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区别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八大关系的辨析

认识人大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系江苏省江都中学李荣志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学思想政治课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在讲授人大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关系,例如人大制度与人大的关系、权力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等。
掌握了这些关系有助于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的人大制度。
1、根本制度与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误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
我国的政治制度又包括人大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其中,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因此,我们不能把根本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混淆起来。
2、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误区】我国的国体是人大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的国体。
简言之,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
当然,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两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
两者都是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我国的政体必须是人大制度。
而人大制度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3、人大制度与西方国家议会制的关系【误区】我国的人大制度同西方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无本质上的区别我国的人大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代议制民主。
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1)经济基础不同:人大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议会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对人民政协认识的六大误区的剖析

对人民政协认识的六大误区的剖析
对人民政协认识的六大误区的剖析
误区一: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都是我国的国家机构
简析:在我国,虽然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都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但人民政协不是我国的国家机构,原因如下:
(1)从性质来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大等国家机构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政协则不直接对国家事务进行决策,政协的提案、建议没有约束力,政协不直接处理行政事务。
(2)从阶级性来看,政协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而国家机关则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从职能来看,人民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全国人大具有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4)从政协全国委员会同地方委员会的关系看,全国委员会同下一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而不是国家机构中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误区二:政协监督与人大监督是相同的
简析:在我国,人民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虽然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都对国家事务及国家机关实施监督,但这两种监督是有区别的:
(1)监督的性质不同。
人大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其监督具有法。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2013年03月01日10:37 来源:新京报“两会”会期同步性质不同;人大代表通过投票行使监督权,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参政议政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
“两会”虽然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
历史上,“两会”曾有渊源,1954年之后,逐渐“分道扬镳”,不过,经常“形影相随”。
【历史】政协曾行使人大职能今年召开的“两会”同是第十二届,不过,全国政协的“会龄”要比全国人大长5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这次会议上,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即现在常说的“全国政协委员”。
“此时的政协是权力机构。
”武汉大学宪法学教授秦前红介绍,它行使属于人大对大政方针的决定权,还有自身的咨询权。
情形在1954年发生改变。
秦前红介绍,1952年,刘少奇率代表团访问苏联,斯大林提出,中国应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提前。
刘少奇向毛泽东汇报后,中央决定召开人大。
1954年,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成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
秦前红查阅史料发现,全国人大成立后,梁漱溟等人询问毛泽东,政协任务完成了,还要不要存在?毛泽东认为还有必要存在,一是“养士”,二是“咨询”,三是“统战”,政协不仅要存在,还要长期存在。
后来,因为反右,政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又提出这个问题。
毛泽东通过当时的统战部长李维汉表示,不仅要存在,还要互相监督。
【职权】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现行宪法在序言中认为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让政协与其他政治组织有了明显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两会指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
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此外,中国共产党在中央一级还设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党的会议叫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早期党代会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现在党代会不是每年都开,除了二分之三的代表同意,或者是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可以提前,否则一律按党章五年举行一次。
几月份开也不一定,现在的惯例是九月十月左右。
人大政协的职能

人大政协的职能【篇一:人大与政协的异同】【篇二: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一、公民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有行为、年龄、国籍、政治方面的条件。
2.政治自由权。
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
3.监督权。
是指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但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人大的权利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i.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ii.其他享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四、政协的职权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批评,提出建议。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延伸和拓展。
参政议政不是执政。
【篇三: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区别一、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活动和制度安排。
作为政治活动,它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政治制度安排,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一系列具体制度和程序所组成。
政治协商包括两个层面的协商。
一是执政党同各参政党的政治协商。
协商的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同参政党协商的重要问题等。
两会简介

全国两会,实际上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两个机构,一般用来指在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详情参考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目前,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绝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阅历丰富的政治活动家、社会名流、各方面的专家和学者。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2]详情参考词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会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954年9月,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诞生。
从此,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全国“两会”形成自1959年,在三届政协召开一天后,二届人大也同时召开,政协委员列席人代会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必修二《政治生活》易混易错知识点归纳整理

必修二《政治生活》易混易错知识点归纳整理1.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主权属性。
(×)(国家的根本属性是阶级性,主权构成国家最重要的因素,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是一个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应该是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公民当家作主,公民是国家的主人。
(×)(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4.人民当家作主表明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5.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应该是真实性)6.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应该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7.政治自由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应该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8.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9.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一样的。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表明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10.公民平等地适用法律表明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11.公民可以通过网络问政说明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
(×)(说明我国的民主形式日益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拓宽。
)12.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
(√)13.享有权利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5.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人大在决策前要 同人民政协协商,但是这并不说明人大与政协共 同决定国家大事。政协只是进行参政议政、政治 协商和民主监督。
6.人民政协不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 关,中共中央才是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决策机关。
7.民主党派的参政权是法律赋予的,参与但 不决策。
8.人大的监督,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的监督, 具有法律约束力;政协的监督是一种民主监督,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要分清楚,在政 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关 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关系,在事业上是亲密友党的 关系,在监督上是相互监督的关系。
3.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而政协委员是经 民主协商推荐产生的。
4.不能认为政协是由各民主党派组成的政治联盟。 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同创立的。
党
坚持民主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由人民选举产生,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 和要求,对人民负责
可以履行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 职能
2.政治主体在政治体制中的关系
【易错警示】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 不是在野党,二者是亲密友党,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 关系。
⑶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 相照、荣辱与共。
⑷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⑸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简称“人民政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是协商民 主的的重要渠道。
(5)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 ①人民政协的性质: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 要形式。 ②主题:团结和民主。 ③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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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员组成,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利.政协委员是政治协商会议的人员组成,参政,议政,提建议.
参考一下人大和政协的区别,你就会更明白的:
1、性质不同。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大是实现和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大这一国家权力为基础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属于国家政权制度的范畴。
而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范畴。
2、法律地位不同。
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是全权的、至高无上的,在中国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之间的制衡关系,“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它们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而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政协与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国家权力,政协不产生“一府两院”,故不存在“一府两院” 对政协负责,受它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3、职能和作用不同。
人大的职能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即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而且人大制度还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因为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规定,共产党执政是通过人大依法实现的,如果离开了人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
人民当家作主掌握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
而政协的职能主要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人大最主要的职能是共产党通过人大依法执掌政权,而政协则是参政议政。
也就是说,人大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的法定形式和法定制度,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作用上,政协是在决策之前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而人大是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决策后“一府两院”执行。
4、活动依据和法律效力不同。
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进行立法,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等,对行使权利中发现的问题除了提出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和纠正外,还可以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罢免和责成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事对人能够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而政协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向共产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5、产生方式和结果不同。
人大依据《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由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乡镇)以上都必须选举产生人大,是法定必须产生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而政协产生的方式是依照其章程设立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均不进行选举;而且地方委员会不是必须设立,依照政协章程第40条规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地方委员会。
6、工作形式和内容不同。
人大行使职权的工作形式由宪法法律和法规确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有关议案、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评议、任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质询或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内容涉及立法(省级人大、较大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全国人大有15项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1项职权。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15项职权、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14项职权。
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
)政协的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产党的文件加以规定,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等进行民主监督;内容由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规定(全国政协有5项职权、全国政协常委会有7项职权。
政协地方委员会有4项职权。
中发<2005>5号文件规定政协协商的7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