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机构 (2)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3)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4)(一)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40分) (4)(三)年限赋分 (5)(四)群众评议(20分) (5)(五)综合表彰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六)教学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七)班主任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7)(八)教学成果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8)(九)其他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10)五、推荐工作要求 (10)六、其他有关事项 (12)(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2)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导向正确,公平公正,操作可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我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政策公平,指标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2、适度倾斜原则。
力求向农村薄弱学校、中小学小学科专任优秀教师倾斜。
3、择优推荐原则: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镇中心小学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教师职称推荐方案晋升推荐评分办法

学校教师晋升推荐评分办法(xx年3月)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真正实现择优评聘,择优推荐,根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中心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1.自然条件必须符合。
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履现职三年以上;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学历,履现职五年以上;履职年限按上级文件计算。
2.政治思想好,年度考核必须称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近三年没有受过党政处分和县级以上通报批评;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以上。
3.工作表现好,教学成绩优秀。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近三年内无连续旷工2天以上,无连续事假15天以上,无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教学认真,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校无连续两年倒数第一。
4.积极参加履职晋级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积分达标。
每年必须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
5.计算机模块考试必须合格。
根据上级有要求,教师就要积极参加计算机模块考试,并获得“合格证”。
如果上级没有要求,晋升职称就不提供“合格证”。
6.有上进心,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近五年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或者在县级以上课赛中获得过等级奖,或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得过等级奖。
以上三项,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一项奖励。
7.调整、借调或调入到新学校而自然条件符合晋升“中高”职称的教师必须在新学校履职三年以上方可参与考核评审(必须具有在本校三年的考核分数)。
8.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二、相关优惠待遇1.年龄在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推荐条件中第3、6条可适当放宽,并由学校优先推荐晋升。
但是,自然条件、继续教育积分和计算机考试必须符合要求。
2.自然条件(含学历、履职年限、继续教育积分等)符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支教教师(推荐条件中第3、6条可适当放宽),在支教学校工作满一年后(必须一年以上),年度履职考核在称职以上的,由学校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为优秀者,直接由学校优先推荐晋升。
潍坊中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潍坊中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2]53号)、《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183号)和潍坊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适用于我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被聘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的高级教师,被聘在教师岗位上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级教师,上述两类人员中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正高级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二、推荐数量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只限推荐1名人选”的规定,我校可上报1名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1.成立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由王伟校长任组长党委成员参加的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正高级教师推荐的领导工作,在组织人事科设立办公室,负责推荐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成立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家委员会,负责正高级教师的推荐工作。
鉴于保密和工作的严肃性,专家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制定推荐方案,经全体教师大会民主表决85%及以上满意度通过后组织实施。
3.个人申报。
符合评审条件人员根据推荐方案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证件、材料,本人对照推荐方案赋分办法赋分。
4.资格审查。
专家委员会根据正高级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和推荐方案的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任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审核赋分。
5.公示。
根据推荐方案规定的办法和要求,按照赋分结果和推荐数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上报评审。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推荐人选填报有关材料,报评审机构评审。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由河南省教育厅承办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由河南省教育厅承办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17•【字号】教办人〔2024〕316号•【施行日期】202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由河南省教育厅承办的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办人〔2024〕31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委管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要求,今年由河南省教育厅承办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5个评委会职称评审工作将于2024年10月-12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省教育厅承办的评审委员会及评审条件(一)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范围: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含成人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符合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为了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地向他们提供职称晋升的机会。
正高级教师是晋升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是教师职业生涯的最高荣誉。
因此,在此提供一份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以下是具体实施方案: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的基础,是评定正高级教师职称的重要考评指标。
学校应该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为师之道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教师需要职业道德和职业认同的培养,增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同时,还应该严格监督教师的日常行为,确保其符合职业道德的高标准。
2. 定期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步骤。
学校需要定期的教育培训,包括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培训,以便使教师保持教学新观念和方法。
学校还可以通过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改善他们的教学效果。
3. 推进师生联系教师应该注重与学生的联系,重视教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
学校应该组织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以便使教师与学生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
这样可以有效推进教学教育并在教学教育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4. 定期职称评定学校应该定期评定职称,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晋升职称提供机会。
学校评定职称的评定标准应该严谨负责,具有一定的公正性,确保职称的评定结果的公正和合理性。
通过精心组织和实施相应的工作方案,应该能够促进教师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和改善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之,2023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是有助于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同时它也是教育教学的基础,是提高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水平的关键所在。
学校应该积极推进该方案,有效的组织和实施各项工作,以期提高教师的职业水平,并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清丰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方案

清丰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省、市、县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二、推荐范围和对象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程序(一)成立组织。
各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在学校教代会监督下进行,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含乡镇小学校长)、教代会主任及代表组成,其中教代会代表不少于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一。
(二)宣传发动。
各单位召开职称工作会议,宣传职称政策,传达会议精神,将有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政策公开,宣传到位。
(三)组织报名。
组织教师报名,填写《XXXX年晋升XX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附件1)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单位要对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特别是要审查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
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此表要有审查人和单位推荐小组全体成员的签名。
(五)推荐。
各单位按照积分办法对申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积分,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办法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进行推荐工作。
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停止其当年职称评审工作。
(六)展示。
所有申请人的材料都要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要选择宽敞场所,把材料摊开,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申报人的材料、材料清单、资格审查表、积分、排名应一同展示,并组织申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观。
学校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55号)、《关于2018年度中小学、中职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区《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一、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的范围正高级教师推荐范围:(1)被聘用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至少有五年满工作量的高级教师;(2)被聘用在教师岗位上同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
