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和公务员编制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2007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2007-09-08 16:29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及区别什么是公务员?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一词最早译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职人员”。
英国的公务员一般是指政府中常务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职人员。
他(她)们经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不与内阁共进退。
经选举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
法国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职人员统称为公务员。
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国家公务员;另一类是地方公务员;还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务员。
德国的公务员包括一般职公务员和特别职公务员。
前者适用于联邦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联邦公务员法,如总理、国务秘书、部长等。
日本的公务员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
这两类公务员又有“一般职”和“特殊职”之分。
一般职公务员经公开考试优录用产生;特殊职公务员经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
前者适用公务员法,后者不适用公务员法。
美国公务员的念概念界定复杂,与公务员含义较相近的是“政府雇员”。
大致包括职类公务员、非职类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三部分。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考公务员有哪几个编

考公务员有哪几个编
根据不同的公共部门和行政级别,国家公务员可以被分为不同的编制。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公务员编制:
1. 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机关设立的公务员岗位。
根据职位层次不同,行政编制可以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高级行政编制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和决策执行;中级行政编制主要从事管理和协调工作;初级行政编制主要承担基层工作。
2. 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编制是指各类事业单位内设置的公务员岗位。
常见的事业单位包括高等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
事业单位编制一般分为专业技术、管理和辅助三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编制对应不同的职业需求。
3. 企事业单位编制:企事业单位编制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内设立的公务员岗位。
这些岗位一般与企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密切相关,如市场推广、人力资源管理等。
4. 司法行政编制:司法行政编制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内设立的公务员岗位。
司法行政岗位主要从事法律事务和司法管理工作,包括法警、律师、法官等。
5. 党政机关编制:党政机关编制是指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内设立的公务员岗位。
党政机关岗位主要从事党的组织建设和决策实施工作,如党的干部、组织人事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务员编制可能因地区、岗位分类和行政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考公务员时,考生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专业背景和招聘条件来选择适合的编制。
此外,不同编制的招考形式、职位需求和待遇水平也会有所不同,考生应该对目标编制有所了解,并做好准备。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是指在政府组织机构中担任职务并从事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职责分工,各国都会对公务员进行编制和职级的划分。
本文将就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级别划分是根据公务员的资历、能力、经历和职位要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以确定其在组织机构中的职位等级。
一般来说,公务员级别划分分为普通公务员、中级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三个层次。
1. 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是指从事一般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公务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处长、科长、办事员等。
普通公务员主要负责管理执行工作,属于公务员队伍中的基层人员。
2. 中级公务员:中级公务员是在普通公务员基础上经过一定年限和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副处长、副科长等。
中级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决策和领导责任。
3. 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是在中级公务员基础上经过进一步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包括部门主任、局长、处长等。
高级公务员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决策和领导职责,对政策制定和组织管理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务员级别划分的具体标准和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可以归纳为以上三个层次。
二、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的职务是指公务员在工作单位中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的设置与具体工作单位相关,在不同的部门和机构中可能有各自独立的职务体系。
以中国政府机构为例,公务员职务一般按照以下层次划分:1. 一般岗位:一般岗位是指公务员从事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职位,如科员、办事员、执行员等。
这些岗位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公务员队伍的基层人员。
2. 领导岗位:领导岗位是指公务员在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岗位,如科长、处长、部门主任等。
这些岗位要求公务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领导经验,负责具体部门或单位的管理和决策。
3. 高级岗位:高级岗位是指公务员在部门或单位中担任高级职务的岗位,如副局长、局长、书记等。
关于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的若干细节

1.行政编制并不一定就是公务员。
从广义上说,行政编制不仅仅是行政机关使用的编制,而是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编制。
但界定是不是公务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三要素”。
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占用行政编制的,但目前它们是参照管理。
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走”级别的。
而事业编制,“走”的是职称,比如你几年以后是初级工,几年以后是中级工,几年以后是高级工。
学校老师是最典型的事业编制。
2.按照《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十七的解释,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级、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什么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事业编就是在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机关下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的登记在编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编制,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如设计院所。
