单位落实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每半年进行 1 次督查、 每年组织 1 次考核的,分别扣 2 分。
14.行业系统及行业系统内单位, 未根据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督查、 考评情况,对工作不落实、 成绩 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的,发现一级扣 2 分。
消防安全工作的,扣 1 分。
宗教、文物部门未指导、督促宗教文物保护单位和使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的,扣 2 分。
民政部门未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简易
消防设施工作的,扣 2 分。
2. 未明确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扣
2 分。
3. 年内未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未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的,分别扣
附件
2018 年度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
得分:
项目
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依据 得分
消防 安全 责任 ( 40 分)
监管 责任 ( 20 分)
1. 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扣 3 分。
发展改革部门未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扣 2分。
科技部门未将消防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3. 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 度,每季度召开 1 次会 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 全问题。(5 分)
5. 行业系统及行业系统内单位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发现一级扣 有细化量化的,发现一级扣 1 分。
6. 未按期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督查考核的,发现一级扣
1 分。
2 分,责任书项目没
7. 行业系统及行业系统内单位未逐级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逐级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发现一级 扣 2 分。
19. 行业系统火灾高危单位每季度演练少于 1次,消防重点单位每半年演练少于 1次,非重点单 位每年演练少于 1次的,分别扣 1分。 20.未每年至少组织 1 次行业系统级联合演练的,扣 2 分。
8. 定期研判本行业系统 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每 年至少组织 1 次火灾隐 患专项治理活动,行业 系统单位重大火灾隐患 按期整改率 100%。( 10 分)
项目
考核 内 容
评分细则
得分依据 得分
6. 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 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 批。( 10 分)
15. 随机抽查住建、规划、教育、文广、旅发委、卫计等部门行政审批档案,未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 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的,每个扣 2 分。
16.结合对行业系统内单位的实地检查, 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非法经营单 位未依法查处的,每个扣 2 分。
21.未定期研判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扣 1 分;研判形势未发现隐患问题的,扣 1 分;
未针对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的具体工作措施的,扣
1 分。
22.未组织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扣 2 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扣 2 分。 实地检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扣 2 分;检查发现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扣 1 分。
火灾 预防 ( 50 分)
火灾 隐患 排查 整治 ( 25 分)
7. 确定本行业系统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 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定 期组织单位开展演练。 ( 5 分)
17. 未确定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扣 2分。
18. 未逐级制定灭火和抢险救援预案,发现一级扣 2分;预案内容不详实、 处置程序不规范、 预 案中各岗位人员不明确的,分别扣 0.5 分。
23.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压力容器等行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 监管职责,未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的,扣 3 分。
消防 宣传 教育 培训 ( 25 分)
并组织实施的,扣 2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
筹实施的,扣 2分。
交通运输部门未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筹实施,
未督促交通管理和运营单位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分别扣
2 分。
商务部门未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加油站(点)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统筹实施,未指
2 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
( 10 分)
识教学培训工作和消防应急演练的,扣 2 分。
文化旅游部门未落实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公益视频(安全提示)
,推动
消防题材文化作品编创、公演的,扣 1 分;未指导旅行社和旅游景点使用、管理单位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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