兼职高级教师必须担任1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三分之二以上。
上述两类人员中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正高级教师条件和具备以下具体推荐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二、推荐条件1、具备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
2、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主持过市级以上教研课题,并且已经结题。
5、专业技术员人员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学分每年按照要求完成的。
6、原则上在聘用为高级教师后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
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其他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要求执行。
三、推荐数量根据区教育局名额分配方案,我校可上报1名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
四、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推荐工作的实施,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
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家推荐委员会(评委)的组建工作,推荐委员会(评委)由教育教学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不少于7人,负责正高级教师的推荐工作。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苏教师〔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正高级教师和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2022年省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指标为中小学58人,中职校10人。
其中,中小学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结合我市近年来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实际,并根据各地专任教师总数和骨干教师数测算分配,今年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下达推荐名额90人(见附件1)。
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不限。
各地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把握职称评审的指导原则,注重学段、学科的合理分布,并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
我市向省厅报送的推荐人员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职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
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
二、推荐要求各地各校要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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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x教通〔〕x 号)、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x教职改办字〔〕x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机构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
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二、推荐范围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参评,由学校、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进行考核推荐。
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1月30日),不属于申报推荐范围。
三、名额分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总数为6个,其中,一线教师占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70%,正校(园)级领导以及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都需有推荐对象。
省教育厅以各学校(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副高级教师数为依据确定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1-2人(同一学校通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政治素养(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养。
(2)实践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
(3)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体系。
2、法纪意识(1)依法执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章制度。
(2)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维护人民教师崇高职业形象。
不私自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兼职;不乱收费,不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不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
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无任何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
3、敬业精神(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时期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
认真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个环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注重教育教学感悟和反思。
4、育人行为(1)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注重个体差异,尊重、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并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
(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耐心细致教育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等现象。
(4)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习态度(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不断学习、准确把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不断学习和掌握教育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
(3)潜心钻研业务,具有不断地自我超越、自主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注重将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注重将所学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与本校本班的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培训任务。
6、师德师风、身心条件师德师风优秀,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7、资格要求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8、其他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刚性要求,论文区别对待。
(二)业务能力水平.教育艺术高超,育人业绩卓著(1)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精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设计不同的培养方案,提供适应其特点的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3)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元素,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
(4)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异(1)课堂教学效果优异,所教学生学习兴趣和动机得到充分培养,学习方法得到有效指导,所教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强,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教学效果在本区域内同学科层次处于领先水平。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体系和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和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3)备课精益求精,教学方案针对性强,富有创新精神。
(4)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在课堂中得到充分体现,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本区域内同行的一致认可。
(5)学生课业负担轻,作业有层次、有梯度,作业量适度,作业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具有学科特色,富有创新性。
(6)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或参与各类竞赛。
(7)具有市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等相应称号。
3.研究能力超群,教研成果丰富(1)具有主持、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或持有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的课题获市州以上奖励,或有经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或推荐的成果。
4.示范作用显著,区域同行公认(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本区域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学校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积极参与本区域教师培训工作,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累计有两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四)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职务,其近五年年度考核须具备一次及以上优秀等级,且任现职以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1、2项二选一,第3至5项三选一。
.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3.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至少2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4.主持过国家级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5.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五、推荐程序.个人申报。
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见湘教通〔〕397号文的附件4),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参评结果。
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推荐参评对象须提交一堂完整的授课视频供学校上报。
3.省教育厅职改办考核推荐。
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六、工作时间安排.10月25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申报动员。
2.10月27日中午12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继续教育材料,提交地点:校办公室(二)3.10月27日下午,确定考核推荐委员成员。
4.10月30日,校办公室统一至上级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明。
5.10月31日,申报参评人员报送参评材料,报送地点:学校教师委员会办公室(执中楼207室)。
6.11月1日,校办公室组织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
7.11月2日(周四)上午,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审核、推荐参评对象。
8.11月2日(周四)下午,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参评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9.11月3-8日,校办公室整理报送材料(评审材料须在年11月8日前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主管部门将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0.11月9日,学校报送参评材料。
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六、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和评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申报的机会。
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区域同行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