4.事业单位分为哪几种?A.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社区市的城管B.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财政全额拨款;如县一级国土资源(国家行政,省市参照,县里全拨)C.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医院是典型D.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靠自己赚,这个单位看性质和情况,有钱的有钱的要死,打死也不想转全拨或参公,穷的连工资都开不出的也有;E.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如设计院所5.行政单位人员成分有哪些?A行政编:公务员B事业编,有三种情况:a参照管理人员≈公务员b行政编不足需要的事业编制人员c 工勤人员,如司机等6.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有哪些?管理岗,走职员序列,比照公务员施行技术岗,走职称,从初级到高级工勤岗,走职称,从初级到高级按老说法,管理和技术岗均为干部身份7.事业单位聘用分几种?A编制内聘用a.编制内正式调入b编制内人事代理,即档案有人才市场管理B编制外聘用。
公务员编制各级行政区划解析

公务员编制各级行政区划解析公务员编制是指国家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将一定数量的人员列入国家公务员序列,在各级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务员编制的设置对于国家机关的运行和行政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对公务员编制在各级行政区划中的应用进行解析。
一、国家级公务员编制国家级公务员编制是国家机关管理的最高级别公务员编制。
国家级公务员通常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
他们分布在中央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局、国家委办局等部门。
他们承担着国家政策制定、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重要职责,具有重要的权力和责任。
国家级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程序非常严格。
他们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筛选。
选拔出的国家级公务员需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进行调配和安排。
二、省级公务员编制省级公务员编制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管理的公务员编制。
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省级行政区划是第二级别的行政区划,下辖多个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
省级公务员主要负责省级政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任务。
省级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主要通过省级公务员考试进行。
选拔出的人员按照其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进行调配和使用。
他们在各级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或专业技术工作,以保证各级政府的正常运行。
三、地市级公务员编制地市级公务员编制是指地级市政府管理的公务员编制。
地市级政府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第三级别行政区划,下辖多个县级市和县区。
地市级公务员承担地级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行政管理、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等。
地市级公务员的选拔和录用通常通过地市级公务员考试进行。
选拔出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筛选。
他们按照专业特长和岗位需求分配到各级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工作,以推动地市级政府的正常运行。
四、县区级公务员编制县区级公务员编制是指县级和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公务员编制。
县级行政区划是中国行政区划中的第四级别行政区划。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一、一般行政职位级别1. 基层行政人员基层行政人员是公职人员中最底层的一级,他们负责基层行政工作,包括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处理等。
他们通常是一些普通的行政工作人员,不具备决策权和领导能力。
2. 中层行政人员中层行政人员负责部门或单位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高层行政人员高层行政人员指的是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他们通常担任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职务,负责整体的组织、规划和决策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下属,推动工作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职位级别1.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他们通常从事一些基础的技术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2.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初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从事一些专业技术工作,能够独立完成一些较为复杂的任务。
3.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中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三、教育科研职位级别1. 教师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负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从事科研工作,负责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
四、医疗卫生职位级别1. 医生医生是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负责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2. 护士护士是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病人的护理和康复工作,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和健康。
五、公安执法职位级别1. 民警民警是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派出所从事治安管理和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公务员编制各类编制解析
公务员编制各类编制解析公务员是指受聘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
公务员编制则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职能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和管理公务员队伍的工作制度。
一、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公务员编制的主体,也是最常见的一类编制。
行政编制从事行政管理、执法执纪、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行政编制的人员在政府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中工作,负责政府的决策执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
行政编制的岗位范围广泛,包括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如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公安、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
二、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编制是公务员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专业工作。
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属于政府机关,但其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大致与行政编制相似。
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范围包括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院、美术馆、图书馆等。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是公务员编制的特殊形式。
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既承担了企业管理职能,又具备了公务员的身份和待遇。
其工作性质既具有生产劳动的属性,又有公共管理的属性。
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从事经济发展、市场运作、公共服务等工作。
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范围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
四、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是公务员编制的另一种形式。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从事各级政府行政和专业技术工作,但与行政编制人员的身份、权益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的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地方公务员,即在地方政府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如大学校长、科研院所所长等。
