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与人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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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人大民主”与“政协民主”的关系

怎样看待“人大民主”与“政协民主”的关系

第三,从与“执政”的关系来看。当今世界,所谓“执政党”,最根本的一个标志就是其党员在最重要的国家政权机关中占据优势,由此而实现对整个国家政权的支配、控制与导引。在总统制国家,以占据总统(国家行政首脑)职位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标志;在议会制国家,以占据国会多数席位(自然亦获首相或总理职位)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标志。在我国的宪政制度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中最重要的机关。哪个党的党员在人大中占多数、占优势,就是哪个党成为执政党的主要标志。基于历史与现实而形成的我国政党制度又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执政党。这样,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然需要其党员(基于普选)在人大中占据大多数。否则,就失去了执政党的地位。由于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更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因此,执政党在政协中不占多数,并不影响其执政地位。相反,正如前文所述,这有利于执政党通过政协倾听来自执政党以外的各种声音,从而更加完善自己的决策。这是政协与人大“非同质性”的又一重要表现。而这一点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出发,也同样不难加以论证。
从“协商”与“选举”的视角看,“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交融
1949年召开的第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就其自身性质(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机构)而言,在当时充分实现了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各政党、各团体、各民族、各方面代表人士之间的“协商民主”功能,而由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故在很大程度上又完成了本应由人大“选举民主”所能承担的建国重任,包括: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通过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重要法律。这是“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政协民主”与 “人大民主”互相交融的一个完美例证。
第一,从“权源”来看。人大代表的产生基于全体人民的普选,或由选民直接普选产生,或由普选产生的代表再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由有关党派、团体、界别协商、推荐产生的,也有的是被特邀而来的。总之,政协委员并非基于普选产生。在我国,只有基于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才从人民那里获得了国家权力的委托,具有正当的权源(权力来源),才可以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政协委员没有基于普选而获得国家权力的委托,因此,不能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这是政协与人大“非同质性”的一处重要表现。而这一点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出发,便不难加以论证。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八大关系的辨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八大关系的辨析

认识人大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系江苏省江都中学李荣志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学思想政治课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在讲授人大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关系,例如人大制度与人大的关系、权力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等。

掌握了这些关系有助于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的人大制度。

1、根本制度与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误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

我国的政治制度又包括人大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其中,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因此,我们不能把根本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混淆起来。

2、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误区】我国的国体是人大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的国体。

简言之,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

当然,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两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

两者都是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我国的政体必须是人大制度。

而人大制度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3、人大制度与西方国家议会制的关系【误区】我国的人大制度同西方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无本质上的区别我国的人大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代议制民主。

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1)经济基础不同:人大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议会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2013年03月01日10:37 来源:新京报“两会”会期同步性质不同;人大代表通过投票行使监督权,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参政议政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

“两会”虽然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

历史上,“两会”曾有渊源,1954年之后,逐渐“分道扬镳”,不过,经常“形影相随”。

【历史】政协曾行使人大职能今年召开的“两会”同是第十二届,不过,全国政协的“会龄”要比全国人大长5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这次会议上,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即现在常说的“全国政协委员”。

“此时的政协是权力机构。

”武汉大学宪法学教授秦前红介绍,它行使属于人大对大政方针的决定权,还有自身的咨询权。

情形在1954年发生改变。

秦前红介绍,1952年,刘少奇率代表团访问苏联,斯大林提出,中国应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提前。

刘少奇向毛泽东汇报后,中央决定召开人大。

1954年,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成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

秦前红查阅史料发现,全国人大成立后,梁漱溟等人询问毛泽东,政协任务完成了,还要不要存在?毛泽东认为还有必要存在,一是“养士”,二是“咨询”,三是“统战”,政协不仅要存在,还要长期存在。

后来,因为反右,政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又提出这个问题。

毛泽东通过当时的统战部长李维汉表示,不仅要存在,还要互相监督。

【职权】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现行宪法在序言中认为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让政协与其他政治组织有了明显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两会指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

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此外,中国共产党在中央一级还设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党的会议叫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早期党代会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现在党代会不是每年都开,除了二分之三的代表同意,或者是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可以提前,否则一律按党章五年举行一次。

几月份开也不一定,现在的惯例是九月十月左右。

人大政协的职能

人大政协的职能

人大政协的职能【篇一:人大与政协的异同】【篇二: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一、公民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有行为、年龄、国籍、政治方面的条件。

2.政治自由权。

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

3.监督权。

是指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但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人大的权利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i.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ii.其他享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四、政协的职权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批评,提出建议。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延伸和拓展。

参政议政不是执政。

【篇三: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区别一、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活动和制度安排。

作为政治活动,它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政治制度安排,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一系列具体制度和程序所组成。

政治协商包括两个层面的协商。

一是执政党同各参政党的政治协商。

协商的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同参政党协商的重要问题等。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的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的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职能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①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②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3、产生方式不同
人大代表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协委员是通过民主协商推荐产生的。

简直明了的理解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 国务院 人民政协的性质 职能区别

简直明了的理解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 国务院 人民政协的性质 职能区别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区别作者:王艺河南大学中共中央,全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必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领导全党、全军和全国的最高领导机构,因为中共是执政党,所以中共中央要领导着全国一切的工作,负责对各项工作提出大政方针,然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变为国家的意志,最后交办国务院执行。

中共中央还领导着人民解放军。

全国人大,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监督国务院、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听取上述机关的报告,制定和审议相关法律,决定攸关中国命运的大事。

人命政协,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机构。

是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议事平台,他们通过政协向党中央国务院表达自己对国家大事的见解。

国务院,全称: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的行政机关。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负责国家的日常运行。

领导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异同

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异同

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的异同作者:张泉华来源:《人大研究》2011年第05期无论是在各地媒体有关“两会”的报道中,还是在平时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常会看到或听到把“人大议案”、“代表建议”说成“人大提案”、“代表提案”的现象。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混淆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三者的概念,模糊了人大议事决策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区别,弱化了人大依法履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我们应当正确认清“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的概念,弄清三者之间的异同点,从而自觉地规范使用人大用语和政协用语。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政协章程》《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实践做法,笔者认为,它们具有鲜明异同点。

其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1.提出的主体不同。

所谓“人大议案”,就是由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提议案权的机关或者符合法定数量的个人,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

因此,提出“人大议案”的主体,是具有提出议案权的机关、符合法定数量的个人。

其中,“提出议案权的机关”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委员长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其中,“符合法定数量的個人”,主要是指符合法定数量的本级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委员。

所谓“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个人或者代表2人以上联名方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本级人大及“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总称。

因此,各级人大代表,是提出“代表建议”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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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与人大的区别
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

“两会”虽然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

人大代表通过投票行使监督权,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参政议政。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大对报告提出意见,叫“审议”,而政协叫“讨论”。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此时,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一层就座,政协委员在二楼。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可以对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不同的是,人大的称“议案”,政协的称“提案”。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决定权,进行立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产生法律后果.人大依据《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由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乡镇)以上都必须选举产生人大,是法定必须产生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审查批准有关议案选举法,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政协与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国家权力,政协不产生“一府两院”,不存在“一府两院”对政协负责,受它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政协,决策前对有关问题协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政协按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一般不产生直接法律后果。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均不进行选举。

政协是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提案进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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