公务员编制的设立和管理,旨在保证政府及公共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各类编制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属性和多样化需求。
同时,公务员编制也确保了从事行政、科研、教学等各方面工作的人员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公务员编制与职级制度详解
公务员编制与职级制度详解公务员编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其行政管理的需要,确定并划分各级政府机关中的工作岗位数量及职责,为公务员的招录、晋升、管理和福利等提供依据的一项制度。
职级制度则是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制度,通过设立职级等级,以区分公务员的权责范围、薪资待遇和晋升途径等。
一、公务员编制的概念与特点公务员编制是政府对行政管理所需工作岗位的总量、布局和配置方式的规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性:公务员编制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它在招录、任用、管理和福利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保障和依据。
2. 稳定性:公务员编制一般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受短期变化的影响,以确保政府机构的稳定运转。
3. 有限性:公务员编制限制了政府机构中工作岗位的总数,使其数量有限,通过此种精简与调配,提高行政效能。
4. 民主性:公务员编制应该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平等、公开、公正进行招录,保证职位的公平竞争和权利的保护。
二、职级制度的基本框架和特点职级制度是公务员编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划分不同的职级等级,对公务员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和薪资待遇的区分。
职级制度的主要特点如下:1. 层级分明:职级制度一般按照从低到高的等级划分,不同职级对应不同的管理层次和组织职责,以确保机构内部的权力分工和管理效能。
2. 薪资待遇差异:职级制度往往与薪资待遇直接挂钩,高级别的职级享受更高的薪资福利和更多的晋升机会。
3. 晋升途径明确:职级制度为公务员提供了正常的晋升途径,一般包括试用期、晋升考核等环节,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选拔出适合的人员。
4. 职务评定:职级制度在职位晋升和管理过程中,一般会评定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能力和业绩,为晋升提供判断依据。
三、公务员编制与职级制度的关系与作用公务员编制和职级制度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彼此密切联系并起着相应的作用:1. 配套性:公务员编制为职级制度提供合理的配置和布局,通过对人员数量和职责范围的明确划分,使职级制度的实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安徽省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拥有众多的公务员职位招聘。
以下是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表供考生参考:
一、行政类
1.一级编制公务员:行政级别招考公务员,含正处级正国家级公务员。
2.二级编制公务员:含副处级副国家级公务员。
3.三级编制公务员:含科级科员级公务员。
二、政法类
1.人民法院招考:包括审判、检察、知识产权等职位。
2.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从安徽省省政府法律系统中招募律师和法务人员组建法律顾问团队。
3.公检法职务:包括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高级法院招聘的检察官和信访官等。
三、民政类
1.公共事务:包括社会保险,劳动用工,机关事务管理,民政服务等职务。
2.民政服务:主要招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社会福利管理和事务管理、离退休人员医疗管理等职务。
四、公安类
1.公安系统管理职务: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机关事务管理、法制工作、户籍管理和警务工作等职务。
2.公安办案职务:主要包括侦查警察、检查员和证据审判等职务。
以上就是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表,各公务员考试考生可以参考以上职位
进行选择,根据自身掌握的技能和倾向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祝考生考试顺利!。
详解公务员、事业、企业3种编制的区别
本文“详解(xiánɡ jiě)公务员、事业、企业3种编制的区别〞由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解公务员、事业(shìyè)、企业3种编制的区别编制(biānzhì)很重要首先,你要有一个概念,“编制很重要〞。
编制这个说法,是体制内的黑话。
行政、事业、企业的编制,就其和体制内关系(guān xì),依次递减。
主要表达在,其经费来源和职能职权和待遇上。
概念(gàiniàn)1、公务员先说公务员,公务员以前叫干部,后来改叫公务员了。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句有三个重点:“依法履行公职〞就不多说了,说白了公务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国家机器的组成者;所谓“公务员编制〞的正规名字其实应该是指“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就是大家说的,“纳税人养着的〞、“吃皇粮的〞。
2、事业事业编制就复杂了。
这是中国特色的一类东西。
用老话讲,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效劳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
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
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
详细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
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3、企业既然涉及到编制,这个企业编制,不是说一般的企业员工。
所谓企业编制,应该是在事业或者行政单位,但却是体制外的人员,就是俗话说的编外人员、合同工、临时工。
这个说法应该是特指的,或者说是事业编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类,也被称作企业编制。
而如今的国有私营企业的员工,广义上也可以算是企业编制。
但一般都不这么说。
所以以下讨论的都是狭义的“企业编制〞。
不过也听说有的地方也有所谓的“企业编制〞,说是裁员不会被先裁掉。
区别1、经费来源不一样:行政编制,国家财政全额负担;事业单位按不同的种类,由国家财政或全部或局部或一点不负担;企业编制理论上不关国家财政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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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高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1
副省级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
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市的。
1997年3月14日,省副省级城市市升级成为中央,副省级城市减少为15个。
截至2011年7月31日,中国设有15个副省级市,包括10个省级行政中心以及5个。
副省级市名单(截至2011年7月31日):省市、省市、省市、辽宁省市、省市、山东省市、省市、省市、浙江省市、省市、广东省市、省市、四川省市、省市、省市。
其中,辽宁省大连市、山东省青岛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是计划单列市。
现在,计划单列市就是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非省级行政中心副省级城市。
计划单列市的计划单列内容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及主要物资分配调拨、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财政信贷、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等。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与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地方政权;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
“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
“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
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
“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县级市,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市(参见:城市)。
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的步伐较快,大多数“市”都以撤县设市的方式建立。